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一份合同的加持,那我们的合作就很难顺利开展下去,大部分人在签署合同之后,都可以维护自己的法律权益,顺风文档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精装修工程合同参考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精装修工程合同篇1
委托方(甲方)
姓名:xxx
身份证号码:xxx
住所地址:xxx
邮政编码:xxx
联系电话:xxx
企业名称:xxx
法定代表人:xxx
企业所在地址:xxx
证书编号:xxx
邮政编码:xxx
联系电话:xxx
根据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1.工程地址xxx。
2.居室规格xxx室xxx厅。
3.施工面积xxx室xxx平方米,xxx厅xxx平方米,厨房xxx平方米,卫生间xxx平方米。
4.施工内容(附施工单或施工图)。
5.委托方式xxx。
6.开工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7.竣工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8.施工总价xxx元(附工程预算书)。其中:材料款xxx元;人工费xxx元;其他费用xxx元
1.使用材料品种、规格、名称(附清单)。
2.工艺标准双方同意参照xx总会制定的《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
3.施工质量检查监督部门xxx。
4.施工过程中如有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补充合同。
5.质量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后起为xxx年,保修费用由现任方负担。
1.包工包料者合同签约后预付xxx%价款,余款竣工验收后一周内付清,如拖延付款,每拖延一日罚所欠款项的xxx%。
2.包清工者付款方式为xxx。
3.在施工过程如有项目增减,双方应签补充条款增减价款。
1.乙方如不能如约保证质量,应返工,费用自负。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每拖延一日应由乙方支付损失费xxx元。
3.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每拖延一日应由甲方支付误工费xxx元。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未经与乙方代表协商私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责任自负。
5.合同生效后,履行期届满前,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按合同价款的xxx%支付违约金;因擅自解除合同,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6.由于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下列方式解决:
1.向当地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解决。
3.通过诉讼解决。
1.双方已达成协议,如有一方要求变更内容,需征得另一方同意并履行签约手续。
2.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保修期内有关保修条款生效,其余条款终止;保修期满后全部条款终止。
本合同正本x份,甲乙方各执x份,副本视需要送有关部门。
甲方(盖章):xxx 乙方(盖章):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xxx年x月x日 xxx年x月x日
签订地点:xxx 签订地点:xxx
精装修工程合同篇2
(发包方)甲方: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
按照、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状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室内装饰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方式:施工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礼貌施工。
5、工期:本工程自______年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__年__月____日竣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6、工程质量:按本合同第5条约定标准
7、合同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甲方义务
1、开工前甲方组织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2、甲方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三、乙方义务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乙方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如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费用乙方自理。
四、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带给的材料:详见附件二。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贴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职责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带给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带给的材料:详见附件三。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贴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带给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五、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t30-1999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2、本工程由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带给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六、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进场施工前后三日支付____________元整,工程进度过半支付____________元整,工程完工支付____________元整,剩余款项____________元于工程完工后三个月支付。
2、本合同价款以双方确认为结算依据,具体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了所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运输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以及材料、设备等供应到现场能够正常使用不可或缺的工作及职责的所有费用。
3、主材单价均以签约以后的材料报批核定为结算依据(即由乙方报给甲方审核后确认),其余人工单价、辅料单价、综合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按合同清单计价,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
4、如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资料发生变化时,在合同预算价的基础上对变更部分进行适当的调整,变更增加项目,合同中有单价的,按合同中对应的单价计算;合同中有类似项目的,以类似项目单价为基础,按预算计价原则调整后作为结算单价;合同中没有的项目,乙方按预算计价原则重新编制综合单价,按甲方审核确认后之单价结算。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资料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七、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透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八、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九、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带给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贴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状况发生,属甲方职责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职责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十、违约职责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职责。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职责。
十一、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上海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透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能够按照本合同约定向
___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出)
十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务必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资料,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精装修工程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甲方现将深圳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路_____号装修工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粉面店装修工程以包公,包料形式承包给乙方装修:按预算项目内容施工,工程总造价人民币玖万捌仟元正(含管理费,不含税)。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一旦发生违约行为,违法方应赔偿对方违约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二、工程款结算方式:乙方进场后甲方先付总工程款的30%,工程完成一半后付总工程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天内全部付清。
三、乙方保证在规定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按双方协商好形式验收,保质保量完成整个工程,如超过规定的时间,每天罚款叁百元,如提前完工,每天奖励叁百元,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时间进行施工,否则,造成甲方经营损失,乙方应负责一切的经济损失。
四、在施工过程中,乙方须遵守安全生产和消防的有关规章制度,确保甲,乙双方安全,不准违规作业,如因乙方违规作业而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工程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签名:签名: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精装修工程合同篇4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
工程内容及性质: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日一览表(附件一)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承包范围: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合同文件的组成
本合同组成文件包括: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书及其附件
()本合同合同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及作法说明
()工程量清单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第1条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补充、修改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合同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1-2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5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8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9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0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1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2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3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4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图纸及作法说明: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用以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及作法说明(包括原工程竣工图及供本工程使用的施工图及相应文字说明)。
