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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社会保险工作计划8篇

通过制定工作计划我们可以更好地规划工作流程,确保每个环节都得到充分的考虑和安排,工作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预测和应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障碍,减少工作风险,以下是顺风文档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2024年社会保险工作计划8篇,供大家参考。

2024年社会保险工作计划8篇

2024年社会保险工作计划篇1

一、主要目标

二、重点本局工作

(一)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本局工作

(二)开展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

根据部、省关于开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的本局工作部署,制定发布我市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流程,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相关政策宣传和业务咨询服务。立足于本局工作需要,充实经办窗口人手力量、强化业务培训提高,积极总结经验、分析不足,着力推动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本局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新型农保试点指导管理

认真指导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本局工作,加强对试点本局工作中机构、人员、技术、硬件支撑需求问题的.协调解决,进一步提高新型农保经办能力。同时,切实加强试点本局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确保试点本局工作顺利推进。

(四)继续实施社保特殊政策

继续实施因灾和应对金融危机社保特殊政策,认真总结縔,巩固成果,进一步优化流程,强化服务,严格政策,规范程序,更好地为企业服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五)积极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

以广覆盖、保增长为奋斗目标,努力挖掘新的扩面资源,着力稳定费源。继续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为重点促进养老保险扩面;进一步巩固煤炭、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工伤保险扩面成果,积极推进以商贸、餐饮、娱乐等服务业为重点的“平安计划”二期工程。同时,按照省局要求,在年内将“老工伤”人员全面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对参保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和动态管理,通过目标考核、部门联动、审计稽核、政策宣传等措施,强化基金征缴,确保养老、工伤基金应收尽收。

(六)确保社会保险各项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与省局、财政、银行加强联系,强化资金调度,巩固发放成果,做到当期无拖欠。精心组织实施20xx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调整本局工作,确保政策兑现,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2024年社会保险工作计划篇2

xxxx年我县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转型发展新,建设幸福xxxx的新要求,坚持“民生为本”理念,以贯彻《社会保险法》为主线,按照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和省、市养老保险工作会议的部署,以确保待遇发放为中心,提升社会化管理水平;以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为重点,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以强化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为关键,夯实养老保险基金实力;以强化养老保险经办信息化为突破口,全面提升经办管理服务水平,为建设经济繁荣、城乡秀美、生态宜居、社会和谐的幸福xxxx作出积极贡献。

一、xxxx年工作目标: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达到?人,缴费人数达到?人。全年征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万元。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达到?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率达到100%。

全县单位参加养老保险书面稽核和实地稽核人数不少于参保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中实地稽核户数不少于参保单位数的?%。

继续保持基本养老金当期支付率和社会化发放率的两个100%,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达到99%。

二、主要工作

(一)加大《社会保险法》宣传,提高依法经办水平

1、抓住《社会保险法》全面贯彻执行的有力时机,采取各种形式宣传《社会保险法》,重点做好“三个一”工作:举办好一次《社会保险法》培训班;开展好一次《社会保险法》进园区活动;在各社区居委会开展一次“社保进社区”大型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社保、支持社保、参与社保的良好氛围。

2、加强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热点难点宣传工作。要大量印制有关基本养老保险宣传单,利用各种媒体,对社会关注的养老保险政策的热点、难点进行宣传解释,结合县里的“三送”活动,为广大群众解惑释疑。

(二)以确保待遇发放为中心,不断提高待遇水平

4、按时完成养老待遇调整工作。根据全省的统一部署,按时完成xxxx年度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加强资金调度,确保调整后的养老金待遇在春节前全部发放到位。

5、做好相关退休、退役人员生活补贴代发工作。做好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生活补助、手工业联社大集体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的养老生活补助、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人员的养老生活补助和企业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贴代发工作。

6、加强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要进一步细化各乡镇、各社区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提高管理工作水平,要进一步强化社区离退休人员活动安排,使老人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三)加强养老保险扩面征缴,提高基金支撑能力

7、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一是进一步加大以xxxx工业园区企业为重点的扩面工作力度,吸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努力做到应保尽保。二是按上级要求,继续做好未参保大集体企业、手工业联社退休人员、下放知青等人员养老保险改办工作,继续做好城镇小集体人员参保工作。三是认真做好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调查研究工作,尽快实施我县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8、切实做好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工作。一是继续落实《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通过全国的信息平台认真做好流动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二是认真做好改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续保缴费工作,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后职工养老保险接续工作。

9、加强养老保险费征缴和稽核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征缴手段,进一步规范基金征缴行为,确保养老保险费应收尽收。二是加强养老保险稽核工作,不断提高实地稽核的比率,确保费源的持续稳定和费基的合理增长。不断加大养老保险费清欠力度,全面实行清欠目标责任。三是加强欠费动态管理,要积极跟踪欠费企业财务运行情况,通过下发催缴通知单、申请劳动监察等办法,及时催缴欠费,形成良好的欠费征缴机制。

(三)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维护基金安全

10、扎实开展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试行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全面开展基金预算编制工作,逐步统一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和决算编制流程,1月完成基金预算编制工作,12月完成决算编制,实现预算和决算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严格执行政府批准的各项养老保险基金预算。二是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险基金年度报告制度,规范基金年度报告的编制和上报工作,确保基金安全和平稳运行。

11、不断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一是开展养老保险基金宏观分析与运行监控,完善养老保险基金风险预警机制。二是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流程,规范养老保险基金收支行为。加强基金支付监管,有针对性地开展养老保险基金治理工作。三是根据省里的统一部署,适时开展养老保险基金银行存储情况专项调查和养老保险基金统筹调剂情况专项调查。

12、加大养老保险风险控制工作。一是加强养老保险待遇支付稽核,加大反冒领养老保险待遇工作力度。二是不断强化养老保险内控工作,健全并完善养老保险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实现内控检查评估工作的常态化和制度化,对关键业务环节进行全程监控。三是配合审计部门做好全市养老保险基金审计工作。

(四)加强养老保险经办基础建设,全面提升经办水平

13、继续做好养老保险经办基础工作。一是按照省里要求,开展全市养老保险数据分析,编制数据检查报告。二是做好养老保险统计工作,建立养老保险统计台帐,建立上下联动统计数据分析机制,做好统计数据分析研判和应用。三是全面实施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3月底前完成各科室档案移交工作,积极开展我县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试行季度档案移交入档工作制度。

