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是调研任务的文字证明,是执行一项程序的书面借鉴,对于调研报告,我们一定要依据上级的命令,拟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调研计划,以下是顺风文档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城乡建设组调研报告7篇,供大家参考。
城乡建设组调研报告篇1
一、引言
城乡一体化建设是缩小城乡差距,整合城乡资源相互融合,使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和发展成果的过程,建立城乡依托、互利互惠、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大民政顺应了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趋势,摒除了传统的民政工作理念、体制机制和工作格局,以一种全新的理念和机制来统筹、整合各种资源,共同解决民生问题,以适应社会建设大发展的需求。
二、北京市推进民政服务设施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基本情况及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的民政工作,已经非常重视向城乡一体化方向发展,城乡差别近些年有所减少,但距离城乡一体化的最终目标,还有待进一步努力。具体表现在:
思想认识正在不断统一
(1)北京城乡二元结构下“重城轻乡、重工轻农”的传统观念正在不断转变
经过充分实践,我们认识到北京国际化大都市的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实现和在全国率先实现现代化的目标是靠城乡两方面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相互依赖来共同完成的,特别是在当前北京郊区总体发展水平还较低的情况下,要在城乡协调发展的基础上对郊区的发展给予更多的支持。特别是要深刻认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首都的现代化”,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关于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意见》上来。
(2)认识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不是要消灭乡村,而是城乡共同繁荣
警惕在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的旗号下城市新的扩张和对乡村新的掠夺。在制定北京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建设相关政策时,必须要突破长期以来形成的就农业论农业、就农村论农村、就工业论工业、就城市论城市的固有模式,应以城乡统筹考虑,做到城乡协调发展。
(3)首都农村改革发展面临着许多新情况
清醒地看到,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的发展,首都农村改革发展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正如《中共北京市委关于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意见》中明确指出的那样:“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深层次矛盾依然突出,城乡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水平差距依然较大,农民持续增收困难依然较多,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人口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显现”。可以说,全市的城市化水平、农村民政结构、城镇建设和环境面貌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要求很不相称。据有关专家研究表明,北京郊区发展滞后的主要原因是,农村未形成完整的自主民政系统,对城市的依赖性较强,投入不足,城镇民政设施建设落后于形势发展的需要。其根本原因在于以往受城乡二元结构传统思维方式的束缚,缺乏对城乡统筹的整体谋划和统一指导,在制度和政策上,执行的基本是城乡与农村、居民与农民两种不同的制度安排和政策取向;在资源配置上,偏重城市而对农村有所忽略。目前,北京郊区小城镇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乡镇企业“离土不离乡”式的发展只能使少数企业成长为大工业,而绝大多数乡镇企业只能在“散、小、低、污”上徘徊。
(4)进一步明确北京城乡的准确定位
加快北京郊区城市化的关键是搞好城市的民政功能向郊区的延伸与扩散。北京的基本功能是首都功能,但长期以来北京的城市功能缺乏适当的分解,功能覆盖的范围没有得到很好的界定,城市建设存在缺乏整体规划的“摊大饼”现象,而且北京郊区卫星城及乡镇在首都功能中的定位,始终没有被明确。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郊区发展相对滞后、城乡差距不断拉大的状况。近十几年来,北京城区的工业企业向郊区搬迁,确实推动了郊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区的人口疏散,但必须看到其牵动作用是有限的。首都的城市性质决定了北京的主要产业是围绕“两个中心”的功能定位展开的,从而体现首都特点、具有很强的带动作用的主导产业,如以政府机关为主要对象的各类服务业和与文化中心相关的教育、科研、文化产业却缺乏向郊区的转移。
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
在20xx年郊区广大干部群众按照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一系列重大举措,真抓实干,共克时艰,农业农村经济取得了历史上少有的快速发展。一季度,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 7.5%,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增长 10.8%,低收入农户收入增长33.1%,山区农民收入增长l 7.9%,农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长1 5.3%,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增长l.37倍。从去年开始,山区没有劳动能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标准的人员,可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标准城乡低保水平。据20xx年上半年数据显示,我市城镇人均家庭总收入为16697.25元,同比增长8.7%;乡村人均家庭收入为7873.71元,同比增长11.3%。虽然三年来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的态势良好,城乡差距依然明显,仍需在城乡一体化建设上坚持努力。
围绕城乡一体化,各级区县、各部门态度积极、行动迅速,在城乡结合部改革、农村产业发展、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制度、农村公共服务、民主政治建设等各个方面,研究制定新的政策举措,创造性地探索新的体制机制,形成了一批新的成果,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北京具备了推进城乡一体化的现实条件
(1)首都整体经济实力显著增强
20xx年全市经济总量超过11000亿元,人均gdp超过1万美元,全市财政收入达到20xx.8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858.4亿元左右。为统筹城乡发展,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2)是具备了实践基??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各部门形成了“部门联动、政策集成、资金聚焦、资源整合”的工作机制。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区县功能定位进一步明确,城乡规划逐步走向一体化。在20xx年以来实现“区县通高速”、“村村通油路”的基础上,以轨道交通为重点的“大交通”加快建设,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大范围推进,“农村亮起来、农民暖起来、农业资源循环起来”工程成效显著。养老保险、劳动就业、老年补助、丧葬补贴等政策实现了城乡统一,“大社保”、“大民政”加快形成,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新农村建设从试点阶段进入全面推进阶段。
(3)是积累了宝贵的奥运财富
落实“新北京、新奥运”战略,确保奥运核心区农产品有效供给,确保首都鲜活农产品市场稳定,确保重大动植物疫情“零发生”,确保农村生态、文明、和谐的环境,不仅为实现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残奥会作出了贡献,同时也创造和积累了新的工作机制、工作经验。这些都是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有利条件。
三、北京市推进民政服务设施城乡一体化建设的经验分析
目前,要推进“城乡一体”发展,首先要摆脱出两个误区
第一,摆脱“以城市工业扩展为中心”论。西方经济学家在对自身经济社会发展考察的基础上提出了地区发展的倒u型曲线规律,认为经济发展初期,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的状态会加剧,随着经济的不断增长,这种差距将不断趋于缩小,最终进入平衡发展阶段。国际发展的一般经验也告诉我们,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时,产业结构中的农业产值会下降到10%左右,工业产值达到40%左右,服务业产值上升到50%左右,城乡结构中的城市人口比中将上升到70%左右。这种见解无非是建立在工业规模扩展、农业劳动力被大量转移的假设之上。但是对于工业化起步较早的中国而言,这种论断却遭遇着太多现实的挑战。推进中国城市化,单纯局促在城市里依靠工业扩展,这是不现实的。
第二,摆脱“以保障农村发展为本位”论。在现代社会,发展的动力肯定不是农村。但是不可否认,中国“城乡一体化”的战略,很大程度上是在“三农”问题已经成为发展瓶颈,城乡差距扩大到一定程度的背景中提出的。我国农产品供求格局、农业劳动力结构、农村社会结构、农业对外开放局面发生深刻变化,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低,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国家农业支持保护体系不健全,农业基础依然薄弱,农业发展方式依然粗放,人口资源环境约束增强,农村生产要素外流加剧,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持续扩大,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水平较低,一些地方农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社会管理任务繁重”,因此要“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
过于强调“以保障农村发展为本位”,就会落入“唯农村发展论”的误区,片面追求城乡公平和扶持农业都威胁着城乡一体的全局性,消解了城市化发展的动力,最终延缓一体化的形成。
城乡一体发展不但是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历史难题的有效途径,亦是控制自由市场“两极分化冲动”的基本抓手,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支点。要做城乡一体发展的示范区,就要将城市发展和乡村发展一同纳入到现代化布局中来,作为现代化建设的两翼来不断建设。
四、北京市推进民政服务设施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基本思路
城乡规划统??
这是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目前,北京的规划是以城区以及城市发展区为主体制定的,对乡村发展规划考虑得相对较少,不少乡镇虽然也做了总体规划,但还缺乏可以具体实施的详细规划。有关部门应站在北京率先实现现代化和创建国际化大都市的高度,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做好城乡统一规划的各项工作。北京城乡一体化,是城市文明不断向郊区扩散和郊区被日益赋予城市功能的过程,是乡村城市化和郊区城市化两个过程的合二为一。其最终目标是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城乡融合,共享完善的民政基础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共享文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条件。当前尤其要搞好统筹规划和推进城镇化步伐。在经济全球化、信息化大背景下,大都市圈已经成为国家综合国力的象征,京津冀及环渤海经济圈的发展,必将对北京郊区的发展带来很大影响。因此,要按照“大北京、大民政”的思路来思考和规划,要把北京郊区看作大北京城市圈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纳入区域发展之中。
城乡建设统??
