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会可以使个人的情感得到纾解,心得体会是可以让我们不断成长进步的书面材料,以下是顺风文档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新形势下准则心得体会6篇,供大家参考。
新形势下准则心得体会篇1
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要求,我们又一次认真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通过深入学习,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新形势下,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
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着力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着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着力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新形势下我们要坚定理想信念,永远保持共产党人的奋斗精神,加强学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
作为党员干部,在新形势下要加强自律,认真遵守党纪党规,增强法治意识,自觉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做斗争。工作中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教育管理好自己和分管的工作人员。
新形势下要认真履职尽责,把党的各项惠民政策不折不扣的落实下去。加强党性修养,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做到“讲政治、有规矩”,廉洁自律、爱岗敬业,用自己在平凡岗位上的坚守去诠释一名基层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担当。
新形势下准则心得体会篇2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将全党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建设上来。在新的历史时期必须认真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搞好党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在全党和全国范围内造成一个既有民主又有集中,即有自由又有纪律,既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又有统一意志、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革命热情和工作积极性,团结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胜利实现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的伟大任务。
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特别是经过延安整风运动和党的第七次代表大会,全面总结了处理党内关系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逐步形成了以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党员和领导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民主集中制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全党同志遵循这些准则,空前团结,步调一致,取得了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
全国解放以后,在社会主义革命的建设中,广大党员基本上坚持了党的好传统好作风。但是,由于革命斗争胜利和党在全国处于执政党地位而在一部分同志中产生的骄傲自满情绪,由于党和国家的民主集中制不够健全,由于封建阶级和资产阶级思想的影响,党内脱离实际、脱离群众、主观主义、官僚主义、独断专行、特权思想等不良倾向有所发展,同时在党内斗争的指导上发生了一些缺点和错误,党内正常的政治生活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损害。特别是在“”期间,林彪、“_”出于篡党夺权的需要,利用当时党所犯的严重错误,大搞封建法西斯主义,无政府主义和派性分裂活动,肆意践踏党规党法,取消党的领导,使党的组织,党员的党性观念,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都遭到了极其严重的破坏。粉碎“_”以来,党中央大力整顿党风党纪,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已经有所恢复。但是,治愈林彪、“_”给党造成的创伤,还需要进行广泛深入的教育和艰巨复杂的斗争。为了全面恢复和进一步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健全党的民主生活,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增强党的团结,巩固党的组织和纪律,提高党的战斗力,中央根据目前党的状况,向全党重申党内政治生活的下列准则。
一、 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
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是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中最根本的一条。党中央所提出的政治路线,其基本内容是,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同心同德,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这是一条反映全国人民最高利益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路线,全党同志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思想路线是党制定和执行政治路线的基础。党的思想路线要求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我们党一贯倡导的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其根本点就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林彪“_”长期歪曲、篡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违反它的精神实质,离开实践标准,把毛泽东同志说的每句话者当作真理,都当作法律和教条,严重地束缚了人们的思想。所以必须强调破除迷信,解放思想,以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发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才是真正捍卫和高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伟大旗帜。