14、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一是加强工作调度,加大业务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我县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运行水平。二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化水平。拓展业务平台建设,充分利用qq业务群等各种手段提高业务经办效率,结合《社会保险法》的出台,根据业务政策调整和新增,全面梳理并完善养老保险经办工作流程,及时做好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的调整、完善和升级工作。三是全面使用网上协同办公系统,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四是配合市局启动退休人员资格认证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15、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险社会化服务建设。一是认真开展养老金资格认证及协查。二是适度控制退休人员增长比例,力争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16、加强信访维稳工作。要建立“人人重信访维稳”“工作理念,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坚持依法经办,不说不利于社保的话、不做不利于社保的事,努力创建和谐社保。

17、加强信息报道工作,协同县主管局办好简报,全面完成信息报道和上传任务。

(五)加强社会保险系统自身建设

18、深入开展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组织参加组织上级举办的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等业务培训班,提高经办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效率。

19、加强廉能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党风廉政教育。把廉能风险防控与业务工作和制度创新有效融合。加大对养老保险待遇支付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稽核力度,防范基金风险。

20、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实行业务培训与闭卷考试相结合的办法,每两周进行一次业务培训,由各分管领导轮流授课、统一出卷,每两月进行一次闭卷考试,切实提高全体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21、认真完成中心任务,保证争项争资工作、工业园招工工作、新农村建设工作在县考核中达到中上。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的几点思考我市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的调查与思考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处年工作思路。

2024年社会保险工作计划篇3

xx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今年,在市委市政府、上级以及市人社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开展各项社会保险经办工作,有效维护了广大参保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

一、基础数据

(一)至20xx年12月31日止,我市各险种参保情况如下:

1.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参保323444人(在职269602人,离退休53842人),其中:企业参保在职255267人(申报缴费103171人,中断缴费152096人),离退休43597人;机关事业参保在职14335人,离退休10245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476002人(其中实际享受待遇人数149412人)。

2.参加职工医疗保险140648人,享受医疗保险待遇43390人;城乡居民724423人,享受医疗保险待遇12637。

3.参加失业保险80380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1433人。

4.参加工伤保险94159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533人。

5.参加生育保险91717人,享受生育医疗待遇2955人,享受生育津贴待遇740人。

(二)20xx年1至12月各险种收支情况如下:

1.职工养老保险征收83046万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71710万元,机关养老保险11336万元),支付126736万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99857万元,机关养老保险26879万元);城乡养老保险征收4378万元,支付20610万元。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征收32033万元,支付34260万元;城乡医疗保险征收47514万元;支付39200万元。

3.失业保险征收2094万元,支付1118万元。

4.工伤保险征收1331万元,支付1149万元。

5.生育保险征收1094万元,支付1018万元。

(三)至20xx年11月30日止,完成20xx年度上级下达任务情况:

1.参保任务完成情况

我市职工养老保险完成参保任务307000人的105.3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完成参保任务476000人的100%;城(乡)镇基本医疗保险完成参保任务865000人的100.01%,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完成参保任务133000人的105.75%;失业保险完成参保任务80500人的99.88%;工伤保险完成参保任务91080人的103.43%;生育保险完成参保任务79000人的116.10%;

2.征收任务完成情况

我市职工养老保险完成征收任务94798万元的87.60%,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完成征收任务63947万元的112.14%,机关养老保险完成征收任务30851万元的36.7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完成征收任务33500万元的95.62%;失业保险完成征收任务1805万元的116.01%;工伤保险完成征收任务1251万元的106.31%;生育保险完成征收任务1085万元的100.92%。

二、主要工作

(一)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t;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的规定,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自20xx年10月1日起实施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工作总额的20%,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8%;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工作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4%。

结合江门市有关文件规定,为保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顺利开展,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经我市人社局同意,书面向市编委申请增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业务经办人员编制及业务股室(待批);二是做到按时、按质顺利完成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信息采集和登记;三是组织相关负责人员学习《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经办保密工作制度》和《关于印发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条文;四是积极参加江门市组织的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业务培训;五是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系统上线测试运行;六是加强与江门市社保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的沟通与合作,保证信息数据准确、畅通;七是积极参与江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方案研讨,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八是定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20xx年,已进行参保登记的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共118个,在职在编人员3422人,退休退职人员2773人;已登记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共251个,在职在编人员8785人,退休退职人员5958人;已登记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共64个,在职在编人员2399人,退休退职人员1234人;已登记省属及中央驻各市(区)单位共11个,在职在编人员782人,退休退职人员591人。

(二)做好养老、医疗保险待遇核发工作

1.做好养老待遇的调整、发放和离退休人员年审工作

20xx年,我市新增企业离退休人员2994人,新增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330人,新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人员13595人,各项养老待遇做到准确、及时、足额发放。

按照省、市关于养老金调整的要求,我局做好养老金调整的信息录入、核查校验、银行划拨、政策宣传和统计汇总等工作,养老金调整自20xx年1月起执行。共有42481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列入养老金调整,月人均增加122.5元,调整前月人均基本养老金1674.45元,调整后月人均基本养老金1796.95元,对比上调7.32%;对6300名年龄满7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发放1200元;此次调整为我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2连调”。共有9393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列入养老金调整,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271.04元,调整前月人均基本养老金1680.77元,调整后月人均基本养老金1951.81元,对比上调16.13%;对3142名年龄满7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发放1200元。

按照《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江人社发〔20xx〕285号文)的要求,我市从20xx年1月起调整城乡居民养老金,共有145304人列入调整,调整前100元/人,调整后110元/人。

我市从3月起开展本年度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年审工作,需年审认证的企业离退休人员41045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9938人。截至20xx年6月30日,已认证的人员48848人,未通过认证的2135名退休人员。截至12月15日,仍有901名退休人员未通过认证。

2.做好医疗保险待遇发放工作

20xx年,在医疗机构办理职工医保实时结算22169人次,在医疗机构办理城乡医保实时结算104084人次,报销金额合共47993.76万元;在我局办理医保报销13816笔,累计报销金额5120.996662万元。在我局办理门诊慢性病登记6681人次,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7247人次。

(三)推进“邑门式”服务改革

按照市政府推行“邑门式”行政(公共)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和进度安排,我局在推动“邑门式”服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具体为:一是对江门市“邑门式”服务事项的通用目录进行梳理,制定了《xx市“邑门式”综合服务事项目录梳理表》,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标准和我市的实际界定入驻到各镇公共服务中心的服务事项;二是做好每一项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指引手册的编制工作,对于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以及监督检查等每一环节制定规范的流程,实现每一项服务事项标准化、模式化;三是制作了450多页的业务培训ppt授课文档,分批次对各镇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学员通过课堂培训和课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掌握经办技能;四是积极与江门市社保局及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各项服务事项和解决工作推行中存在的问题。