这里主要是指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发达、高效的民政基础设施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基础,如:先进的民政低保系统,可以有效的保证远郊区域的社会安定,为农村城市化提供一个安逸的温床;景色宜人环境优美的敬老系统,可以吸引大量市中心退休人员,他们带头“走出来”,会刺激远郊经济发展,加速乡村城市化的步骤;经营良好的社会福利站,可以有效的收容乡村孤寡老人儿童,减少乞讨、偷盗,维护乡村的良好风气,为文明的传播铺下坚实的道路;在“大民政”思想指导下的新型殡葬政策系统,于20xx年1月1日后死亡的本市户籍、无丧葬补助待遇的居民,尤其是农民和城镇无业人员,实行一次性丧葬补贴,补贴标准与本市职工一致,确定为5000元的标准,财政年共投入1亿多元,惠及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约524万人,其中农民284.3万人,为农民解决了“办丧难、下葬难”的最实际问题,被百姓评为最惠民的政策,以最直接、最实惠的方式减少了城乡差距,使乡村人民发自内心的产生自豪的归属感。以往北京市区之所以比郊区能更多地获得发展机会,民政基础设施发达是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在北京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中,首先要把城乡统一建设高效、发达的民政基础设施作为一项重要的紧迫任务来优先完成。
城乡管理统??
这是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重要保证。随着城乡社会一体化的推进,城乡二元结构下形成的北京城乡民政管理自成体系的管理体制必然会制约城乡协调发展,特别是在城乡交融相互渗透比较激烈的城乡结合部,两套管理体制的冲突就更为突出,这些都给人口、就业、社会保
障、社区等方面的管理带来许多矛盾。因此,北京应建立统一的城乡民政管理机构,制定有 筹资渠道要多样
筹集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渠道要多样化,主要有以下几种:
(1)积极争取市、县、乡三级财政的投入
民政基础设施都具有公益性、福利性和社会性等特点,属于公众设施(公共产品),财政投入是筹措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主要渠道。要争取全市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并建立随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自然增长机制。
(2)要争取上级民政专项资金的投入
民政专项资金是民政设施建设的重要来源之一。要加强与省民政厅协调、主动汇报和沟通,必要时向国家民政部专题汇报,努力争取上级更多的专项民政资金的投入。
(3)要吸纳社会资金投入
目前,我国居民的储蓄额具大,民间闲散资金较多,特别是最近几年来,我市一大批民营企事业家对养老服务事业都有强烈的投资愿望,有关部门要尽快研究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投入福利事业,盘活存量资产,激活福利市场,扩大投资效果。
(4)整合民政自身资源投入
通过大力发行福利彩票、挖掘“红色资源”,做大做强福利企事业等方式,增强民政部门自身的市场竞争实力。
建设重点要突出
一方面,要突出民政基础设施的重点,集中财力、物力,保障重点工程的建设。严格把好立项关,将立项重点放在农村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等工程的改扩建上,放在优抚事业单位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社区服务项目设施建设上,放在弱势群体呼声高,反应最强烈的项目上,着力改变农村福利设施少、标准低、分布不均等突出问题。另一方面,要突出工程管理重点,认真执行工程招投标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和财政监督制度,实行阳光作业,规范运行,把农村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成为基层民政的形象
五、结语
在目前“大北京、大民政”、“十一五”、“十二五”各个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推进城乡一体化已成为我们的战略任务,而由于世界金融危机的到来,城乡一体化又成为了度过危机转“危”为“机”的桥梁,民政建设作为城乡一体化的坚实基础,是把握此次际遇的必然选择,是平凡但却严肃的历史使命,就像牛有成市长在09年北京市城乡一体化工作会议上的所说的“直接受益的是农民,最终受益的是全体市民。”
城乡建设组调研报告篇2
随着老龄化浪潮汹涌而来,城乡居民的养老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和紧迫。构建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是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当前,如何建设符合我县实际的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完善我县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建立新型城
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我县已建立了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主体,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制度为补充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并取得积极成效。截止20xx年底,在全县11.14万名常住户籍人口(城镇居民2.03万人,农村居民9.11万人)中,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有8334人,占7.48%;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有2674人,占2.40%;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有4620人,占4.15%;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有18928人,占16.99%。上述制度的建立,解决了部分居民群众的养老保障问题,化解了一批影响我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社会问题,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然而,从目前情况看,全县还有约8.15万名城乡一般居民(占全县常住户籍人口的73.16%),缺乏系统性的养老制度保障;同时,由于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思路不尽合理,致使农村原参保人员的养老问题实际上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加上这一块,相当于全县实际上有90.15%的居民群众没有得到真正意义上的养老保障。因此,在不断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并充分发挥其保障功能的基础上,有必要加快探索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思路,尽快解决广大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问题。
第一,建立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要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要坚持以人为本,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注重社会公平,注重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使全县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养老保障方面,只有实现广覆盖,使城乡居民群众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障,才能体现公平,才能实现共享,才能使社会更加和谐。目前,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只覆盖到城镇从业人员和农村部分居民,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又缺乏应有的保障功能。因此,探索建立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养老保障的目标,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和客观使然。
第二,建立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摆在首位的具体表现。一方面,受工业化、城市化的影响,城乡大批青壮年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人口地域性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农村老年农民的日常生活较为困难。另一方面,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推广,越来越多的城乡家庭呈现上养四位老人、下养一个孩子的四二一结构,传统的养儿防老的家庭保障功能受到严重削弱,城乡家庭养老功能逐步淡化和弱化,靠代际供养已经难以解决养老问题。再一方面,随着老龄社会的提前到来,加上目前推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由于覆盖面窄、参保人数少、保障程度低等缺陷,无法满足参保人员养老的需要,给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导致我县城乡社会养老所面临的问题日趋突出。因此,随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推进,这几年来,城乡居民要求解决养老保障的愿望越来越强烈,社会各方面的呼声越来越高。针对这种情况,在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过程中,抓紧建立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扩展到全体城乡居民,这一方面充分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反映了他们的实际需要,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提高广大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从而缓解广大居民因老致贫、因老返贫等问题,体现了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时代要求。
第三,建立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养老保险制度自身的发展规律。依据统计学上的大数法则,各类保险只有不断扩大覆盖面,才能提高保险基金的共济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十五期间,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基金支付能力越来越强,覆盖范围从国有、集体单位扩大到了非公经济组织,从正规就业人员扩大到了灵活就业人员,从城镇从业人员扩大到了进城务工人员。在这种情况下,将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扩大到全体城乡居民,符合养老保险制度自身的发展规律,是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需要。
第四,建立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度,是构建大社保体系的重要内容。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社会保障体系, 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标志,也是一种制度创新、政策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近年来,我县相继出台实施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新制度,扩大了社会保障的受益面,也受到了广大居民群众的欢迎。在此基础上,建立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解决全体城
乡居民的养老之忧,正是坚持探索、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具体体现,同时也丰富了大社保体系的内涵,必将推动大社保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二、我县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及现状
1、发展历史及沿革
根据国家"七五"计划关于"抓紧建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要求,民政部早在1986年就开始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探索。1992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订下发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民办发〔1992〕2号),并在全国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推广。