坚持正确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必须反对两种错误的思想倾向。
一是要反对思想僵化,反对一切从本本出发。那种本本上有的不许改动,本本上没有的不许说、不许做的思想,是一种反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是执行党的政治路线的巨大障碍。我们看形势、想问题、办事情,一定要从客观实际出发,一定要把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同当前的国内外形势发展结合起来;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一定要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结合起来,进行实事求是的研究,以解决当前革命斗争和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各种理论和实际问题。
二是要反对和批判否定社会主义道路,否定无产阶级专政,否定党的领导,否定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错误观点和修正主义思潮。社会主义是中国走向繁荣富强的唯一正确的道路;无产阶级专政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胜利的保障;党是领导全国人民实现现代人的核心力量;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是指导我们进行革命的建设的理论基础。在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斗争中必须始终坚持这四项基本原则。
党的各组织、各部门、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自觉地、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对党的路线和党的领导采取对抗、消极抑制或阳奉阴违的两面派态度,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
二、 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
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之一。人中央到基层的各级党的委员会,都要按照这一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是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干部的重要任免、调动和处理,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党委集体决定的问题,应该根据情况分别提交党的委员会、党委会或书记处、党组集体讨论决定,而不得由个人专断。
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许用其他形式的组织取代党委员会及其会的领导。成立研究处理任何专题的组织,必须在领导之下进行工作,不得代替,更不得凌驾于党委之上。
在党委内,决定问题要严格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书记和委员不是上下级关系,书记是党的委员会中平等的一员。书记或第一书记要善于集中大家的意见,不允许搞“一言堂”、家长制。
各个领导成员之间,要互相支持、互相谅解、善于合作。大家都要自觉地维护党委集体领导的威信。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时候,既要坚持原则,又要与人为善。会讨论重大问题,要让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讨论中发生了分歧,既要认真考虑少数人的意见,又不可议而不决,耽误工作。
坚持集体意见,并不是降低和否定个人的作用,集体领导必须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要明确地规定每人领导成员所负的具体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不要事无巨细统统拿到党委会上讨论。
在分工负责中,书记或第一书记担负着组织党委的活动和处理日常工作的主要责任。不应借口集体领导而降低和抹煞书记或第一书记在党委会中的重要作用。
要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原则,正确认识和处理领袖、政党、阶级和群众的关系。对领导人的宣传要实事求是,禁止无原则的歌功颂德。不许用剥削阶级的阿谀之词称颂无产阶级的领导人,不许歪曲历史和捏造事实来宣扬领导人的功绩。禁止给领导人祝寿、送礼、发致敬函电。对活着的人不许设纪念馆,对已故的领袖们不应多设纪念馆。禁止用党领导人的名字作街名、地名、企业和学校的名字。除外事活动外,禁止在领导人外出时组织迎送,张贴标语,敲锣打鼓,举行宴会。
三、 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林彪、“_”搞极左路线和无政府主义,既破坏了民主,又破坏了集中;既破坏了自由,又破坏了纪律。这种无政府主义流毒,至今没有肃清。因此,必须严肃地重申“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原则。每个党员要把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作为自己言论和行动和准则。
每个共产党员特别是各级党委的成员,都必须坚持执行党委的决定。如果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一级党委提出声明,但在上级或本级党委改变决定以前,除了执行决定会立即引起严重后果的非常紧急的情况之外,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原来的决定。
必须反对和防止分散主义。全党服从中央,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首要条件,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根本保证。任何部门、任何下级组织和党员,对党的决定采取各行其是、各自为政的态度,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公开地或者变相地进行抑制,以至擅自推翻,都是严重违反党纪的行为。
对于关系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和全局的重大政治性的理论和政策问题,有不同看法,可以在党内适当的场合进行讨论。但是,在什么时候,用什么方式在报刊上进行讨论,应由中央决定。党的报刊必须无条件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治观点。对于中央已经作出决定的这种有重大政治性的理论和政策问题,党员如有意见,可以经过一定的组织程序提出,但是绝对不允许在报刊、广播的公开宣传中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反的言论;也不得在群众中散布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相反的意见。这是党的纪律。
