在写调查报告的过程中,我们一定要认真回顾调查情况,在写调查报告的时候,一定要理性反思调查情况,以下是顺风文档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90后00后调查报告优秀8篇,供大家参考。
90后00后调查报告篇1
调查时间:
20xx年2月27日
调查对象:
树木和水的污染
调查方法:
观察周围的环境,访问过路的人,查资料
调查过程:
首先,我们去金色华庭小区,那里的花草树木,还有清澈见底的河水,但我们不知道树木在减少,也不知道河水在变脏,于是我们就访问了小区里的叔叔阿姨们,请问你们这儿的树木减少了吗?叔叔阿姨门回答道:“现在的树木不停地在减少。”接着,我们又访问了一位老人:“老太太,凭你多年的经验,你觉得,这里的河水清澈吗?”那位老太太说:“这里的水啊!不是脏,就是臭,而且我发现,这里的鱼儿死的死,脏的脏,让人……人们见了就恶心!”
调查结果:
我们应该多种树,少砍树,这样子的话,如果每人种一棵树,那么全中国就种了13亿棵树,如果每人砍一棵树,那么,光是中国就砍去了13亿棵树木。当然,也有保护环境的人,比如说:“清洁员阿姨或清洁员叔叔在帮忙扫垃圾,有的人随地吐痰,人们就提醒她说要保护环境,不要随地涂痰了……
我们那儿的树木比较少,但人们都喜欢在人行道上扔果皮纸屑,导致路上垃圾多。希望大家多种树,少扔垃圾,多骑自行车,我们应该要节约水,我们可以把洗澡水,洗脸水用来冲厕所,洗车子,淘米水可以洗脸,洗头发,洗碗,所以我们要节约水源。
90后00后调查报告篇2
最近,我们组调查了关于校园环境卫生的主题调查。因为校园环境,人人有责。可惜,有人却不珍惜这卫生环境,进行破坏。于是我们进行调查:包括教室卫生、走廊卫生、操场卫生、花坛卫生和包干区卫生。
下面是我们的学校卫生分析,让我们来带你们看一看:
1、首先是教室的卫生: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有50%的学生觉得教室卫生好,但也有50%的学生觉得教室卫生一般,没有学生觉得教室卫生差。从中我们觉得学生对教室的卫生还是比较重视的,但是也有学生对教室的卫生不太重视,进行了破坏,如乱扔废纸等等。于是,我们进行了劝阻。
2、接下去是走廊的卫生: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有40%的学生觉得走廊卫生好,但也有60%的学生觉得走廊卫生一般,没有学生觉得走廊卫生差。从中我们觉得学生对走廊的卫生是比较重视的,但是也有学生对走廊的卫生不太重视,进行了破坏,如乱扔废纸、乱吐痰等等。于是,我们进行了劝阻。
3、然后是操场的卫生: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有100%的学生觉得操场卫生好,没有学生觉得操场卫生一般或差。从中我们觉得学生对的操场卫生是非常重视的。
4、再是花坛的卫生: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有20%的学生觉得花坛卫生好,但也有70%的学生觉得花坛卫生一般,有10%学生觉得花坛卫生差。从中我们觉得学生对的花坛卫生不是非常重视的,但是仍需改进。
5、最后是包干区的卫生: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有80%的学生觉得包干区卫生好,但也有20%的学生觉得包干区卫生一般,没有学生觉得包干区卫生差。从中我们觉得学生对的包干区卫生是比较重视的。
以上就是我们的调查报告,我们觉得大家应该重视学校卫生,然学校更卫生。农村生态环境调查报告县大市场卫生环境调查报告假期作业之环城湖环境调查报告
90后00后调查报告篇3
粮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粮食安全关系到国家安定和世界和平,因此各国都极为重视和关注粮食的生产、储备和安全问题。近期,受全球气候因素等导致的产量下降和需求强劲的影响,国际粮食价格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上涨。目前,粮食已成为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甚至发出粮价继续上涨会引发战争的警告。在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春季年会上,新的粮食和农业危机正在形成已成为共识。世界粮食计划署负责人表示,粮价上涨是一场无声的海啸,正引发二战以来首次全球粮食危机,已威胁到全球20xx万贫困儿童,使一亿多人陷入贫困中。这场危机使世界粮食计划署面临成立45年来最大的挑战。
与国际粮食吃紧形成对比,粮食自给率十年保持在95%的中国显得从容许多。国内粮价上涨表现出温和性、结构性和可控性等特点。这显示,从目前来看,迄今国际粮价飞涨尚未对我国粮食安全产生明显冲击。
但是,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我国粮食市场价格不可能完全不受世界形势影响。那么,世界粮食价格的大幅上涨对我国及湖南到底有哪些影响?影响程度如何?为此,本文试图通过对有关数据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一、当前粮食供求、价格走势状况
目前,世界粮食供应形势异常吃紧,价格屡创历史新高;我国政府历来重视粮食生产,采取了一系列举措,确保了粮食连续四年增产。
(一)世界粮食供求及价格形势
1、世界粮食供应形势异常吃紧。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产不足销状况未改变。20xx年世界粮食总产量为20.75亿吨,比上年增长4.6%,总消量为20.98亿吨,产不足销。
二是粮食产量的上升空间不大。国际粮食政策研究所的研究结果显示,即使粮价上升10%,产量也只会上升1%2%。除实施共同农业政策的欧盟仍有少量增产空间外,其它国家要提高粮食产量都将面对过度开发农田、使用转基因技术等具有争议性问题,供给增长缓慢形势短期难以改变。
三是粮食库存降至历史最低点。世界粮食产量在近8年中有7年低于消量,供求缺口由库存弥补,导致粮食库存降至历史新低,目前仅能满足54天全球消费,全球粮食库存已达到30年来最低点。
四是全球变暖、自然灾害增加,严重威胁粮食生产。一些研究显示,全球气候变暖以及同时出现的气候异常现象,已严重地威胁到粮食的生产。随着全球变暖的加剧,近些年全球气候异常,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将增加对全球农业生产的威胁程度。
