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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的合同参考8篇

详细的合同可以有效地防止他人侵害我们的既得利益,合同是基于双方自愿达成的法律协议,下面是顺风文档网小编为您分享的规范的合同参考8篇,感谢您的参阅。

规范的合同参考8篇

规范的合同篇1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统一合同文本格式,规范学校合同管理工作,减少合同争议,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以学校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学校投资或合资设立并控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对外签订的合同参照本规定执行,格式合同、由外单位负责制作的合同以及国家另有规定的,不适用该规定。

第三条 封面格式

合同封面应注明合同签订方、合同名称及合同制作时间。合同签订方字体一般为二号黑体加粗。合同名称如“合作协议”(或“关于××的合作协议”)、“租赁合同”等,合同名称字体一般为一号黑体加粗。合同封面最后一行为合同制作时间,字体为小二黑体。合同签订方、合同名称、合同制作时间处于页面居中位置。

第四条 正文字体

合同正文一般采用四号仿宋字体。合同正文第一行为合同签订方,字体为三号黑体加粗。合同正文第二行为合同名称,字体为二号黑体加粗。合同签订方与合同名称应处于页面居中位置。合同名称之后为合同签订方名称及简称(如“甲方”、“乙方”),合同签订方名称采用四号黑体,并加下划线。

第五条 正文间距

正文一般采用1.5倍行距。正文中合同名称与下文之间间隔1行,签章栏与上文之间间隔2行。

第六条 结构层次

合同结构层次序数一般采用:第一层为“条”,第二层为“1.”,第三层为“(1)”。如合同条文较多,可采用如下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章”,第二层为“条”(条为全文连续编号),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其中“第×章”字体为四号仿宋加粗,“第×章”、“第×条”与后文间隔2个字符。

第七条 签章栏

合同签章栏的必备要素包括:合同签订方、合同签订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合同签订时间等。其他要素包括:合同签订方地址、联系方式、开户行、账号,签订方如为个人还应注明身份证号码等。

第八条 计量单位

合同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如确有需要使用其他计量单位,应同时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标明。

第九条 简称

合同内使用非规范化简称,应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简称全文要统一。使用国际组织外文名称或其缩写形式,应当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准确的中文译名。

第十条 数字

合同中的数字,除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词、具有修饰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第十一条 装订

合同应左侧装订,不掉页。订位为两钉钉锯外订眼距书芯上下各1/4处。无坏钉、漏钉、重钉,钉脚平伏牢固。若装订材料大小不一致,则遵循“下对齐、右对齐”原则进行装订。

第十二条 解释

本规范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生效日期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规范的合同篇2

借款抵押人:(甲方)

借款抵押权人:(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借款作为流动资金。双方经协商,在甲方以其所有的(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在借款期限内,甲方还清借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第二条 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 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第三条 借款期限为: 个月,即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本借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 。

第五条 借款的偿还:甲方保证在借款期限内主动还本付息。

第六条 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七条 抵押内容:为确保甲方履行还款义务,甲方自愿以其有权处分并拥有所有权的位于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产权证号为的合法房产抵押给乙方,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担保。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优先用抵押财产偿还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 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管局办理他项权利证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规范的合同篇3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为在开发区设立 公司而租用甲方房屋,并就此租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供给乙方经营用房 平方米,用于该公司经营之用,该房屋坐落于 。

二、该房屋租金经双方商定为每月 元。该房屋总租金为

元。

三、租金于 交付,每延迟一天按总租金的 计罚。若 天内仍未交纳,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并按实际迟付天数依上述计罚比例向乙方收取罚金。

四、乙方同意预交 元作为金,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期为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 的;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以双方共同认可并经公证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范的合同篇4

编号:__________

注:为便于规范管理,建议用工单位为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订立统一编号。《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因此,建议用工单位将劳动合同书编号与职工名册编号保持一致

甲 方:__________(用工方) 乙 方:__________(劳动者)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注:签定日期是重要的,用工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面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的惩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面临双倍工资惩罚外,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

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而注册地与经营地址(本合同履行地)则关系到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以依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原则,若注册地标准高且双方有约定按注册地标准执行,则从其约定。

依据:《条例》第四条、第十四条 第二条乙方性别__________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在本市居住地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街道(乡镇)

注:用工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职工名册的内容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

若未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处20xx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这也是用人单位为数不多的权利之一。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条例》第八条、第三十三条。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终止。