至12月底,我局入驻到各镇公共服务中心的邑门式服务事项114项,编制业务指引和办事指南228项,编制业务培训材料7套,共455页。至此,我局已基本完成“邑门式”服务的前期工作。

(四)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工作

1.落实基金预警、风险预警通报机制

实行月通报制度,每月将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人次、人数及其同期增长率、基金支付数据等情况报送市政府、人社、财政、卫计等部门。定期召开医疗保险基金监管部门联席会议,通报基金营运情况,听取各联席会议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做好医保管理工作。

2.加强稽核、审核工作,提高医疗保险监管能力,加大对医疗保险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一是发挥大病保险驻院代表的作用,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及参保人就医行为的监督,常态化组织医学专业的工作人员联同大病保险医保专员查阅病案;二是利用社保信息系统和医疗保险智能审核监管系统进行监管,对定点医疗机构上传的结算信息进行审核分析,对异常检查和用药、长时间住院、多次住院等数据进行监控,对基金支出增长异常的定点医疗机构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对社保信息系统发现的疑点和社会举报投诉的问题及时核实,20xx年,共对6家定点医疗机构存在疑似违规行为的856条数据进行处理,扣除不合理费用1.59万元;三是采取日常探访、突击检查、月度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的监管,并加大对医保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20xx年,共对我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普通住院和特殊门诊专项检查215次,不予支付金额24.09万元,根据《医疗服务协议》规定扣罚104.36万元;四是严格审核各类证明、发票等申报材料,审批特定病种证、异地就医等业务申请;五是建立异地医疗机构异常医疗费用协查机制,对大额住院医疗费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不明原因意外受伤、不明确的检查项目等通过异地机构协助核查,20xx年经广东省财政厅票据中心核实1名参保人的医疗收费收据为伪票,经异地社保经办机构核实1名参保人的医疗收费票据无效,对上述两名参保人的报销不予支付。

(五)做好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xx省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上级部门《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时间安排和公开标准,我局按时、按质、按量做好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工作。一是配合和协助市人社局制定20xx年的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及在全市18个镇、工业园和企业开展社保信息公开;二是每个内设部门设置1名信息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点到位,实现常态化管理;三是建立信息公开月度任务机制和月通报机制,每月向局各部门定量下达编写和上报工作信息任务,并于每月底进行全局通报,对工作任务不完成的部门,实行分管领导督办制度;四是加强社保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发布和更新的办事指南、须知,以及披露社会保险重要信息数据等内容,定期向市信息中心报送网站信息更新情况,现时已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开放性的信息427条,比2015年净增73条,在本局1-4层大厅的自助服务机的网络上发布开放性的信息135条;五是在完善服务大厅各项信息公开服务,设立咨询专岗、宣传小册子取阅处、一次性告之事项取阅架、办事指南宣传栏和设置外墙led宣传显示屏等,增强信息公开的渠道、增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及增加信息公开的数量。六是加强与上级部门和周边各市社保局信息公开部门沟通,确保与上级部门统一公开标准,学习各市的先进做法和经验,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系统、规范开展。

(六)贯彻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政策

根据《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xx〕4号)的规定,本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之月至本通知实施之月(20xx年5月1日)存在未参保缴费时段,且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可申请一次性缴纳该未参保时段的养老保险费。

群众对该项政策关注度很高,反应较踊跃,为了使该项优惠政策执行到位,我局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本地电视台进行宣传,并派出相关负责人现身电视节目解读政策;在社保局增设政策宣传栏,张贴相关文件和温馨提示,公布补缴条件和标准;增聘工作人员2名,并从局其他部门调遣工作人员2名,加派人手应对大批参保人补缴需求;增设前台业务窗口,设置排队护栏,购置扩音器,改善办事大厅通风系统等措施,确保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能够准确、便捷办理补缴。

20xx年,我局共接待前来咨询9000多人次,其中已办理开单手续2405人,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的2331人。

(七)做好业务档案工作

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关于实行社保业务档案信息化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重点加强业务档案影像化工作和历史档案清理工作。

在档案影像化工作方面:一是建立全局影像化工作通报制度,每月对各部门的档案整理情况进行通报,对于工作进度不理想的部门,由局领导督办,并在全局范围内通报批评;二是按工作量合理设置岗位,发挥档案工作人员的特长,调配影像化技能较强、计算机操作熟练的工作人员从事影像化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实行月度任务机制,每月对影像化工作人员分配定期定额的工作任务,保证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四是共4次派出8名档案工作人员到江门市局学习业务档案工作规程、要求和标准,及具体的档案操作方法,及参加广东省社保局举办的业务档案培训班;五是做好影像化硬件建设,升级影像化电脑3台,增设影像化扫描机1台、打印机1台设备、空调机1台。

在历史档案清理工作方面:一是增加人手,增聘3名档案工作人员,加强整理积压档案;二是加强硬件建设,增加历史档案装具22套,增设整理电脑2台、打印机1台、空调机1台、大型干粉灭火器1个;三是加强档案清理工作督导,指定专人对档案整理工作进行监管,做好岗位调整和工作任务安排,保证清理工作进度;四是定期邀请市档案局的技术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20xx年,共影像化处理的业务47672笔,归档1410卷,历年累计归档17026卷。

(八)开展建筑业工伤保险参保工作

根据《关于印发t;江门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规定,我市行政区域内承接建设项目的所有施工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从20xx年1月起,新开工的建设项目应按规定全部参加工伤保险,20xx年底前,建设项目基本实现全部参保。

为了推进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应保尽保,我局加强与市人社局、住建局、地税局、安监局等多部门联动,建立对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联动管理机制;多次组织工伤保险业务工作人员参加江门市人社局、社保局举办的专题培训,相关业务部门也根据自身的特点以部门为单位进行分散学习,以提高工作人员掌握和解读政策的业务水平。

20xx年,我市共有49家建筑业单位办理了建筑业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在医院实时结算工伤医疗费用2笔,累计报销金额2.85万元,在我局办理工伤医疗费用1488笔,累计报销金额1099.3万元。

(九)推进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时结算工作

我局加强了与市人民医院、保健院、城区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和汶村镇中心卫生院等5家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作,在报销程序、费用结算、数据交换、业务指引等方面加强联动,并重点在实现生育保险基层结算方面着力,确保全市实时结算工作的顺利开展。