2、国际市场粮食价格创历史新高
在气候变化和农民改种能源作物的影响下,泰国、越南、印度、埃及等大米输出国近几个月限制大米出口以保证本国供应。3月份国际市场大米价格继续大幅上升,离岸价格由月初每吨467美元上涨至月底的608美元,尤其3月27日泰国大米出口报价比上日暴涨30%,创下20xx年来的新高。全月平均,泰国大米(含碎10%)离岸价为每吨530.9美元(约合人民币每吨3716元),比上月上升21.1%。
与上年同期相比,3月份国际市场小麦、玉米、大豆和大米价格分别上升137.5%、
90后00后调查报告篇4
一、全区老年人口和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基本情况
20xx年底,全区总人口86万,其中60周岁以上常住人口16.53万人,占总人口的19.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3个百分点,老龄人口呈现出规模大、增长速度快、日趋高龄化的特点。全区共有养老机构42个,床位5126张(其中民生工程建设床位3775张)。其中:(一)农村敬老院28所,床位 4291张(含开发区敬老院228张),农村五保供养对象4092人,五保机构供养能力已达100%。目前供养标准散居五保户人年均不少于2250元,集中供养对象年人均不少于3750元。(二)社区养老机构2所,床位数75张,活动人数15人。(三)社会办养老机构12所,其中经过民政部门审批并登记的 5所,床位数500张,收养对象170人。(四)xx区福利院床位数260张,入住院民228人。
二、全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成效
(一)政府主导,加大投入,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基础设施逐步改善。自20xx年将敬老院建设纳入民生工程以来,我区坚持政府主导,多方筹集建设资金,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硬件建设,先后投入建设资金10806万元,共建设养老服务机构37个,新增建设床位3775张(其中农村敬老院33个,3570张),均购置家俱、电视机、电扇等相关配套设施,有效改善了养老服务机构的设施及生活条件。自建院开始,乡镇政府就安排敬老院配套生产用地,供种植蔬菜、养殖牲畜用,以解决、提高院民的生活水平。目前,我区敬老院的环境面貌焕然一新,所到乡镇,最醒目的就是民生工程建设的敬老院、学校及幼儿园。
(二)完善政策,建立机制,五保老人的生活、医疗得到基本保障。区委、区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敬老院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扎实做好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xx区农村敬老院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对做好五保老人的养老保障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完善了具体措施,各乡镇养老服务机构也建立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一是认真落实供养及管养经费。20xx年全区“五保”老人集中供养标准为3400元/年、人,分散供养生活费标准为 20xx元/年、人(分散供养按季打卡),全部列入财政预算并按期拨付;全区建立了敬老院及院民供养经费机制,并按600元/人、年的标准将管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区财政负担50%),每半年拨付一次,保证管养经费的足额到位,不足部分由乡镇兜底。二是切实解决医疗保障问题。全区所有五保老人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范围,全额资助五保老人参加“新农合”,五保老人住院的给予“新农合”补偿和医疗救助,住院看病不设起付线,对住院结算后由五保老人个人负担的费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再给予50%的比例救助,五保老人生活实行用水补贴等等。三是切实提高供养水平。全区共为养老服务机构安排生产基地 70亩,用于发展生产,改善老人生活。
(三)加大力度,增加覆盖,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稳步推进。近几年来,我区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立覆盖不同人群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促进了社会养老保障水平的提高。一是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保、城乡医疗救助等重大医疗保障制度,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二是建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补充、完善被征地农民和村干部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五保老人除享受五保生活补助外,与其他居民一样同等享受60元/人、月的城乡居民养老补助。三是从20xx年起已连续两年向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补助,20xx年发放高龄补贴664.5万元。
