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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与罚读后感3000字7篇

写读后感的过程,有助于我们培养独立思考的能力,不仅仅是被动接受信息,还能够自主分析和评价所读内容,每一篇读后感都是独特的,因为每个人的感受和观点都不同,这反映了个体阅读的多样性,以下是顺风文档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罪与罚读后感3000字7篇,供大家参考。

罪与罚读后感3000字7篇

罪与罚读后感3000字篇1

工作多年,繁忙的事务和琐碎的生活占据了个人全部空间。金一南少将的著作《苦难辉煌》给了自我莫大的震撼和启发。读罢此书,掩卷思索、久久难以平静,梦想信念这一神圣的话题又再一次被唤醒。

以大革命和风云变幻的国际形势为时代背景,《苦难辉煌》描述各种错综复杂的局势、提高与落后对决等恢宏巨大的场面。文中提到,回顾从清末同盟会推翻封建王朝,至人民解放战争的前后四十多年,就如势不可挡的历史车轮,义无反顾地向前迈进,碾碎中国人民头上的重重枷锁。

早年中国革命与国际反法西斯运动之间相互交织。在东方的日本,经历明治维新后,军国主义萌芽、逐渐上台;在西方,一战后苏、德、英、意、法等欧洲国家仍不断较量,构成短暂的局势均衡,法西斯主义开始笼罩欧洲大陆。再看中国国内形势,中国共产党在孙中山“三民主义”旗帜下,早期与国民党一齐合作,推倒封建王朝和地方军阀,但又遭到国民党反动势力的绞杀,轰轰烈烈的大革命悲惨收场。

在反动势力的白色恐怖笼罩下,“枪杆子出政权”、“星星之火,能够燎原”、“党领导军队”、“支部建在连级单位上”等一系列建党、建军的革命理论由毛泽东等老一辈共产党人在实践中摸索并提了出来。逄先知评价,如果没有毛泽东,中国革命至少还要在黑暗中多摸索几十年,毛泽东及老一辈革命家对于中国革命事业居功至伟。所以,浓墨重笔之下,这本书讲述如何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从苦难走向辉煌,展现红军两万五千里长征的历史画卷,以及追忆历史上众多熟悉的人物,如毛泽东、彭德怀、蒋介石、张国焘、方志敏等。

历史是由人民推动和谱写的,列宁、孙中山、毛泽东也都说过同样的话。在西方国家中,18世纪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是由资产阶级领导人民,推翻封建王朝、夺取政权,还提出“自由引导人民”的口号。美国独立战争100周年时,法国政府还专门雕刻一座自由女神像,赠送给美国政府。至今,自由女神仍矗立在纽约曼哈顿的海港。在中国,为了追求自由和解放,由无产阶级领导中国革命,推翻压迫在人民身上的三座大山,建立了新中国。

在中国革命中,涌现出无数史诗般的英雄人物。如,早期同盟会中参加广州起义的革命义士、大革命时期的彭德怀、王尔琢、黄公略、伍中豪、徐向前、林彪等黄埔军校义士、以及许多为了革命不幸罹难的无名者。为了梦想信念,他们勇敢站在人民的一方,不惜舍弃性命。他们不为投机,更不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也非虚无缥缈的梦想主义者。他们是敢于在历史关键时刻,为了追求真理、无私奉献的大无畏人物。

在互联网今日,有些英雄人物还时常莫名遭到质疑、诬蔑和非议,我们不能麻木不仁、置之不理、甚至冷漠以对。在多元化的社会中,为应对各种幼稚、丑陋、极端、腐朽的思潮影响,必须要吹响时代的号角,国家利用掌握的官方媒介来讴歌英雄、呼唤英雄,以不断激励之后者。今日的我们仅有拥有真正的梦想信念,也才会从苦难走向辉煌。

罪与罚读后感3000字篇2

最近对人物传记类的书籍比较感兴趣在读完《毛泽东传》之后,又马不停蹄地看完了这本乔布斯传,由于从新疆成本公开课归来后,身体一直处于待恢复状态,再加上本周由于淋雨和吹空调而扎扎实实生了一场病,导致这本书的完成阅读和写读后感的时间都相应后延,实在对不住自己。

说实话,一向不喜欢看外国人的自传,一是里面的人名太复杂,很难记住;还有一点就是我们的价值观和世界观也存在差异,有些地方是读不懂的。近来,部门工作开展的不太顺利,闲来无事,将部门书柜的书翻了一翻,发现了本作为去年《学习型组织创建简报》稿酬的图书——《史蒂夫·乔布斯传》,读了起来。

