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写自查报告之前,一定要对自身情况做一个大概的了解,正因为人文水平的进步,职场人逐渐明白自查报告的必要性,以下是顺风文档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村卫生室药品自查报告6篇,供大家参考。
村卫生室药品自查报告篇1
根据《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我院对20xx年医院药品质量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管理组织健全
院领导高度重视我院药品管理工作,成立了医院药事管理小组和药物治疗管理小组,负责监督、指导本院药品的采购、审批工作,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药剂科具体负责药品调配、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各岗位建立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并认真执行。
二、加强管理,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和药剂工作制度。
医院建立健全了《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药剂科工作制度》、《药房配方查对制度》、《药品采购管理制度》、《药品养护工作制度》、《药剂人员岗位职责》等一批管理制度,通过制度的建设,医院对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和药剂工作的管理有了较好的提升。
三、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学习,提高人员专业素质。
医院每月都组织职工进行业务学习,学习药事法规和药学专业知识,并进行相关的考核测试,并建立培训档案,进一步提高了职工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
四、加强药品的管理工作,注重药品质量。
严格执行上级管理部门关于药品采购的管理规定,我院的药品采购是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药品采购目录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城镇医疗保险目录》、《新农合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及结合临床实际使用确定,并经医院药事管理小组与药物治疗学管理小组审核通过,院领导批准,由药剂科按照采购目录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平台按中标价采购中标药品。建立供货单位档案,严格审核供货单位及销售人员的资质,确保从有合法资
格的企业采购合格药品。我院严格按照上级卫生管理部门和药监部门的管理规定,从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中标药品经营企业广西健一药业采购购进药械。备案了药品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销售人员的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签订了药品质量保证合同。根据《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药品法律法规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相关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药品的购进、验收、养护制度、处方的调配及处方管理制度、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等。购进的特殊管理药品按规定管理,专库存放,设有防盗、监控设施,实行双人双锁管理。专账记录,账物相符。购进的药品有供货单位的合法税票及详细清单,清单上载明药品通用名称、生产厂商、批号、规格、数量、价格等内容,执行进货验收制度,购进药品双人验收,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验收记录。药品验收记录包括药品通用名称、生产厂商、规格、剂型、批号、有效期、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进日期、验收日期、验收结论等内容。药品、器械购进验收记录,领用记录完整,发放人、领用人双签名负责,记录在案可查。实行药品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在管理系统示警,报各使用科室进行促用。药房、药库每日对药品进行巡查与养护,每月进行一次药品、药械的过期报损、霉坏变质报损工作,办理好报损报批手续和销毁报批手续,作好销毁记录,销毁人、监督人双签名,全年共报损过期药品11批次。药房、药库都安装了空调设备进行温湿度调控、有冰箱贮藏相关药品,药品都能按照贮藏要求贮存。
五、加强药房的管理工作。
按照药房规范化建设要求摆放药品,区域定位标志明显、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易串味单独存放、每日对陈列的药品进行养护,监测温湿度,如超出规定范围,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由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负责处方的审核、调配工作。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对处方进行审核、调配、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调配处方时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制度,确保发出药品的准确无误。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对有疑问、配伍禁忌、超剂量处方应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审核与调配人员均在处方上签字。严格执行处方管理的相关规定,处方开具当日有效,处方药品剂量一般不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超过3日用量;特殊药品应严格使用专用处方,药品处方保存2年。每年对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了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未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身体健康。
六、认真执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20xx年我院共向药监部门报告药品不良反应8例、药械不良反应1例、药物滥用50例。
村卫生室药品自查报告篇2
今年以来,板桥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在县局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持续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力度,规范食品药品经营市场,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广大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一、2016年工作回顾
(一)强化管理教育,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水平
1.加强业务学习,着力提高理论素养。认真参加省、市、县局组织的各类业务知识培训,积极从专家和教授的知识讲座中汲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升个人业务水平,年内参加各类培训班7次。监管所严格执行周二、周四学习制度,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强化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的积累,所内执法人员的理论知识水平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能力显著提升。
2.规范日常管理,不断提升自律意识。严格执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八条禁令,认真遵守上班工作纪律、学习制度、请销假制度、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规定。主动做好与镇党委、政府的联系协调,积极参加镇政府例会、学习、出操、卫生等日常活动,并及时向镇分管领导和县局分片联系领导汇报工作和学习情况,所内学习、考勤、请销假、安全、内勤等工作正常有序运行。
