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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1
巴克是一只狗,一只充满好奇心,羞耻心和正义感的狗。它原是生活在山谷中的一所大房子里。那是米勒法官的家。米勒法官非常富有,在当地享有很高的声誉,拥有很多马夫和佣人。因此,作为米勒先生家的狗,巴克天生有一种自尊与自豪感。它日常生活就是陪法官散散步,逗法官的孩子们玩耍,生活无忧无虑。
不幸的是,巴克被米勒家的园丁拐走,卖到原始荒野,当了一只雪橇狗。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巴克在历练中不断成长。它战胜了狗王斯匹茨赢得了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但是它的主人哈尔是一个痴迷于金钱并心狠手辣的人。他让狗们日夜不停的拉雪橇,即使疲惫不堪也要继续向前跑。一次,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是桑顿冒着生命危险救了它。
桑顿对巴克非常的细心,给它许多关爱。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桑顿。长时间的劳动及恶劣条件下的艰苦斗争使巴克在身心上已逐渐转变成一只狼犬。被桑顿解救后,巴克越发频繁地听到了狼的呼唤。但因桑顿的爱,它一直和狼群保持着理性的距离,继续和人类生活在一起。最后桑顿被土著人杀害了,巴克受到了巨大打击。当再次听到狼群的呼唤时,它便毅然跑向荒野,回归了自然,成了一只真正的狼。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2
合上了散发着悲伤的气息与泪水的《包法利夫人》。美丽、多情的少妇爱玛在虚荣心的支配下,在不甘平庸的享乐中,在无比的绝望中,在万般的悔恨中,痛苦地挣扎着死在了自己的床上,耶和华的天堂里,又多了一只温顺的羔羊。
在入春以来的阅读、写作中,我之所以从痴迷的诗歌意象、意境中走出,步入充满爱恨情仇和生命传奇故事、情节、人物中,根本的原因还在于要放下无边的虚无和幻想,重新捡拾起生活的真实,体验日子里的美好及快乐。因为我相信谢有顺那句话,小说就是对生活场景的还原和复制。因为我所崇拜的王小波说,小说是可以这样写的。因为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喜欢听故事讲故事的小老头。
当每一个生命,每一个饮食男女,从呱呱坠地来到尘世那一刻,两只光亮,水晶一般的眼睛就对人间充满了好奇和惊讶,力图把空无一物的肚皮,填饱塞满;力图在一张白纸似的脑袋上,描绘出最为精彩的图画;人生不过百年,欲望却无边,人们总是企图赶走内心的无知、浅薄、直白,让自己变得强大、渊博、威猛起来。美丽多情、衣食无忧的包法利夫人爱玛也不过是凡人一个,享乐主义在她的身上显露无遗,她的堕落她的死亡与她那不安于现状的心密不可分。她是一朵鲜艳、诱惑的虞美人,悲哀的命运在前方等待着。
爱玛出生在富裕的庄园,自由受到修道院的教育,幽闭的生活一旦被打开,浪漫的情调就会像塞纳河水奔腾不止。
分析包法利夫人堕落的原因,我这个行政管理系毕业的学生想从社会学的角度来验证一下。试想我们每一个人在从自然人转化为社会人、有用人的漫长过程中,不外乎吃喝拉撒睡、衣食住行等等这些基本生理需求的追求,与此同时,在满足基本的生理生活需求之外,人们开始了精神层面的追求,读书、学习、交流等等。加之人是能够思考高级动物,在加上出身、血型、性格、生长环境、教育程度的存在,角色体现、角色互动,为自身的社会化丰富了许多,譬如是在当今这个二十一世纪,互联网极为发达的地球村,大街小巷随处可见遍地是低头蚁族,扣扣聊、微信聊、公众号、头条玩、抖音玩、火山小视频等手机娱乐至死的时代,传统的纸质媒体、读物交流、学习,已经退居到幽暗偏僻的角落,自己却如一位民国社会的蓝袍先生,独坐斗室,耐得住万般的寂寞与孤独,嚼菜根、啃“砖头”,苦辣酸甜、悲欢咸淡,自我感知。宋朝皇帝说:
