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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读后感2000字读后感8篇

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将书中的智慧与我们的生活经验相结合,通过读后感,我们能够深入思考书中的道德和伦理问题,顺风文档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飘读后感2000字读后感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飘读后感2000字读后感8篇

飘读后感2000字读后感篇1

这两日又重新读了一遍简*奥斯汀的作品《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已经拍摄成了一部电影,但是电影情节没有书里描述的那么精彩。乡绅贝纳特先生有5个女儿,没有儿子。伊丽莎白是贝纳特的二女儿,这本书主围绕的是男女主角伊丽莎白和达西先生的爱情故事展开,同时还穿插了三个爱情故事,但都是伊丽莎白和达西爱情故事的陪衬。另外三个爱情故事的主人公分别是伊丽莎白的姐姐简、妹妹莉迪亚、朋友夏洛特。或许作者是想通过描写四对恋人的经历来阐述自己的爱情观,也让读者深入思考爱情观。

第一个爱情故事是伊丽莎白的姐姐简和宾利先生,两个人的个性很相似,都是温和的人,不善于拒绝别人,对朋友给的建议都很重视。两人相识没多久就陷入了爱情,但简表现的太淑女、太矜持了,尽管她已经陷入了对宾利的爱里,但是她依然把自掩藏得很好,只有伊丽莎白知道简是多么的喜欢宾利。所以,达西误认为简并没有像他自己的朋友宾利那样陷入狂热的恋情,而且简没有一点家产,自己有必要阻止朋友陷入不划算的婚姻中。虽然后来达西自己写信给伊丽莎白时候也承认了错误,但这个观点还是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宾利的决定,因为宾利离开简去了别的地方。直到伊丽莎白非常生气地指责了达西这个错误后,达西向宾利道歉解释了缘由,宾利才重回庄园,和简旧情复燃。

第二个爱情故事是伊丽莎白的妹妹莉迪亚,莉迪亚年轻漂亮,但是为人轻浮,是贝纳特太太的心肝宝贝。莉迪亚喜欢追求年轻帅气的军官,爱慕虚荣。在姨母家小住的时候日日与军官们狂欢,也就是在这个时候莉迪亚与魏肯魏相遇了。魏肯是是达西家里管家的儿子,与达西一同长大,管家去世后,达西的父亲答应要好好培育魏肯,并给他留了一个牧师的位置。但是魏肯不务正业,急功近利,喜欢赌博,用牧师的位置跟达西交换了一大笔钱吃喝玩乐去了,并且诱拐达西妹妹要挟财产不成后,还借钱捐了个军官去做。魏肯开始追求的是伊丽莎白,但发现伊丽莎白没有多少遗产可继承时,就改追求富裕却不美貌的另一位小姐。他到处污蔑达西为人刻薄,给伊丽莎白讲很多达西的坏话,造成伊丽莎白最开始很讨厌傲慢的达西。魏肯在从军期间整天与军官们一起和莉迪亚狂欢,最后由于赌债过高偿还不起所以决定潜逃。临走的时候还走了莉迪亚,莉迪亚很天真的以为能和军官私奔是一件很伟大的事情。莉迪亚和魏肯的私奔引起了全家人甚至所有亲友的恐慌,这件丑事若酿成丑闻,不但会害得莉迪亚身败名裂,还会连累亲友们,特别是她的几个姐姐,将因此很难找到体面的归宿。后来达西想方设法找到魏肯,并花钱买通他,帮魏肯还掉所有的债务后,又给了他一大笔钱,魏肯才答应和莉迪亚正式办理结婚手续,挽回莉迪亚的名誉。

第三个爱情故事是伊丽莎白的朋友夏洛特和她表哥柯思林的爱情。我再次读这本书的时候,觉得夏洛特和柯思林是很现实的一对夫妇,甚至算不算得上是恋人,他们之间根本就没有爱情,只是合不合适的问题。柯思林怀着"伟大"的心情决定向贝纳特先生的一个女儿求婚,弥补自己得到贝纳特先生(因为没有儿子,遗产由柯思林继承)全部遗产给他们造成的不便。在追求伊丽莎白时,非常自信的认为伊丽莎白嫁给自己是一件可很自豪的事情。伊丽莎白言辞拒绝他的时候,他还很自恋的的认为是由于女方的羞涩,这时候自己应当给对方充足的时间考虑,直到伊丽莎白说他"愚蠢"时,他才恍然大悟,一个"愚蠢"的姑娘是不适合牧师夫人这个职业的。于是在同一天,他又跑去向夏洛特小姐求婚。夏洛特是伊丽莎白的朋友,长得很普通,她知道自己没多少遗产,而所想要的只是平静的生活而已,所以即使对柯思林没有爱情,但柯思林能给自己这种生活,她就答应了,即使柯思林看起来是那么的肤浅和无知。夏洛特坚信婚姻是一件很磨人的事情,对对方的了解越少,生活越能持续下去。夏洛特和柯思林最终还是结婚了,两人各取所需。

第四个爱情故事是伊丽莎白和达西。伊丽莎白不是富家千金,但是气质独特,长得美貌,懂得社交礼仪的得体,她不卑不亢。她在舞会上认识了出身名门望族的达西,却因为达西不屑于跟她跳舞而认为达西是一个非常傲慢的人。于是当达西来邀请她跳舞时,也因为个人对达西的偏见,被她讽刺的拒绝了。但事实上,达西对伊丽莎白倔强的个性产生了爱慕之情。面对达西,她没有刻意迎合,展现出了自己的坚强个性,使得达西更加对他倍生好感。在期间,魏肯在伊丽莎白面前说了很多达西的坏话,虽然未经查证,但她深信不疑。后来去柯思林和夏洛特家小住的时候遇上在姨母家的达西。此时,达西已经开始疯狂的迷恋伊丽莎白,并向她求婚。但结果很显然,伊丽莎白非常坚决的拒绝了他,姐姐简的爱情被他搞坏事非常重要的一个原因,另一个就是他对魏肯的"绝情",并且达西很"傲慢",在求婚的时候谈得更多的是他们之间地位有多么悬殊,而不是因为伊丽莎白的魅力、美貌或其他恭维的话。伊丽莎白毅然拒绝他,并且尽量的侮辱达西,让他的自尊伤得体无完肤。