20xx年,在我市5家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时结算生育医疗费用10479笔,累计报销金额513.26万元。在我局办理报销生育医疗费用10676笔,累计报销金额369.66万元;办理生育津贴726笔,累计发放津贴418.56万元。

(十)贯彻执行按病种付费工作

根据《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工作安排,为确保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的顺利实施,我局成立了由局长、副局长分别担任正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xx市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实施工作小组;对我市有关定点医疗机构传达按病种付费的政策要求、工作思路和进度安排;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的有关病种、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人次均费用、icd编码等情况进行了收集、统计和测算,确定我市实施按病种付费的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和病种付费的具体标准,并报送江门市局统一向社会公布。20xx年,我市共有2家定点医疗机构7个病种实施了按病种付费。

(十一)做好社保费率调整工作

为扶持我市企业发展,减轻企业负担,根据《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粤人社规〔2015〕8号)规定,从20xx年3月起,我市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行规定的2%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费率由1.5%降至0.8%,个人费率由0.5%降至0.2%,政策执行期至2020年底。根据《关于实施工伤保险费率优惠政策的通知》(江人社发[2015]570号)规定,2015年10月 1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对工伤保险费率实施优惠政策,全市一、二、三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均进行调整,各用人单位在 2015 年社保年度原执行工伤保险费率的基础上下调0.05%;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办法的通知》(江人社发〔20xx〕180号)的规定,从7月起,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分为八类,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基准费率由低到高分别为各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4%、1.5%。

(十二)做好城乡医保宣传和发动工作

根据《江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江府〔2010〕16号)的规定,每年10月至12月为城乡医保扣费期,今年我局配合人社局和各镇社会事务中心,利用宣传媒体发布参保公告,通过银行做好扣费反馈,对于扣费失败的人员,告知各镇社事中心,并通过电话、发送短信、告示栏公开等方式通知,确保按时完成全市参保工作目标任务;同时鼓励城乡居民使用社保卡扣费,提高社保卡使用率。至12月底,我市共成功扣费8次,我市2017年城乡医保总参保人数710103人,其中城镇居民77927人,农村居民631164人,各类学生1012人。

(十三)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20xx年较之前相比,信访案件总体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法律、法规和政策逐步健全和完善,条文清晰、明确,矛盾减少。但来访案件稍有上升,主要是参保和享受待遇的人员增多。来信和来访的内容主要以医保待遇所占比重较大,以及重访上访现象较为突出。

当前我局信访工作的重点问题:一是参保人反映医保报销问题较多,今年我局已增加医保经办人员数量,优化窗口的设置和简化办理环节,同时做好对群众的解释工作,提高报销效率;二是原xx市百货公司职工黄雪云长达1年的缠访、闹访问题,此案我局已向市政府领导和上级部门汇报了情况,并按市领导批示,做好耐心解释劝说工作,同时积极商信访、公安、所属镇等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为了加强来信来访工作,今年我局通过媒体、网站、基层工作点加大了政策的宣传力度;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各种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加强了岗位责任制,从受理、批转、承办、督办层层落实责任;加强与市信访部门协调、沟通和互动,保证信访处理合法、高效。

20xx年,我局处理有来信案件83件,重点来访案件约50多件,每件信访做到按规办理、有案必复、按时回复。

(十四)启动基本医疗保险第三方评估工作

为进一步发挥有关医学专家对我市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的技术支持作用,加强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经办管理,减少过度医疗行为、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实现基金良性运行,我局成立了xx市医疗、生育、工伤保险专家库,启动基本医疗保险第三方评估工作,并通过外聘专家参与家庭病床建床申请、生育保险高额医疗费用审核、定点医药机构评审、异常费用和疑难案例审查以及相关医疗保险管理咨询等工作,提高了医疗保险的经办效率和经办水平。

(十五)继续做好社保关系转移业务和退伍兵社保接续工作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社会保险的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三个险种可办理转移。20xx年,我市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1516人次,转移金额2111.87万元,其中办理转入834人次,转入金额1115.11万元,转出682人次,转出金额996.76万元。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713人次,转移金额13.92万元,其中办理转入393人次,转入金额13.92万元,转出320人次。办理失业保险转移接续 180人次,其中办理转入107人次,转出73人次。

20xx年,全市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2人次,转移金额0.91万元。办理军人基本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衔接268人次,转移金额550.70万元。

三、存在问题

(一)社会保险机构人力不足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新生育保险、机关事业单位新养老保险的实施,生育保险、工伤保险覆盖范围的继续扩大,以及稽核检查、档案影像化、信息公开、公共服务事项改革、一次性补缴等业务的相继开展,我市社会保险服务人群骤增,人手严重不足,业务量增长与工作人员增长严重失衡。目前我市户籍人口98.3万人,我局实有在编人员30名,社保经办服务人数比为1:29800,远低于国家规定的1:9800,服务比例居江门各市区之首。

(二)医保基金支付压力大

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率仍然高企,人次均医疗费用增长过快,医保基金支付压力大,财政兜底风险极大,医疗保险费用支出控制迫在眉捷、日常管理力度亟待加强。

(三)办公经费紧张

由于经济大环境的影响,市财政资金安排有所缩减,造成我局办公经费紧张,一些困难和问题仍未解决,急需资金支持,如聘请工作人员、办公楼外墙维修工程、档案设备升级等。

(四)部分业务问题有待解决

政策指引和业务系统有待完善,如参保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仍在企业以员工的名义继续参保,这类人员的缴费年限确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信息系统中部分镇级经办人员无法查询辖区内全部的参保人员;对于江门市内多个市区之间存在多个参保号的,没由规定统一办理并号的部门等一系列业务上的问题。

四、20xx年主要工作计划

(一)加强社会保险机构队伍建设

通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施的契机,积极申请增加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做好公务员招录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扩充经办队伍;发挥我局就业见习基地作用,增聘就业见习毕业生。

(二)继续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和结合江门市有关文件规定,我局将加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的资源投入,保证机构、人员、资金、场地到位,加强与编办、地税局、财政局的配合和联系,按照省和市的进度安排,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工作,定时汇报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确保“邑门式”基层服务顺利推进

按照xx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将认真总结前阶段工作,积极配合各镇公共服务中心做好“邑门式”服务的人员培训、业务指导、经办窗口设置、信息系统对接等工作,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各镇政府联系和协作,协助市政府全面铺开“邑门式”服务。