(四)强化管理,积极创新,社会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按照民政部门颁布的《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规范》的要求,我区不断细化措施,强化管理,促进了社会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升。20xx年,我区投入管养资金907万元。其中,院民生活费496万,工作人员工资203 万,工作人员及院民管理费96万元,日常维修管理费用100万元,工作人员养老保险12万元。具体做法:一是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全区统一制定了敬老院基本服务规范、院长责任制度、饮食生活安全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各养老服务机构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管理,建立了院务、财务、门卫、食堂管理制度,建立了院民台帐、健康档案,同时对院内服务人员坚持进行定期考核,强化服务人员的责任。二是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在区养老服务机构推行经营方式改革,实行“公建民营” 试点。沈村敬老院采取“公建民营”方式,在不改变其用途及保障五保老人入住的前提下,将沈村敬老院新院转租实行社会化入住,放开让有入住要求的老人入住并合理收费,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支付给经营人一定的补助等。
90后00后调查报告篇5
关于小学生零用钱的'调查报告
现状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小学生的零花钱越来越多了,而且趋势越来越“年轻化”了。小学生的零花钱花在那些地方?校外的地摊上、校附近的小卖部里都是拿着零花钱买东西吃、买玩具玩的小学生。可是,这些同学的零花钱是从哪里来的呢因此我为此事作了一份调查报告。
调查
我利用下课空闲时间、周末时间调查了一下同学们和我认识的同学家长。同学们的零花钱来源大致有这几种情况:有的是家长给的早饭或坐车钱当零花钱,有的是帮家长干活给的奖励零花钱,有的是爷爷奶奶等长辈给的零花钱,有的是拿自己的压岁钱当零花钱,有的是捡到的钱当零花钱,当然,也有一个同学说是从家长的钱包拿的零花钱。后来,我又问了问我认识的几位家长,她们有的回答是自己给的早饭钱或坐车钱,有的回答是给的买红领巾、订资料的零用钱,也有的家长说是给孩子一些零花钱做以防万一用的。
根据我的调查,我发现从家长钱包私自拿钱的同学占百分之十,但是拿的钱是50元到100元之间;捡到钱没有上交老师的同学占百分之十,一般捡到的钱是1元到5元左右;拿自己的压岁钱当零花钱的同学占百分之十,一般自己控制钱数;帮家长干活奖励零花钱的同学占百分之二十,一般给的钱是5元到20元;家长主动给零用钱的同学占百分之五十,一般给的钱是5元到20元左右。
分析
1.家长给零花钱的同学比较多;
2.家长对同学们零花钱的去向不关注;
3.在这些经常带钱来学校买东西的同学当中,四、五、六年级的同学占百分之三十;
4.个别同学是去偷家长的钱,他们趁家长不注意偷偷拿,这样使小学生养成非常不好的行为习惯。
建议
1.生活条件好了,家长会尽量满足孩子们的要求,这就养成个别同学不好的习惯,大手大脚、不知道节俭;
2.如果小学生从小就有这种偷拿零用钱的不良习惯,会影响小学生的一生。所以我希望家长必须得把这件事好好地处理,不能再让小学生发生这种事了。
90后00后调查报告篇6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法律实践报告-社会调查报告。
我的实习是由南开大学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第二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担任了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关于郭继魁与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被特许参加合议庭评议。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
郭继魁与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中兴建筑公司、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0*年4月29日作出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宣判后,郭继魁不服,提出上诉,四平市中院于200*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郭继魁、委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窦树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情况
上诉人(原审原告):郭继魁
委托代理人:盖如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经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胡振儒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建筑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苏 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孝贵
委托代理人:付佳宾,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尹 杰,
委托代理人:窦树法
三、原判要点和上诉的主要内容
原告郭继魁诉称:199*年6月7日原告与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签订商品房出售协议书,将中兴二期工程⑥-⑦ ,出售给原告,原告按合同约定交房款30万元,后又于199*年9月26日、9月30日分两笔交增面积款13万元。但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200*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卖给第三人尹杰,是重复买卖,这种行为是无效的。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担诉讼费。