后来,达西情绪非常激动的写了一封很长很长的解释信给伊丽莎白,解释自己跟魏肯之间的恩怨,是由于魏肯诱使自己的妹妹和他私奔并要挟财产。达西还在信里表达了他不知道伊丽莎白的姐姐简对宾利的喜欢。收到信后,伊丽莎白刚开始完全不能接受达西的辩解。后来伊丽莎白去姨母家住随姨母去旅行时参观了达西的彭贝利庄园,正好碰见达西。二人关系有所好转,但这时魏肯和妹妹莉迪亚私奔的事情传开了。伊丽莎白很受打击,急速赶回家了。达西不计前嫌,在背后偷偷的帮忙处理了魏肯和莉迪亚的事情,使得魏肯和莉迪亚结婚,丑事化无。也在达西姨母的推波助澜之下,伊丽莎白明白了自己对达西的心意。最后达西和宾利重新回到伊丽莎白家临近的庄园,再次向伊丽莎白表露心声,有情人终成眷属。

本书的故事情节就是这样。四个爱情故事,有四个爱情观。你可以借这四个爱情故事发表一下自己的爱情观。很多人推崇达西和伊丽莎白,因为他们的婚姻是建立在理解和信任上的,并且两个人都很有自己的主见、有自己的个性。这让我想到了曾经看过的一段话:"最好的爱情是两个人彼此做个伴。不要束缚,不要缠绕,不要占有,不要渴望从对方身上挖掘到意义,那是注定要落空的事情。而应该是,我们两个人,并排站在一起,看看这个落寞的人间".

飘读后感2000字读后感篇2

儿行千里父母忧,忧到何时是尽头。寒假伴随女儿粗略读了《傅雷家书》,刚开始就被感动了,家书里,“车一开动,大家都变了泪人儿,呆呆地直立在月台上,等到冗长的列车全部出了站方始回身。”儿子远行,看着渐行渐远的身影,傅雷夫妇会失落,会哭泣,他们像极了普通的父母,临别前依依不舍,一转身已是泪满衣襟。他们会为着儿子难得的短期归国开心很久,并加倍珍惜这难得的亲人团聚之幸福。“孩子,我真恨不得天天在你旁边,做个监护的好天使,随时勉励你,安慰你,劝告你,帮你铺平将来的路,准备将来的学业和人格。”呵护孩子的成长,这是父母的真切心声啊!“我们历来问你讨家信,就像讨情一般。”父母对于孩子的来信是多么的渴盼!

我不由得感慨:天下的父母都是一样的,不管他是普通百姓,还是著名翻译家;不论他的孩子驰名中外,还是露宿街头。这份浓浓的爱,都是一样的>儿行千里母担忧,这份担忧没尽头。

作为母亲的我,想到儿子上学时的不舍。儿子刚上大学时,第一次上学走,特别晕车的我执意要去送,在送的路上,竟然没晕,回来就难受一路。临走前几天就开始,千叮咛万嘱咐:多打电话多发短信,保证最少一周一次,衣服要勤洗,有病了不要撑要及时看医生,没钱了就说.....我絮絮地千叮咛万嘱咐,从安全、生活、学习、交际等等,事无巨细地叮嘱。说的儿子都嫌我啰嗦。我希望,能够对他有一些帮助。从儿子走,就开始盼望着短信电话。刚开始一周总能接到电话收到几次微信,后来就成了一个月两次,一个月一次......问其原因,总说学习太忙。还说高中老师说考上大学就不紧张了之类的话都是骗人的,只不过没早自习晚自习课,但要去图书馆查资料。我只好说学习要紧,没事就不用打电话发短信了,其实心里还是很渴望有电话和短信的。他爸开玩笑劝我说,要想孩子有成就,你就得忍受冷清,孩子上学工作不在家,过节时候,就简单吃两口饭菜,看看电视节目,出去转转的了,别羡慕人家一到过年过节就带着孩子们来,一家人吃着家常饭菜,热热闹闹的,非常开心的场景。说的我心里不是滋味。既盼着孩子有出息,又想着孩子不要飞得太远。唉,这份纠结,很难轻松解开的啊。

现在想开了,不论儿子还是女儿,终有一天,他们都会因为求学、工作、生活,渐行渐远,只留给我一个背影,几条短信,再有的就是无尽的思念了,只要孩子一切都好好的,自己就欣慰了。

看到傅雷先生与远在异国的儿子谈音乐,谈美术,谈戏剧,谈建筑,并且是自己亲自查资料提供参考。我在想:我是一个合格的家长吗?我能这样去引领我的孩子吗?想想儿子的成长过程,我给他的帮助又有多少,儿子一到三年级时,晚上陪他看书学习,把他书上的字词提写,背的课文检查,我认为重要的题抄在本上让他重写,当天任务当天清,当时我的要求不高,只要学习不费力轻松在前就可以,也许是我的要求低吧,儿子的闲暇时间很充分,在村里疯跑,玩男孩子玩的:弹玻璃球,扇四角,拍画片,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细想我给他的帮助有多少?就是好的习惯,自觉上进,自律,坚持不懈。(喜欢上哪种游戏哪类运动,我非学会不可、小时候玩拍画片,手掌能肿了)