我县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发展过程共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试点探索阶段:1995年发布实施的《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浙政发〔1995〕4号)规定,从1995年起,由各级民政部门负责为非城镇户口的农村各类人员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根据《暂行办法》精神,我县出台了《关于建立云和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云政办〔1995〕16号)和《云和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云政办〔1995〕21号),并于1995年4月在云和镇红光、沙溪两个村进行了试点。二是全面推广阶段:1996年底,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开始在全县铺开,覆盖了全县所有乡镇和行政村、11家福利企业及1个零散户。我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上不封顶(浙政发〔1995〕4号文件规定的月缴纳标准分为2、4、6、8、10、12、14、16、18、20元等十个档次);农保基金主要依靠银行定期存款实现保值增值,同时,根据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的调整情况来确定参保人员的养老金水平。三是整顿规范阶段:1998年,国务院将此项工作从民政部门划归劳动保障部门。1999年,受宏观经济影响,国务院要求停止接受新业务,对农保进行整顿规范。我县的农保工作以保持稳定为原则,做到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基金不丢,并于2003年9月把该项工作从县民政局下属的农保处整体划入县社保处管理,顺利完成了农保机构的职能划转。
2、工作现状
通过十多年的努力探索,我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目前已达到一定规模,在农村也有一定的影响面,但成效一般。到目前为止,全县共有14个乡镇、170个行政村、11家福利企业和1个零散户开展了农保工作,参保人数有18928人,参保率为20.77%;积累基金341.54万元,累计支付待遇1.49万元;在目前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286人中,享受待遇最少的每人每月只有0.21元,最多的每人每月也只有21.42元,月平均待遇为2.20元,月领取额在1元以下的有194人,20元以上的只有2人。由于缴费起点低、待遇标准低,目前我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没有新保及续保人员,实际上已处于停滞状态。为维护农保政策和业务的稳定性、连续性以及农村社会的稳定发展,我县农保工作处于不宣传、不发动,上门参保不中止的状态。
三、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一)现行农保制度的主要内容
我县现行农保制度的主要政策依据是1992年由民政部制订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和1995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其主要政策内容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参保对象范围:60周岁以下农村户籍公民,包括务农务工经商人员及乡镇招聘干部、应征入伍青年、民办教师、医生和其他各业劳动者等。
2、资金筹集方式:坚持农民自我保障为主和自助与互济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含国家让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和储蓄积累式的办法进行筹集;最低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
3、资金积累方式:缴费建立个人账户,属于个人所有,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含国家让利)均记在个人名下。
4、待遇享受规定:我县参保人员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为60周岁,待遇标准按达到领取年龄时个人账户的积累总额确定,并根据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调整情况来确定参保人员的养老金水平。领取养老金的保证期为十年。
5、基金管理方式:基金以县为单位统筹,并按国家有关金融政策运营管理,主要依靠银行定期存款和购买国债的方式实现保值增值。
(二)现行制度设计存在的主要缺陷及分析
现行农保制度是在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规划制订的,符合当时国民经济状况和农村特点,也曾受到农民的普遍欢迎。但是,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和农民生活生产方式的转变,我县农保工作出现了因缺乏激励机制和扶持政策而扩不出、因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不相适应而保不齐、因制度衔接性差而流不动等问题。现行制度的缺陷主要体现在下列方面:
1?稳定性和适应性差。首先,我县现行的农保制度基本上是在民政部颁布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和省政府印发的《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基础上稍作修改形成的,因缺乏应有的法律效力而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导致本来就心存疑虑的农民更加不愿投保。其次,在城镇社会保险体系日趋完善的今天,将乡镇企业职工、私营企业主和雇员等有劳动关系的群体继续纳入现行农保制度有失公平性。第三,缴费机制设计时尽管考虑到了农民收入季节性和不稳定的特点,但是明显缺乏弹性。如按1995年我省暂行办法规定,按月缴费标准一直维持在6—20元之间,但十年前的缴费标准是无法适应如今经济环境的发展变化的。第四,现行的养老金计发系数按8.8%的利率测算,具有上世纪90年代初期中国经济高利率和高通胀的鲜明特征。但是随着国家连续降息,如此高的利率已经是可望而不可及了。
2、基金保值增值困难。《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规定,基金以县为单位统一管理,主要以购买国家财政发行的高利率债券和存入银行实现保值增值。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缺乏合适的投资渠道和投资人才,都是将基金存入银行进行管理。但是,由于银行利率不断下调(如一年期存款利率已从1995年的10.98%下调至现在的4.14%),再加上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农村养老保险基金要实现保值已经相当困难,更不用说增值。这就造成政府的包袱加重,出现了参保的人越多而国家赔得越多的尴尬局面。
3、保障功能弱。一方面,由于实行自愿投保,大多数人员采用一次性缴费方式,缴费总额普遍较低。同时,基金积累类似于银行存款,靠自我积累模式,而养老金待遇则仅靠自我缴费的个人账户积累总额来确定。加之,当时是在预定利率12%的情况下制订政策的,较少考虑到金融风险,结果在政策推出后,银行利率接连下调。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使资金能够平衡运行,国家原先承诺的农民养老保险帐户的利率只好下调(1997年1月下调至8.8%,1998年1月下调至6.8%,1998年7月下调至5%,1999年7月起更下调至2.5%),造成参保人员的保障水平不高,实际收益明显低于按过去高利率计算出的养老金,使人们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信心更是大打折扣。另一方面,待遇享受没有设计增长机制,几十年同一标准。随着物价水平的变化,养老金事实上是在不断地缩水之中,不仅难以吸引农民参保,更难以真正起到保障老年农民基本生活的作用。
4、政府责任缺位。原民政部农村养老保险办公室制定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资金筹集上坚持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但是,一方面,由于在制度设计中没有硬性规定政府责任的具体机制,而变成了完全依靠个人积累和基金自身的增值来实现保障和收支平衡。面对增值渠道不畅通的现实,以理论上较高的支付系数和实际中缺乏政府投入的事实,基金明显孕育着较大的财务风险。另一方面,由于大多数集体无力或不愿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给予补助,绝大多数普通农民得不到任何补贴,这种资金筹集方式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储蓄或鼓励性储蓄,缺乏社会保障应有的社会性和福利性。
四、我县建立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条件分析
(一)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具备了一定的基础条件。
1、较高的养老意识为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提供了思想基础。
由于多年来各类养老保险宣传以及社会高度信息化,广大城乡居民对养老保险有了基本认识并产生较为强烈的要求。一是城乡居民的养老意识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要求出台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或完善现行农保政策)、依靠养老保险实现养老的意愿较为强烈。二是通过社会保险信息的广泛传递,广大城乡居民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比较羡慕,从而增加了对养老保险制度的认识和要求。三是商业保险公司的大力宣传,使广大城乡居民多了一份比较。绝大部分居民感觉商业养老保险有吸引力但缴费额较高,希望政府能承办低缴费额的政府福利型养老保险业务。这都为尽快建立并完善科学合理又适应广大城乡居民缴费能力的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供了必要的思想基础。
2、相关政策法规明确了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政策走向。
(1)《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条规定,国家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党的十六大早已经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2)20xx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除了继续重点关注农业保险外,还以农村人身保险为突破口,首次出现了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等表述。
(3)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之一,是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同时,要求在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时,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
(4)《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浙委〔2006〕28号)提出,要围绕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加快建设覆盖广泛、保障水平逐步提高、管理规范方便有效、与全面小康社会发展水准相适应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按照个人养老储蓄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适当补贴的原则,加快建立面向农业劳动者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5)20xx年云和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把重视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列入今后五年要抓好的七个方面重点工作之一,提出要继续完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基本社会保障制度。
3、多年实践所积累的管理经验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我县现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组织比较健全,队伍比较稳定,管理基础工作比较规范,经过十多年的实践和探索,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这为下一步建立和完善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奠定了基础。
(二)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经济条件还比较薄弱。
建设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除了要考虑社会认同程度、制度发展方向、现有工作基础等方面因素外,重点要考虑地方财政支持能力、城乡居民承受能力以及制度本身保障功能及其所能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我县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据统计,从2000年到20xx年,全县生产总值从8.01亿元增长到22.41亿元,年均递增11.9%;人均生产总值从7530元增长到20158元,年均递增11.7%;农业占三产结构的比重,已经从24.6%下降到12.5%。然而,从目前情况看,农业占有生产总值的比重仍然较大,农业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比重高达82%,同时,财政收入只有2.82亿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只有1.65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只有14556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也只有4267元。因此,我县经济社会仍将以发展第二和第三产业为主,离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政府财政支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能力还不够强,城乡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仍然较弱,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必需的物质基础还较为薄弱。