每个共产党和党的干部,都必须按照党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来处理个人问题,自觉地服从党组织对自己工作的分配、调动和安排。如果认为对自己的工作分配不适当,可以提出意见,但经过党组织考虑作出的最后决定时,必须服从。
每个党员都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机密,并同泄漏党和国家机密的现象作坚决的斗争。一切党员看文件,听传达,参加党的会议,都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禁把党的秘密泄漏给家属、亲友和其他不应该知道这种秘密的人。必须注意内外有别,凡属党内不许对外公开的事情,不准向党外传布。
共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成为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劳动纪律、工作纪律,遵守共产主义道德的模范。
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事,必须顾全党的、国家的和人民的大局,并且用这种全大局的精神教育群众。这是共产党员革命觉悟的重要表现,也是巩固全国安定团结的重要保证。少数人闹事,党员必须按照党的政策向他们进行宣传解释,慎重处理,使事态平息;对他们提出的某些合理要求,要说服和帮助他们通过正常的途径解决。共产党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怂恿、支持和参加闹事。
四、 坚持党性、根绝派性
党是无产阶级的先进分子所组成的统一的战斗的集体,必须坚持党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原则基础上的团结,反对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任何形式的派性和派别活动。
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是分裂党和颠覆党的犯罪行为。共产党员绝对不允许参加反对党的秘密组织和秘密活动。各级党员的组织和每个共产党员,都要从林彪、“_”煽动派性,组织秘密集团,阴谋篡党夺党的反革命事件中吸取教训,提高警惕,坚决防止这类事件的重演。
派性同无产阶级的党性是根本不相容的。搞小派别,结帮营私,是剥削阶级极端个人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的表现,是封建阶级和小生产者和行帮思想在党内的反映。
一部分党员如果背着党有组织地进行与党的路线、决议相背离的活动,就是派性活动。进行派性活动,必然会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贯彻执行,破坏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如果不加以制止而任其发展,就会导致党的分裂。
目前党同虽然已经不存在分开的派别集团,但有些受林彪、“_”影响较深的干部和党员依然有派性,甚至仍在进行派性活动;在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明无山头暗有礁”,派性的“幽灵”不散,派性分子经常抵制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的执行。
各级党组织的每共产党员一定要坚持党性,为根绝派性进行不懈的斗争。对于坚持派性屡教不改的人,一定要给予严肃的纪律处分。不应该让这样的人进领导班子,已在领导岗位上的一定要撤下来。
党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处理党内关系方面要实行“五湖四海”的原则,这就是说,要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利益的同志,团结大多数。共产党员一定要有共产主义者的伟大胸襟,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在处理同志的关系上,只问他是否坚持执行党的路线,遵守党的纪律,不应因私怨而耿耿于怀,排挤打击,不应由于亲疏而有不同的对待。绝对禁止搞宗派活动,搞小圈子;不允许拉拢一部分人,排斥一部分人;抬一部分人,压一部分人。不要纠缠历史旧账。
在党和群众的关系上,同样要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倾向。共产党员在人民群众中是少数,必须把亿万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同心同德地为实现四人而奋斗。共产党员必须在群众中起模范作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满腔热情地团结非党同志一道工作。
在干部工作中要坚持正派的公道的作风,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严禁以派性划线,严禁利用职权在党内拉私人关系,培植私人势力。共产党员应该忠于党的组织和党的原则,不应该效忠于某个人。任何人不得把党的干部当成私有财产,不得把上下级关系变成人身依附关系。
五、 要讲真话、言行一致
忠于党和人民的事业,说老实话,做老实事,当老实人,光明磊落,表里如一,是共产党员应有的品质。全党同志一定要努力肃清林彪、“_”横行时期造成的假话盛行的歪风邪气,恢复发扬党一贯倡导的讲真话,不讲假话,言行一致的优良作风。
共产党员要忠诚坦白,对党组织不隐瞒自己的错误和自己思想、观点。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有什么意见,有什么批评,摆在桌面上。不要会上不说,会下乱说;不要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不要口是心非,阳奉阴违。
要坚决反对拉拉扯扯,吹吹拍拍,看领导眼色说话办事,拿原则做交易,投机钻营,向党伸手要名誉地位的官僚政客作风和市侩行为。
共产党员进无论何时何地、对人对己都要尊重事实,按照事物的本来面貌如实地向党反映情况。不可看领导需要什么就提供什么,报喜不报忧,更不许可弄虚作假,骗取信任、荣誉和奖励。不准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名义纵容、暗示、诱使、命令或强迫下级说假话。
凡是弄虚作假给党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凡是用说假话骗取了荣誉地位的;凡是说假话来掩饰严重过失或达到其他个人目的的;凡是纵容或诱迫下级说假话的,都必须绳以党纪。对于那些不怕打击报复,敢于为保卫党和人民的利益说真话的人,应该给以表扬。
各级党的领导和领导干部要做实事求是模范。在工作中,各种不同意见都要听,成绩、缺点都要了解。鼓励下级同志讲心里话,反映事实情况。要努力造成和保持让人当面提意见包括尖锐意见而进行从容讨论的气氛。
六、 发扬党内民主,正确对待不同意见
发扬党内民主,首先要允许党员发表不同的意见,对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真正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只要不反对党的基本政治立场,不搞阴谋诡计,不在群众中进行派性分裂活动,不在群众中散布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泄漏党和国家的秘密,由于认识错误而讲错了话或者写了错误文章,不得认为是违反了党纪而给予处分。要严格实行不抓辫子、的扣帽子、不打棍子的“三不主义”。所谓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就是禁止任意夸大一个人的错误,罗织成为罪状,并给予政治上、组织上的打击甚至迫害。