他初三时我来到这里工作,现在想起,在孩子关键时候不能陪伴,不能时刻关注,很觉得愧疚。一次回家他奶奶告诉我,孩子晚上回家吃过饭就走了,(我和我婆婆不在一个院)到我家一看,不像往常一样玩电脑了,在学习。问后得知月考成绩下降,心里不甘。电脑不再碰了,潜心学习。若果当时我多问问,多帮助,多鼓励,情况也许会更好。

儿子高中时,就给他说,你没有有钱的家庭,你没关系没靠山,要想改变,只能靠自己,捷径就是好好上学,高中时他的确成了我的骄傲,成绩一直保持全校前几,在高考前两个月,班主任打电话约谈,我赶紧去呀,老师问,你儿子谈恋爱了,我说没有,老师笑了笑,我就知道有问题,当时感觉()我对孩子的关心少了,他有些事不再说了,当时我怕,说多了怕影响他心情,不说吧影响他学习,只能说路靠自己走。现在大三了,寒假里说要接着考研,改专业。说实话我帮不上忙,我相信以他的学习力,只要认定的事一定能成功。再说孩子大了有自己的想法了,他随口说,你该多看看,多学习学习了,你out了。确实,该多读书、多学习了!对于我们,读书真是一个迫不及待的问题了。再不读书就不知道该和孩子怎样交流了。所以,我觉得自己要一直在学习与成长的路上奔跑。

我想,他将来一定能够懂我的心情。我希望他能成为优秀的人,越是优秀的人,越能够明白亲人的苦心,越能够自律。

子女远行,犹如一个风筝,随风飘摇,渐行渐远,终会消失在父母的视线里。尽管父母手中捏着一根思念的线,可是线那头的风筝已经飘摇在九霄云外了。父母望眼欲穿,却又能如何?只盼望孩子好就行。儿行千里,梦想在更远处;父母担忧,永远在原地守候。这份担忧无尽头。

将来,我也会像傅雷夫妇一样,不论孩子走得多远,牵挂的线永远缠绕我心。只希望孩子能够越来越好!

飘读后感2000字读后感篇3

借用一句老的歌词,爱拼才会赢。这是我读完《摆渡人》后最真实的感想。只有拼尽全力,才有可能摘得爱情的果实。迪伦和崔斯坦,他们真的是拼尽了全力,冒着魂飞魄散的风险,才能携手走在一起。这本书通过一个灵魂的视角,带我们领略亡者世界。

人都会死亡,这是亘古不变的规律,但没有人知道死去的人会去哪里,要经历什么?对于未知的恐惧,使得各种文化对于死亡都有详尽的描述,不论是东方的阎罗殿,西方的地狱,总结起来,无非八个字:天道轮回,因果报应!

而《摆渡人》的死亡世界是温馨的,它安排了一位摆渡人来迎接亡魂,陪着亡魂度过死亡的迷茫、无措以及自艾自怜,保护着亡魂不被另一个世界的恶魔吞噬,直到他们到达一个称之为家的地方,在那里等待着和亲人再一次团聚。

但它又不仅仅是一个温馨的故事,书的女主角迪伦是一名高中生,父母离异,她一直跟着母亲生活,自五岁起就再也没有见过自己的父亲。生活虽不贫穷,但绝对是不富裕。她长大后终于第一次联系到自己的父亲,她期盼着去看望父亲。带着自己的想象,她踏上了去往父亲城市的火车。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了:在旅途中,火车翻了车,迪伦死亡了,而且是这一趟车中唯一一个死亡的!她的运气可真够差的!

然后,她遇见了她的摆渡人:崔斯坦,一个天生就是摆渡人的人。他存在的意义就是引渡这些亡魂到达彼岸。崔斯坦在遇见迪伦之前,已引渡了成千上万的亡魂,由刚开始的新奇、兴奋变得冷漠,毫无怜悯之心。那是因为刚开始的时候,他会对亡魂产生感情,但当亡魂到达彼岸,或被恶魔吞噬,他的心就被带走一部分,徒留自己一个人在这片荒原上独行。所以在遇见迪伦的时候,他已经学会封闭自己的感情,只是机械的行使着自己的使命:把自己变成要摆渡的灵魂喜欢的模样,让他们信任自己,喜欢自己,从而听从自己的命令,跟着自己的步伐,安全到达彼岸。

所以迪伦喜欢上崔斯坦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而崔斯坦是什么时候又一次敞开心扉,喜欢上迪伦了呢?不清楚,也许是在她知道自己已经死亡的时候坦然,也许是在感受到她对自己的担心以及关心,更或者是她勇敢的说出她爱自己,虽然那个时候她是羞涩的,但还是火热的盯着自己,期望得到自己的感情回应的时候。

总之,这穿越荒原的旅途,他们互相吸引,一同坠入爱河。当迪伦到达彼岸,旅程结束了,他们之间也该结束了。为了让迪伦去到彼岸,崔斯坦撒谎了,他告诉迪伦他会一直陪着她。然当迪伦轻松踏上了彼岸,崔斯坦用尽全身力气也无法前进一步,他只能眼睁睁看着迪伦在彼岸撕心裂肺,自己在这边痛彻心扉:他无法让她留在荒原,身处恶魔环绕,无时无刻的担心被吞噬。

按照惯例,迪伦在彼岸等待着自己的亲人,崔斯坦继续自己的使命。故事到此结束。而迪伦并不愿意等待,即使她在那里待到地老天荒,她也等不来自己的爱人——崔斯坦。为了自己的爱情,迪伦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返回荒原,寻找崔斯坦。