五、建立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思路
以上分析表明,我县建设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具备了一定思想认识基础和工作经验,制度建设的政策走向也已经较为明确。虽然目前的经济条件还比较薄弱,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从执政为民和关注民生的角度出发,我们应主动创新,稳妥谋划,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我县实际情况和适应民生需求的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组织引导、群众自愿参加的原则,通过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筹集资金,建立以储蓄积累与享受待遇调整机制为核心的低门槛、多层次、广覆盖、可接轨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模式,为新型城乡居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提供必要的支持与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循序渐进、突出重点的原则。从近期看,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城乡居民进入二、三产业,或者季节性、阶段性地从事非农产业。因此,当前这个阶段要有所侧重,重点解决好大龄农村人员(男45周岁以上、女40周岁以上)的养老问题,对此年龄段以下的人员,可通过积极创造条件,将其逐步纳入城乡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从长远看,随着政府财政和农民经济承受能力的提高,养老保障体系的容纳能力会不断增强。所以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要从适应户籍和职业转移的需要、适应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趋势角度来设计,以利于今后的沟通和衔接。
2、保障水平与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适应的原则。从我县实际来看,首先,区域之间也还存在着经济不平衡,各乡镇以及同一乡镇的各个村之间的经济情况存在不小的差异性,由此造成城乡居民的收入和消费支出存在着较大不同。其次,城镇居民的生活方式与农村居民毕竟有所区别,农村居民或多或少还拥有着可以作为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源的土地,相对而言,他们的生活费用中需要由现金支出的比例相对低一些,而城镇居民的衣食住行基本上都要用现金来获取。同时,这两个群体的医疗需求也存在较大距离。因此,当前设计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时,要着眼于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通过养老保险来为他们年老以后的生活提供必要的资金补助,同时继续立足于土地保障、家庭保障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多层次、多方位地解决其养老问题。
3、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的原则。设计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时,必须弥补原先制度设计中缺乏政府投入机制的不足。缴费可以以个人为主,村集体视自身经济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同时,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明确政府缴费补贴的具体比例,并对经济困难群众予以适当倾斜。
4、简洁直观、便于接受的原则。居民群众是最讲实际的群体,需要的是能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利益。因此,新制度的设计必须简单直观,具有灵活性,让城乡居民真正感觉到实惠,这样才易于群众的接受和参与。
(三)具体设想
1、制度定位。新制度应该定位在建立我县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而不是对现行农保制度进行补充和完善。新制度出台后,应该明确暂停受理老农保业务,通过制度衔接,逐步消化老农保,以利于推进新型养老保险。
2、范围对象。新制度的实施对象界定为在云和县行政区域内16周岁至60周岁、具有我县常住户籍的城乡居民。由于生产经营方式的转换,城乡居民中已经有部分参加了现行的各类政府性养老保险,所以重点解决对象是除已参加政府性养老保险以外的其他城乡居民中的大龄人员(男性45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以上)。
3、缴费标准。考虑到城乡居民收入不稳定的特点,参保时年龄未满60周岁的人员采取按年缴纳的方式缴费,缴费金额按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确定。首先,根据我县城乡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县财政的支持能力,同时考虑到有关统计数据的公布时间有一定的滞后性,一方面,缴费基数可按上上年全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或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定;另一方面,缴费以个人为主,村集体视其自身经济状况给予适当补助(个人和村集体经济的缴费比例不低于8%),同时县财政可按不低于上上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或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标准进行补贴,并向经济困难的群众适当倾斜(县财政按不低于5%的比例给予补贴)。其次,为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也为了提高城乡居民的参保缴费意识,可确定缴费年限为15年。再者,参保时年龄已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由于年纪较大,逐年缴纳不现实,所以可采取一次性缴费方式,缴费金额按缴费时上上年全县农村居民月人均纯收入或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规定的比例和缴费月份确定,缴费月份具体标准视年龄增长情况逐年递减。
4、帐户管理。为确保养老金计发基数的确定性,可将个人缴纳部分和村集体补助部分用来建立个人缴费帐户。同时,为提高基础养老金的计发水平,可将县财政补贴中的一部分用于建立参保人员补贴帐户(比如县财政补贴5%,其中3%补贴到个人),并按规定与个人缴费账户储存额本息合并计算养老待遇。另外,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可将县财政补贴部分的其余部分(比如县财政补贴5%中的2%部分),用于建立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借以逐步提高参保人员的待遇水平。
为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和增值,也为了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账户、补贴账户和统筹帐户每年可参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帐利率标准计息一次。参保人员自领取养老金之月开始,其个人缴费账户储存额再参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领取养老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计息规定办理。
参保人员异地(跨统筹地)迁居,其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账户储存额本息,能转移的,转移迁入地社会保险机构;不能转移的,可一次性退还本人。
5、待遇享受。设计待遇时要把握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待遇计发办法采取缴费确定型,根据缴费账户积累总额确定待遇标准;二是设置养老金调整机制,养老金根据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基金支付能力及银行利率变动等因素适时调整,所需资金从统筹基金中列支。
具体来说,月养老金起领标准为缴费账户积累总额乘以待遇计发系数。假定参保人员领取养老金的保证期为13年,则年满60周岁人员的待遇计发系数为1/156;60周岁以上人员的待遇计发系数则与其缴费月份保持固定的比例关系。参保人员死亡后,其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账户储存额本息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6、制度衔接。本着平稳过渡、操作方便的原则,新制度可以与原农保、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在一定条件内衔接,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账户和补贴账户储存额本息可以按有关规定折算过渡,以利于今后城乡保障方式的融合。
(四)费用测算
鉴于我县实际,在设计我县建设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时,一方面,城镇居民的保障水平应低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另一方面,鉴于大部分农村居民的生产和生活还可以借助耕地来实现基础保障,其保障水平可略低于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从目前情况看,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707.8元(其中单位缴纳2648.4元,个人缴纳1059.4元),月平均养老金享受标准为1164.32元;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四个档次的平均缴费标准为每人2.7万元(其中 政府补助1.375万元,个人和集体缴纳1.325万元),月平均享受待遇为150元。
按照上面的具体设想,如果我县在20xx年开始实施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按个人和村集体经济的缴费比例不低于8%测算,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缴费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297.3元和1025元;按政府补贴5%测算,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可得到的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185.8元和640.65元;经过15年,也就是到2022年,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可以享受的月养老金分别为90.2元和311元。 据统计,全县未参加政府性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有3000多人,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的农村居民有6.3万人,60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约有1.2万余人。按以上标准,要让全县所有城乡居民都能享受到养老保障,今后5年县政府约需支出9300多万元的配套补贴资金,约年均投入1860万元;。如果将政府补贴标准提高到10%,则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可以享受的月养老金分别为114.8元和395.9元,今后5年县政府约需支出1.86亿元的配套资金,即年均需投入3600万元;如果将政府补贴标准提高到15%,则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可以享受的月养老金分别为139.4元和480.7元,今后5年县政府约需支出2.79亿元的配套资金,即年均需投入5580万元。到底以何种方案为妥,需根据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的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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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组调研报告篇3