注: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大部分劳动合同如本合同所示,为固定期限合同。

关于试用期期限的问题: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4、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第十九条。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注:工作岗位问题,也是引发劳动争议较多的问题之一。在此略作引伸。

工作岗位确定的本身涉及到工资、试用期工资、加班费、绩效奖金、福利待遇、劳动合同无效情况下劳动报酬的支付标准、劳动条件和保护、辞退、同工同酬等问题。特别是在无过失性辞退中,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明确约定工作岗位也是避免双方产生劳动争议的要件。

也有些用人单位为便于管理,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有权依据单位实际经营情况,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这虽然是双方意思自治的结果,但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恶意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之情形,显然也是对劳动者权利的侵害,不应得到法律的支持。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第二十八条、第四十条第二项、第六十二条第 (一)、(三)、(四)项。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注:确认工作地点一方面为用人单位的说明义务,也是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另一方面,也是对单位制定规章制度、确认工伤事故有一定参考作用。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第十七条。

第六条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注:确认劳动者的`工作应当达到的标准,是用人到位的说明义务,也是避免因调整工作岗位、辞退等问题引发劳动争议的方法。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第十七条。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_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注:标准工时制度的每日工作时间,每周工作时间有法定标准。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需取得行政许可。具体审批办法由各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规定。

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20xx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20xx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具体可参见20xx年1月1日起实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该条例同时规定了不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情形和法律责任等具体问题。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___元或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注: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_元。

注: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详情可参见国务院及江苏省的《工资支付条例》。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____元或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注: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原因停工、停产、歇业,在劳动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依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一条。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江苏省和无锡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无锡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注: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分配制度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依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七条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省和无锡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此处填写除法律规定以外,用人单位承诺为劳动者提供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江苏省、无锡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如双方需要约定培训期、服务期、保守商业秘密、竞业限制等相关内容,可在此补充约定,也另行签订专门合同。鉴于所涉内容较多,在此不予展开。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一般附件可包括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员工手册》、《规章制度》、《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

第二十四条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规范的合同篇5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

承租方家庭成员姓名: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 区 的住房(产权人为 ),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该房屋仅限乙方居住或与其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乙方无权擅自处分该房屋。

第三条 房屋租赁期限自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租金每6个月支付一次,乙方应于每6个月结束前向甲方交纳下6个月租金。乙方逾期交纳租金的,甲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欠交租金总额2%的滞纳金。

房屋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本合同期内如遇政府调整租金,仍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执行。(此款适用除长期租赁外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

房屋租金总计为 元,每月为 元。该合同签订之日,由乙方代为甲方支付给出租房屋产权人或产权单位6个月的租金;其余租金每隔6个月结束前继续由乙方代为甲方支付给房屋产权人或产权单位一次。乙方租赁房屋属于保障部门租赁社会个人房源配租的,且由乙方代为甲方按市场租金支付给房屋产权人或产权单位租金的,保障对象应享受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优惠(每月为 元),在本合同签订后每隔6个月由区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返还给保障对象。(此款仅适用长期租赁社会房源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

第五条 租赁期间,该房屋的供暖费、物业费由房屋产权人承担;水、电、煤气和有线(数字)电视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乙方拖欠租金和水、电、煤气、有线(数字)电视、电话、宽带等费用,甲方可以通报其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或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优惠中直接划扣。

第七条 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须按照签订合同时 个月租金标准向房屋产权人缴纳押金,为 元。

第八条 签订本合同前,乙方应与房屋产权人共同对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进行核验,并填写《房屋附属设施设备点交保管清单》。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改变居住用途,不得转租、转借,不得擅自装修,不得擅自拆改和扩建。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应原样修复或赔偿损失。

第九条 房屋产权人以保障乙方的正常使用为原则,对房屋实施维修养护,乙方应对房屋维修养护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租赁期间,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出现损坏而影响正常使用时,乙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坏扩大,并立即通知房屋产权人维修。房屋产权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上门查看并落实维修。

第十条 房屋产权人确保该房屋消防安全设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安全标准,并督促物业服务单位做好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乙方承诺不在该房屋内或公共区域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私自改变供水、供暖管、供电线路,不违规安装电器设备等。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均应积极配合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其委托人对住房使用情况及住户有关资料的检查。

第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时,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自通知书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