要纠正一部分领导干部中缺乏民主精神,听不得批评意见,甚至压制批评的家长作风。对于任何党员提出的批评和意见,只要是正确的,都应该采纳和接受。如果确有错误,只能实事求是地指出来,不允许追查所谓动机和背景。
必须注意区别:反对某个同志的某个意见,不等于反对这个同志,反对某个领导相关的某个同志,不等于反对这个组织,不等于反领导,更不等于反党。
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对同志挟嫌报复、打击陷害,用“穿小鞋”、“装材料”的办法和任意加上“反党”、“反领导”、“恶毒攻击”、“犯路线错误”等罪名整人,是违反党内民主制度和违反革命道德品质的行为。对敢于坚持真理的同志妄加反革命的罪名,乱用专政手段,进行残酷迫害,这是严重违法的罪行,必须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党同在思想上理论上不同认识、有争论是正常的。对待思想上理论上的是非,只能采取摆事实、讲道理、民主讨论的办法求得解决,决不能采取压服的办法。有些思想理论是非一时解决不了的,除了具有重大政治性的和迫切现实性的问题以外,不要匆忙结论,留待以后进一步研究和经过实践来解决。
把思想认识问题任意扣上“砍旗”、“毒草”、“资产阶级”、“修正主义”种种政治帽子,任意说成是敌我性质的政治问题,不仅破坏党内正常的政治生活,造成思想僵化,而且易于被反党野心家所利用,破坏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秩序。这种做法必须制止。
七、 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各级党组织必须切实保障党员的各项权利。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是严重违反党纪的。
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和党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问题的讨论,有权在党的会议上对党的任何组织和个人提出批评。党员对党的方针、政策、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提出,也可以向各级党组织直到中央作口头或书面的报告。党组织应当欢迎党员群众的批评的建议,并且鼓励党员为了推进社会主义事业提出创造性的见解和主张。
对于犯严重错误拒不改正或不称职的干部,党员有权建议罢免或调换。
党员对党组织关于他人或其他人的处理,有权在党的会议上,或向上级组织直到中央提出声明、申诉、控告和辩护。党组织对党员的声明、申诉、控告和辩护必须及时处理或转递,不得扣压,承办单位不得推诿。申诉或控告信不允许转给被控告人处理。不许对申诉人或控告人进行打击报复。控告人和被控告人都不允许诬陷他人,对诬陷他人者,要按党纪国法严肃处理。
党组织对党员的鉴定、结论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在通过处分决定的时候,如无特殊情况,应通知本人出席会议。党组织要认真听取和考虑本人的意见。如本人有不同意见,应将组织决定和本人意见一并报上级党组织审定。
八、 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意志
党内真正实行民主选举,才有可能建立起在党员和群众中有威信的强有力的领导班子。
各级党组织应按照党章规定,定期召开党员大会笔代表大会。党的各级委员会要按期改选。每届代表和委员,应有一定数量的更新。选举要充分发扬民主,真正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候选人名单要由党员或代表通过充分酝酿讨论提出。选举应实行候选人多于应选人的差额选举办法,或者采用差额选举办法产生候选人作为预选,然后进行正式选举。党员数量少和单位,可不实行差额选举或实行预选,候选人的基本情况要向选举人介绍清楚。选举一律用无记名投票。
选举人要注意把那些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大公无私,严守法纪,坚持党性,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心,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的干部选进领导班子。还要特别注意选举符合上述条件的中青年干部。
不得规定必须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个别有特殊情况的人,需要由组织上推荐选人的,也必须确实取得多数选举人的同意。要坚持反对和防止侵犯党员选举权利,使选举流于形式,妨碍选举人体现自己意志的现象。
在各级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委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任免、调动下级党委的负责人。
凡是需要整顿、暂不具备民主选举条件的单位,经上级组织批准,可暂缓举行选举,其领导人由上级指派。
九、 同错误倾向和坏人坏事作斗争
为了端正作风,巩固无产阶级专政,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团结全体人民同心同德搞好四化,必须同错误倾向和坏人坏事作斗争。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率领党员和群众,坚决揭露和打击反革命分子、贪污盗窃分子、刑事犯罪分子和违法乱纪分子。
对于派性、无政府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官僚主义、特殊化等错误倾向,要进行严肃的批评和斗争。
对社会上的歪风邪气、错误的和反动的思潮,必须批判和斗争。
对于错误倾向和坏人坏事,采取明哲保身的自由主义态度,不制止,不争辩,不斗争,躲闪回避,就是放弃了共产党员的战斗责任,就是缺乏党性的表现。
共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同错误倾向和坏人坏事作斗争中,要有大无畏的革命精神,敢于挺身而出,不怕得罪人,的怕撕破脸皮,不怕受到打击迫害。只有这样,才能使错误倾向得到克服和纠正,使犯错误的人得到挽救,使坏人受到应有的制裁。
十、 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同志
在党内的斗争中,对犯错误的同志,采取“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达到既弄清思想、又团结同志的目听,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对于一切犯错误的同志,要历史地全面地评价他们的功过是非,不要一犯错误就全盘否定;也不要纠缠历史上发行过而已经查清的问题和历史上犯过而已经纠正了的错误。要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具体分析他们所犯错误的性质和程度,以热情的同志式的态度,帮助他们认识犯错误的原因,指出改正的办法,启发他们做必要的检查。要相信犯错误的同志大多数是可以改正的,要给他们改正错误、继续为党工作的条件。
在分析一个同志所犯的错误的时候,首先必须严格分清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不可把工作中的一般错误或思想认识上的错误说成百政治错误,不可把一般的政治错误说成是路线错误,也不要把犯了路线错误、但仍属于党内斗争性质的问题,同属于企图颠覆党、颠覆社会主义国空的反革命性质的问题混淆起来。企图颠覆党、颠覆社会主义国家的阴谋家、野心家、反革命两面派,同党和人民的矛盾属于敌我矛盾。这种人是极少数。要把跟着上级或主要领导人犯了错误的人,同参与篡党夺权阴谋活动的人加以区别。