xx区是1984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辖县级区,位于xx市城区中西部,版图面积657平方公里,总人口35万人,其中农村人口5万人,辖8个乡镇街办和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xx区自去年7月被确定为第三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区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充分结合区情,积极探索,采取五法并举,狠抓落实,卓有成效的推进了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深入。2012年3月,省人社厅授予区2011年度全省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截止目前,全区共有城乡居民参保22622人,其中参保缴费13880人,征收保费417.34万元,参保缴费率达99.86%;待遇领取8722人,发放养老金579.76万元,发放率达100%,发卡率100%,已超额完成省、市定2012年度目标任务。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部门合力。一是成立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财政、金融、公安、人社、审计、社保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具体责任,相关单位、部门负直接责任的三级工作机制;二是制定实施办法。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xx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办法》,办法在原则任务、参保范围、基金筹措、个人账户、待遇领取、基金管理、经办服务以及加强领导、部门责任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三是加强部门联动,针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先后组织人社、财政、金融等部门召开协调会20余次,进行工作对接,明确部门责任,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畅通宣传渠道,营造参保氛围。一是成立政策宣讲专班,进行有声宣传。区人社系统成立了分别由局长、分管局长、经办机构负责人带队的城乡居保政策宣讲专班,深入乡镇村组现场宣讲惠民政策,讲参保带来的好处,取得了较好效果。二是印发宣传资料,进行有形宣传。印制《致xx区城乡居民的一封信》50000份,《xx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文件汇编》5000余本,为群众免费发放;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村居组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营造氛围。三是利用手机平台,进行动态宣传。把中央、省市有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编辑成短小精湛的信息,每日向城乡居民群发一条,加强动态宣传,达到了预期目的。四是开展经办人员培训,进行日常宣传。成立9个工作专班,分片、分点对乡镇、村居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其入户宣传的骨干作用,促进参保缴费和基础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序推进。
(三)落实层级责任,增强工作动力。一是落实目标责任。年初,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目标任务纳入了区政府十件实事及部门二三工作法,重点予以推进、重点督办检查、重点细化考核,同时将目标任务分解至各基层单位,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明确责任、明确目标,强化了抓落实的动力。二是落实包保责任。区人社系统成立了7个包帮领导专班,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深入各自包帮乡镇街道进行跟踪指导服务,帮助推进工作。三是落实帮建责任。区委、政府成立了百队千人进万家工作队,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纳入工作队重要内容,落实帮建责任,聚力帮助抓落实。
(四)规范经办重点,促进参保缴费。一是规范经办流程。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包括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个人账户管理、待遇支付、基金管理、关系转移接续、信息统计、档案管理、稽核内控等环节,汇编成流程手册,免费下发基层经办人员,提高经办质量。二是规范缴费方式。对收缴的方式,采取上门征收、加班征收、典型带动、亲属代缴、政府促缴等多种方式,全力推进参保缴费;对申请参保对象的材料首先由乡镇街道、开发区劳动保障所审核把关,再集中送至区级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存档;对参保所交费用统一由乡镇街道财政所征收,集中后转账到区级财政专户管理。三是规范待遇发放。根据工作进度和工作实际,采取信息核对一批、确定一批、发放一批的办法,发放待遇统一使用惠农卡,发卡时,由区人社局领导带队、财政部门、金融部门、经办机构派人参加,深入到乡镇街道按花名册现场签字发放,发放率达到100%;四是规范信息录入。按照省、市要求,在抓好参保缴费工作的同时,同步开展参保信息录入工作,目前基础信息录入率达100%,实现了省、市、区、乡四级信息专网联通,提高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五是规范服务行为。组织区、乡镇、村经办人员认真学习居保业务流程,严格按照规范进行运作,提高经办服务效率和水平。六是规范基层平台建设。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要求,突出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重点,加大经费投入,扎实推进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目前,乡镇基层服务中心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已基本到位,办公场所实现了六统一,即统一制作标识、统一配备电脑、打印机,统一订购桌椅、档案柜、除湿机、灭火器,统一安装空调,统一职能、职责、制度上墙,统一工作资料建档。
(五)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扎实有效。一是建立定期反馈制度,每周召开工作例会,各基层单位对参保缴费进度进行反馈,做到及时掌握、及时跟进、相互促进、总结提高。二是建立大员督办机制。实行县级领导干部包联乡镇街道制度,明确1名县级领导干部包联一个乡镇街道,加强工作督办,保证进度。三是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区政府督办室实行一周一督查,半月一通报制度,对措施得力、行动迅速、成效显著的乡镇街道和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导致居民参保缴费延误,影响居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四是建立目标责任制考核机制。区、乡、村三级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纳入了年度工作目标,严格考核奖惩,实行一票否决,确保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扎实有效。
二、存在问题
xx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开展一年多来,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工作中还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城乡居保参保扩面难度加大。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城乡居民认为城乡居保政策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相比,缴费虽然较低,但退休后待遇也偏低,致使其参保的积极性、主动性受到影响,有的甚至参保后又要求退保;二是部分城乡居民尤其是农村家庭收入较低,生活有较大压力,虽然每年可最低交100元,但参保畏难情绪大;三是少数乡镇村组干部重视不够,政策宣传不够深入,方法措施还不够灵活,致使村(居)民被动参保较多;四是失地农民数量的增加,补偿安置不到位等问题的凸显,客观上增加了抵触情绪,影响了村民参保的积极性。
2、城乡居保经办队伍素能亟待提高。随着城乡居民参保人数的显著增加,居保经办工作业务量急剧攀升,这对于具体经办人员素能要求来说,也越来越高。但问题是,目前区级经办工作人员10人中,学历偏低(第一学历高中就有6人),年龄结构偏大(平均年龄46.8岁),能熟练运用电脑操作业务的偏少(仅有3人),身体多数处于亚健康状态,工作缺乏应有的活力;乡镇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不仅人少,还不够稳定,随意变动较大,影响了工作连续性、有效性;村级工作人员多数年龄偏大、业务水平低,且身兼数职,顾此失彼,疲于应付,导致全区城乡居保工作推进不平衡,城市街道、社区参保情况较好,偏远乡镇参保率相对较低。
3、城乡居保经办基础设施薄弱。主要表现在:一是办公场所不容乐观,基础条件与上级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区级经办机构不仅没有足够的场所创办综合服务大厅,一站式服务基、服务层群众受到限制,而且缺乏标准的档案室,影响了城乡居保档案的提档升级;乡级办公条件拥挤,大小不一,有的仅有一间办公室,既是档案室,也是办公室;村级多数还没有专门的办公室,这些都难以适应当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需要。二是基础设备不足,信息化建设滞后。随着城乡居保服务对象和服务领域的深刻变化,客观上对居保经办服务信息网络化的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而目前全区城乡居保信息系统刚刚实现省、市、区、乡四级接轨,基础设备、业务经办手段仍然与信息化建设有较大差距,直接制约了服务水平的提升。三是经办业务程序、基础台账不够规范,影响了工作深入。目前,全区城乡居保业务经办仍处在一种自上而下赶、压式操作模式,基层自觉、常态化的自下而上工作模式尚未形成,且经办手续不规范,初始档案资料不健全,影响了工作质量和水平。
4、城乡居保工作专项经费不足。主要原因:一方面,中央、省、市没有下拨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专项经费。另一方面,由于财政体制等原因,区级财力匮乏,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新农保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之规定,区政府在经费上虽给予了一定的投入,但结合经办机构日常征收业务办理和待遇报销所需要的帐、表、册等印刷费用,易耗材和电脑设备等维护费用,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宣传费用以及信息系统维护费用等开支的实际,还有较大差距,影响了经办工作质量和实际工作效果。
5、稽核任务面临更大挑战。主要问题是:一是部分参保城乡居民居住分散、情况复杂,偏远乡村交通不便,信息不畅,上门稽核难度大;二是稽核渠道单一,特别是与大型企业东风等公司离退休人员、公安派出所等部门信息比对渠道不够通畅,协调难度大,影响了稽核工作深入;三是稽核手段比较落后,信息化稽核程度不高,再加上区级经办人员少、缺乏必要的稽核专用车,稽核已难以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导致城乡居民养老待遇重领、冒领等问题难以及时发现,不仅给国家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也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三、对策及建议
党的高屋建瓴明确提出: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保障是保障人民生活、调节社会分配的一项基本制度。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和完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扩大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渠道,建立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要求,这是今后一段时期,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旗帜、方向、行动指南,我们必须以此来总领、以此来谋划思路和对策。
1、要更新观念明思路。新观念决定新思路,新思路就是新出路。推进并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以及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着眼于全域稳定、发展的大局,以科学发展观来统领,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充分把握城乡居民工作的内在规律,以争先创优为动力,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扩面为主线,突出宣传、收缴、发放、稽核、管理五大重点,强化层级责任、业务督办、培训教育等措施,克难奋进,锐意创新,努力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2、要多法并举促参保。不断扩大城乡居民参保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实现可持续,是做好城乡居保工作的重点。一是以宣传教育为根本促参保。要充分运用报纸、刊物、手机信息平台、网络、宣传单、宣传标语、广播、宣讲团、样板戏等多种方式方法,把专项宣传与常态化宣传、动态宣传有机结合起来,让城乡居民真正明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惠与好处,充分调动其参保的自觉性、主动性,不断扩大参保覆盖面;二是以灵活收缴为基础促参保。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户制宜、因人制宜的原则,按照参保缴费、养老金发放、信息录入目标要求,积极灵活的采取服务上门收缴、培植样板典型带动收缴、鼓励亲属代缴、政府落实养老待遇促缴等多方式,全力推进参保缴费工作。三是以奖惩激励为动力促参保。对参保缴费积极的乡镇、村户、居民,要在创先评优、文明户、文明家庭等评比中优先考虑;要完善奖惩办法,实行以实物奖,或发一定数额奖金,或免交一年保费等方式,调动居民参保的积极性。
