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心得体会的过程可以帮助我们不断加深对自己所学知识和经验的理解和应用,书写心得体会,我可以发现自己的优点和不足,从而进行自我成长,下面是顺风文档网小编为您分享的12矿事故心得体会精选5篇,感谢您的参阅。
12矿事故心得体会篇1
安全是企业兴亡的基石,是企业的生命线,效益的前提,安全生产事关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因此作为一名电网公司的员工,更应该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学习,增强自身的`安全意识。
通过这次公司下发的三起人身伤亡事件的学习,使我意识到在工作中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通过这三个案例我知道,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多加几个“不放过”也时为晚矣。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通过对设备的状态,检修管理,有效防止设备维修过或又维修,从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设备利用率。再者,要加强个人安全技术培训,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身素质不仅仅是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也是企业发展的需要,在班组绩效考核中要把自身的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相结合,使自己具有较高的技能,较强的分析判断和紧急情况处理能力,实现安全工作“要我安全—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头等大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认真贯彻落实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并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自己的职业价值中去。
12矿事故心得体会篇2
8月19日下午,延川县电力局发生了一起人身触电死亡事故,按照集团公司和县局要求,我站立即组织全站人员对这起事故进行分析讨论。
结合上半年前几起事故,对“8.19”事故的分析学习,让我们更进一步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造成事故的原因不外乎就是平时工作责任心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对安全不重视、工作程序不完善、没有认真开好班前班后会、没有认真坚持“一个活动,两个交底”、平时对设备巡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隐患,造成了事故的扩大,这不仅给当事人造成一生的遗憾,还对企业造成一定的损失。针对这几起事故做出反省,发现自己还存在安全意识不强,思想上麻痹大意,侥幸心理严重,没有从真正意义上搞好本站的安全活动,对安全规程、制度执行不到位。
回想起之前发生的一些事故,真是令人痛心。子洲电力局“1.3”事故,工作地段未验电就挂接地线,同时是非工作班成员参加工作,设备的名称编号相互挂错;定边局“1.18”事故安排非供电所人员参与工作;靖边局“4.29”事故,站长违反安规,单人操作,无人监护,挂地线未进行验电;凤翔局“7.28”事故,该停电的作业而采取了带电工作,高空安全措施不到位。而这次“8.19”事故,线路明明有电而他却用手触摸。
“事故猛于虎”,但更可怕的'是每次事故后,我们都会说重视安全,关爱生命,抓重点,搞培训,落实安全责任,防止事故的发生。但事故后不久,血的事故教训就会淡忘,工作中依旧我行我素,置安全于脑后,如果这样安全从何而谈?
只有加强对“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解,把安全这根弦始终贯穿于安全管理及生产的全过程。通过安全思想教育工作,使每一位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将违章行为当事故,把事故分析实施“三不放过”的做法延伸为对违章行为的分析实施“三不放过”,强化安全风险意识,才能真正意义上实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12矿事故心得体会篇3
校园伤害事故不仅影响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正常工作与生活,而且是造成社会不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当 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波及教育系统内部,而且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社会重要问题。如何应对校园伤害事故、妥善解决和处理此类纠纷,明 确法律责任迫在眉睫。近两天,我学习了教育局王主任关于校园伤害事故的讲座,以下是本人的学习心得。
一、学校是否属于学生的监护人之争
分清责任主体是承担损害赔偿的前提,妥善解决学生伤害引发的经济纠纷,是校方与家长之间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稳定社会的关键。当 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之所以难处理、处理难,就在于人们对校园伤害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导致在法律规定上,无法可依,在实际问题的处理 中,也无据可寻。