1、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

2、因就业、房产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逾期不退出的;

3、将房屋转让、转租、出借、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或者用于违法活动的;

4、擅自装修或者改变房屋结构的;

5、累计3个月以上未交纳租金的;

6、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以上未居住的(以房屋所在小区物业服务公司或其他管理方的记录为准);

7、违反房屋使用规定且情节严重的其它行为。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在7日内腾空该房屋,并通知甲方或房屋产权人验房验收及办理水、电、煤气、有线(数字)电视、电话、宽带费用等交接事项。验收时发现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有损坏或丢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四条 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有关约定,且不腾退房屋的,甲方或房屋产权人有权单方收回出租用房。乙方在房内的物品,甲方或房屋产权人可在公证机关的现场监督下,进行清点、腾空,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如需续租,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办理续租手续,并书面告知甲方。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遇国家或地方政府法规政策调整,本合同与之有抵触的部分,以调整后的法规政策为准。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乙方在租赁合同期内,因经济条件改善、收入水平提高而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享受条件的,或购买(含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受赠、继承其他住房的,应在三个月内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3、租赁期间乙方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时,可提前向甲方申请终止本合同,双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关费用的结算。

4、其它:

第十八条 协议履行期限内,如一方违约的,除正常结算外,另外需按三个月租金数额计算违约金补偿另一方。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乙方(签名签章):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紧急联系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意见(章)

合同订立日期: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日

甲方确认签字(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确认签字(盖章):___________

规范的合同篇6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市区路号楼单元室(建筑面积平方米,储藏室平方米,产权证号)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即人民币小写元。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三十万元整,即小写300000元。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2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1个月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五十万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十一、附加条款:

1、转让过后,甲方不的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对房屋的修改。

2。

3。

甲方(卖方):(印)身份证号:乙方(买方):(印)身份证号:

年月日

规范的合同篇7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具体联系人: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具体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方、乙方为共同完成皮毛服装原料的购买和成品服装的销售事宜,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购销具体内容:服装原料的购买和服装成品的出口销售

第二条 购销形式

1.甲方负责出资600万人民币,供乙方购买服装原料:狐狸皮、水貂皮等。乙方与原料供应商签署买卖合同,须经甲方的审核和确认。

2.乙方负需要对服装原料进行加工,制成成品服装,在此环节甲方出资400万人民币作为乙方的加工流动资金。

3.乙方待服装加工完成后,委托甲方办理出口销售事宜。委托事项具体详见双方签订的委托出口代理协议。

4.为了保证此购销合同将来债权债务的实现,乙方愿将坐落于_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号厂房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抵押给甲方,具体内容详见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

第三条 时间

此购销合同的期限自 年 月 日始,预计完成期限为 年 月 日。

第四条 双方主要义务

1.甲方需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购销项目进行出资;

2.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购买服装原料,并对服装原料进行加工,保证符合出口要求,并按照约定及时供给甲方,以便出口。

3. 乙方需和甲方签署《抵押合同》,并及时协助甲方办理抵押登记。

第五条 工作配合和资料保密

1. 双方应当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在协商的基础上共同完成此次购销事项。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工、以自己的资金和技术力量参加购销项目,共同制定合作计划,共同解决合作中发生问题。任何一方对本合同约定或双方另行确定必须履行的义务,都必须认真履行。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协议的变更和解除都已双方书面确认为准。

2.本协议任何一方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未向社会公开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规定外,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在本协议之外的任何不当用途,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3.在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在本协议的保密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协议的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对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第六条 给付

每批服装出口完成后,买方会将款项打到甲方账户上。甲方按照每美元收益为0.15元人民币的比例收取代理费,剩余部分打到乙方指定账户。具体约定,详见双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或生产,造成购销事项停滞、延误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出资总额 的违约金;造成合作失败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投资总额0.5%的违约金。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 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给付违约金以外,对另一方的损失应据实予以赔偿。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乙方可向天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合同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和盖章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授权代表(签章):

签约日期:

乙方: 授权代表(签章): 签约日期:

规范的合同篇8

律师提示: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和形式的规范

案例:租房期限双方存争议,租房者利益受损

肖先生和钱先生是朋友,肖先生有一套公寓。钱先生的公司在郊区注册但想在城区办公,于是与肖先生协商口头达成协议,由钱先生租肖先生的这套公寓使用,租期两年,但没有签订什么书面的协议。