这在所有人,哦,不,所有灵魂眼中,迪伦实在是疯了,之前不是没有灵魂尝试过,但都有去无回,永远消失。迪伦心中也非常害怕,她也疑虑,崔斯坦欺骗她,是否他并不爱自己,只是完成任务所施的伎俩。最后,迪伦还是决定返回荒原,她相信自己的感觉,崔斯坦一定会高兴见到自己。

就像羊入狼群,迪伦把自己暴露在恶魔之中,被追逐,被伤害,差点被吞噬。这一路上,她所能坚持的信念,无非崔斯坦。天可怜见的,她终于找到了崔斯坦。然而,找到了又如何?崔斯坦无法放任她在荒原,那意味着他终有可能失去她。迪伦也无法再回去,回去就意味着以后的漫长岁月再无相守的可能。

既不能留在荒原,又不能再去彼岸,那还有哪里可以去?似乎只有回到人间这一条路,荒原的时间对人间是静止的,只要迪伦能找到自己的身体,是有能再回人间的。可崔斯坦呢,他是否能过去?他天生的使命是否允许他回去?迪伦不清楚,崔斯坦也不知道。但崔斯坦愿意尝试一下:他已经厌倦了自己的工作,即使自己真的无法过去,起码迪伦可以回去。

他们对前路并不确定,只能走一步看一步。越接近人间,他们就越紧张。也更加珍惜相处的时间。幸好,一切顺利。等迪伦被抬出车厢的瞬间,她看到了崔斯坦,他就在那里等着她。

?摆渡人》,崔斯坦和迪伦,说不清谁是谁的摆渡人。崔斯坦摆渡迪伦的灵魂,让她平安到达彼岸。而迪伦也解放了崔斯坦,让他重获新生。真的是爱拼才会赢,更何况俩人一起拼!

飘读后感2000字读后感篇4

一、关于爱情

小说的主人公郝思嘉的情感一直是本书的主要线索。少年时期的她,为自己营造了一个梦,因为得不到,因此这个梦一直完好地保留在她的内心,以致错失了真爱。那是一段晦涩的传说,像迷雾一般笼罩着她。然而就个人而言,在书的前半部分,希礼的态度是不明朗的,似乎一切都只是思嘉自我欺骗的一个梦,所谓一厢情愿而已。而白瑞德却是真真切切的爱着思嘉,只是骄傲如她,却看不到这份真情罢了。小说一直强调思嘉和瑞德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说他们相像。我很认同这一点,两个人都是骄傲的,以致谁也不愿先向谁倾吐真情,两人彼此伤害,却又使得一份求之不得的感情在伤害中变得更加深刻。也许没有这些伤害,谁也不会意识到原来彼此是这么的在意对方。这应了一句话: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瑞德对于邦妮的爱是令人感动的,全亚特兰大的人都以为这是一个父亲对于子女的爱,其实不然,瑞德只是把想对思嘉的爱倾注在了她的女儿身上,只可惜,邦妮的死,毁了希望,毁了奢望。梅利的死,让思嘉和希礼看清了自己的心,然而对于希礼,说什么都已太晚。如果所有的一切的都必须在死亡的洗涤下才能吸取一直遮掩着的尘雾,那么,这个世上,要上演多少出悲剧?死亡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死亡注定的不可挽回!一段追逐多年的梦在梅利的死中烟消云散了。

而媚兰,这个勇敢又博爱的女子,她用生命去爱自己的丈夫,她是幸福的。也许爱的确应当是无私的,多一些知足,少一些猜忌,多一些信任,少一些妒忌,平凡的人总能拥有平凡的爱,可的的确确,他们都是幸福的。

二、南方精神

埃伦和媚兰是南方精神的代表。也许她们并不美丽,并不精明,但那一抹化不开的柔情却是一种永恒的感动。永远的信任,永恒的爱,是她们毕生的信仰。虽然,她们都不是主人公,但却筑起了人们心中一道靓丽的风景。在万人都弃你而去的时候,那一双并不美丽的手却始终在背后支持你,为此,那一双手的主人披荆斩棘,柔弱的双肩为你擎起一片晴空,在流言四起中,那一双柔情似水的眸子映射着坚定与信任。怎能不感动呢?白瑞德说:那是一个伟大的南方女性。这种由衷的赞美是对南方精神的极其肯定。在死神来临的那一霎那,思嘉终于明了:她是这么的爱媚兰。这个柔弱的女子,赢得了全亚特兰大人的尊重,将南方精神演绎地淋漓尽致。

用概括性的语言来归纳南方精神,似乎是太过理想化。永远地为爱着的人着想,善解人意,永远的信任,欣赏他人,爱这个世界,宽容,绝不胆怯,坚守信念,善良,无私,温婉。似一幅恬静温暖的画,永不褪色。战前、战后,营造出战前南方特有的性质:一种慢悠悠的生活氛围。像金色的麦浪,又像翩飞的柳絮。是一种惬意,也是一种美。也正是这样的一个南方,孕育出只有南方才有的南方精神!