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辩称:原告所述无异议。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所签的合同是受经贸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买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应予以保护。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重复买卖行为,开发公司发现重复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现金,是用一辆车折抵了20万元房款,是无效合同,经贸公司可以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损失。
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辩称:被告建筑公司与原告签订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约定交纳了全部房款,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属于重复买卖,是无效合同,不应支持。
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做答辩。
第三人尹杰诉称:第三人于200*年4月6日与被告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经贸公司已确认了第三人的买卖关系;他们之间是恶意串通,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原审法院认为:与原告签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销售房屋主体资格,与第三人签合同的被告开发公司具有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虽然原告购房时间早于第三人买房时间,但原告与第三人的各自买受行为不是建立在同等条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买受权问题,原告与被告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无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预售商品房条件就与原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经贸公司在同意此房卖给原告之前,就已给第三人换了房款收据,因此二被告的行为对原告是一种欺诈行为。被告经贸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许可证》为由,愿将争议房屋卖给原告,但《许可证》是在200*年7月取得的,不能对抗以前的买卖行为。被告开发公司发现该商网重复出售后,于200*年9月6日向第三人发出通知,因无权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经贸公司于20xx年5月17日给第三人更换了交付房款的收据,换收据的行为就是被告中兴经贸公司同意将此房出售给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单方行为,是无效的。因此,第三人与被告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判决: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其买卖关系成立;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郭继魁签订的合同无效,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还原告郭继魁购房款43万元,并给予房款43万元一倍的赔偿损失,两项合计86万元。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上诉人郭继魁请求撤销原审法院判决,依法重新判决郭继魁与建筑公司买卖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护上诉人的初始买受权。其理由概括为:建筑公司是该房屋的施工单位,出卖此房是该楼房投资人经贸公司委托同意的,卖房款由经贸公司用于支付工程款。此后经贸公司于200*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对建筑公司买房行为再次予以确认。郭继魁买房是199*年6月7日,尹杰重复买该房合同是二年后的200*年5月,同尹杰算帐“换据”是200*年6月,均在经贸公司200*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之前。但尹杰的购房合同,此前卖房人已声明废止,而对上诉人购房协议,卖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予确认。据此应认定初始购房合同有效,此后重复购房合同无效。
被上诉人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理由无异议,经贸公司同意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的损失。
被上诉人尹杰辩称:原审判决正确,应予维持。上诉人郭继魁与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之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购房款已按合同约定全部交齐。且被经贸公司以开具购房款收据的形式予以确认,因而尹杰的合法权益应受到保护。