二、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与学校事故责任承担
根据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判断学校及教师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有无过错、过错大小,来确定责任主体,依此进行损害赔偿,应是分析、解决此类纠纷遵循的一般原则。
三、我们目前现行的关于学生伤害事故的立法状况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案件时,我国法院一般依据现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而民法通则的相关条款过于原 则,一旦发生校园伤害事故,同一类案件可能导致司法实践中两种完全不同的判决。事实表明,仅仅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已 经不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依据民法精神,充分考虑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参照国外校园伤害事故依法处理的已有经验和做法,针对校园伤害事故这一特殊人身侵权行 为,制定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应成为解决校园伤害事故的必由之路。《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是目前我国第一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 规。通过学习培训,确立认定学校承担责任的划分原则是过错责任,细化了学校管理责任的范围,规定了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 项目和标准,提出了解决校园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资金来源。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既保护了未成年学生的权利,又维护了 学校的合法权益。
12矿事故心得体会篇4
现在的社会,谁能赚到钱,谁就有能力,吃香的喝辣的不说,还到处受人尊重。有了钱简直无所不能,安全标准达不到的工厂也可以照常开工。为什么呢?经济发展是第一位的,经济指标是否达到和官员的前途紧密联系,关闭工厂也断了政府的财源,利税的指标完不成,何况还有那许多私下里的利益联系!安全,关系工人生命的安全,就这样降到了次要的位置。
四天前辽宁铁岭,32条活生生的生命瞬间蒸发,工人的交接班室何以建在1500多度钢水包上空的5米远的地方,厂方何以这样漠视工人的生命,管理部门何以视而不见?32个健康的肉体融化在钢水里,32条健康的生命惨烈的结束!钢水融化了他们的身体,钢水也将永远噬啮他们亲人的心!
27万的赔偿对这些家庭能起到怎样的安慰,我不知道,但我知道,那些逝去的生命所受的痛苦有多深,那些活着生命所受的创伤有多大,那些责任者的罪孽就有多重!
逝者已去,钢厂已关,不过谁能保证其它地方,就没有这样的钢厂,在张着它们的口呢!
12矿事故心得体会篇5
通过学习电力误操作,使我认识到违章操作既阻碍了正常的生产秩序,又损害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形象。误操作是电力安全生产中危害最大的人为责任事故。其性质恶劣,所造成的后果严重。
1、误操作事故发生的原因
(1)有章不循。某些电业人员安全观念淡薄,执行"两票"、"三制"不够严肃,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怕麻烦,明知自己的`行为违章,仍然抱着无所谓的心态。倒闸操作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模拟,不唱票,不监护,不按操作票顺序操作,有的甚至无票操作造成事故。
(2)防误闭锁装置存在问题。如有些五防闭锁装置由于设计布点不完善,安装调试有遗留问题,录入操作细则未能校对清楚,根本达不到"五防"的目的。甚至有的"五防"闭锁装置功能不齐,加之运行维护管理制度执行不力,使"五防"闭锁装置失去应有的防误闭锁作用。还有的防误闭锁装置质量不良,经常要被迫解锁,引起操作混乱。而现场运行人员对"五防"闭锁装置的学习和掌握跟不上发展的要求,无法发挥"五防"闭锁装置的作用。
(3)人为失误。如不进行验电或验电时敷衍了事,造成带电挂接地线;监护人放弃监护职责或操作人脱离监护,走错间隔,看错设备;接受调度命令不复诵,造成误听;设备未按规定实行双重称号;操作过程接听与操作无关的电话;操作人、监护人将矛盾带到工作中而影响操作安全等。
(4)其它。误操作事故还与人的生理原因、心理状态、情绪影响、注意力集中与否、设备状况、管理水平以及工作现场环境等有密切的关系。
2、如何防止发生电气误操作事故
(1)必须根据电气倒闸操作的原则和特点,预先确定发生误操作事故的危险点,并加以认真研究、分析、监控。
(2)运行管理人员要准确填写操作票。
(3)加强对日常操作行为的监督。
(4)必须遵循人的生理和心理规律,合理安排人力资源。
(5)加强对变电站微机"五防"闭锁装置的管理,严防因错误解除闭锁功能而发生误操作事故。
(6)避开和控制危险点,根据各变电站的电气接线和设备状况,综合分析其操作的危险程度,选用危险点少、事故几率低的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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