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
安居不用架高楼,书中自有黄金屋。
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
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入簇。
男儿欲遂平生志,五经勤向窗前读。
回过头来再谈谈包法利夫人,这位可悲的美少妇的命运。爱玛生长在十九世纪的法国乡村贝尔托,父亲鲁俄老爹是位庄园的主人,殷实的家庭为天真浪漫、美丽多情的女儿提供了衣食无忧、富于幻想的童年少年生活。
一次鲁俄庄主病了,于是身着飘逸蓝袍的爱玛姑娘有幸被年轻的乡医包法利邂逅。爱玛姑娘纤细的指甲,明亮的眼睛,乌黑的睫毛,瀑布般的头发,红扑扑的脸蛋儿,给已婚的包法利留下了惊鸿一瞥。好事成巧,又过了没多久,包法利的第一位老婆,二手女人,四十多岁的寡妇爱洛伊丝在家被公婆气死了。年轻、漂亮、单纯的爱玛姑娘便在父亲鲁俄老爹的的极力撮合下(鲁俄老爹对包法利医生能够治好自己的病,非常感谢,对年轻的乡医十分看好、器重),成为了真正的包法利夫人(这是一桩标准包办的婚姻)。
婚后的爱玛应该是幸福,美满的,怎奈丈夫包法利是个老实本分、沉默寡言、不会哄自己女人的男人,他早出晚归不断出诊给患者治病,时间长了便冷落了家中的小美人。爱情需要不断保鲜,二婚男人包法利的欠缺让心比天高、爱慕虚荣、不甘平庸的妻子爱玛感到生活的孤独、乏味,整日一副抑郁寡欢的样子,叫人见了十分心痛。为了满足妻子向往美好生活的欲望,包法利医生便离开居住的道斯特搬到了较为热闹繁华、热闹的永维镇。
以上这些是小说的第一部分,故事的开端。接下来福楼拜进入了故事的发展、高潮部分的叙述。
包法利夫人在永维镇在开始了全新的生活,先后认识了药店老板奥梅、布商件高利贷商勒乐、见习生莱昂、有钱的主儿罗多尔夫,就是这几位小镇上的头面人物彻底改变了爱玛的生活,莱昂是大学生风流倜傥、罗多尔夫是情场老手、猎艳专家,没有多久爱玛就背丈夫包法利先后与他们在自己的家庭后院频频幽会,几番外出私奔,爱玛风流成性、夜不归宿、淫欲、挥霍无度,商人勒乐有机可乘,主动上门送衣服、布料、胭脂、梳妆台、沙发、帷帐等等一切生活用品。最后爱玛手头亏空甚至卖了自己家的土地,勒乐的自私、奸诈、多谋,唯利是图,步步为爱玛设圈套,甚至让她把整个房产做了抵押,满足自己的虚荣心。罗多尔夫是个裙钗堆里的老抢手老司机,是个喜新厌旧、无情无义的家伙,最后摈弃了爱玛,莱昂是个外边斯文,内心虚伪懦弱的家伙,迫于自己的名声迫于家庭的阻扰,断然离开了爱玛,包法利夫人最终被他俩推上了债台高筑、走投无路的地步。
故事的高潮和结尾,爱玛面对上门的公证人,无奈之余只好重新求救于莱昂和罗多尔夫,一个避而不见,一个冷酷无情、见死不救,绝望之余的爱玛、包法利夫人跑到药店老板奥梅的储藏间,吞食了白色的粉末砒霜后,回到家中,躺在自己的床上,悔恨之余,只有等待死亡。
尤其在对服毒后的包法利夫人爱玛最后死亡过程的描写中,作者细腻、真实的文笔深深触痛了阅读的神经,死亡是多么的可怕,多么地恐惧。譬如,书在第三百零一页写道:
她的胸脯立即开始急剧起伏,舌头完全伸到嘴外,眼珠子乱转。像两盏玻璃灯,渐渐变暗,最终熄灭。
朗朗晴天吆暖洋洋,
小妞儿相思心痒痒。
爱玛像一具中了电的尸体,一下子坐了起来,头发散乱,两眼发直,嘴巴张开。
镰刀割麦哟忙又忙,
麦穗穗散落田垄上。
我的小兰哟弯下腰,
拾麦穗一个不漏掉。
“瞎子”爱玛叫道。
她笑起来。那是一种凶恶、疯狂、绝望的笑。她似乎看见乞丐那张丑陋的脸,像一个吓人的怪物,扬起在永恒的黑暗中。
这天起哟起了大风,
她的短裙没了踪影!
一阵抽搐,爱玛倒在褥垫上,大家围拢过来,她已经咽了气。
这就是包法利夫人的死亡。一丝惋惜、哀伤袭上心头。我不得不佩服一代文学大师的绝妙文笔,场景、人物、民谣相互衬托,象征、寓意不言自明。
最为让人惋惜而感到惊讶的是作者福楼拜在处理故事的结尾时,让包法利医生遇到了自己的情敌、杀死自己可爱妻子的罗多尔夫,尴尬之余,懦弱的乡村医生没有与之搏命,为妻子复仇,而是说出了这样的话,
我不怨恨你!
错在命运!