四、对事实和证据的分析及认定
1996年9月四平市计划委员会批准开发建设座落于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街20号:0204-39的站前批发市场项目。项目开发人是开发公司,投资并组织建筑施工管理人是经贸公司,建筑施工是建筑公司。工程于1998年6月开工。
1999年6月7日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书》(建筑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房是由经贸公司委托),郭继魁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⑥-⑦,建筑面积约86平方米,交付房款30万元,同年9月26日、9月30日又交增面积款13万元,因该商网内部装璜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使用。
200*年4月25日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销(预)售合同》,尹杰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 ⑥-⑦ ,2/0 a - b ,轴建筑面积89.5平方米,按合同约定交付房款34.5万元,建筑公司开据了收据,经贸公司又自自己名义予以换据。该建筑面积与郭继魁购买的建筑面积均为商网一层同一处房屋。起诉前,尹杰在未取得进户手续,未经卖方同意的情况下,对该房屋自装防盗门上锁,予以占有和控制。
200*年9月25日,在吉林扬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振儒的见证下,由中兴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贸公司、开发公司三家相互关联、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代表,对站前批发市场新建楼房的所有权进行了确认。三方协商一致,确认该新建批发市场楼房为经贸公司所有,该公司对此批发市场楼房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200*年7月29日经贸公司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过去委托建筑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购房协议再一次进行确认。20xx年9月6日开发公司以无权出售商网房屋为由,向尹杰送达了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通知,并要求解决善后事宜。后因尹杰强行占有了合同约定房屋,20xx年10月23日郭继魁向铁西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取得协议约定商品房。
证据: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和经贸公司换据收据。
3、批发市场新建楼所有权确认书。
4、商品房预售申报表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5、开发公司给尹杰送达的通知。
6、经贸公司确认书。
7、国有土地使用证。
8、产权确认书及移交收据。
9、施巍证言材料。
10、王金荣的证言材料。
11、其它相关证据材料。
五、解决纠纷的意见和理由
根据原审判决,上诉人上诉请求及理由,被上诉人的答辩,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和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哪一个合同有效,买卖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经二审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认为: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其买卖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又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当时建筑公司作为施工方,受投资人经贸公司的委托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以及经贸公司作为投资方、开发公司作为项目开发方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均处于未生效或效力待定状态。它需要这一项目明确产权所有人,并由产权所有人申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这些合同进行确认,才能生效。因而郭继魁与建筑公司当时签订协议时,其效力并未确定。但后来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并取得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他对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再次进行了确认,使该协议由效力待定状态,转变成了发生法律效力的协议,协议双方当事人的买卖关系受法律保护,因而,商品房理应由郭继魁所有。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尹杰受到的损失按规定应得到赔偿。