3.严格考核聘用,不断夯实基层监管力量。不断加强对村级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队伍的管理,精心组织,严格标准,现已完成全镇10个村级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考核准备工作,结合监管工作例会,认真开展食品药品培训,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得到了有效强化。同时,积极加强与镇政府的联系沟通,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在村级目标责任书中的考核份额,切实增强了各村及协管员队伍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
(二)加大宣传培训,着力提升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1.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镇食药监管所把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合力构建社会共治体系作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充分利用赶集日、香古寺庙会、安全知识进校园等时机,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展出图板等多种方式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升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今年以来,共开展食品安全宣传2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6000余份。同时设置投诉举报箱,公布12331投诉举报电话,形成了全民关注、人人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的浓厚舆论氛围,广大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明显提升。
2.扎实开展培训教育。镇食药监管所有计划、分层次的组织开展了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和药械经营使用人员培训教育,切实增强经营者学法守法意识。年内共组织召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会议3次、药械经营和使用单位负责人会议4次,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信息员培训会议4次,流动厨师培训会议3场26人(次),全镇经营者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明显增强。
(三)注重监督管理,持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质量
1.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以农村食品安全“扫雷”专项行动、食品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以及不合格食品专项清查为重点,集中执法力量对超市、集贸市场、食杂店的食品经营者主体证照、经营人员健康证明、经营范围、存储条件、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食品质量、标示标签等方面进行了严格检查,严厉打击超范围经营、销售过期霉变食品、“五无”食品及质量不合格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并进一步完善临期食品、转基因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专区标示、食品安全负面清单及食品安全信息检查结果公示牌,全镇食品流通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同时,对全镇食用农产品经营户进行摸底建档,共登记备案29户。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576人次,检查各类食品流通经营户288户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9户,完成整改19户。
村卫生室药品自查报告篇3
情况报告根据遵义市卫生局(xx)56号文件和《石径乡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卫生院于xx年8月21日对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及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过程中才存在的问题
1、部分药物未通过卫生院进行网上统一采购;
2、未严格执行零差率销售,个别处方划价不准确;
3、药品摆放不整齐。
自查中未发现过期药品和假冒伪劣药品,卫生室使用药品均为国家基本药物,未发现非基药。
二、整改要求
1、严格执行基本药物网上采购,严禁卫生室私自采购药品;
2、药品实行明确标价,准确划价,严格按照零差率销售;
3、药品分类摆放;
4、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宣传。
三、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整改要求,要求卫生室及时整改落实,在下一次的督导中将针对此次出现的问题作为重点督导内容,杜绝相同的问题重复出现。
此次自查,虽然未发现违反相关政策法规的严重情况,但也反应出一些问题,如卫生室人员对基本药物制度认识不深,宣传工作不到位等。希望通过自查,加强卫生室人员主动学习意识,积极宣传落实基本药物制度政策,进一步提高基本药物制度的覆盖面和可及性,使人民群众更加便捷、充分地享受基本药物制度这项惠民政策。
村卫生室药品自查报告篇4
为加强我院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化建设,提高我院药品质量管理整体水平,保障药品使用安全有效,从6月份以来,我们按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莱西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检查评定指导标准》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创建工作,为迎接上级监管部门的现场验收,我们从制度建设到药品的购进、储存、调配和使用全过程质量控制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总如下:
一、领导重视,管理组织健全
我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主任为组员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本院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和合理用药。药剂科设立了药品质量管理员具体负责药品的质量管理工作,明确各岗位职责,并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各环节制度,包括有药品的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制度、特殊药品管理制度、冷藏药品管理制度、处方的调配及处方管理制度、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职责及质量管理资格制度执行情况检查与考核办法;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不合格药品处理程序等等。
二、药品的质量管理
1、我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城镇医疗保险目录》、《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及临床使用确定了本院药品采购目录并审核通过,由药剂科按照采购计划进行网上采购。
2、为确保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采购合格药品,建立合格的供货方档案,严格审核供货单位及销售人员的资质;所有购进药品均有真实完整的验收记录;购进的麻醉及精神的药品按规定管理,专账记录,专柜存放,实行双人双锁管理,设有防盗设施;实行药品效期管理,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挂牌警示;严格按照药品的储存条件对药品进行储存并定期养护。保证药品购进、储存等环节的质量。