党内斗争,不许任何残酷、无情打击。对犯错误的同志进行批评是完全必要的,但是不可采取一哄而起的围攻,不让本人辩解、也不让其他同志发表不同意见的“斗争会”方式,因为这种方式实际上是以势压人,而是水是以理服人。党内不准用超越党的纪律或违犯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要绝对禁止采用林彪、“_”的封建法西斯手段解决党内问题。严禁所谓揪斗,严禁人身侮辱和人身迫害,严禁诱供逼供。
对人的处理应十分慎重。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一时分不清的,先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凡涉及定敌我矛盾、开除党籍、提交司法机关处理的,更要慎重。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株连无辜的家属和亲友。
建国以来的冤案、假案、错案,不管是哪一级组织、哪一个领导人定的和批的,都要实事求是地纠正过来,一切不实之词必须推倒。
犯了错误的同志,应该诚恳地接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要吸取教训,认真改正,更好地为党工作。对于确实犯有严重错误、拒不承认而又坚持无理取闹的人,要加重处分。
十一、 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不准搞特权
各级领导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只有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在政治上、生活上搞特殊化的权利。按照工作需要,对领导人提供某些合理的便利条件并保证他们的安全是必要的,但绝不允许违反制度搞特殊化。
在我们的国家中,人们只有分工的不同,没有尊卑贵贱的分别。谁也不是低人一等的奴隶或高人一等的贵族。那种认为自己的权力可以不受任何限制的思想,就是腐朽的封建特权思想,这种思想必须受到批判和纠正。共产党员和干部应该把谋求特权和私利看成是极大的耻辱。
必须坚持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在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党内决不容许有不受党纪国法约束或凌驾于党组织之上的特殊党员。决不允许共产党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任何领导干部都不允许超越党组织所赋予自己的权限,侵犯集体的权限和别人的权限。所有的党员都是平等的同志和战友,党的领导干部要以平等的态度待人,不能以为自己讲的话不管正确与否,别人都得服从,更不能摆官架子,动辄训人、骂人。由于上级领导人员的缺点和错误,使下级的工作出了问题,上级要主动给下级承担责任,首先作自我批评。
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保持和发扬我党艰苦奋斗,与群众同甘共苦的光荣传统。要坚决克服一部分领导干部中为自己和家属谋求特殊待遇的恶劣倾向。禁止领导人违反财经纪律,任意批钱批物。禁止利用职权为家属亲友在升学、转学、晋级、就业、出国等方面谋求特殊照顾。禁止违反规定动用公款人领导人修建个人住宅。禁止公私不公,假公济私,用各种借口或巧立名目侵占、挥霍国家和集体的财物。
党的各级领导人员必须自觉地严格遵守关于生活待遇的规定,同时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如果违反有关规定,经过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必须给予党的纪律处分。
任何领导干部,不得违反党的干部标准和组织原则,将自己的亲属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不得让他们超越职权干预党和国家的工作;不应把他们安排在自己身边的要害岗位上。
为了保持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防止党的领导干部和党员由人民的公仆变成骑在人民头上的老爷,必须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党内和党外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党组织和群众对党的领导干部和党员的监督,要监督他们是不是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不是遵守党纪国法,是不是坚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不是搞特权,是不是在生产、工作、学习和对敌斗争中起模范作用,是不是密切联系群众和为人民谋利益。要表扬那些觉悟高、党性强、表现好的同志,批评教育表现差的同志。
要在充分走群众路线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对干部的考试、考核、奖惩、轮换、退休、罢免等一整套制度,通过实行这些制度,真正做到功过分明,赏罚分明,鼓励先进,激励后进。各级领导干部要定期听取所在单位的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评论。各级党组织要重视意见经核实后报送上级党委,作为考核干部的一个重要依据。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参加组织生活。各级党委或党委都应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十二、 努力学习,做到又红又专
四个现代化建设的艰巨任务,需要培养和造就一支宏大的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具有专业知识的干部队伍,同时要把适合于这个要求的中年和青年干部(包括党员和非党员)大胆地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让他们在工作中发挥长处,弥补短处。这是摆在全党面前一项迫切、重大的政治任务。
共产党员必须成为实现四个现化的先锋战士,努力又红又专。“红”就是具有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专”就是学习和掌握现代化建设的专业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内行和能手。专不等于红,但红必须专。一个共产党员不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在本职工作上长期当外生,不能对四化建设做出真正的贡献,他的所谓政治觉悟和先进性就是空谈。
为了改善和加强对现代化建设的领导,必须大大提高全体党员的文化、科学技术和业务水平。每个共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以高度的革命进取精神,顽强刻苦地学习和掌握专业知识,必须成为本职工作的内行。干事哪一行就必须精通哪一行。满足于一般化的领导,甚至长期安于当外行,不学无术,违反客观规律,搞瞎指挥,必然会给现代化建设带来严重损害。这样的人,经过批评教育,仍然不能改正的,要从领导岗位上撤换下来。