3、要强身健体抓经办。提升经办能力、坚持以人为本是做好城乡居保工作的核心。要紧紧围绕扩面、续保目标要求,一是调优配强经办人员队伍,提升经办能力。要本着年龄结构调轻、文化素质调高、业务能力调强、基层经验调丰的要求,采取竞选、交流、下派等多种手法逐步配强区乡村具体经办城乡居保工作人员队伍,务实工作基础。二是规范三级经办程序,推进工作的科学化。村级参保缴费,突出在参保登记、缴费档次、、基础信息采集,待遇领取、关系转移等环节完善程序,确保台账清晰、收缴、发放及时;乡级参保缴费,重点在基础信息录入、资格审查、政策咨询服务、档案资料等环节规范到位;区级参保缴费,重点在参保基础信息的核对入库、、待遇发放、基金的管理、个人账户的建立与管理、稽核与内控、统计报表等环节下功夫,健全机制,完善程序,促进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信息化建设深入;规范城区居民参保缴费,配合地税部门,规范全区城区居民参保缴费程序,把好参保缴费的核定关,确保居民参保缴费率的上升。三是加大经费投入,提升服务平台建设水平。按照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场地、设施六有目标要求,区政府要加大经费投入,重点在区乡村场所建设、信息化建设、宣传培训等方面增加经费预算,确保基层平台建设提档升级,促进工作上水平。
4、要严格稽控强管理。稽核和内控是防止养老退休人员冒领、重领、错领,加强基金安全管理,提高城乡居保工作的有效手段。一是配强稽核人员队伍,要建立人社、财政、金融等部门共同参与稽核工作专班,统筹部门合力,落实稽核专用交通工具、制定稽核计划,明确目标责任,确保稽核有计划深入开展;二是规范稽核制度和工作流程,要按照《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健全日常稽核、专案稽核、现场稽核、书面稽核等制度,规范参保人数、缴费凭证、养老金发放、生存认证等重点环节,保证稽核深入有效。三是畅通渠道,积极采取电话、深入乡村户、与东风公司、市养老局、公安部门、财政、民政部门、农行等比对信息等方式方法,防止养老退休人员冒领、重领、错领等问题发生。四是健全基金内控稽核机制,建立规范内设科室、业务运行、基金财务、信息系统等内控流程,强化动态监管,严把政策关口,确保基金专款专用,坚决防范和化解基金管理风险,积极建立基金收缴定期报告制度和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安全运行。
5、要健全机制保实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是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效的根本保证。一是要健全责任机制,抓好三级落实。要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纳入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重要内容,会议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要与乡镇街道、开发区签订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目标责任状,并要求各乡镇街道分别与所辖村(社区)签订目标责任状,层层明确责任、目标,强化抓落实。二是要建立健全长效的督办机制,确保工作实效。要落实县级领导干部包联乡镇街道制度,切实把城乡居保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督办,保证进度;要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区政府督办室要实行月督办通报制度,对措施得力、行动迅速、成效显著的乡镇街道和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导致居民参保缴费延误,影响居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要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狠抓奖惩落实。要严格目标考核奖惩,实行一票否决;要拿出一定资金对成绩突出的乡镇给予兑现,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扎实有效。
城乡建设组调研报告篇4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必须同步实施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工程。法治文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于法律生活所持有的以价值观为核心的思维方式或行为方式,包括人们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想、法律价值取向等。法治文化是法治的灵魂和源泉,是法治社会的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要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建设和谐社会,离
不开法治文化的支撑。只有在农村基层加强法治文化的建设,才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已成为当前的紧迫课题
法治文化是法治建设的根本内驱力。当前,在我国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不仅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战略目标。十多年来,我国在法治建设进程中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也毋庸讳言,在农村现实生活中仍存在大量与法治社会相悖的现象,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事情还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没有在全社会建立起深入人心的法治文化,则是最深层的、最根本的原因。可以说,离开了法治文化,一个国家的法治建设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13亿人民有9亿生活在农村,要加快依法治国进程,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基于扬弃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现实需要。
产生于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从根本上来说是“人治”文化,是与现代法治观念相悖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主要特点是:重礼轻法,重德轻刑;“人治”高于“法治”;重刑轻民,重义务,轻权利等等。这些传统法律思想直到今天仍然具有强大的影响力,仍然在阻碍着我国法治的现代化进程,特别对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产生着阻碍作用。要消除传统法律文化的不良影响,就必须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进行扬弃,并借鉴国外现代法治经验和整个人类文明成果,努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农村法治文化。
(三)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
和谐社会,从本质上来说必然是法治社会,离开了法治的保障,和谐社会就不可能实现。农村法治文化作为和谐文化的组成部分,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和内容。首先,法治文化与和谐社会的目标具有一致性。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其价值和目的就在于裁判世间纠纷、惩罚违法犯罪、维护公平正义。和谐社会追求的也是矛盾、冲突得到有效化解,使社会归于和平与安宁,所以两者在目标上具有根本的一致性。其次,法治文化是和谐社会建设的推动力。法治文化有助于社会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实现,有助于营造诚信友爱的社会氛围,有助于保障充满活力的新农村建设,有助于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二、当前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现状
多年来,农村基层经过持续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法治观念逐渐深入人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纷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正在成为更多农民的首选,农村的法治水平正在向建设较高层次现代法治文化的方向提升。但当前农村有的地方,受自然经济长期形成的传统观念影响,法治文化的建设还相对滞后,农民的法治观念依然比较淡漠,法律在调整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方面还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社会法治化的程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当前,阻碍农村民主法治进程、影响现代法治文化建设的因素主要有:
(一)长期人治历史造成了人们畏法息讼的心理和行为习惯。
由于我国传统人治理念的根深蒂固,农村一些地区至今还缺乏现代商品社会所具有的那种民主政治的传统,有一些农民的权利和平等竞争的意识比较淡漠,重传统礼俗而轻法律规范。有的农民受封建社会“法即刑”观念的影响,片面视法为惩罚的工具,视寻求司法诉讼为畏途,每遇纠纷和冲突,往往依凭“乡下事乡下了”的传统,寻求“私了”或纠缠于行政解决的途径,还不习惯也不善于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有的基层干部在处理农村大量的复杂事务时,常漠视法律,依然习惯于用传统的办法息事宁人,一味以不扩大事态为目的,丢弃法治原则,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必要性和权威性尚未被人们所接受。
(二)落后的社会文化环境对法治文化建设产生消极影响。
农村地区的法治文化形态是整个社会文化形态的一个重要构成,两者息息相关。作为乡村文化活动中心的乡镇所在地,其社会文化环境对法治氛围的影响十分明显。局部农村地区由于经济和社会文化事业发展相对滞后,造成乡村文化生活贫乏苍白。在一些社会文化环境较差的地方,文化设施还较为缺少,文化活动的品味不高,有的地方赌风盛行,迷信成风,不健康的书刊、音像泛滥,并处于无人过问的状态,因而严重地毒害了
城乡建设组调研报告篇5
一、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小城镇规划滞后。我县小城镇规划编制工作是由1999年开始的,到20xx年已完成了5个乡镇的修编,虽然有了规划,都没有详规。规划超期的有17个乡镇。按照20xx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的目标要求,我们的规划明显滞后,已经不适应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需要。
基础设施建设薄弱。道路欠帐太多。除大虎山镇较好以外,其它三个老镇主路是黑色路面,其它通向居民住宅街巷路都是沙石路、土路。以新立屯镇为例,只有一条通往镇上的路,暨胡新线是柏油路,其它所有的大街小巷的路都已破损不堪,雨天处处积水,晴天道道车辙,严重影响了行人和车辆通行。
排水存在死角。四个老镇基本上都是靠土沟自然排水。仅有少量的明渠排水,也都坍塌淤堵,到雨季经常出现溢水现象。八道壕镇,雨量超过40毫米,主路两边积水超过50毫米,雨水进屋。大虎山有的开发楼,靠沉井排水,由于楼基高,雨季雨量超过30毫米,附近居民住宅屋里就进水。
供水、供热问题凸显。自来水管网急需改造。新立屯镇自来水管网使用30年已经严重老化,有7000多延长米的老化管网急需更新改造,镇区周边村屯自来水网底铺设工程也迫在眉睫。八道壕镇供水系统形成于1980年,管网也早已老化,造成供水不足,只能早、中、晚3个时间段保证3个小时的供水。供热虽然有了大小不同的供热站,但覆盖面不全,新立屯镇仍有很大一部分楼房还在沿用以前陈旧的取暖模式。室内达不到温度,住户与供热矛盾突出。大虎山镇有供热面积87万平方米,取暖期室内平均温度只有10度左右,曾一度造成用户上访。
美化、绿化、亮化远远不够。先进小城镇的绿化率达到了50%以上,而我们小城镇的绿化率还不到16% 。路两旁栽的树特别少,有的镇上千米的一条街看不到一棵树。安装的路灯只限于主要节日亮几天,有的还没有独立的灯柱,安装在高压电线杆上。路两边的大部分空间被个体商户摆摊占去。中心镇没有一处公益活动广场,。
卫生环境差。主要街道大部分没有垃圾箱,垃圾到处可见。县级财政拨款少,每年8万元(新立屯环卫所职工18人,八道壕23人,大虎山53人)清运垃圾还是原始的拖拉机、铁锹。没有固定的垃圾掩埋场,临时就地填坑,大风一吹,遍地都是塑料等垃圾。市场建设水平低。全县有39个市场,其中全封闭式1个,(黑山城内综合市场),半封闭式5个(大虎山、新立屯、八道壕、无梁殿、励家),其余的都是露天市场,任意摆摊,秩序混乱。有关部门对市场管理力度不够,存在无序竞争,降低收费标准等现象。
房地产开发缓慢。据统计,20xx年至20xx年黑山共开发建设楼房270栋,面积427.51万平方米。20xx年到20xx三年间,共开发面积为282.13万平方米,其中黑山镇267.021万平方米,大虎山镇13.550万平方米,八道壕镇10855平方米,新立屯镇4735平方米。今年除大虎山镇开发了5万平方米外,新立屯、八道壕均没有开发。
小城镇特色不明显。特色农业经营规模小,产业化经营水平不高,科技支撑力不强。工业项目少,名牌产品不多,辐射带动能力不强。二三产业发展不快,专业产业化优势不明显。人文环境、生态环境建设缓慢,景观风格等特点没有显现。
二、主要原因
一是对小城镇建设缺乏高度认识,重视不够,抓的不力。
二是受财力所限,县级、镇级投入小城镇建设资金很少,争取上级小城镇建设的资金不到位。
三是缺乏改革意识,市场运作、多元化投资渠道还没有建立起来。四是政府对房地产开发的有关税费政策没有放开。
三、几点建议
1、科学调整小城镇规划布??