三、药房的管理
按照要求从药品摆放、养护、处方的调配;严格执行处方管理的相关规定;每年对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健康查体;认真执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有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工作等方面对药房“规范化”建设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药品使用过程的质量安全。
药品质量和管理责任重大,通过自检自查,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高危药品和抗菌药品的管理和使用。
4、加强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
5、加强对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及评审。
6、认真落实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严密监测,及时报告。
7、设立咨询台、意见箱,积极主动向公众药物咨询服务。
通过“规范化”药房的创建达标,我们将积极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保健工作模式,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服务。
村卫生室药品自查报告篇5
根据上级下发的2012年医疗机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我院按照自查表的各项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总如下:
一、领导重视,管理组织健全
我院成立了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本机构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药剂科设立了了药品质量管理人员负责人具体负责药品质量管理的管理工作,确定各岗位职能,并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各环节制度。
二、药品的管理
1、我院已经于2013年6月进行网上集中招标采购药品,药品采购目录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新农村合作医疗目录》、《城镇医疗保险目录》及结合临床实际使用确定,并经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由药剂科按照目录进行网上采购。
2、建立供货单位档案,严格审核供货单位及销售人员的资质。确保从有合法资格的企业采购合格药品。
3、根据《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药品法律法规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相关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药品的购进、验收、养护制度、处方的调配及处方管理制度、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拆零药品管理制度、特殊药品管理制度、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等。
4、我院按照医院的规模分别设立了门诊药房、住院部药房与药库,库房卫生整洁、布局合理,按照药品的储存要求将药品进行分库储存,配备了地垫、温湿度计、空调、除湿机、挡鼠板等养护设施。
5、药库按照药品gsp的.管理规定划分为待验区、退货区、不合格区、合格区等。库房分为常温库、阴凉库、保险柜、危险品柜,按照药品的储存要求将药品进行分库分柜进行储存。
6、购进的麻醉及精神的药品按规定管理,专柜存放,设有防盗设施并安装了报警装置,实行双人双锁管理。专账记录,账物相符。
7、按照药品的储存要求分别储存于相应的库中,保证了药品的质量。冷藏柜2-10℃、阴凉库不高于20℃、常温库为0-30℃、各库房的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
8、不合格药品存放在不合格区内,并登记好不合格台账。
9、在库药品按照批号远近集中存放、药品堆垛与屋顶、墙壁之间的间距不小于30cm、与地面间距不小于10cm、药品垛间有一定距离。
10、实行药品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挂牌警示并按月填报效期报表。报各使用科室进行促用。
11、药库每日上午、下午定时对在库药品进行巡查与养护,进行温湿度检测并做好记录,如超出规定范围,及时采取调控措与养护,进行温湿度检测并做好记录,如超出规定范围,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三、药房的管理
1、医院设置了门诊药房、住院部药房,环境优雅、卫生整洁、布局合理,按照药品的储存要求将药品进行分类摆放与储存,配备了冷藏柜、地垫、温湿度计、挡鼠板、空调、除湿机、电脑等养护设施。
2、按照药房规范化建设要求规范管理药房,生活区、工作区、药品存放区分开。
3、按照药房规范化建设要求摆放药品,区域定位标志明显、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麻醉的药品、一类精神的药品用保险柜存放、高危药品专柜存放、危险品专柜存放。
4、按照要求药房每日对陈列的药品进行养护,做好养护记录台账,每日上、下午定时监测温湿度,并做好记录,如超出规定范围,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5、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对处方进行审核、调配、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
6、调配处方时认真审核和核对、确保发出药品的准确无误,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对有疑问、配伍禁忌、超剂量处方及时与处方医师联系,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调配。审核与调配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
7、严格执行处方管理的相关规定,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需处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不得超过3天,处方药品剂量一般不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超过3日用量;特殊药品应严格使用专用处方。
8、严格按照规定保存处方: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1年;精神的药品处方保存2年;麻醉处方保留3年。
9、药品拆零使用工具清洁卫生、使用符合要求的拆零药袋并做好药品拆零记录,拆零药品在发放时在药袋上写明患者姓名、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批号及效期等。
10、对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了健康检查,并建立了健康档案。
11、认真执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有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工作。
药品质量和管理责任重大,在下一步的管理工作中,我们将以自检自查为新起点,扎实有效地开展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院与科室两级管理,提高药品质量管理,确保用药安全,确保医疗安全。
2、建立医院药品质量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严格贯彻执行药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
3、加强高危药品和抗菌药品的管理和使用。
4、加强对新员工的上岗培训,及老员工的继续教育培训。
5、加强对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及评审
6、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认真负责,严密监测,及时报告。
村卫生室药品自查报告篇6