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由于产权所有人没有确定,《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尚未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处于待定状态。但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没有对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予以确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这一合同的性质就发生了质的变化,由效力待定状态,成为无效合同。虽然当时签合同时的收款人是建筑公司,后来还由经贸公司予以换据,但由于经贸公司当时既不是产权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持有人,其换据行为只能是属于收款行为。所以,经贸公司成为所有权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公司向尹杰下发了解除合同通知。而且,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合同,发生在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协议两年之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也属侵害了初始买受人郭继魁的合法权益,郭继魁的初始买受权也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合议庭评议时还认为,造成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其责任完全在于开发公司、经贸公司和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合同时,购房款由建筑公司收取并出具发票,后来又由经贸公司换发了购房款收据,因而这三家企业对房屋重复出售是明知的。而尹杰对开发公司的重复出售行为当时是不知道的,买受行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损失理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三项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卖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依据这一规定,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由于案件牵涉关系复杂合议庭将该案提交审判委员会,其中包括我个人的意见在内的合议庭意见一并提交。审判委员会对合议庭意见大部分予以支持,但由于对于法律条文理解不同以及考虑多方客观因素,对第三人获赔问题经激烈讨论采取了其他观点,即由于尹杰在本案中没有向法院请求返还和赔偿,应另求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综上,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有误,适用法律不当,上诉人郭继魁上诉有理,应予支持。经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年第39次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二、三项的规定,判决:
一、撤销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
二、中兴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买卖关系成立;
三、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22,220.00元,由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兴经贸公司、中兴建筑公司负担。
通过对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认为四平市中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公正。但是,其中对于第三人尹杰的赔偿问题我仍坚持在合议庭中我提出的意见:
1、第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2、中兴建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对于无效合同依法律规定应恢复原状、返还原物、赔偿损失。基于以上两点原因,我认为,法院应对第三人利益予以保护,即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而不应该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径解决。这样,对善意第三人利益没有有效保护,而且增加诉累,浪费司法资源。
本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首先,我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也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作为一个南开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南开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南开,使他们走近南开,了解南开。
90后00后调查报告篇7
消费观念作为人们高度关注的话题不仅仅是因为它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更重要的是它同时也反映了某一特定时期人们对物质的追求理念,对商品价值观念的大体取向。身为在校大学生的我们,本身就是一个特殊的消费群体,包括经济来源,消费方式与整个社会相比都会有很大的差距,着眼于大学生的消费观念是我们小组成员的一致初衷,因为它不仅会使同学们学会如何理财,还会反映当代大学生的生活状况以及生活追求,作为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我们,不仅仅是局限于书本知识,课外活动,更应该关注消费,优化消费,从而戒奢从俭。只有具有良好的理财方式,才能使我们的消费事半功倍,只有养成正确的价值取向,才能使我们从真正意义上品味到物廉价美,只有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才能使我们在有限的条件下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齐头并进。关注当代大学生消费观念,从我们身边做起,从身边的点点滴滴做起。