可是半年过后,双方因为一些其它的事关系恶化、矛盾越来越大。肖先生提出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可是钱先生不愿意,一方面是钱先生因为矛盾和肖先生斗气,另一方面肖先生用公寓办公搬家涉及电话号码的变更、公司宣传资料的地址调整等很多事情,很不方便。于是肖先生提出要么按约定的两年期限履行,要么钱先生要赔偿肖先生因搬家产生的损失才可以解除。

后来,肖先生到法院起诉,要求钱先生搬出公寓。钱先生主张双方已达成协议租期为两年,现在未到租期,要求继续履行,驳回肖先生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

双方事实上已形成租赁关系,但就租赁期限双方存在争议,钱先生主是是两年,但未提供合同等书面证据,肖先生也不认可。而且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法院据此认定双方的租赁为不定期租赁,任何一方均有权随时提出解除租赁合同,肖先生已通知钱先生解除租赁合同,并给了钱先生一个多月的时间准备搬家,已经尽了法定的义务。据此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钱先生限期搬出所租公寓。

律师提示:房屋租赁合同的形式和期限有什么特殊规定?

1、 房屋租赁合同应该采取书面方式。

“口头协议”由于发生争议时其内容的.不可证明性,对双方都存在不确定风险。就房屋租赁合同而言,关于形式和期限在《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中有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2、 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有什么区别?

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的区别就在于合同期限是否明确方面不同,定期租赁在签订合同时有一个明确的期限约定,而不定期租赁则没有这个明确的期限。

这一点不同,在实践中对双方的权利影响很大,定期租赁的,在约定期限到来前,无法定或约定理由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属于违约行为,另一方可以拒绝或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而不定期租赁任何一方均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合同,只要

给对方合理的准备时间即可。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房屋租赁合同和其它合同不同,突然解除对双方都可能产生不利影响,对出租人而言,要尽快找新的承租人,否则就面临房屋空置的损失。对承租人而言要找新的承租地点,这倒在其次,很多人租房子是为了经营,好不容易招揽了固定的客源,一旦搬家这个损失往往无法计算,实践为房东看房客经营红火想收回房屋自营或加价出租的事情很多,房客往往就是吃了“不定期租赁”的亏。就算不是经营是自住,随着房价和租金的上涨,在同样的区域,过几个月或一年后,原来的租金水平就未必能租到原来的房子了。

而这些风险,在双方形成租赁合同时往往并不为双方所注意,很多人在面临对方突然提出解约时,往往是不理解“凭什么呀?我房租一直交,住得好好的,你说解除就解除?”可从法律上讲,不定期租赁,确实是说解除就解除,只要给合理的期限就可以。所以,一旦产生的争议和风险,后悔也就晚了。

针对这种风险,律师认为,房屋租赁合同双方不但应该采取书面方式,而且应该有明确的期限约定,以避免一方突然提出解约,给对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 租赁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0年。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最主要的原因应该是我国的一些特殊的财产国有制度,比如土地国有,一些房屋和土地的交易受到限制。而往往有些交易者为了规避这种限制就想出“长期租赁”或“永久租赁”的变通办法。

针对这类的规避法律的行为,《合同法》作出了对租赁期限的限制性规定“最长不得超过20年”,如果双方约定的期限超过了这个限制,那超过部分就是无效的。

我个人认为,房屋租赁期限是不宜过长的。现在租房自住的,很少有长年租住的需要,一般长期限的租赁往往是出于经营的需要,可这种长期经营的租赁对交易双方都有些不便和风险。因为在数年甚至十几年的租赁期间,房屋的价值、周围的租金水平都会有大的变化,您想想您现在住的地方十年前的房租和现在的房租就明白了。

而一旦这个租金水平发生大的变化交易的稳定性就会受影响,如果当初的租金高了,承租人就会想办法违约解除合同。如果周围地段租金大涨,房东肯定吃大亏了,一旦房东感到吃亏一定会想方设法找承租人的毛病或设置障碍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这种可能造成交易不稳定的因素,整体来看,其实对哪一方都不利。

所以,长期租赁双方都要谨慎,如果期限真的要比较长,律师认为为公平起见,在合同中双方应该对租金的标准留下一定变化的余地,比如约定三年或五年后依据某种客观的标准进行调整,这样能平衡双方的利益,对双方公平,才真正有利于交易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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