根据国务院、省、市关于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自20xx年7月,我区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以来,坚持标本兼治,强化市场监管,强化部门联动,落实安全责任,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了“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规范了药品市场秩序,药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区没有发生一起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故,确保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1、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整治方案。为加强对全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区及时成立了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为组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王克林为副组长,区卫生、公安、工商、经信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全区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同时,制定下发了全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整治措施、工作要求,对专项整治的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进行了细化,坚持做到工作有目标、监督有记录、查处有案卷、举报有回音。召开领导小组会议3次,研究解决专项整治推进中遇到的问题。
2、分解目标责任,建立健全责任体系。一是增强企业责任,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通过召开监管工作会、组织从业人员培训、与190余家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签订了《药品安全责任书》、建立企业联系人制度、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等多种形式,严格落实药品安全责任落,增强企业责任意识、守法意识、自律意识,促进企业依法从事药品经营行为。二是制定了全区药品安全监管目标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区政府与区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经信、公安、城管、各街道、格里坪镇等相关单位和部门签定了2011年药品安全监管目标责任书,把药品安全监管目标考核纳全区绩效目标考核,与评先、评优、奖惩挂钩,将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
3、加强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医药产业发展环境。制定了《关于攀枝花市西区医药产业结构调整的意见》和《2011年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医药篇)》,积极推动药品流通领域现代物流和药品经营模式的发展,积极支持和鼓励药品零售企业做大做强,大力发展规模化经营和连锁经营,加强政策引导,加大支持力度,调动企业积极性,推动医药行业结构优化升级。两来辖区新较大规模药品经营企业7家、药品连锁经营企业门店12家,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
(二)强化日常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1、认真开展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跟踪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积极协助、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的gsp认证检查组工作,对我区需换证的30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认证检查,除2家限期三个月整改外,其余的均顺利通过了gsp认证检查。同时,加强对辖区药品经营企业gsp日常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药品分类管理的指导,对存在的问题责令其限期改正。加大对gsp知识的宣传培训,指导各药品经营企业严格执行gsp的相关规定。
2、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督管理的规定》,将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作为工作重点,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加大了对辖区涉药单位基本药物购进、进货验收、储存养护、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格里镇卫生院均实行了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的购进均从全省中标企业购进。在基本药物经营、使用环节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了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制度,增强基本药物的可追溯性。
3、大力推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全区成立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站,将辖区180家涉药单位设立为监测点,制定了《西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制度》,逐步建立了相应的监测系统。加强了adr知识的宣传和监测工作培训,组织开展了5次以药品不良反应、合理用药等为主题的培训宣传活动,修订和完善了我区药械不良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学习了其他地方开展的药品不良事件应急演练,制定了应急演练工作手册,每年开展了1次应急知识培训,不断增强各部门应急处置能力。两年来监测上报药品不良反应140余例,连续三年监测报告比例数名列全市第一。
4、认真开展药品抽验工作。加强对基本药物尤其是流通和使用环节违规广告较多、购进渠道不规范、外观质量疑点多的药品的抽检,增强抽检的针对性。完成药品180批次,检出不合格药品3批次。
5、加强医疗机构药械质量日常监管。制定了《西区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指南》,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药品购进、储存和养护、调配使用等环节进行规范。在日常监管中,相关部门加强对各医疗卫生单位药品的购进验收、药品的贮存养护、拆零使用,特殊药品的管理等进行指导,对医疗机构存在的药品购进、验收制度不完善、养护不到位等问题责令其立即改正,不断规范医疗机构药房建设。
(三)突出重点,强化专项整治
两年来,在药品专项整治中我区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车辆300余台次,监督检查药品经营企业700余家次,医疗机构1000余家次。对违法行为立案28件,结案22件,罚没款共计3万余元;接受群众举报22件,办结22件。
1、加强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药品安全监管。为确保人民群众节日期间的用药用械安全,让广大群众过一个放心、愉快的节日,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期间药械安全大检查、迎春购物月商品展销活动期间药械安全的专项检查和端午节雄黄等毒性药材专项检查。对部分涉药单位存在药械购进记录不全、未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等问题,已要求其限期整改。
2、及时清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理局通报的问题药品。根据国家局、省、市的安排部署,及时组织开展了国家局通报的力源补肾丸、益精补肾丸、鹿茸壮肾丸、益肾糖宁胶囊等200余种问题药品的清查,对辖区内2家涉药单位经营过通报的壮阳春胶囊进行了立案查处。