一. 调查目地
了解并分析当代大学生的消费水平和消念费观,进而把握大学生的生活水平,了解并发现问题,再视具体情况来解决问题,抑制恶性消费,提倡良好的消费习惯。大学生是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的消费水平能体现社会在一段时间的发展,因而如何树立大学生正确的消费观念,如何正确指引大学生的消费方向使我们尤为重要的必不可少的环节。
二.研究方法
访谈调查法。
三.调查对象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在校专科生。
问卷调查法抽取我校大一、大二、大三共30人进行调查,其中女生12人,男生18人。访谈法通过对我校大二两位学生的访谈,一男,一女。
四.调查时间
20xx年05月06日20xx年05月13日
五.消费观念
一、消费概念
1.理性消费
大学生购买物品时,对于物品的性价比,潮流始终是吸引大学生消费 的主要因素。调查结果显示,讲求实际、理性消费 仍是当今大学生主要的消费观念。据调查显示,在购买商品时,大学生首先考虑的因素是价格与质量。中国的大学生与国外的不同,经济来源主要是父母的,自己兼职挣钱的不多,或者说几乎就是不能挣钱,所以中国的大学生每月可支配的钱是固定的,大约在1000元左右,条件较好的一般也不超过20xx元,其中主要是用来支付生活费用和日常生活用品开销。由于每个大学生的消费的钱有限的,大学生们在花钱时十分谨慎,大学生会尽量搜索那些价廉物美的商品,包括衣服,鞋子,书包等等。无论是在校内还是校外,当今大学生的各种社会活动增多,城市生活氛围、恋爱等多因素的影响,大学生不会去购买那些尽管价廉但不美的商品,当今大学生比较注重自己的形象,追求档次,即使不一定买名牌。
2品牌与时尚
当今的大学生,20岁到23岁的青年是大学校园的主体,在时代前沿,追新求异,敏锐地把握时尚,恐落后潮流,这是当今中国大学生的共同特点。其中表现最突出的消费就是电脑在大学校园的普及。这使得大学生们的消费中增加了电脑的消费。这次调查中发现学生电脑拥有率已高达90%。此外,数码相机,上网卡,电脑都是当代大学生的追求,还有就是发型、服装、饰物等,大学校园中追新之风十分严重。这次我们的调查证实了这一点,就比例来看,是否流行也成为大学生考虑的一大因素。在我们调查面谈调查中,我们问了这样的一个问题:你会追求名牌吗?100%的人的回答是肯定的,前提是在经济允许的条件下,我们都会追求名牌的,这也正反映了大学生的一个很突出的消费心理。
六.大学生消费水平的具体分析
1.月生活费
被调查者中,42.75%月生活费在800-1000、22.7%月生活费在500-800元、20.55%月生活费1000-1500元,14%在1500以上
2..生活资金来源
调查发现,绝大数大学生经济来源是依靠家庭,少数大学生靠勤工俭学、获取奖学金等方式为家庭分担自己的生活开支,极少数大学生经济来源完全自理。
3.消费去向
被调查者中,吃喝、娱乐和消费品(服装、化妆品、饰品)三项,是大学生的主要消费项目。其中,吃喝占比例为47.65% 。除了吃喝方面的花费外,有29.25%的大学生把钱花在了娱乐上,而这一现象在大二以上的大学生中尤为明显。另外,27.9%的大学生(女大学生占多数,尤其是高年级的女大学生)把钱用在服装、化妆品、饰品等消费品上。
三 当代大学生消费状况存在的问题
1.储蓄观念淡薄,财商需培养和加强
财商一词的提出者罗伯特?清崎曾经说过:财商与你挣了多少钱没关系,它是测算你能留住多少钱以及能让这些钱为你工作多久的能力。在调查中,当问及对财商概念的认识时,很多同学表示陌生。当问及一学期结束后经济情况如何时,大部分同学都坦然承认自己的消费已经超出计划范围,甚至有些同学还需要向别人借回家的路费,略有剩余的同学也想着如何把剩余的钱花完,只有极个别同学有储蓄的意识。可见,当前大学生的财商需要培养和加强。
2.消费差距拉大,出现两极分化
在关于月平均消费一栏的调查中,有22.7%的同学在500-800元有点痛苦的生活线上坚持学业;有42.75%的同学在800-1000元之间勉强过得去,有34.4%的同学在1000-1500元之间稍为有点爽,
有14%.的同学在1500元以上比较自由可见,大学生的消费差距增大,两极分化也比较分明,这在我国当前剧烈转型的社会大背景下有一定的必然性,但我们相信,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必将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改善。
3.消费结构存在不合理因素,女生更为突出
大学生的生活消费从20世纪70年代至今,至少有一个方面是共同的,即消费的主要组成部分以生活费用和购买学习资料、用品为主。在生活费用中,饮食费用又是重中之重,按照杭州地区的物价水平,以学生在校每天消费二十元左右用于基本饮食需要来估计,学生每月净饮食费需600元左右。
我们惊奇地发现,在被调查的12名女生中,83.7%饮食费用在600元以下,有的为了保持苗条身材控制自己的食欲,有的为了节约支出不顾营养需要净选择廉价的饭菜;而18名男生中也只有66.4%达到标准。当问及他们是否研究过自己的营养结构问题时,比如对一杯奶养起一个民族说法的认同时,90%的同学表示认可,但不怎么在意。当我们把饮食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在调查中指出的时候,他们当中,尤其是女同学很多都承认自己对健康饮食知识了解不够。
4.过分追求时尚和名牌,存在攀比心理
在调查中,一些同学指出,为了拥有一款手机或者换上一款最流行的手机,有的同学情愿节衣缩食,甚至牺牲自己的其他必要开支;有些男同学为了一双名牌运动鞋,有些女同学为了一套名牌化妆品或者一件名牌衣服,不惜向别人借钱甚至偷钱以满足自己的欲望等,都可以反映出一些学生不懂得量入而出,而虚荣心的驱使又极易形成无休止的攀比心理。