每个共产党员都必须以无产阶级先锋战士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和领会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不断提高觉悟程度和进行现代化建设的本领,以求对四化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某些党员和领导干部,革命意志衰退,不努力学习,不积极工作,不能在生产、工作、学习以及对敌斗争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他们的行为不符合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损害了党在群众在的威信。对于这样的同志,必须进行严肃的教育和批评。经过长期教育不能改正的团党委具备或者丧失了共产党员条件的人,应该劝其退党。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是党的重要法规,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自学遵守,要对照“准则”的规定,认真检查自己的工作和作风。党的各级领导和领导干部带头执行。任何党员如果有违反准则的行为,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必须按照党的纪律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各级党委和纪律检查委员要要定期检查本准则的招待情况,由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党的代表大会或党的委员会提出报告。
全党同志一定要振奋精神,彻底肃清林彪、“_”的流毒,排除各种干扰和阴力,把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搞好党风的这件关系四个现化的成败,关系到党和国家前途和命运的大事做好,使我们党成为更加团结一致,更加朝气蓬勃,更加具有战斗力的无产阶级先锋队组织。
新形势下准则心得体会篇3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政治生活明显加强,但是,党内政治生活仍然不严格存在的问题,基层党内生活庸俗化、随意化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好人主义、自由主义、形式主义等不良风气尚未根本杜绝。但是,“七一”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讲了营造良好从政环境的问题,引起强烈反响。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坚守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这样才能形成好的政治生态,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存在的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政治生活明显加强,但是,基层党内生活庸俗化、随意化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好人主义、自由主义、形式主义等不良风气尚未根本杜绝。具体表现如下:
普通党员党员意识淡薄。有的党员理想信念滑坡,宗旨意识缺失,在党不言党,在党不护党。参加政治学习被动应付,接受思想教育言不由衷,茶余饭后乐于发发段子、碰碰杯子、摇摇骰子,就是不学理念、不看文件、不钻政策。有的说话不讲党性,办事不讲原则,奉行“好人主义”哲学,“只栽花,不栽刺”。有的为了当干部、捞好处,千方百计钻进党的队伍,只讲党员权利,不讲党员义务,没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有的党员干部政治方向迷失,崇尚西方政治模式,攻击国家政治体制,不论场合,不讲身份,信口开河,口无遮拦。有的党员干部工作唯上、唯利,不唯实,对上过捧,对下过哄。有的党员干部宁伤原则,不伤感情,面对不良风气不敢批评抵制,对不良现象不敢较真碰硬。有的党员干部喜欢打着同学会、校友会、同乡会等旗号拉小圈子、搞小派别,有的利用职权培植私人关系,扩张私人势力,将上下级间的同志关系异化为封建式的人身依附关系。
党组织书记管党意识淡薄。有的党组织书记职能错位,过分强调经济基础的决定性作用,轻视了上层建筑的反作用,认为“抓经济发展是硬任务,抓党建工作是软指标”,而放松了管党治党责任。有的地方行政主职完全忘记了自己党组织副职的身份,一门心思扑在政务工作上,对党务工作完全不过问,时刻关注“gdp”的增长,从不研究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有的党组织书记不敢坚持原则,对党员不教育、不管理,放任自流,有的在教育管理上不发力、不动真,流于形式。
对策
落实管党责任,突出示范性。各级党组织书记是管党治党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管党治党的直接责任人,要进一步落实管党责任。要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增强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的责任意识。各级党组织书记不仅要带头履行管党责任,还要带头执行党内制度,做到以上带下。
加强思想管理,突出先进性。当前,各种思潮泛滥,不少党员思想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要出台详细的规定,加强管理,杜绝党员随意发表有损党的形象的不当言论。要坚持“质量建党”要求,控制党员数量,提高党员质量。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党员思想觉悟。
加强学习教育,突出经常性。要突出政治性原则,加强党员教育。针对当前党员教育中存在的“泛理论”、“纯说教”现象,要切实改进教育手段,更新教育内容。要适应信息化发展要求,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短信等传播媒介,探索网上组织生活新模式,实现党员学习教育立体化、全覆盖。加强对党员学习教育的督查考核,保证学习教育经常、有效开展。
严格监督惩处,突出纯洁性。要及时对一些不合时宜的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建立党内政治生活考核评价体系,健全权力约束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力度,对违纪违法行为从严惩处。对主要领导、掌管人财物关键岗位的同志要重点监督。出台操作性强的办法,及时、谨慎地处置不合格党员。坚持出重拳、用重典,加大对违纪行为惩处力度。
二论贯彻习近平在听取河南兰考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汇报时讲话精神
怎样形成好的政治生态?如何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关键就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兰考县委和河南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汇报时所强调的,坚持不懈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和水平。