1-16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7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8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9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0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
1-21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本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双方约定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书及其附件
()本合同合同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及作法说明
()工程量清单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监理的工程可请监理工程师做出解释。协商不成或不同意监理工程师做出的解释,按本合同条款第16-6款的约定处理。
第3条语言文字及运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3-1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2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市地方性法规和相关规定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国家标准、规范和本市有关部门颁发的标准和规范适用于本工程。结合本工程特点,需进一步明示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定的有:_________
3-3国内没有相关标准、规范的部分:_________
应由发包人在_________日内,提出技术要求;承包人在_________日内按发包人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4条工程师及项目经理
4-1发包人委托_________对本工程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其职权主要内容:_________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受委托的监理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等详细内容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4-2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1)本工程如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工程师的职权不得与监理工程师交叉,其具体职权:_________
(2)本工程如不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应负责本合同全面履行。
4-3承包人委派施工场地的项目经理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4-4项目经理具体职权:_________
第5条发包人工作
5-1在开工前_________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_________份,组织设计单位和承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进行技术交底。如使用国外图纸的,其翻译等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2在开工前_________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被修缮或装修的房屋,清除施工场地内各种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或施工场地滞留的家具、设备、陈设及其他物品采取保护措施。提供施工场地及施工通道的范围:_________
5-3向承包人提供地质和各种管线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5-4协调处理保护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及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5-5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手续,向承包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气、电讯设备等,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及其他要求。
5-6协调做好施工场地保卫、消防、垃圾处理工作,协调好周围邻里关系,并承担相应费用。
5-7结构修缮或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工程应有相应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并报有关部门审批。非结构修缮或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工程,如需拆改原建筑结构、设备及设备管线,应向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5-8发包人应完成5-2、5-3、5-4、5-5、5-6、5-7各项工作或其他工作,发包人可将其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其具体内容:_________并承担相应费用。
5-9发包人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验收和检查,按约定拨付工程款,办理竣工验收结算和其他各项事宜。
第6条承包人工作
6-1承包人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参加图纸及作法说明交底,拟定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交工程师审定。
6-2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图纸及作法说明、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规定、环保规定认真组织施工,做好施工场地安全、保卫、消防、清洁工作;做好质量验收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6-3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护好周围建筑物、设备及设备管线、古树名木及施工场地内不易移动的家具、设备、陈设不受损坏。处理好因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关系。
6-4不得超出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规定,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及设备管线。
6-5工程竣工未交付发包人之前,负责对施工场地原有建筑物及家具、设备、陈设和成品的保护工作。
6-6凡因承包人原因,违反6-2、6-3、6-4、6-5款的规定,造成损坏和罚款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6-7协助发包人完成5-8款约定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7条施工进度与工期
7-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内容和时间:_________,工程师在收到后_________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能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承包人按照经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不能按期开工,工期顺延,并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的损失。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期开工,应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申请,工程师应在48小时以内给予答复,在规定时间内未作答复视为同意延期开工申请,工程师不同意的,工期不予顺延。
7-2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在实施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在48小时以内给予答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承包人可以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工期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7-3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因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7天内累计超过8小时,以及不可抗力等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造成停工,工期延误的,经工程师认定,工期顺延。
7-4承包人应按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时竣工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提前竣工协议,支付承包人提前竣工的合同价款并为提前竣工创造条件。
第8条质量检验与隐蔽工程验收
8-1工程质量应达到协议书约定的标准,质量评定标准以国家或行业质量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双方约定在制作样板及样板间,作为质量评定验收实物依据。样板及样板间应按图纸及作法说明要求制作,经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封存,其制作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2双方约定该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部位_________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达到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在自检之后的48小时内通知工程师组织验收。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并由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以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师未提出延期要求不按时验收,承包人可以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8-3承包人应按照标准、规范、图纸及作法说明,样板间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随时接受工程师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8-4凡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或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拆除或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的标准。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质量达不到约定的标准(含隐蔽工程复检部分),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拆除、剥离、开孔、返修、重做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8-5凡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工程师指令失误,而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或隐蔽工程要求复检仍为合格的,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并赔偿承包人损失,工期顺延。
8-6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9条试车
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内容及范围应与承包工程范围相一致。具体内容范围及费用计算:_________
9-2设备维修、拆改、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由承包人组织试车。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的,由发包人组织试车。凡具备试车条件的,组织试车一方应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共同为试车提供便利条件。试车合格后,在试车记录上共同签字。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参加试车的一方应承认试车记录。