(四)继续加强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管理

加强与卫计局、大病保险承保单位等部门协作,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文件规定;加大对住院探访和专项检查方面的人、财、物投入,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派驻医保专员的指导和培训,充分发挥驻院代表的监督作用,实现检查常态化;启用智能监控系统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数据实行动态管理;加大对违反医保管理规定的机构和人员的处罚力度;加强医疗保险职能部门的联动管理,建立例会和通报制度;加强社会举报监督,建立举报投诉和骗保举报奖励制度。

(五)做好养老保险基金风险预警分析

随着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数日益增加,我市养老抚养比逐年下降,基金累计可支付月数已接近风险警戒线今后要及时向政府、人大、政协上报养老基金风险数据,并协助市人社、地税、财政及江门上级部门做好养老基金平衡工作。

(六)推进社保信息公开工作

加大社会保险信息公开的力度,提高信息数据质量,保证公开及时。加强社保门户网站建设,将网站定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实现专版、专栏、专人负责;增强服务窗口公开功能,增设资料取阅处,增加电话咨询热线;改进和扩充各办事大厅的政务公开栏,增强户外led显示屏的宣传效应。

(七)做好业务档案工作

加大资金投入,改进档案工作,解决存在问题。一是聘请工作人员,增加人手;二是更换工作设备,缩短操作时间,提高劳动生产率;三是改善档案存放条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档案室符合“九防”标准;四是合理设定工作流程,科学安排工作任务,认真吸取经验和教训,努力解决档案积压问题;五是做好档案影像化下基层工作,扩大镇级档案影像化的范围;六是结合工作实际,采取科学方法,探讨档案工作外包的可能性。

(八)依法做好信访维稳及诉讼、复议工作

努力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和业务水平,加强与人社、信访、政府热线、法制、公安等部门沟通,妥善处理涉访涉诉信访案件。

(九)继续推进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实时结算

继续加大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实时结算宣传力度,加强对生育保险定点机构和工伤保险定点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扩大实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

(十)做好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工作

加强与市卫计局协作,加大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强化对单病种付费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指导;统计和收集医疗服务数据,制定我市医疗保险总额指标分解方案,做好总额控制指标的确定、分解和调整工作;将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改革有关内容和监控指标纳入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加强对我市定点医疗机构的协议管理。

(十一)开展工伤、生育保险住院探访

申请专项资金,招标住院探访承保单位,专职于对工伤、生育住院的参保人进行上门探访,核实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员的身份和住院有关情况,为参保人提供工伤、生育保险政策咨询及相关指导。

(十二)深入开展医疗保险第三方评估工作

根据我市医疗、生育、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和经办管理业务的需要,按照外聘专家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医疗保险专家库的专家,定期或不定期对家庭病床建床申请、生育保险高额医疗费用审核、定点医药机构评审、异常费用和疑难案例等进行评估检查,以及开展医疗保险管理咨询。

(十三)继续做好补缴工作

合理安排人手,加强经办人员廉政教育,加强岗位业务水平培训,完善各个审批环节,认真把好审核关口,强化各项内控监督制度和措施,保证一次性补缴办理依法、依规。

(十四)提高社保卡的使用率

加强对参保人使用社保卡的宣传和引导,落实使用社会保障卡扣费和发放养老、医疗等相关待遇;加强与财政、税务、民政、农业等部门沟通,借鉴社保卡成功试点跨部门发放待遇的经验,逐步扩大社保卡应用范围。

(十五)继续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工作

协助市人社局继续做好社保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扩面氛围和增强群众参保意识;加强与各镇政府、地税、工商等职能部门联动,共同制定扩面措施,做好基层扩面督导工作。

(十六)提升社保经办服务质量

加强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培训,完善首问首接、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服务制度,建立培训、考评、反馈三为一体的经办服务绩效体系,并通过“两学一做”实践教育,提高党员干部道德素养,培养业务能手,并通过互帮互学方式,不断提升我局的软实力,创建优质、高效的服务窗口。

2024年社会保险工作计划篇4

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力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十六届三次全会提出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若干意见》精神及县政府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要求,我局以服务振兴发展为根本任务,以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为中心,大力推进“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坚持服务大局、改革创新、民生为本,努力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切实加强基金征缴,积极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多项业务工作走在全省、全市前列。主要亮点工作为:

一是“三送”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上半年挂点联系乡村,协助乡村硬化了万上组、组通组公里3.9公里;完成了上石墙组、下石墙组电网农网改造工作;兴建了组、口组移动基站;捐赠村、小学办公设备价值2万余元,水泥15吨;认真做好了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挂点帮扶麻坑“水上漂”人员上岸集中安置点,全村建房28户,其中4户春节前搬入新房。包扶4户政府代建特困户建房,已建好3户。

二是宣传造势氛围浓厚。按照县委“三送”活动的部署,成立了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服务队,编印了宣传单和宣传手册,轮流到乡镇开展宣传咨询活动。设立了手机信息平台,将养老保险政策编成手机短信,定期向参保对象发送。

三是着力做好信访工作。重点解决了原华森木业等改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缴等历史遗留问题,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处理好原县茅坪钨矿、县煤矿、农机厂、县印刷厂等改制企业职工上访问题。解决了一大批涉及养老保险的历史遗留问题。

四是以宣传推进扩面,以稽核促进征缴。以深入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为契机,以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拓宽征缴思路,整合征缴力量,创新征缴手段,大力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切实加大稽核力度,配合劳动监察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依规参保,取得了实质成效。各项主要指标完成较好,扩面征缴增幅位居全市前列。截止今年x月,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xx人,完成全年任务的xx%;在职职工人数达到xx人,实际缴费人数达到xx人,完成全年任务的xx%;基金征缴xx万元,同比增长xx%,完成全年任务的xx%。

五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始终走在全市乃至全省前列。目前,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人数达到xx人,其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xx人、享受养老生活补助xx人。参保人数完成全年任务的xx%。根据有关县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内容及县里统一督署和要求,对涉及的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进行走访调研和答复,草拟了《县城市规划区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办法》并提交县政府审议。

六是切实抓好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工作。认真落实两个转移办法,通过全国的信息平台认真做好了流动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尤其是为春节期间返乡的农民工提供便捷的一站式服务窗口。

七是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大幅提高。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自以来,我县连续九年较大幅度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今年继续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增加养老金xx元,增长xx%。连续九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后,基本养老金由的月人均xxx元提高到的月人均xx元。