三、关于《飘》

对于《飘》,人们常把它所表现的主题归结于一句思嘉常说的话: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这是思嘉每次面临困境,让自己挺下去的法宝,这是使思嘉从一个简单的为漂亮衣服而满足的种植园女儿成长为一个成熟而坚强的女性的熔炉。然而,就个人而言,在书的上部,这句话并不是思嘉的信念,然而在书的下部的后面部分,这句话又成了思嘉的精神支柱。众所周知,《飘》是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的唯一一部小说,而小说的最后一章是最先完成的。而我看完这本书,发现最后几章竟令我潸然泪下,不得不说,最后几章倾注了作者的大量心血。

许是中西方文化的差异,在东方的爱情故事中,既使有形如思嘉和瑞德因自恃骄傲而使双方互相折磨的,可最终总是一方在爱的驱使下,抛却所谓的原则,所谓的骄傲,义无反顾的,声嘶力竭的,将爱的话语倾泻。难道是东方的女子更脆弱一点?更易妥协一点?还是中西方的信仰,差异太大?在我的信仰里,人的一生太过短暂,禁不起太多的错过。亲历死亡,让我知道生命的可贵,错过的不可挽回。既使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但至少不会有遗憾,不会追悔莫及。对于白瑞德,我比较理解,可对于思嘉,我实在是无法理解。在与死亡作斗争是,她心里明明闪现的是那个熟悉的影子,但她却是那么执拗的制止自己喊出那个名字的冲动。一次次与相互读懂对方的心意擦肩而过,是一份悲哀,亦是一份沧桑。人生的些许无奈,大概就是这样造成的吧。

梅利是伟大的,无形中赢得了所有人的爱,甚至包括了妓女贝尔,杀人犯阿奇,暴利者白瑞德,现实者郝思嘉。但她并不是书的主角,也正是因为这样,增添了书的内涵:略去了虚伪,少了庸俗。在人们为思嘉的蜕变瞠目结舌时,却又忍不住为这个柔情的女子感动。在东方的小说中,主角总会是英雄。梅利不是主角,却使《飘》的魅力更甚。

飘读后感2000字读后感篇5

一直喜欢《百家讲坛》这个栏目,于丹老师在《百家讲坛》上对《论语》对《庄子心得》侃侃而谈时,深深地吸引着我。她说中国的儒家思想,在社会这个尺度上,要求人坦荡,道家的思想是在生命层面上要求人飞越。坦荡是我们的一份社会责任,超越是我们的生命境界。对《论语》对《庄子》知之甚少的我由此产生兴趣。再一次认真聆听了于丹老师对道家的代表人物庄子思想的深刻解读,在她潇潇洒洒、滔滔不绝的精辟阐述下,引领我走进庄子那无边辽阔的精神世界遨游了一番,犹如给心灵洗了一个澡,顿觉神清气爽。

以前读庄子的文字,无知的我觉得深奥难懂,没有读出庄子超凡的思想,在于丹老师旁征博引、妙趣横生的语言中,我才领悟到庄子蕴藏人生哲理的精神境界。于丹独到的讲解给了我新的启迪与感悟,结合我的经历,对于人生我有了重新的认识与思考。于丹老师说:“庄子的人生哲学是淡薄为大,因为只有超越了所有的功名利禄之心,才能感悟到人生的最高境界,那就是庄子的逍遥游”。庄子所指的逍遥游我个人认为是从道家创史人老子提倡的“上善若水”基础上演变而来,他有意无意有形无形中把水的丰厚内涵融会贯通于生活中。

庄子有水一样的品行、水一样博大精深的知识滋养着后人的灵魂,他有水一样溶纳万物默默奉献而不争名利的气节与胸怀;有水一样旷达顽强随遇而安的不倔精神,有水一样的灵活让处于艰苦环境中的他安贫乐道;有水一样的清澈如明镜照出善恶美丑,他有水的无欲无求而襟怀坦白、有水的宁静达观内敛;他用一颗平常心来看待自然之理。,我愿做大千世界中的一滴水,柔而不弱,吸收天地之营养精华。庄子提倡的“逍遥游”又如何让我的生活受益,并由此快乐的呢?

有时与女儿外出,经常听到不认识的人说“看不见好可怜”之类的话,世人认为失去光明后的我行动十分不便,猜想我一定在哀声叹气中怨天尤人。他们不知,我是“赛翁失马、焉知非福”,我一直认为没有绝对的幸与不幸,什么样的心态决定什么样的生活方式。站在常人的角度上看,在我失去工作的同时也看不到多彩的大千世界,但从庄子的逆向思维来看,我有更多的时间与自由,可以在自己的小天地里做自己喜欢的事,他们不知我以书为友、以歌为伴、以琴为乐。

他们不知我可以在书的海洋中尽情遨游、可以用不娴熟的歌声来寄托情怀、可以在不纯熟的琴声中放飞思绪、可以用稚嫩的文字记录生活中的真善美,以此抒发我的真情实感,因此我活得真实而轻松;我有更多精力和时间陪孩子老人,享受天伦之乐。我不必为工资为奖金的高低而愤愤不平、不必为追逐名利而忙忙碌碌;不必为职务的升降而忧心冲冲;我眼里无外表美丑之分、无地位贵贱之分。我喜欢这淡泊平静、与世无争的生活。

有舍就有得,我虽身在蜗居,但我的灵魂可以象庄子那样在天地之间自由逍遥,我得到了人格的升华与超越,岂不快哉!如今我用心灵代替眼睛来感知纷杂的世界,适应并感谢上天赐我的这种生命方式,让我有机会内视反省自己,懂得内敛于心而不张扬。书籍涵养孕育了我,让我浮躁的心变得平和,它磨去了我的棱角,让我用一颗感恩的心来看待我身边的人和事。

“游”是一个没有终点的历程,在这个心灵历程中我体会到庄子逍遥游的快乐与宁静。如果我没失明,物质的利益会迷惑我的双眸,有可能会在外界的诱惑下迷失心志、被恩怨情仇所牵绊、被无穷无尽的欲望所捆绑;或者会为鸡毛蒜皮的小事而斤斤计较、甚至远离书籍。是异样的人生让我获得一份清明的理性,让我更善待父母、善待朋友、善待子女。所以我过得很自在、很充实。