教育实践活动中,广大党员干部过上了有质量的党内政治生活,批评有“辣味”,通过红脸、出汗,实现了思想的提升、灵魂的净化,不少同志感慨党的好传统又回来了。但也有一些同志不适应、不习惯,发出“有必要这么认真吗”的疑问。有的党员、干部以当导演、演员的心态对待和参加活动,表面上轰轰烈烈、真刀真枪,内心里都“有数”、不去当真。这说明一些同志思想上仍然没有转过弯来,对为什么要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缺乏正确认识。
我们常讲,一个人组织上入党是一时的事,思想上入党是一生的事。但光靠个人觉悟、修养,没有党内政治生活对党员的教育、改造、提高,是不行的。现在,一些党员把夹杂着自由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色彩的现象视为一种正常状态,把不讲纪律、不讲原则、拉拉扯扯、吹吹拍拍的庸俗习气当作潜规则,甚至在党内培植小团体、小群体、小圈子、小山头。这些问题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地方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下降,一些党员得不到应有的党性锻炼。因此,我们要从严格规矩、破潜规则入手,全面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严肃性。
新形势下准则心得体会篇4
10月27日,十八届六中全会落下帷幕,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这次准则的制定,继承和发扬了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着力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突出问题导向,着眼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时代性、战斗性,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作出了系统规范。
这次准则的制定既是对1980年准则的继承和发扬,也是新时期、新形势下从严治党的客观要求。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步步深入,新修订的准则对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
党内生活是锻炼党性、提高思想教育的熔炉,如果炉子长期不生火,或者生了火却没有足够的温度,那是炼不出钢来的。这次准则的制定,进一步织密了制度笼子、提高了熔炉温度,为锤炼坚强过硬党员队伍,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提供了有力抓手。
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以新准则作为行动指南和行为标准,从坚定理想信念到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从严明党的纪律到廉洁自律,都要坚持按照准则办事,坚决克服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彻底整治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党内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等突出问题,净化政治空气,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新形势下准则心得体会篇5
最近一段时间,中心党支部按照部党组要求,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去年十二月召开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形成了两个主要成果,即《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今天,第七周话题主持人团队葛佑勇、冯帅、王夷周与大家分享《准则》的部分学习心得,以期能抛砖引玉,激发出更多更好的思想和建议。
我们知道,共产党是按照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无产阶级政党,它的一个鲜明特征和标志就是具有严密的组织、严明的纪律和严肃的党内生活。党内政治生活并非一个新词,早在1929年12月,毛泽东同志在其起草的古田会议决议中就提出,教育党员使党员的思想和党内的生活都政治化,科学化。如今,党内政治生活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并被完整地阐述于《准则》之中,它又焕发了新的生机。通过学习,我们不难发现《准则》对于政治生活的很多规定是原则性、方向性、宏观性的,具体如何落实,需要发挥各个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对于我们中心党支部这样一个成立刚刚一年多点的基层党组织,我们更加需要结合自身纪律建设、团队建设、能力建设的实际予以贯彻落实。
第一,以做好本职工作为核心,坚定理想信念。
我们应该树立一种意识: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不是我们看到的冷冰冰的文字或随口喊出的空洞的号子,而是实实在在地体现在我们每个人每天都在进行的具体工作之中。我们的工作,是服务国家战略和教育创新的担当,是不断开拓创新、追求价值创造的创业,是坚持团结协作、追求集体荣誉的团队精神,是平台化、生态化汇聚资源的开放共享。我们的工作看似平凡又辛苦,实则承载着重要甚至伟大的意义。马克思17岁时,曾在自己的初中毕业论文《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中写道,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福利而劳动的职业,那么,重担就不能把我们压倒,因为这是为大家而献身;那时我们所感到的就不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趣,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我们的事业将默默地、但是永恒发挥作用地存在下去,而面对我们的骨灰,高尚的人们将洒下热泪。我们想,如果我们每名党员都能把对党的事业的热爱映射到我们从事的具体工作之中,我们的灵魂将永不褪色,我们的事业将必然成功。
第二,以四个服从为落脚点,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
我们常听说,服从是军人的天职。在党内政治生活中,服从也是党员的天职。服从是确保一个组织高执行力的根本所在。对于中心而言,四个服从具体体现为:一是对于中心主任办公会、党员大会、支委会通过的决定都要上升到考验党性修养的政治高度,无条件坚决执行。二是在研究工作、讨论问题出现不一致意见时,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少数人持有的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必须执行多数人的决定。三是对于部党组和直属机关党委传达给中心的工作部署,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不打折扣地落实好;对于上级党组织、巡视组等提出的批评意见,必须坚决整改落实。四是中心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坚决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特别要将党的代表大会和中央历次全会精神学全、学深、学透、学以致用。