3、开展药械购进渠道专项整治。以规范药品购销中的票据管理为突破口,有针对性地对基本药物、疫苗、生物制品等重点品种的购进渠道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检查药械购进中“票”、“账”、“物”是否相符等,查找各单位药械购进中不规范的行为,对检查发现的3家涉药单位药械购进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4、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区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等部门开展了全区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主要针对包装或说明书上标识有药品的成份,明示或暗示药品功能主治、适应症的假冒批准文号的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可疑产品进行检查,收集上报非药品类产品信息44条,暂停销售非药品冒充药品品种25个,其中标示为保健用品的13个,标示为保健食品的5个,标示为化妆品的7个,立案查处非药品冒充药品案件1起。
5、认真开展含麻黄碱复方制剂专项检查。为进一步规范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经营秩序,认真开展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药品经营企业60家,未发现违法违规购进和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情况。
6、开展打击通过互联网和邮寄渠道销售假药行动。通过对本地网站进行搜索,搜索本地互联网上是否存在无证销售药品和销售假劣药品的信息,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邮政部门加强沟通联系,严格药品邮寄监管。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在农村、社区放发宣传资料,宣传邮寄药品的危险,预防外地邮寄假药的流入。在专项行动中未发现相关违法行为。
7、开展盐酸克伦特罗等“瘦肉精”类药品专项检查。对辖区56家药品零售企业和62家医疗机构经营、使用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的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通过检查,我区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有经营、使用沙丁胺醇气雾剂、硫酸沙丁胺醇片的情况,但均按规定经营、使用,没有发现大处方销售、使用的情况。
8、开展处方药销售情况专项整治行动。为加强我区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的规范销售及驻店药师的管理,保证驻店药师在岗履行职责及规范服务,对50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处方药销售和药师在岗履职情况专项检查治理工作,对检查发现的14家药品经营企业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情况给予了警告,并责令其改正,并对检查发现的药师不在岗未挂牌告知、专用标识不醒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混放等情况给予了现场责令改正。
9、大力加强违法药械广告治理力度。针对我区无新闻媒体的情况,重点加强了集贸市场、社区、农村分发药品广告传单、涉药单位店堂内非法张贴药品广告等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对8家药品经营企业在店堂内非法张贴广告的行为,当场责令改正。将违法违规广告监测与gsp追踪检查、诚信体系建设相结合、与药品安全宣传相结合,督促企业提高自律意识、诚信经营,引导消费者理性、合理消费,保障人民用药安全。
(四)加强联合执法,增强部门协作
结合我区实际,发扬“部门协作、联合执法”的工作思路,强化辖区药品安全监管。一是为进一步规范疫苗流通、使用秩序,确保辖区群众使用疫苗的安全有效。20xx年以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区卫生局联合对全区20家疫苗接种点的疫苗购进、冷链运行、使用情况进行了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执法人员在批评教育的同时,提出改进方法和措施,督促相关单位立即整改。二是部门联动,联合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行动。为整顿我区医疗市场秩序,我区卫生、工商、公安、食品药品监管、各街办等单位和部门开展联合打击非法行医行动5次,查处无证行医摊点25个,没收违法药品80余公斤,没收医疗器械18件,价值25000余元。三是加强部门间投诉举报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针对辖区药械监管实际和太平矿、大宝鼎等因区域情况特殊,城区与农村犬牙交错的情况,涉及部门的多样性,在处理药品投诉举报时,加强了与市药监局、仁和药监局的协调配合,区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检查,查处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投诉举报7起,积极消除监管盲区。
(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按照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要求,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科普宣传月、国际知识产权日、爱国卫生宣传月等活动,开展了8次药品安全知识宣传,通过现场展示、讲解假劣药品,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合理用药、药品不良反应、假劣药品辨别、药品广告宣传等方面的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把药品安全宣传向社区、农村、企业、学校、机关延伸,发放宣传材料30000余份,提供现场咨询100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药品安全意识,为监管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加大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宣传报道,编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简报28期,在区公众信息网、党政网上刊发24期,被市公众信息网采用9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采用7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采用1期,有效宣传了药品安全整治成效。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公众对药品只是和法律法规以及用药安全常识了解不够,有的不能正确辨识药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因受推销人员的宣传影响,将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当药品购买、服用的情况时有发生。
(二)从非合法渠道购进药品的情况时有发生。
(三)医疗机构对药品质量管理不规范。医疗机构存在重医轻药的现象,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参差不齐,药品的购进验收、养护、保管等方面不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强药品法律法规、假劣药品产生途径、危害及识别方法等的宣传,增强人民群众认知违法行为和自我防范意识,自觉拒绝假劣药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用,减少假劣药品和非法行为生存的空间。
(二)进一步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强区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公安等相关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强有力的联合执法机制,做到有假必打,有案必破。
(三)进一步深化药械市场日常监管。加强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加大药品分类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处方药销售行为,有针对性地开展药品市场专项整治,不断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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