正如于丹老师所言:我们需要一种欢欣的感性,这种感性之心使得我们触目生春,我们所及之处充满了欢乐。我的心与亲人紧紧相连,想到他们我就感到无比温暖。绵绵不绝的爱丰富了我的内心世界,让我有了精神寄托,它是我永不枯竭的快乐源泉。

庄子提倡的自由不是为所欲为的个人主义,于丹老师讲自由要有一把尺子,要有公正,做人要有底线,这才能够做到这个世界上行为的守则。是的,自由的原则就是以不妨碍别人的自由为前提,但本人还要具备光明磊落、堂堂正正的品质,拥有一颗高尚纯洁的灵魂,那些贪赃枉法、作奸犯科等卑劣之人内心有愧又怎能达到逍遥游的境界。

幸福不是目的而是体验的过程,它不是实实在在的东西,而是内心的一种感受,我把这种感受强化并不断加以回味。失明恰恰成就了我的人生,不过我的逍遥是建立在衣食无忧、清闲悠哉的条件上,如没有稳定的经济与和睦的家庭做我有力的精神后盾,就没有这份闲情逸致谈逍遥了,因为我毕竟是俗人一个。而庄子有时吃了上顿没下顿,但他在贫困交加之时,依然淡定

飘读后感2000字读后感篇6

柯灵曾赞誉《围城》为“一棵人生道旁历经春秋、枝繁叶茂的智慧树,钟灵毓秀,满树的幻想之花、心灵之果,任人随喜观赏,止息乘荫”。如他所说的那般,阅读钱钟书先生的《围城》犹如阅读人生百态,每读一次便有一次新的体会和感悟。

?围城》里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莫过于钱钟书先生对人物形象的塑造,不过寥寥几笔对人物外表的刻画,还有几句语言的表达,人物的具体形象便能跃于纸上。又由于其诙谐的语言,即使是描写可憎可恶的人物,也能让人忍不住发笑,而在笑的背后又让我们产生更深入的思考。以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张先生一家为例,张先生是方鸿渐挂名岳父周先生的朋友,在美国人洋会里做买办,因为怕自己娇生惯养的女儿去到别人家受苦,于是打算寻一位入赘女婿。方鸿渐首次去到张家时,张先生非常热情地对方鸿渐打招呼:“hello!doctor方,好久不见!”这位张先生跟外国人往来惯了,说话时总掺杂些英文,他并无中文难达的新意需要用英文来讲,所以书中是这样形容的:

他说话里嵌的英文字,还比不得嘴里嵌的金牙,因为金牙不仅妆点,尚可使用,只好比牙缝里嵌的肉屑,表示饭菜吃得好,此外全无用处。

通过几句对话便把张先生崇洋媚外的小丑形象表现得淋漓尽致,紧接着是张太太和他们女儿的出场:张太太是位四十多岁的胖女人,外国名字是小巧玲珑的tessie,张小姐是十八岁的高大女孩子,着色鲜明,穿衣紧俏,身材将来准会跟她老太爷那洋行的资本一样雄厚。后面还介绍到,张太太非常信佛,自说每天都念十遍“白衣观世音咒”,求菩萨保佑等等,他们一家住在西式设备的房子里,坐在热水管烘暖的课堂里念佛,这种鲜明的对比让我深刻地感受到那个时代的人,既盲目崇拜外国的东西,但封建的思想又根深蒂固,一股酸腐,愚昧的气息顿时扑面而来。

对于“围城”的理解,想必大家都熟悉书上法国人所说的“结婚犹如‘困住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而在钱钟书的笔下,“围城”有着更深一层的涵义。我从中领悟到了关于学业、爱情、事业的“围城”。

关于学业的“围城”,从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到,个时代的人对西洋文化是一种如何盲目的崇拜,就是有参加科举,光宗耀祖的说法,而那个时候,清朝覆灭,出国留学反成了代替的出路,它让我们更深刻地看到社会上“崇洋媚外”的风气,人们只是盲目地觉得凡是外来的东西便都是好的。人们的无知更让我们感受到了社会的落后和腐朽,可以想象得到,方鸿渐不过是那所有被西洋文化吸引而诱惑出国,实则盲目无知,失去方向的芸芸众生中的一个。

关于爱情的“围城”,从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的爱情纠葛来看,我看到了不同的爱情观念,也感受到了理想与现实的爱情往往是错位的,我们所希望的那个人或许并不是最终相伴到老的那个人。在爱情上,尤其是在那个年代,甚至到如今,婚姻并不是两个人的事,而是两个家族的事,往往有些爱情是身不由己的,就像小说中说到的,“结婚就如困住的城堡,有的人想逃,有的人想进”,不是有句俗话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吗?或许,这也算是一种“围城”效应吧。当然了,现在的爱情虽然也存有这种“围城”的成分,但更大部分来说,比以前年代的思想更加开放,也算不得上是两人婚姻中的主要妨碍因素了。

关于事业的“围城”。从小说中不难看出,没有什么真材实料的方鸿渐在事业上注定成为一名失败者,因为他一直在寻求安稳,寻找依靠,但对生活充满迷茫,他自命不凡,以为未来会如他幻想中那般顺利,却不想即使是光鲜亮丽的外表之下,亦是有其不堪的一面,无法接受挑战之人,最终亦只是为自己徒增一段困惑的人生,也就是走也走不出自己所设置的“围城”。

学业、爱情、事业是我们人生组成最重要的三大部分,其实,在人生长河中,我们在不知不觉中为自己建了一层又一层的围墙,将自己围困在里面,有时看着城外的天空会禁不住诱惑,想要到城外去看看,殊不知,生活其实就是一座大围城,你走出一个“围城”,就会进入另一个“围城”。我想,或许只有看透规律,努力幸运的人才能懂得如何在“围城”中活得精彩。