5.恋爱支出过度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一部分谈恋爱的大学生每月大约多支出100-300元左右,最少的也有50元左右,最高的达到1000元(比如送名贵礼物给对方)。他们大多承认为了追求情感需要物质投入,经常难以理性把握适度消费的原则。这是让人感到忧虑的方面。有趣的是,传统意义上谈恋爱的费用支出一般由男方承担的局面已经完全被打破,而出现三种情况,即男方全部承担、男女方共同承担和女方主动全部承担,女生的恋爱支出甚至有超过男方的情况。传统与现代生活方式在当代大学生中被充分演绎。
七、对大学生消费行为问题的原因探讨
上述消费行为问题形成产生的原因是非常复杂的、多方面的,有主观的、客观的,有社会的、家庭的等等,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不良消费观念、消费现象对大学生消费行为的影响。校园不良消费现象的出现受社会上不良消费风气的熏染。消费不仅是一种经济行为,更折射出消费者一定的文化素质和道德水准。市场经济带来的负面效应诱使许多人一切向钱看,贪图物质享受,鄙弃高格调的精神追求,消费观念多元化,消费层次高档化,追求超额消费和超前消费,却不顾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所有这些不能不对大学生的消费行为起
了负面作用。
2.社会化过程对大学生消费行为的影响。大学生社会化包括社会教化和主体内化两个基本方面。内化是指大学生经过一定阶段的社会学习和接受社会教化,将社会目标、社会价值、社会行为规范和行为方式等转化为自己稳定的价值和行为反应能力。由于大学生缺乏较高的学习能力和很强的适应能力,并且合作能力较差,主观与客观需要的不协调性等,造成内化能力较低。由于大学生未能深刻认识到自身在消费社会化过程中的实质,在追求文化和精神消费上养成了不良的消费习惯。
八、引导大学生养成科学的消费行为的对策与建议
面对在大学生消费行为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几个方面来引导大学生健康的消费行为:
1.引导大学生树立科学的消费观。科学的消费不但表现为敢花钱,而且表现为会花钱。大学生们不缺少消费的冲动,但往往缺少消费的理性,因而常常发生不自量力、盲目追潮、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的不良现象,显示出理财方面知识和能力的不足。基于这样的现实,对大学生进行理财教育势在必行。
2.形成健康的社会消费大环境。大学生的消费观念、心理和行为是受到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除了受到个人思想、道德、心理、爱好及消费常识的支配和制约,还会受到社会因素的影响。社会因素的影响往往使他们的行为带有不稳定性和盲目性,因此,对大学生的消费给予正确的引导,除了对大学生进行消费道德教育,还要形成一种健康的社会消费大环境。
3.充分发挥家庭的积极作用。只有家庭教育和学校管理双管齐下,矫治大学生不良消费行为才可取得最佳效果。为此,必须充分发挥家庭的积极作用。对于没有独立生活经验的学生,家长就要采取适当的方法来约束一下,否则对孩子的成长和未来极其不利。此外,学校应加强同学生家庭之间的联系,学校每学期应将各种正常收费通知家长。
九、结语
大学生的消费问题,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它会影响到大学生的正确价值观、人生观的形成,关系到大学生的健康成长与发展。如果不及时大学生消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势必影响学生的整体素质。因此,只有在学生,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共同努力下,大学生的消费行为才会趋于合理和理性。 总体上看,大部分大学生的消费还是合理的。今后,大学生在消费上仍需培养理性、文明、责任的消 费观念,催生健康、品质的消费模式,在整个校园,乃至全社会营造一种积极向上、顺应时代发展潮流的消费文化,促进人和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90后00后调查报告篇8
迎着朝阳,我们xx大学爱暖夕阳社会实践队的实践活动起航,我们踏上了我们的征程。
虽然遇到一点小插曲,但最后我们还是顺利抵达了敬老院。在热情朴实的院长的迎接以及带领下,我们一行人来到了敬老院的会议室。这个被称为在敬老院最大的房间布满灰尘,可见已经有多久没有人来过。为了讲座的顺利进行,进入会议室我们便开始准备,拉横幅,对讲稿,开启设备,所有准备工作完成后,院长帮我们叫来院里的老人家。老人家陆续进场。
虽然之前做前期工作时来过敬老院,虽然之前听院长讲过院里老人家的情况,可是当我第一次真真实实的接触这些老人我还是被吓到了。所有的老人中你找不到一个正常健全的老人。这些老人家要么听不到,要么不会说,要么看不到,要么少了一只胳膊,要么没有腿,要么有点痴呆症,其中还有一些老人看到他你真的都会心疼,当你真的遇见,你才明白原来骨瘦如柴的深刻寓意,瘦的你真的可以感受到就是骨头上有一层皮肤,皮包骨头。
我们的演讲主要是围绕老年人饮食和卫生问题来讲的,由于综上各种老人的身体原因,以及我们的讲座是以普通话进行的,很多老人是根本听不懂的。可是你依然能感受到他们目光传来的炙热,他们的关注,他们的认真。因为我们在讲座时也感受到老人听不懂(因为与他们进行交流时得不到反馈)所以我们临时改了讲稿,挑重点讲,把坐在台上讲的时间缩短,然后我们的队员坐下去与老人们面对面进行讲解。时间进行到11点半(快到吃饭时间了)我们告诉老人上午讲座结束,让老人家回去休息一下准备吃饭,许多老人久久徘徊在我们的讲台旁边不愿离去。直到我们向他们解释说我们下午还会在这,让他们先去吃饭,一些老人才离去,但还有一些老人一直叫我们先去吃饭,还有一些老人离去了看我们还在忙,又回来帮我们。
午饭过后,也许因为上午与一定接触的缘故当我们坐在大厅里休息时很多老人都会站在或者坐在旁边,抑或看着我们抑或和我们聊天,说实话由于各种因素和这些老人交流的确有点困难,但是你却能真确感受到他们身上那种孤独,那种渴望被关注被爱的感觉,因为有120多个老人,我们能做的又真的很少,真的很恨自己为什么不强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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