规划是发展的先决条件,没有一个好的规划,就不可能实现快速的发展。我县已由中国城市建筑研究院完成了总体规划修编,要在总体规划的柜架内修编完成小城镇规划。调整行政区划,撤乡并镇,撤点并村,实行合理的区域空间调整,集中资金与力量扶持中心镇发展,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培植新的增长点。结合新农村建设,制定主导产业定位、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发展、农民新村、人文、生态环境等详规。规划要创新理念,以县域和重点镇为基础,功能互补,规模等级结构合理,空间布局有序,通过规划促进城镇用地相对集中,公益设施相对完善,人口向城镇有序转移。形成各具特色、优
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城镇建设新格局。要依照"经济与生态并重,自然与人文交汇,商贸与休闲娱乐一体"的规划原则,将功能区划,使小城镇发展优势得以体现。
加强规划建设领导,把小城镇建设纳入领导班子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换人不换目标,按照规划积极稳妥推进小城镇建设。
2、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的关键是资金。要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充分发挥市场筹资功能,推进小城镇土地资源经营和基础设施市场化建设,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推动民间资本参与小城镇建设的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可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吸引、鼓励企业、事业单位、个人以及外商以多种形式参与小城镇建设。允许单位和个人投资经营供、排水、道路、桥涵等基础设施及文化、教育、卫生等公共事业,逐步走上主要依靠社会资金建设小城镇的轨道。
创新信贷方式。研究建立地方政府、采用和中小企业共同出资组建的信用担保机构。借贷城市建设开发模式,拿基础设施建设作抵押,向企业提供中长期贷款,发挥国家商业化投资,对小城镇建设发挥的拉动作用,使企业性投资主体、商业性投资方式更有基础。
争取上级资金,认真解读国家有关政策,抓住国家拉动内需,向小城镇建设投放资金的机遇,制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详规,做好可研报告,建好项目储备库,争取省、国家发改委的立项支持,申请亚行贷款,争取财政贴息贷款,取得对教育、文化、公益事业的投资,加快小城镇水、电、路、气、邮电等建设。
更新改造供热、供水管线,政府应出台《黑山县供热管理办法》,加大监管力度。把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同城镇居民供水工程结合起来,一同设计改造,解决群众吃水难和饮水不安全问题。治理脏、乱、差,加大对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力度,修改完善《黑山县物业管理办法》,垃圾要有处理场,路两边要增设垃圾箱,环境卫生要实行门前三包。健全环卫队伍,县级财政要增加对环卫的投资力度,尽快改变卫生环境。搞好绿化、美化、亮化建设,提高小城镇绿化率,中心镇要建设一个标准的群众性公益活动广场。在治理环境的同时,坚决制止乱批乱建。
应从全县角度统筹考虑,将我县已形成的杂粮、建材、水果、蔬菜、小食品、鲜蛋、生猪、牲畜交易八大市场,进行资源整合,共同建设区域市场。利用招商引资来建设市场,完善功能,促进农民和投资商到小城镇从事农副产品经营和商品交流。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大城市中许多中小型建筑企业的开发商到县级的中心镇来搞建设,要利用这一有利时机,招商引资,搞好小城镇房地产开发,推动居民棚户区改造。
3、发挥优势,建设特色小城镇
充分发挥各乡镇的产业优势,抓住并放大其特色,通过产业集聚实现产业集群。建设农业特色型小城镇;工业资源主导型小城镇;商贸物流中心型小城镇;人文、生态、旅游型小城镇。
确立发展重点,在形成棚菜、养殖、花生三大特色农业的基础上,包装项目,打造花生、肉牛、禽蛋、棚桃、西瓜、两梨、杂粮等品牌。组建农产品商贸有限服务公司,在农业部互联网上宣传、推荐、销售黑山农业特色产品,提高附加值。搞好品种改良,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着力提高农产品加工的科技含量和精深加工能力,形成农产品加工业体系,建设农业特色型小城镇。
把农副产品深加工、农业机械装备制造两大主导产业做大做强。黑山镇有规模企业20家,镇安满族乡16家,八道壕有大小企业46家,规模企业16家,工业基础好,又由矿产资源,应建立工业资源主导型小城镇。
大虎山镇市场历史悠久,比较繁荣。新立屯镇地处辽西走廊东口,位于黑山、阜新、彰武、新民四市县结合部,铁路交通发达,过去有北部明珠之称。自清乾隆年间建镇立集至今已有200多年的历史,以商贸业著称,应加快建立发展商贸物流中心型小城镇。鉴于新立屯背靠内蒙古科尔沁大草原,回族、满族多的特点,还可建立蒙、满、回、维一条街,把服装、玛瑙、饮食等行业做大做强。
充分挖掘县内自然、人文等各类旅游资源,合理规划、统筹开发。南湖公园,是省内面积最大的县级公园,也是人们休闲的好场所,应加强维修和保护。发展以黑山阻击战纪念馆为核心的红色旅游。恢复姜屯莲花湖,到太极宗师张三丰的故居,是我们走向世界的一张名片。到龙湾水库、蛇盘山,观赏风力发电,恢复绕阳河湿地,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生态旅游。
推广以秸杆气化、沼气、太阳能为主要内容的农村能源综合开发建设,建连户大型沼气池和秸杆气化集中供热,推广生态养猪,环保养猪,治理环境污染,实现资源化利用,建设绿色生态家园,创造舒适的人居环境和良好地创业环境。
4、加大政策的支持力度
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按属地和职业划分户口类别,以身份证为合法证件的自由迁移和
登记的有效政策。农民在任何一个小城镇,只要有固定场所,有比较稳定职业,有生活来源,就允许落户,落户城镇后,可根据本人的意愿,保留其原有的土地经营权,也允许依法有偿转让。并且要在子女入学、就业、参军、社会保障等方面均享受原有城镇居民的同等权利。
改革土地管理制度。小城镇建设中的工业园区,市场、房地产开发、建农民新居等,都需要土地。要开发整合现有闲置的工厂、学校、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废墟地等土地资源,集中连片,耕地可以货币化,土地可以入股,合作经营。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直接进入工业用地市场,允许农村集体土地划拨土地一级市场直接进入二级市场,实现流转和经营,实现农村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同地、同权、同价",使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以流转方式同国有土地一样,可以按同等条件进行出租、出让、转让,转租和低押。
实行农民宅基地置换。以县为单位,统一掌握使用部分农民住宅地指标,允许入镇农民原有的宅基地按一定折算标准置换城镇住宅用地。迁入小城镇后,农民原有的宅基地统一组织整理复耕,实行占补平衡。新民市在建设新农村中就采用了这个办法,加大村屯改造力度,整合土地资源,预留发展空间,使有的村集体搬迁,全市村屯改造可腾出30万亩土地,用于招商引资工业园区、建农民新居等建设。
调整税费政策。房地产开发中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所有税费,都应留给开发的乡镇,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尽快改变面貌。免除农民入镇的基础设施建设费、落户费等费用,入镇农民除了依法纳税外,不得向他们收取以外费用,使他们轻装上阵,安居乐业。
城乡建设组调研报告篇6
一、基本情况
我镇总面积47平方公里,辖7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5500户,1.9万人,耕地面积1.8万亩,人均年收入万余元。近几年,我镇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总揽全局,致力于抓机遇、强基础、增实力,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事业和产业发展进一步提速,实现了镇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被评为“长沙市经济社会发展十快乡镇”,城乡一体化具备初步条件。
二、主要工作
1、全面启动镇村规划。
今年以来,为搞好集镇规划工作,我镇聘请中机国际、深圳艺寿公司对集镇扩容提质工程进行规划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聘请大尚传媒公司、湘潭大学设计院对集镇开发项目进行规划设计和全程策划包装推介,同时按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镇即将启动镇域村镇布局规划编制工作。
2、快速推进“三点一线”。
3、高效开发集镇用地。
今年,我镇在用地指标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多方争取领导支持,批准集镇统征开发地25亩。为搞好集镇开发,我镇积极向联点领导及职能科局负责人汇报,为集镇开发解决了许多困难和问题,目前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开展,报名购地的商户十分踊跃,前景十分可观。另外,我镇将农村商贸综合体项目一并纳入集镇统征开发建设,力争创造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继续夯实农业基础。
一是坚持发展葡萄特色产业,实施品牌战略,打造“葡萄之乡”。我镇的葡萄产业已有一定的基础,但仍需进一步做大做强,使之成为我镇农民致富增收的一个重要载体。我镇将以曙光山城、七鑫科技等龙头企业为代表,大力发展集旅游休闲、体验式采摘、葡萄酒文化展示和葡萄深加工于一体的现代农业基地。
二是大力发展集农业科研、推广应用、生态种养于一体的现代生态农业项目,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实现农民增收。继续发展壮大兴嘉天华公司“公司+合作社+农户”的经济类水产养殖和“咖啡豆+油菜”的种植模式,积极扶植深远蛋鸡养殖合作社。
三是不断夯实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继续推进粮食高产创建落实,形成以梅数、洪河等村的高产粮食基地,推进粮食生产“良种、良法、良制”,实现大面积、大范围平衡高产目标。继续推进湖南农大农富种业公司的优湘型杂交水稻的繁育和推广,确保粮食生产的提质增效。
5、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
我镇积极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深入推进文化集市。一是以刘少奇天华调查纪念馆为平台,天华八景为载体,整合历史印记和“十个一”模式展示基地,形成以天华村为中心的红色旅游纪念地。二是各村和社区均成立了文艺队,定期开展群众文艺活动,形成了浓厚的群众文化氛围,丰富了人民群众生活。三是结合恒晖天华高端花卉苗木盆栽基地、葡萄园产业基地等开发项目,发展状大观光旅游农业。
6、切实提高群众生活品质。
启动农民集中居住工程,鼓励农民建房向规划的居民点集中。切实加强乡村的精细化治理,以农民集中居住点为突破口,以点带面,实现整体推进。建设文化广场,实现有线电视、网络全覆盖,进一步为群众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规范社会秩序,改善社会风气,保护生态环境。
三、困难和请求
1、请求参照长县政办发10号文件,明确我镇与第一批城乡一体化试点乡镇享受同等的优先发展政策。
2、我镇集镇开发项目用地报卷已与其它四个乡镇一起报至省厅,目前已将近两个月时间仍没有批下来,因此集镇开发项目只能进行前期工作,实质性开展要待土地批下来后才能进行。恳请县里统一协调,促进项目推进。
3、请求依据发展要求,参照其他乡镇作法,适当增加我镇建设用地指标。
4、我镇小城镇建设涉及各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量大,所需资金巨大,而我镇属北部农业乡镇,自有财源严重不足,资金压力较大,恳请安排专项扶持资金。
5、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多,急需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请求补充解决。
6、建议根据我镇区位特色,把镇作为县里的绿色农产品加工基地和绿色健康休闲服务基地重点打造,相关企业和项目优先引进和落户。