人就像一个艰辛劳动的蚕,愈是辛劳,愈是为自己建造一个牢笼,愈是用力,命运的绳索勒得愈紧。在生命的轮回中,每个人都追求着清醒,而清醒的结果却让人陷入了新的更深刻的迷茫。通过《围城》,我看清了现实,但生活还是得继续。

飘读后感2000字读后感篇7

?平凡的世界》全书共三册,作者路遥,整部小说是以孙少平和孙少安兄弟二人的生活轨迹为主线的,讲述了改革开放初期,居住在黄土高原地区的双水村的平凡人们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是如何面对生活、感情以及命运的。书中蕴含了丰富的情感内容,展现了平凡人的人性美。在贫困的道路上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坎坷,孙少平和孙少安两兄弟依靠他们坚持不懈的毅力和自强不息的精神摆脱贫困,把握自己的命运。孙少平和孙少安虽然生活在同样的社会环境下,但是两人改变生活的方式不同,哥哥孙少安作为一队队长,依靠自己微薄的力量改变乡村的平凡人,而弟弟孙少平则渴望了解外面的世界,想要运用知识改变命运。不管是亲情、友情还是爱情,作者都能把这些情感表达的很丰满而且很美好,比如孙少平和田晓霞谈恋爱时的那种纯真的美好。特殊的社会环境造就特殊的人物,但是精神是一直流传的,孙少平和孙少安两个人坚持不懈的毅力和自强不息的精神仍然值得我们这一代人学习。读完《平凡的世界》有三点考虑:第一,我们和父母怎样有规矩地相处?第二,爱情的本质纯真美好,但却夹杂了太多现实的因素,我们该如何权衡?第三,特定的社会环境下如何进行自我的角色定位?

?平凡的世界》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孙玉厚一家,其儿女有孙少安、孙少平、孙兰香。孙玉厚是典型的农民,为人善良朴实,对儿女的关心爱护是有目共睹的,儿女不开心孙玉厚更不开心,儿女惆怅孙玉厚更惆怅。大儿子孙少安因为猪饲料的问题受到指责批评时,他害怕自己的儿子出事暗中保护他;二儿子孙少平想要去外面打拼时,他给予支持;女婿王满银因贩卖老鼠药被劳改,他并没有责备大骂,而是默默的承受着这些。从这些事件可以看出孙玉厚对于儿女的关爱是无微不至的。虽然父亲不善于表达,但是都会在行动中体现。说到这里我想起我的父亲对我的关爱,我的父亲属于严父类型的,平时对我的管教很严格,但是有一个细节让我一直记忆犹新,我的父亲每天早上会给我泡一杯红枣枸杞水。对于严肃的父亲来说,他不会说这是我给你泡的水,只会用行动来表现。我们现在这个时代,有的时候不知道怎样跟父母相处,相处的界限范围在哪里,这是我们需要反思的问题。父母对我们的关爱就像孙玉厚对儿女的关爱是一样的,虽然嘴上不说,但是一切都在行动中。作为子女的我们不能认为父母对我们的关爱是理所当然的,在父母面前肆无忌惮没有一点规矩。因此,我们应该像苏格拉底所说的那样,"要用希望孩子对待你的方式去对待父母",学会守规矩,学会尊重,学会感恩,运用理性的方式跟父母有效沟通,和睦相处。

爱情,是甜蜜的行为;爱情,是纯真的美好;爱情,是神圣的象征。路遥在书中描述了不同人物阶层之间的爱情,孙少平的初恋其实就是一场暗恋,暗恋对象是同样家境清贫的同班同学郝红梅,在这段感情中我们可以体会到初恋懵懂的、青涩的、害羞的感觉,最终"初恋情人"郝红梅选择了与出身医学世家的顾养民,并由此走向了她跌宕坎坷的一生。少平在上学期间遇到了同学田晓霞,看到这里我们不禁遐想少平会坚持初恋还是移情别恋?作者让少平离开了红梅,与田晓霞开始了友谊般的爱情。田晓霞是知识分子,考上了大学,大学毕业后当了记者,这让少平觉得他们两个人的社会地位、阶层不一样。爱情里掺杂了现实的元素,使得他们在相处时出现了很多的隔阂。最后,二人之间的爱情以田晓霞牺牲的悲剧告终。孙少安与双水村大队党支部书记田福堂的女儿田润叶是青梅竹马的一对,在我们看来青梅竹马的爱情是任何因素都阻止不了的,但是作者却让少安和润叶分开了,田润叶嫁给了李向前,李向前每天戒酒消愁出了车祸失去了双腿,这时润叶意识到自己应该放下与少安之间的感情,跟李向前好好生活。孙少安娶了贺秀莲,秀莲最后被查出肺癌,少安为了家庭努力拼搏。此外,文中还有对兰花、金波以及金强等人的爱情的描述。我们可以看出,作者所描述的爱情有青梅竹马般的、初恋般的、友谊般的等等,将爱情的情窦初开、海誓山盟、刻苦铭心描绘得淋漓尽致,但是美好的爱情中掺杂了现实的元素,到底会怎么样?作者在描述人物感情时,都会根据人物的设定来设置感情线,会考虑到特定的社会环境下人物内心的真实情感以及大环境下现实元素所带来的影响。在我看来,爱情是需要必要的现实元素保证的。爱情也是具有阶段性的,从刚开始的情窦初开到彼此磨合再到最后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爱情本身是纯洁美好的,但是掺杂过多现实元素的爱情就变得苍白无力,曾经的情有独钟,相见恨晚,海誓山盟都不复存在。我们身边就有很多这样的例子,谈婚论嫁的时候就会考虑有没有没房子、汽车和存款,如果没有这些现实的元素那两个人就好聚好散。美好的爱情是一个你,一个我,一条狗,而现实的爱情是一栋房,一辆车,一堆钱。就像少平和红梅无果的初恋,虽然爱情是美好的但是不考虑现实要素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们现实生活中的爱情需要考虑以下三点:首先,我们的爱情是需要基本的现实要素的;其次,现实要素要有限度不能无节制;最后,爱情中的现实观要找到适合自己的,不能人云亦云。