一篇举世瞩目的文学作品就这样结束了,读者在看到爱玛堕落、死亡的同时,也看到了一位法国男人迟钝懦弱、委曲求全的性格。
读罢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我佩服居斯塔夫细腻的叙事语言天才,文笔流畅、简洁凝练、意境唯美富有诗意,环境烘托、故事情节、人物心理的描写刻画逼真到位,富有个性、人性,在纯自然纯客观主义基础上,福楼拜通过自己独特的叙述角度、叙事方法,伏笔、衔接等艺术技巧,无情地揭露了十九世纪的法国社会现状,批判了贵族、教会的冷漠、无情,是对法国社会真实生活的很好复制与再现,让读者在阅读中认知、辨明了爱情的本质、家庭的内涵,检验了善良与虚伪的人性,其文学艺术价值和社会道德价值,历史、读者将会作出公正的评判。
文学创作,尤其是长篇小说的创作是一门综合性的高超手艺,是一项十分艰辛、费神的脑力劳作,它涉及、检验着作者的学识、修养、生活积累和思想、艺术价值观,而福楼拜的这部长篇小说《包法利夫人》,开启了新小说创作的先河,直接影响了后来的司汤达(心理分析小说《红与黑》的作者)、乔伊斯(《尤利西斯》意识流小说的开创者)的文学创作风格,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是世界文学史上的一座丰碑,个人认为是至今为止写的最好小说。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3
?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它原本毫无忧虑的生活在美国南方,却被家里的仆人偷偷卖到了阿拉斯加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目睹了一次惨象后,它开始遵循“大棒”和“利齿”的法则,并逐渐成为了一条优秀的雪橇犬。后来,它遇到了它真正喜欢的一个叫桑顿的人。他们去东部寻宝,桑顿却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在为桑顿报了仇后,巴克回归了大自然。
故事中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有着坚强的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它来到新的环境中后并不愿意受其他强者的控制,而是努力适应,不断斗争,成为了新的强者,体现出了“适者生存”这条法则。它虽然是条狗,但如果换作我们,也未必能在那样残酷的环境中生存下来,更不可能成为那里的强者。所以,我们在现实中也该像巴克那样顽强、不屈、不放弃希望,毕竟,在未来的社会中,我们也可能会经历挫折、翻天覆地的变化,而如果我们能有巴克那样的精神,才可能使我们成功。
而现在,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有大的作为。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4
我最喜爱看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了,几乎每天我都要津津有味地看上几页。
故事发生在一八九七年的淘金时代。因为北方有很多金矿,所以人们要生活在那种寒冷的地方,但靠人们自己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许多肌肉发达的狗来干活。这样以来很多人打起了狗的主意,开始偷狗。骗狗,然后把符合条件的狗卖给北方的淘金者。主人公‘巴克’就是那个时代里一条倒霉的狗。它这以年正好四岁,出身高贵,在米勒法官家里过着安逸的生活。在法官家里还有一个叫曼纽的人,他是花匠的帮手,同时也是一个屡教不改的赌徒。最近他又输了个精光,非常沮丧。为了再找些钱来用,他打起了巴克的主意。曼纽在法官和孩子都不在家的一个晚上,把巴克偷走卖给了淘金者。巴克被卖给淘金者之后,一直为那些人拉雪撬,吃了很多苦,直到它遇到了它另一个主人桑顿。桑顿对巴克可好了,喂它吃好的食物,把巴克当成最好的朋友。可是后来桑顿被印第安人害死了,巴克非常伤心,他愤怒的替桑顿报了仇。报仇后他回到了森林,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狼的首领,可是它总是会朝着主人曾经住过的方向长啸几声,以此来记念那个对它很好的桑顿。
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要爱护动物。同时我也明白了任何成功都是要付出努力的,“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像巴克也是经过许多磨难才成为狼的首领,我也要学习那种百折不挠,勇往直前的精神,长大后成为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5
远古的渴望在激荡,奋力挣脱世俗的锁链,再次从隆冬的沉睡中,唤醒那野性的情愫。这是对一整本书的概括,这本书就是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是一位名叫杰克伦敦的美国人写的。杰克伦敦笔下的巴克充满野性,他是从一只被驯化的南方犬,竟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我觉得这本书虽然是一个动物的故事,但在主题和处理上却与其他的动物故事不同。这本书中,他描写的虽然是动物的世界,但杰克伦敦亲切的巴克的代名词改成了“他”。那时,我就在想杰克是不是想通过对狗的描写,表达出他自身的一些感情吗?读完了整本书后,我又去查了杰克的简介,最后,终于试着理解杰克写作的意图。它通过对巴克的地遭遇和斗争历程描绘,歌颂了英雄主义者坚忍不拔的奋斗精神,表达了他对获得自由,快乐的渴望。
在我读这本书的时候,似乎在看一部三d电影呢!在巴克被人类残忍打杀时,我不禁心头一紧,担心着巴克还能继续挺下去吗?在巴克与别的狗争雄的时候,我又期待,到底谁才是最后的赢家……仿佛这一切都发生在我的眼前。
不过,在读书的同时,我也在想一个问题?人性为什么是那么的残忍呢?你看,那些主人为了能早时淘到金,每天让那些小狗早出晚归,又不给什么吃的,还让它们睡在冰天雪地里。等它们老了,要死了,不中用了,人们就把它们抛弃,目的就是为了不拖累自己。没死、但奄奄一息的狗,人们就用枪把这些苦役狗打死!可这些狗呢,他们似乎一生下来就是奴隶,一生都在为人类奉献,可人类却残忍的把它们置于死地。人性就是这样,贪婪,懒惰,残忍!
好在,主人公巴克遇上了一个真心爱他的主人桑顿。只要人类真心待动物,动物也会真心待人。瞧!巴克多次在危难时刻连自己的命都不管,冒着生命危险去救桑顿,这不就是人与动物和谐相处吗!如果每个人都能与动物和谐相处,该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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