八加大内控管理力度。健全并完善养老保险内控制度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养老保险风险管理,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实现内控检查评估工作的常态化和制度化,对关键业务环节进行全程监控。进一步规范并制定了业务经办程序。

下半年工作打算:

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开拓思路、创新服务,切实抓好“三送”及各项业务工作。

一是做好乡村的挂点三送工作,按照双向全覆盖、突出重点、建立通讯联系、了解户情、强化日常管理、加强资源整合等三送工作要求,切实为农户排忧解难,认真落实各项惠民政策。

二是创新三送工作方法,深入农户,特别是对新的挂点村应尽快掌握村情民意,三送干部要与挂点联系户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及时了解农户的`实际困难,突破重点和难点问题,切实寻找解决办法。

三是加大三送工作宣传力度,通过印发致农户的一封信,使农户更加了解三送工作意义,加强三送干部和农户之间勾通和交流,使群众的合理意见得以采纳,合法信访诉求得以解决。

四是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大基金征缴力度,确保各项指标全面超额完成任务。

五是继续深入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认真探讨研究年龄偏大村干部养老保险补缴问题。

2024年社会保险工作计划篇5

各股室: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工作,确保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安全运行,严格经办风险,保障基金安全,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对二0一八年我局社会保险稽核工作作出如下工作安排,请认真照此执行。

一、内部日常稽核

(一)稽核重点

按照《内控制度》要求,重点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参保登记及缴费基数申报,养老保险在职退费及死亡退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参保人员有关重要信息数据变更,退休费社会化发放及未成功发放基金返回支出户与退休费补发,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财务基金管理等方面业务经办情况进行稽核监督管理,切实提高风险排查工作的质量和实效,达到防范和最大限度降低基金运行风险的工作目的。

(二)稽核方式和目标

以日常稽核和定期抽查相结合,按照内控制度要求,做好内部稽核工作,并于每季度末对本季度经办的.重点业务经办情况进行抽查,抽查面不低于经办业务量的20%。通过日常稽核,促进业务经办达到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做到各项业务经办依法合规。

二、实地稽核

(一)稽核时间和内容

于20xx年10月至11月,对我县参保企业人员参保情况和缴费基数申报情况及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进行实地稽核。实地稽核的内容为:

1、员工参保情况,查是否存在少报、漏报参保人数。

2、申报缴费基数情况,查是否存在少报、漏报工资基数情况。

3、社保费缴纳情况,查是否存在欠缴、少缴社保费情况。

4、社保待遇支付情况,查是否按照规定享受各项社会待遇。

(二)稽核方式

成立局实地稽核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分管股局长牵头,成员由稽核股、统筹股、财务股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全县参保企业实地稽核工作,实地稽核企业为xx农商银行、九天真空、xx电信等,实地稽核面力争达到25%以上。

xx县职工社会保险事业管理??

20xx年3月5日

2024年社会保险工作计划篇6

20xx年,我们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区人社局的工作部署,坚持科学发展,锐意开拓创新,各项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亮点、有成效,全面完成年初制定的总体目标任务。

一、坚持人本理念,社保新政惠民利民。

(一)全民养老基本实现。结合我区城市化水平高的实际,创造性地设计了“新居保”制度,将全体城乡居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范围。按照分两步走的要求,于2010年将全区农村居民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居民参保率达到97.8%,名列全市第一。在此基础上,从20xx年1月起,率先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将区城镇居民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范围,全区4900多名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直接享受了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我区真正进入了全民养老时代,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

(二)社保待遇显著提高。与上一年度相比,各项社保待遇均有大幅提升。2月,调整我区2010年底前已按月领取和20xx年1至6月首次领取伤残津贴人员的工伤伤残津贴,调整后人均伤残津贴为1523元/月,增幅11%。3月,提高我区8.19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153元,人均达到1432元/月。3月,提高我区近6000名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人均月增144元,人均达到880元/月。

(三)历史问题妥善解决。深入解决早期离开企业人员社保问题,严格政策把关,继续做好早期离开企业人员的档案审核、确认、缴费、待遇审批等一站式服务。特别是针对早期离开镇属企业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补缴办法,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截止至11月30日止,全区累计办理2026名早期离开企业人员社保补缴业务(其中1091人申领了养老保险待遇),补缴社保费2025万元,有效解决了早期离开企业人员老有所养问题。

(四)社保覆盖不断扩大。延期执行“3545”人员社保费补缴政策,精心组织我区城乡居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截止至11月底,共办理了3109名“3545”人员的社保费补缴手续,为2819名城乡居民办理了企业养老保险参保手续。与此同时,积极协助地税部门开展社保扩面工作,督促企业为未参保的员工补缴社保费,共办理2520名企业员工社保费追溯补缴业务,追缴社保费2140万元,切实保障了参保人的合法权益,并进一步扩大社保覆盖面。

(五)社保转移有序开展。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的政策规定,按规定流程和时限为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并强化跟踪服务,确保参保人社保关系转移接续顺畅。1至11月,全区共办理社会保险转出2124人,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303人,受到参保人的高度评价。

(六)工伤预防成效显著。按照国家新《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要求,及时新增、调整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基金支付标准,工伤死亡待遇标准增加了近20万元/人,提高一次伤残补助金计发标准,增加工伤人员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等基金支付项目等等,表彰了一批工伤预防(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全区工伤预防和康复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加大保障力度,医保制度更加完善。

(一)提高医保待遇。从7月份开始,将区居民住院医保年度缴费标准由原来330元/人/年提高到490元/人/年,财政补贴由原来的50%提高到60%,居民住院医保的年度最高支付额由10万元/人提高到16万元/人,政策范围内的平均报销比例也达到63.3%,还新增3类居民门诊特定病种,居民医保政策更加惠民。

(二)健全结算机制。在全市首次探索建立了多元化的居民住院医保费用结算管理体系,将居民住院医保与定点医疗机构“总量控制”的结算方式调整为“总量控制、定额管理为主、单病种付费为辅”。居民住院医保在区内定点医院实现了实时结算等,各项医保新举措更加便民。

(三)强化监管手段。在全市首创“医保义务监督员制度”。在全区各行业熟悉医保工作的人员中聘请了20名医保义务监督员,参与我区医保政策宣传、医保监督管理、收集和反映医保意见等工作,从而建立了社保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社会保险员驻医院进行全程跟踪、医疗保险义务监督员有效监督的行之有效的基本医疗保险监管体系。