城乡建设组调研报告篇7
3月21日,由县政协副主席李亚燕带队,县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组织政协委员一行15人,对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听取了人社局、农村商业银行、桑涧镇、仓镇等单位负责人的汇报,召开了由县农保中心、相关乡镇、村委会、农村商业银行网点工作人员和部分参保、享保群众参加的座谈会。
大家一致认为,实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举措,是改善民生的一件大事,是合民意、顺民心的造福工程,务必抓紧、抓实、抓细、抓好。
一、基本情况
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自2011年7月1日正式启动以来,人社局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坚持把城乡养老保险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开拓创新,多措并举,县、乡、村三级联动,克服任务重,工作量大,困难多等不利因素,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狠抓落实,使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2年度参保人数为54.01万人,个人缴费7161.63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4.9%。领取待遇人数为12.9万人,共计发放养老金8401.44万元,发放率100%,基金专户积累1.46亿元。目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已全面覆益22个乡镇、2个工业园区,累计参保人数达55.5万人,参保率为99.46%。并已为全县参保人员制发个人参保存折卡,全面实行养老金银行代扣代缴工作。
二、主要做法
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重点抓了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夯实平台建设,促进工作办实办好。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成立了高规格的领导小组,各乡镇成立社保所,在全县上下形成了县政府主导、人社局主抓、相关部门配合,乡镇主办、村委会(社区)广泛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同时各乡镇还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村级聘任了协理员。县财政拿出专项资金用于县、乡、村三级办公,并为乡镇社保所配备了电脑和必要的办公设备,统一安装了信息系统,实现了县、乡服务网络的畅通,为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大力宣传发动,促进政策进户入心。通过多种形式,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进行广泛宣传,让群众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理解政策。让政策进村入户、深入人心。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万份;在网站设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窗口,让广大群众足不出户,就能自由查询个人账户,了解政策法规;在定远电视台开辟专栏,答疑解惑;表彰先进,以先进带后进,以身边人带动身边人,全力营造以点带面、以人带人、人人知晓、全民参保的工作局面。
(三)创新体制机制,促进服务快捷便利。明确县、乡、村三级工作职责,在社保所服务大厅实行一条龙服务,将规章、服务标准、工作流程、参保缴费、待遇发放流程等统一制牌上墙,做到标识清晰、台帐完备,确保办事程序透明,工作服务到位。利用农商行网点遍布城乡,业务经办力量强大等优势,在滁州市率先实现保费由银行网点直接代扣代缴,增加了参保缴费的灵活性、主动性,最大限度地做到便民、利民,从而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的积极性,又保障了基金的安全、准确及时收缴到位,得到了省市人社系统肯定。
(四)任务落实到位,促进业务高速高效。按照早谋划、早开展、早推进的工作思路,精心组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的发放和征缴工作。一是开展了人口的调查摸底工作,为养老金发放提供准确的一手资料。二是明确工作职责,按计划实施。实行县领导统一指挥、局领导班子包乡镇、乡镇班子成员包村,村干部包户工作机制,级级把关、层层落实,确保此项工作有效推进。三是将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和个人缴的保费全部纳入社会保险基金专户储存,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核算。目前,农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已将收入户中的1亿元积累资金转为定期存款,以增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金的收益率,提高了养老保险的共济性。
三、存在问题
尽管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乡镇之间发展不平衡,还有一定的差距。从调研情况看,仍有一些突出问题不容忽视。
(一)政策宣传有疏漏,部分干群认识不到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的政策宣传不够全面细致。群众和干部在政策的执行过程中仍有困惑或不理解地方,在具体操作时对群众提出的疑问由于心里无底不敢明确表态。如:已在外地购房的农民工,已购买保险的村干部、在外打工人员,是否还要继续参加保险;女孩参加保险,出嫁以后怎么办等问题。更有甚者,个别乡镇从主要领导到具体工作人员以及村干部误读有关文件精神,对重度残疾和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死亡或独生子女重度残疾符合参保条件本人不需缴费的对象全部漏登漏保。少数乡镇存在网络故障维修不及时,人死了无法退保;一些参保人不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全选最低的缴费档次;也有一些农民担心政策变化和资金安全,年轻达龄参保人认为养老问题遥远参保不积极等等问题。
(二)平台建设较薄弱,人员不稳经济无支撑。我县基层平台比较薄弱。一是乡镇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不健全,工作人员经验不足,人员不稳定,信息管理系统操作不熟练;二是村级办理员待遇偏低,且多数兼职,变动频繁,年龄偏大,业务水平偏低,积极性不高;三是各项相关管理工作有待健全,承担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的金融经办机构服务质量还需提高。这些都制约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制度衔接不完善,保费征缴时间不科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后,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间如何衔接转换,各省、市、县之间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如何调动续交,这些还需深入研究,总结经验,积极稳妥地探索出具体办法,以提高社会养老资源的利用效率,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权益。我县保费的集中征缴时间不确定,间隔时间不到一年,此项工作有时还与乡镇其它中心工作相冲突,基层工作人员疲于奔命,工作成效不佳。
四、对策建议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为了保障城乡劳动者年老时基本生活,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险,具有收费最低,保障力度最强,受益人群最广的特点。也是一项惠民工程,对解决我县城乡居民老有所养,解除后顾之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该项工作应列入为常态化管理、经常性工作。我们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参保工作落实。一是要干部、群众吃透文件精神,真正理解这是造福工程,强化对所有参保人员的政策教育。二是通过党校或劳动技校培训乡镇干部和经办工作人员,让培训过的骨干再培训村两委和村协管员,村两委干部和协管员再宣传到每户参保对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利用媒体、黑板报、致参保户一封信等多种形式让群众了解政策,积极参保,变行政干预参保为群众自觉参保,变干部被动征保费为群众主动存保费。
(二)加强队伍建设,健全保险服务网络。随着扩面工作的全面开展,参保人数越来越多,推进各项社会保险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党委政府应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按照工作、场地、制度、人员、机构、经费六个到位要求,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工作重心要下移,将社会保险工作平台延伸到乡镇,健全县、乡(镇)、村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服务网络。要进一步调整充实农保经办工作人员,乡镇应在劳动保障中心确定专职人员,保持人员相对稳定,人员要定编。同时县乡应加大经费投入,经费列入预算。要完善城乡居民社保信息管理系统,增加其实用性和操作性,使其降低业务运行成本和风险,实现县乡联网,业务网上运作,提高工作效率,从而实现城乡居民社保业务管理的规范化、网络化、系统化。县社保中心、农商行均要配备专业维修人员,确保信息化系统能够长年工作、信息畅通、网络透明。
(三)协调制度衔接,科学安排工作时机。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是由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合作医疗、农村低保和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等制度组成的完整体系,各项制度功能各异,不可或缺。同时各项制度又存在着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关系,搞好各项工作之间的协调和衔接十分重要。因此,在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同时,应着眼长远,立足当前,从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并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等城镇社会保险相衔接的保险格局出发搞好统筹协调。要按照保基本、广覆盖、能转移的原则,做到与其它社会保障制度有接口、好衔接、可转移,并确保转移过程中参保农民的权益不受损失,真正为城乡居民筑起一道科学、便捷、顺畅、牢固的社会保障防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全县可同时同步进行,最好安排在春节前开展突击抓,这样最科学,最能节约人力、财力,又因春节前农民手中有钱,村干部无需垫资就可完成任务,从而大大减轻工作难度,做到事半功倍。
(四)加强基金管理,确保基金运行安全。人社部门要切实履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的监督职责,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城乡居民社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查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公布城乡居民社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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