飘读后感2000字读后感篇8

在浑浑噩噩不知所终的“忙碌”日子里,终于偷闲在周日午后走进艺佰图书室,随手借阅了一本《摆渡人》,先是查看封面介绍,又快速浏览了一两页,直觉告诉我应该是可品读耐寻味的小说,于是借回家来,利用一些碎片化时间,饶有趣味的品阅起来,没想到随着阅读的深入,竟然不自觉地陷入小说情节中,引导我的思想,久久沉浸在所描述的境界中走不出来,关于生死轮回,灵魂的摆渡:

一直以来,关于生死轮回的神秘之说备受人类的关注与探究,《摆渡人》是英国作家克莱儿描述一个父母离异性格内向的小女孩,独自一人坐火车去见自己的父亲,火车在通过一个隧道时失事,小女孩醒来时发现自己是这场事故的唯一幸存者。她走出隧道口,和远处山坡上一直望着她的小男孩一起跨越荒原。

事实上,小女孩是这场事故唯一的遇难者,和小男孩相遇的是她的灵魂。

小男孩就是灵魂的摆渡者,将刚刚去世的人之灵魂从荒原摆渡到另一个世界,否则逝者的灵魂将被荒原上的魔鬼吃掉从而进入地狱加入魔鬼的群体。

故事情节惊心动魄,在跨越荒原的日子里,小男孩一直保护小女孩,两人相依为命,产生了爱情。当小女孩跨越荒原成功摆渡到另一个世界时,因留恋小男孩而又不顾随时被魔鬼吞噬的危险重返到魔鬼荒原,再次与男孩相见相守。

当然,结局也没有让读者失望,二人一起从荒原逆行回到了人间,达到了圆满。

?摆渡人》一举摘得五项世界文学奖,版权销售33个国家,是令千万读者灵魂震颤的心灵治愈小说。

看完小说,回想起在纪录片《生死与轮回》里听到一句“我是一个灵魂,我有一个身体”,此话似乎告诉我们,灵魂才是生命的主体,身体是它的载体,这也更印证了复旦大学陈果老师所讲的“生命是被包裹在一副真皮囊内一团精气神,活着时,他是被集中包裹在皮囊(身体)内,死了后,它就成了弥散状,漂浮开去,我不能说这是一种迷信,也不敢印证它的科学性。关于生死的认知,从古至今,无论从游历各国宗教文化信仰来看,还是从哲学定义,物理研究角度审视,人们总带着一种好奇的期待和探究来认知灵魂与生命的关系,从而达到无惧生死离别。宗教各教派万变不离其宗,皆是以自律修行谋求灵魂超度天堂,哲学家也一直在用唯心与唯物辩证阐释物质与意识的相对论,意识(灵魂)的能动作用等,物理学家曾研究肉体生命即逝瞬间那一团仍然活在大脑里的亮光究竟算不算灵魂。各种林林总总的传说和研究,也未能对灵魂之说有所的定论,但却成了人们一直追寻的问题。

很小的时候,经常听老年人讲关于借尸还魂的传说,或许是人们常常惧怕死亡的缘故,潜意识里都希望肉体与灵魂是两个可以分离的生命,尽管肉体会死亡,但仍有灵魂会依然存在。稍微长大后,也曾关注过此类问题,阅读过关于中阴身的说法,说的是生命在即将消失的瞬间,灵魂会飘出肉体,亲眼看到医生在奋力抢救自身肉体生命的画面,倘若抢救过来,这个记忆就永存下来。类似于此类的种种传言没有人能界定真与假。

近些年,在不断经历了亲友突然离世的变故中,关于生死的问题常常在夜深人静时令我感到困惑不安,年龄渐长,对生命的的思考也越来越深入起来,不管从宗教、或者是哲学的角度,人们都愿意相信灵魂与天堂、地狱与魔鬼的存在。

现实里,常常听到”有的人活着,其实早已经死亡,有的人死了,却依然活着。’人类的诸多复杂情感、人格、情绪、信仰、精神、常常以一种无形的存在形式附着在我们的精神世界里,快乐也好、悲伤也罢、我想这些统统都可以被称为是灵魂的感受。

人生是一场修行,在短短几十年的光阴里,历经磨难沧桑,而后渐渐笃定安详,在宇宙,每一个个体生命又如沧海一粟,渺小而脆弱易逝,就如《摆渡人》所描述的场景。对于死亡,若去世后真有灵魂的摆渡者,那么死亡或许没那么可怕,只是离开了一个现实宇宙能看见的世界到达另一个肉眼看不到的世界罢了,在那里有逝去的亲人朋友,活着的人早晚有一天也会到来,死亡只是一个空间的跨越罢了。

人们在接受亲人的离开时会有崩溃的感觉。若他们能将亲人的离开看做是空间的跨越,或许心灵的伤痛会有所减轻。人死了到底有没有灵魂,到底有没有另一个世界的存在,这没有人能亲自实践过再回头告诉世人答案。所以,保持好奇心,亦或相信还有另一个世界的存在也不乏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足以安慰现世的苦短和对来世的无惧与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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