9-3因设计原因或因发包人负责采购的原因,致使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应该修改设计或重新购置设备。承包人协助拆除或重新施工,但发包人应承担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9-4因承包人施工原因或因承包人负责采购设备原因,致使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的,由承包人负责重新施工或购置设备的各项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9-5工程师在试车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后24小时,视为工程师已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10条安全生产
10-1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和防火规范要求,并对其在施工场地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凡因发包人原因违反安全及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的;发包人应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并赔偿承包人的损失。
10-2承包人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及防火规范组织施工,做好现场设备管线、通道等防护围栏,在危险地段安装警示牌或警示灯,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有放射毒害环境、不停止使用建筑以及在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的,施工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凡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的,承包人应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损失。
10-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费用。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11条材料设备供应
11-1双方约定本工程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二),凡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附件二规定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供应时间、送达地点的要求进行,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做好材料的验收、试验和保管工作,发包人支付保管和试验费用,费用的计算:_________凡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附件二规定或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各种损失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1-2凡由承包人负责采购和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质量和设计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因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给工程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责任。
11-3双方约定,任何一方提供下列材料_________应提供材料的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共同封存,做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凡材料不符合样品或样本的,由供货方承担资任。
11-4由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第12条合同价款与交付
12-1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由发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12-2双方约定,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_方式确定。
(1)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风险范围及计算方法:_________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_________
(2)可调价合同。合同价款调整原因包括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的影响;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处公布的价格调整;7天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原因等。双方约定具体调整因素及调整方法:_________
(3)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计算方法:_________
12-3本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分_________次按下表支付工程价款,尾款待工程结算时一次支付。
第13条工程变更
13-1因发包人原因,需要对图纸及作法说明,工程量进行变更的,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师的通知及要求进行相应变更。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增减及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13-2承包人不得对图纸及作法说明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所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的设计、材料作法和设备变更,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工程师同意而擅自变更的,应承担相应费用,并赔偿发包人损失。
13-3工程发生设计变更,双方均应积极办理变更洽商手续,并应按变更洽商履行合同。
13-4承包人在设计变更确认后14天内,对涉及合同价款变更内容提出工程价款变更报告,报经工程师确认,工程师在收到变更合同价款报告后14天内给予确认或提出处理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或没提出处理意见,视为同意变更价款。
第14条工程验收与结算
14-1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和本市有关竣工验收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及时间
14-2发包人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14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发包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并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损失责任。
14-3竣工验收日期以验收通过的日期或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因特殊原因,双方约定或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协议。
14-4工程未经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承包人不得交工,发包人不得使用。因发包人强行使用致使工程发生质量问题及对建筑物造成的损坏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
14-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竣工结算。
14-6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后14天内进行核实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报告后,应通知经办的银行向承包人支付竣工结算款。承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款后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发包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的,从第15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14-7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不能支付竣工结算款,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没有要求交付的,承包人应当承担保管费用。
14-8双方对竣工结算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16-6款的约定处理。
第15条质量保修
15-1承包人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市关于质量保修的规定;对已交付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15-2双方约定在竣工验收前签订工程保修书的时间和要求:工程保修书(附件三)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16条违约责任、索赔和争议解决方式
16-1发包人未按约定拨付工程款和工程结算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双方还约定发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
16-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竣工或未达到质量标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双方还约定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
16-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6-4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理由和索赔证据。
16-5当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提出索赔一方向对方提出索赔意见及要求延长工期或经济损失赔偿报告及相关资料。对方在收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证据,在规定时向内未作答复或进一步提出要求,视为索赔已经认可。
16-6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同意采用以下其中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1)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2)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3)向_________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7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单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双方接受、仲裁机构或法院要求停止施工的情况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17条合同解除
17-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7-2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停止施工超过56天,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7-3承包人将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或肢解以后以分包名义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7-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1)双方约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3)双方约定,其他导致合同解除的原因
17-5一方依据合同约定要求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16-6款的约定处理。
17-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撤出提供便利条件,支付以上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7-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18条不可抗力
18-1双方结合本工程对于不可抗力的约定:_________
18-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灾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当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灾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18-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_________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18-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19条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对本合同条款内容做进一步具体化约定,并修改、完善、补充条款如下:
第20条合同终止
20-1除本合同条款第15条以外,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0-2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21条合同份数
21-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分别保存一份。
21-2本合同副本共_________份,发包人保存副本_________份,承包人保存副本_________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精装修工程合同篇5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______省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______%;当工期进度过半(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______%。剩余______%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______%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______%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七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______份。
甲方(业主):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签章)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装修工程合同篇6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就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地址):____________
(二)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__
(三)工程户型:____________
(四)施工内容:____________详见预算表(附件1)、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
(五)本工程采取以下第种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1.乙方包工包料(见附件2);
□2.乙方包工并部分包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2、3);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见附件3);
□4.套餐形式。
(六)工期:____________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____
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___
总共期限:____________(本合同如无另行约定,所有日期均按自然日计算)。
第二条工程监理
本工程甲方指定由__________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与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除此之外的视为自行监理。
若甲方自行进行工程监理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第三条施工图纸及室内环境设计
(一)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
(二)双方提供的设计方案、选用材料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2013年版)的要求。
(三)双方应当对有关设计方案、施工图纸予以签收确认。乙方严格按图纸设计的项目及材料进行预算,如有水电路改造必须纳入预算,如有工程变更或工程增项,应签署相应补充合同。
(四)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有关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擅自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它项目。
第四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合同价款:____________本工程合同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___详见预算表(附件1)。
(二)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如下约定的付款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至乙方指定账户或以现金等方式交付至乙方财务部门签收。乙方收款后应及时开具合法的票据。非经乙方公司法人书面授权,甲方不得将钱款交付其它个人账户。
(三)工程进度过半是指完成以下五项中任意三项:
1.水、电管线铺设完成;
2.木工基础(或其它轻钢结构)完成;
3.木工收口完成;
4.墙面一遍腻子;
5.墙、地砖铺设完成。
如果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须在第十五条其它约定事项中加以说明。
(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完整的竣工图纸、管线图及工程结算资料,甲方应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自提交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的,即视为甲方同意。
第五条甲方义务
(一)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二)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以及其它约定的必要条件保障。
(三)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并承担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四)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六)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按时开展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等施工各种节点验收及竣工验收。
(七)禁止下列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其它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本合同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本合同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八)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1.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改变住宅外立面,不得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2.未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不得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3.未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不得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九)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
(十)由甲方提供施工图纸的,图纸必须清晰明了,标注清楚。甲方负责协调相关设计人员向乙方施工队进行设计交底。
第六条乙方义务
(一)应主动出示已取得的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自律证书;如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并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二)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环境保护规定、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安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三)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并应遵守如下规定:
1.不得有《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所列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
2.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3.不得扰邻及污染环境,遵守关于装饰装修噪音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每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不得进行敲、砸、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并将垃圾放至物业指定地点。
(四)在合同签字前乙方须如实告知甲方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预算书、收费标准、参考价格等有关资料并提供查阅条件。
(五)向甲方提供施工部分的水电隐蔽工程改造图。
(六)指派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七)对甲方直接发包给第三方施工的工程,乙方应予以配合。
(八)施工中未经有关部门正式文件批准,不得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设施管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施、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负责承担损失。
第七条材料供应
(一)按双方编制的本合同《材料、设备表》(见附件3)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数量、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施工质量控制均由乙方负责。
2.应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数量、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签收。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能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二)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甲方应主动向乙方出示签发延期的期限,乙方也可主动索取,因之而造成的工期应予顺延。如甲方所提供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但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材料、设备在施工使用中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的,由甲方、乙方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责任。如需乙方代购材料,双方约定代购部分的服务费、运输费、搬运费按实际发生费用计算。
第八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或补充合同,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见附件4)。
第九条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二)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应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三)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工期应顺延。
(四)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五)工期延误判断以“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主要依据。
第十条质量标准
(一)装饰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2013年版)的标准执行。
(二)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及标准执行。
(三)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一)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进场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指对隐蔽工程部分(包括封闭前的水电路改造工程、防水工程等)进行的验收;
3.工程中期验收(工程进度过半)验收;
4.工程竣工验收,由甲乙双方共同组织验收,如有监理方,监理方应一同参与验收。
(二)甲、乙双方应在相应工程完工后,按约定及时办理以上(1、2、3)项工程质量的检查和验收手续,各阶段验收后应填写工程质量验收表(见附件5)并签字确认。