从我们的党支部和党员角度来看,做好了四个服从,就是树立好了四个意识,就算是把住了讲政治、守规矩、守纪律的底线。我们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中心的党员领导干部和党龄较大的老党员,应该从思想、态度和行动上践行四个服从,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将这一优良作风不断发扬光大。
第三,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我们的支部成立时间晚,支部委员人数少、经验乏,缺少专门的党务工作者,加上我们新建单位的生存和发展压力大,业务工作十分繁忙,这些客观原因造成我们党建工作难免出现疏漏。下一步,我们要把健全和完善中心各项制度,特别是党支部制度作为中心党建工作的头等大事来落实,加快制定出三会一课制度、党小组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等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规章制度,通过制度保障党支部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不断加强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活力。
?准则》提出了十二条具体规定,其他诸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规定,都值得深入的学习研讨,并结合中心实际进行贯彻落实。
新形势下准则心得体会篇6
通过近段时间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收获较大,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这是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中最根本的一条。而作为一名党员,我们就必须毫不犹豫地贯彻这一准则。党的政治路线是一条能够让我们国家走向繁荣、变得富强的路线。思想路线是党制定和执行政治路线的基础。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本质内容。我们要有明辨是非的能力,不要受到错误思想的影响。我们办事情的时候一定要从实际出发,纵观全局,了解事情的本质及其来龙去脉,合理运用理论知识,进而做出正确的决定。
二是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之一。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抓好了党内政治生活,全面从严治党就有了重要基础。全党同志都要行动起来,为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作出贡献。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在加强自身作风、不断完善纪律过程中得出的一条重要党建经验。革命时期,我们党就比较注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是我们每一个中共党员都必须坚守的原则。在局办公会,决定问题要严格遵守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各成员之间相互支持、相互谅解,善于合作,大家都要维护集体领导的威信。这样,既保证人人有事干又能把大家的智慧集中起来,处理问题时也会更全面更准确。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守党的纪律是每一个党员都必须履行的义务。身为党员,我们必须服从党的领导,执行党的命令,坚守党的原则。无论在何时何地处理任何事情都要顾全大局,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
三是使我深刻认识到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有什么样的政治生活,就会有什么样的党组织,也就会有什么样作风的党员,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抓起。
四是加强深入骨髓的党性教育。要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必须依靠党性教育。要利用好各类优质教学资源,将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培育高尚道德情操,塑造廉政自觉,作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党性修养和党性教育的必备课程。并加强正反面典型教育的警示作用,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的同时,时常敲敲边鼓、扯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从细微处加强党性修养,筑牢廉洁奉公的思想防线。
五是用好监督问责的治党利器。上有所指,下必有所应。没有监督就会让权力寻租游走在法纪的边缘,没有严肃问责就会滋生贪腐的土壤。用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一从严治党利器,以问责为抓手,督促关键少数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着力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不严不实、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
六是发挥舆论监督的社会力量。网络时代,人人面前都是麦克风,人人都是新闻发言人,人人都有话语权,人人都是新闻记者。一张图片、一个视频、一个镜头,随时都能让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中的一些失规行为成为舆论热点。很大程度上对领导干部的道德品行、执政能力、思想境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要建立方便群众和广大党员监督、举报、发表言论的网络平台,鼓励群众参与到管党治党、从严管理干部、整治不正之风、遏制腐败行动中来,形成全民齐抓共管的监督体系和舆论氛围。
我作为一名人社局党员必须敢于同错误倾向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社会上的一些歪风邪气,错误和反动的思潮,我们必须对其进行批判和斗争。与此同时,也应该正确对待那些犯错的同志。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在一件事情上犯了错误就全面否定他,更加不能歧视他。面对犯错的同志,采取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从正面积极引导达到既弄清思想、又团结同志的目的。人无完人、学无止境,通过学习使我发现了自己很多的不足和缺点,更有很多东西是我需要努力学习的。在以后的工作、学习中,严格要求自己,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以求为单位、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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