(四)实施医药新政。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时发放药品补偿。20xx年,共预付各项药品补偿金额247.87万元,使参保人及时享受零差价的药品,有效缓解了群众看病贵等问题。

三、创新稽核手段,基金监管实时有效。

(一)社保稽核不断强化。一是拟定并通过区政府实施了《禅城区社会保险待遇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积极鼓励社会公众举报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违法行为,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二是通过与公安户籍、计生等部门的信息数据对碰、开展实地稽核、到相关部门和单位调查取证、处理举报投诉等办法,及时查处骗领、冒领社保待遇的案件,截止至10月31日,共追回被骗领的失业保险金共计人民币11.4万元,有效维护了社保基金的安全。三是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依靠法律手段规范追缴程序,完善因违法行为造成基金损失的追缴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和法律手段相结合的能效,加大社保稽核力度。

(二)内控内审日益优化。一是拟定《业务经办风险防范制度》,落实层级审核职责,积极维护基金安全,力争在基金安全风险防范方面做全市的表率。二是拟定《财务、信息、待遇发放部门三方对帐制度》,严格控制社保业务风险点,确保基金的完整。三是深入开展各项经办业务的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送监督检查通知书,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三)资格认证全面完成。借助与公安户籍数据对碰、实地调查、邮寄信函等手段,通过电话、短信、报刊等办法,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顺利完成。截止至11月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领取资格认证率达到99.9%,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资格认证率达到100%。

(四)专项检查效果良好。今年,我们分阶段对禅城区17间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居民门诊医保制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时纠正个别医务人员过度诊疗、串换诊疗项目等滥用居民医保基金的问题,发出整改意见通知书12份,要求相关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及时整改,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管理。

四、完善服务体系,经办工作夯实有效。

(一)硬件设施更加完善。按省社保局统一的服务大厅建设标准和形象标识,先后完成了祖庙分局、石湾镇分局的装修和搬迁工作。搬迁后的祖庙和石湾镇分局的办公环境舒适,窗口设置规范,服务设施完善,成为我市社保经办服务窗口的典范,省人大、市、区等领导多次莅临检查指导,我区社保经办服务形象得到全面提升。

(二)咨询服务更加专业。安排专职人员、落实专门场所、开通专门服务热线,首创社保统一咨询服务工作平台,及时接听群众来电、处理12345行政服务热线工单、回复网上留言等,有效减轻了业务科室和分局的咨询工作压力,也解决了群众咨询难等问题。截止至11月底,局咨询服务工作平台共接听群众来电60164个(月均达到5469个),处理12345行政服务热线工单2234宗,回复网上留言853条,答复率100%,在提高社保服务质量的同时,实现了咨询服务工作零投诉。

(三)数据清理及时有效。主动争取市社保局的工作支持,积极处理由于市社保及地税全责征收信息系统衔接不畅,导致在信息系统中间库堆积的大量不规范数据,共完成63562条参保人的参保历史数据清理,及时解决了因数据传输延迟导致参保人无法享受待遇等问题,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四)普法宣传更加到位。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大力开展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法》等普法宣传活动。上半年,共印制各类宣传资料近10万份、悬挂标语120条、邮寄《社会保险法》手册7500多份。与此同时,开展《社会保险法》知识竞赛2场次,参加专题培训班8期,为《社会保险法》的实施和经办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信访维稳务实有为。制定了处置信访工作流程和预案,关注群众聚焦的热点、难点问题,落实各项工作预案和要情上报制度,及时有效地处置了普立华公司、欧司朗公司员工医保卡个人帐户未能及时到帐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截止至11月底,共办结各类信访件159宗,处理业务举报、投诉63宗,办结率达到100%。

五、建立长效机制,队伍建设全面加强。

一是廉政建设不断加强。根据区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各种形式的廉政教育活动,定期学习市社保局廉政专栏的内容,组织观看《机关作风建设暗访专题片》,切实抓好队伍的廉洁建设和警示教育,筑牢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拒腐防变、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

二是业务培训及时开展。制定了全年业务培训工作方案,针对社保经办业务的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共组织全员业务培训4期,开展《社会保险法》专题培训5期,组织养老保险、保险关系、医疗保险等专项业务培训9期,有效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各项社保业务经办能力。

三是效能管理规范有效。认真执行《区人社局机关效能建设监察考核(试行)方案》,定期开展绩效考评,编制《禅城社保效能简报》,查摆效能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公开办事和投诉电话,及时处理各类行政投诉,确保与群众沟通渠道畅通无阻,机关作风建设全面加强。

四是党建团建有新成效。成立了区社保局党总支委员会,下设3个党支部,党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积极开展与清新县龙颈镇石东村、禅城区鄱阳村、同济社区的结对帮扶活动,慰问困难党员、群众和学生。局团支部荣获“区五四红旗团支部”,1名党员荣获“区先进共产党”称号,1名青年荣获“区青年建功立业先进个人”称号,队伍活力有效激发。

20xx年工作安排

一直以来,区委、区政府都高度重视社会保险工作,并对社保经办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2年,我局的总体工作思路是: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在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强化基金监管、做好民生实事、提升社保服务水平等方面,抓重点、攻难点,以超前的工作思维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再创禅城社保经办工作新成效。

一、实施各项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社会保险法》、新《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及时调整社保业务制度、规程和信息系统,配合开展现行法规政策的清理、修改和完善,确保各项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提高经办服务水平。

二、办好各项民生实事。一是实现居民医保跨区结算。力争在明年1月1日将区居民医保上线市社保信息大系统,实现我区居民医保跨区结算,方便参保人看病就医。二是积极做好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全面完成市政府的给我区的发卡任务,提高社会保障信息化管理水平。

三、加强基金风险防范。制定并严格执行《业务经办风险防范制度》、《财务、信息、待遇发放部门三方对帐》等安全防范制度,进一步规范社保经办制度,落实层级审核职责,全力维护基金安全。

四、强化社保稽核力度。以《禅城区社会保险待遇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实施为契机,充分发挥常年法律顾问的作用,积极查处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违法行为,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五、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在居民住院医保方面:争取市有关部门考虑我区的实际情况,适当调高我区居民住院医保在二、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方面:争取市人社局将历年应执行未执行的养老保险政策总结归纳后,报省政府进行补调,并且在今后制定养老金调整方案时继续向待遇偏低人群倾斜,提高我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方面:充分调研,拟定完善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议,供区政府参考执行,并建议在区财力能够承受的条件下,逐年提高待遇标准。