1.当具备验收条件与标准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接到验收通知后日内进行验收,如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在日内通知甲方,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日内未对验收结果提出异议,视为认可验收结果;若甲方要求复验,应在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复验,若复验合格,由甲方承担复验费和返工费,并支付乙方合理的利润,工期相应顺延,若复验不合格,由乙方承担复验费及返工费,工期不顺延。
2.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对不合格部分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乙方在完成上述工作后,应重新通知甲方验收。
(三)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主动通知甲方提交竣工申请,甲方应自接到竣工申请日内组织验收,并签署工程质量验收表(见附件5)。若甲方需另行安排竣工验收日期的,由双方协商后确认具体时间,但竣工时间以乙方首次提交竣工申请时间为准。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工程款(附件6),签署保修单(附件7),提交水电竣工图或相关文件(未出现在预算表及变更表上的项目乙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1.在工程验收中甲方提出的不合格问题由乙方负责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次进行竣工验收。甲、乙双方已办理竣工验收,并结清工程款,签署保修单后,甲方提出问题的,由乙方负责维修。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结清工程款而乙方未及时开具保修单的,保修期自结清工程款之日起计算。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内甲方未结清工程款的,甲方需承担相应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如甲方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或提前入住的,视为验收合格。
(四)装修工程保修期为贰年,防渗漏工程的保修期为伍年。
1.保修期时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如甲方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或提前入住的,保修期自甲方入住日期开始计算;如甲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在约定验收时间内未能进行验收的,保修期自原约定验收时间开始计算。
2.保修范围是乙方施工完成的工程项目。如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终止,乙方对已经完成的成品工程履行保修责任。
3.乙方包工包料工程,保修期内因质量原因所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等其它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保修期内非乙方原因所产生的维修不在保修范围。维修的材料、人工费等其它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5.甲方凭加盖乙方公章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保修卡》享受保修(见附件7)。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合同签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单方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元(或合同金额的%);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出现争议的,参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由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日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
(四)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的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照本条第三项约定支付违约金。
(五)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由有异议一方提交双方认可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六)关于停工:
由于甲、乙方原因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可暂停施工,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阐明停工原因: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经协商,三日之内无结果的;
2.同场其它非乙方施工队伍不配合,甲方未及时予以协调,导致无法进行施工的;
3.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责任的;
4.乙方提供的材料非约定的材料的;
5.乙方施工人员在工地有打架斗殴、偷盗、破坏等非法行为的;
6.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责任的;
7.若双方同意复工,由责任方向另一方支付每日违约金,工期自动顺延。
(七)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或者其它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三条合同解除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非责任方可解除合同:
(一)不可抗力;
(二)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或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且在乙方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三)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
(四)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甲方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
(五)乙方已经完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
(六)协商一致。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申请调解;
(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三)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协商或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第十五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附则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三)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
(四)本合同附件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与主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
1.《工程预算表》
2.《工程决算表》
3.《材料、设备表》
4.《工程项目变更表》
5.《工程质量验收表》
6.《工程结算表》
7.《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业主):____________(签章)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单位):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
市场商管单位: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签章)
精装修工程合同篇7
发包人编号:
承包人编号:
备案编号:
鉴证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房屋间数 室 厅;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总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 日
第2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合同价款采用方式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2)采用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3)成本加酬金
工程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 %即人民币(大写) 预付款扣回的时间、比例: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3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由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4条 发包人工作
指派 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向物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登记,并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水、电、暖气、煤气管道),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负责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如无能力处理也可委托承包人处理,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5条 承包人工作
指派 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未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6条 材料供应
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7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由于承包人在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 标准(可选择优良或合格)。
优良工程等级增加的经济支出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国家制定的现行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承认。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
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发包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第9条 工程变更
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均应及时办理变更洽商签证,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
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发包人批准。
第10条 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发包人接到竣工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
工程结算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双方签字,三日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11条 工程保修
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第12条 违约责任
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 元。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 元违约金。
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扣除工程总价的 %。
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承包人向发包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双方约定其它违约责任:
第13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14条 不可抗力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第15条 保险
第16条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第17条
合同备案、鉴证
合同备案、鉴证:(现场签字)
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第18条
合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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