六、切实抓好队伍管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加强干部职工的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定期开展基金管理安全教育,通过正面、反面的典型事例,不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基金安全管理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

2024年社会保险工作计划篇7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我省社会保险区域统筹层次的通知〉(粤府号)及《广东省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指导方案》粤府办号等文件精神,提高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实行养老保险市级统筹是上级的要求,也是社会保障工作今后的趋势。作为财政部门,在本级财力许可和不违背统筹政策的范围内,积极支持社会保险市级统筹工作。但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来说,社会保险市级统筹存在的一些问题,必须引起重视。

存在问题:

一、社会保险市级统筹与市区统筹的问题。社会保险市级统筹与市区统筹不但存在区域上的区别,还存在经济利益、权力和责任等方面的`不同,市与区同在一个区域,社会保险方面的责、权、利都存在许许多多扯不清的问题;而县一级的行政区域,社会保险责权利是一个完整的整体。实行市级统筹,不利于调动各县政府的积极性,易出现权责分离现象。

二、基金统筹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员经费、征收经费是否垂直的问题。社会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将各县的社会保险行政职能上划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又对各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垂直管理,人员实行双重管理,以市为主,如果实行这样的管理体制,将会出现:一是社会保险管理不符合权责对等的原则;二是各级社会保障部门承担的社会保险基金筹集和确保支付的职责转嫁到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身上,从而引发财政风险。

三、社会保险市级统筹范围的问题。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各地级以上市应将所辖县(市、区)的社会养老保险纳入市级统筹,然后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并没有要求失业、工伤、医疗保险也实行市级统筹,再者医疗保险的原则是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也就是各级根据本地的实际,制定费率和医疗保险标准,自求平衡。因此,社会保险市级统筹暂时将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部分试行,然后逐步进行全部险种的市级统筹。

四、实行社会保险市级统筹,如果垂直管理,势必加重市级财政负担的问题。按照〈方案〉的规定:各社保分局人员经费上划,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工资由财政统发;业务经费也照此办法上划。据估算,平均每个县个人(不含退离休人员),全市五个县约有人左右,按照市与县之间的收入差距每人每月—元计算,如果上划,则市级财政单人员经费每年需增支—万元;其次业务经费也在逐年增加;还有其他的奖励经费等,这些原来由县级负担的经费支出(预测不少于万元),将由于垂直管理体制转嫁到市级财政负担。

五、发达地区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社会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应该有所不同。据了解,省试点的三个市,只有湛江市实行人员、经费垂直管理,其余的韶关、肇庆市只实行机构垂直管理,人员、经费仍由各级财政负责;其他周边市如:汕尾、梅州等市的人员经费都不实行垂直管理;阳江市暂时不实行。因此,在全省暂时没有一个统一的指导性样式,只有一个《广东省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指导方案》情况下,各地级市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不同的市级统筹。

工作思路与建议

⒈按照文件规定,稳步推进实行社会保险市级统筹工作。首先,采取循序渐进逐步过渡的办法,即先将养老保险的基础性养老金试行市级统筹;其次,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将其他三个险种也过渡实施。

⒉各县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的人、财、物不宜实行一步到位的垂直管理的方式,基金先统,机构、人员经费、业务经费仍维持原渠道不变,实行双重管理,以县为主,业务上接受市社会保险主管部门的领导。

2024年社会保险工作计划篇8

20xx年很快的过去,在这一年里,在社保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保所同志的帮助下,经过这一阶段工作和学习,自身有了很大进步,进一步熟练业务,完成好本职工作和领导临时交予的工作,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职业介绍业务开展情况

就业是民生之本,职业介绍工作是用人单位和求职者选择职业的结合点,职业介绍窗口通过收集和提供空岗,求职信息,沟通供求双方的相互联系,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搭建信息平台。一年来,通过努力,积极开展职业介绍工作。稳妥地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求职、空岗登记。通过走访辖区内社会单位,宣传相关于鼓励单位吸收就业困难人员的优惠政策等方法,开发空岗285个,推荐求职人员成功就业45次,圆满完成劳动局分派的全年工作指标。

二、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

根据上级部门下发的《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配合社保所领导开展专项活动,以宣传各项就业优惠政策和劳动保障政策为主要内容,同时多角度、多方位的帮助每一位接受援助对象了解本次专项活动的开展时间和服务内容和相关政策,积极解答援助对象在劳动保障和就业方面的疑问。

三、20xx年春风行动专项活动

据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签发的《关于开展20xx年春风行动专项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配合社保所领导开展专项活动。针对来京务工的农村劳动者进行广泛宣传;结合服务对象需求,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建立热线电话,增加农村劳动力的务工常识,提高维权意识。

四、协助召开两次招聘会

x月xx日和x月xx日协助领导组织地区社会单位在六佰本广场成功举办东湖地区20xx年春季招聘洽谈会和20xx年东湖地区秋季招聘会。两次招聘会共吸引了50余家企业单位积极前来参会,提供保洁员、理货员、投资顾问、综合维修等近千个就业岗位。当达成就业意向300余个。在招聘会现场免费提供就业政策咨询、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现场招聘等多项就业服务。此次活动充分发挥社保所在企业和求职者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为招工单位提供免费展位,向企业推荐合适的人力资源,满足其人才需求;为求职者提供免费服务,帮助有求职意愿的人员就近找到适合的岗位,早日实现就业。

五、单位用工调查工作

根据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xx年下半年单位用人需求调查的通知》要求,极行配合领导开展地区单位用人调查工作。x月x日下午协助组织辖区被调查单位在街道办事处四层会议室召开地区单位用工调查动员

大会,对调查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范围、方式及对象进行了充分的讲解和动员;针对联系不上或地址变更的被调查单位进行实地走访,以确保上报说明的准确性。此次调查工作共涉及49家单位,收回调查表42份,7家单位因为不配合或地址变更等原因未调查(已向区劳动局上报说明情况),按照上级单位要求圆满完成任务。

六、工作中的不足

总结全年工作,尽管有了一定的进步,但在一些方面还存在着不足,个别工作做得还不够细致,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善,我将进一步学习各项政策,努力使思想觉悟和工作效率全面进入一个新的水平,为办事处、为社保所作出更大的贡献。

七、20xx年工作计划

抓紧时间学习,进一步夯实业务能力,重点是解放思想、统一认识、找准问题。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把学习与工作结合起来,立足新的起点,进深入思考,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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