此书出版在2011年10月,而乔布斯在2011年10月5日因病逝世,想必是在乔布斯去世不久就出版了。现在看来,书的封面符合他一贯的“至繁归于至简”的审美风格,一个乔布斯人生后期分头像照片就占据了封面的大部分,乔布斯标志性的络腮胡,“三宅一生”为其设计的套头衫以及那副无框眼镜和他标志性的思考姿势,底色是乔布斯最喜欢的纯白色。封面的背面是一张乔布斯年轻时的照片,占据了整个版面,一头长发,同样是深色的套头衫。对比乔布斯两张不同时期的照片,在容颜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不变的是他的眼神,深邃、犀利以及坚毅。

本书主题式的记录方式其实不是我喜欢的传记类型,时不时会有重复时段的事情描述,其实我更想看到的是从1955年到2011年比较连贯的发展历程的描述。但不得不说,艾萨克森的这本56万字的书写得非常真实,让我了解到了一个非常真切的乔布斯。

一、乔布斯表达情绪过于直接,一度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短板。

看完这本书后的最大的一个感受是,很多的名人其实也有七情六欲,对自己和同事苛刻的要求一度也令乔布斯举步维艰,导致其在1985年被逐出苹果。我们现在无法评述如果乔布斯处事温和是否会有更大的成就,乔布斯这种追求完美的性格必然会导致其对周围事物苛刻的要求,这一点也很容易理解,在表达自己对方案的看法时,直言其是垃圾,让很多同事都承受不了,而在受到挫折时,他也会很动情地流下眼泪,其人的真性情跃然纸上。虽然很多的同事都很了解他的这个性情,但真正能接受他的这种性格的人的确不多,这也是其被逐出苹果的主要原因。

在这一点上,其实是有利有弊的,因为这样可以让对方很真切地感受到自己的原则和观点,在团队合作中,感于分享自己的观点和看法非常重要,但是,如果不注意方式方法,很有可能是一个好的建议,也会起到反面效果。就这一点而言,个人认为,乔布斯的处事方式不值得借鉴和模仿,但敢于真诚地坦陈自己意见的沟通方式值得我学习,当然,也别忘了表达自己的观点前,要确保自己已经深思熟虑过。

二、天才的想法和对产品质量完美的追求成就了乔布斯。

相比比尔盖茨而言,乔布斯虽然不是一个好的编程者,但是乔布斯对产品有着非常敏锐的洞察力,可以一眼看出产品的不足之处。本着大道至简的设计理念,乔布斯对所有的产品都经过了多轮次的推敲,而且有很多产品在临近发布时仍会被其全盘否定,他对产品的极致追求可谓是到了走火入魔的境界。在这种追求的过程中,他很早就尝到过甜头,但是接踵而来的失败几乎让他难以翻身,几个产品系列的失败和个人性格的缺陷导致其被逐出苹果。好在乔布斯也算是幸运的,关键时刻有人帮了他,让他有机会总结过去成功和失败的经验后去重新改变世界。

我们可以看到很多的名人、伟人的成功都有幸运的成份在里面,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把它作为我们不努力的借口,因为,如果我们不努力,即使机会降临在你头上,你也没有能力把握住。

而联系到我们公司,对产品质量的完美追求的势头好像不如前些年强劲,一些低级的错误也较频繁地出现在我们的产品中,更注重1w的输出而忽视一线的输入,易用性的优先级慢慢被排到了后面,过多地去追求一些华丽的、高级的功能应用,而不是把每个界面都做到极致。试想,如果乔布斯来我们公司,会有一番什么样的景象?

三、强大的执行力是苹果和乔布斯成功的关键所在。

一旦有了一个好的灵感和想法,乔布斯会竭尽所能将其实现。当然,后期苹果的好创意一个接一个,从ipod到iphone,再到ipad,与乔布斯的麦金塔、丽萨、next电脑的多次试错经历有关,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乔布斯的总结能力还是很强的。另外,相比很多人而言,乔布斯这种敢于尝试的作风是很多人都很欠缺的,在家想一万遍,还不如实打实亲手做一遍,即使做的效果不好或做错了,这种真实的经验也是人生最有价值的财富。记得有人说过,胆商重于情商,情商重于智商,以前还不太理解,现在我越来越认可这句话了。胆商里面包含的是想象力和执行力,而这一点,正是乔布斯成功的关键所在。

四、极强的控制欲让乔布斯成为了一个非常棒的整合者。

与其放任某些事情朝着不好的方向发展而长吁短叹,还不如行动起来,整合自己的资源将其解决。这是自身能力提升的过程,更是企业实力提升的关键所在。除了“操心”之外,还要有解决问题的“决心”,这种“决心”会成为我们学习新知识、思考新问题的本质动力,才会逐步提升我们解决问题的能力。否则,看问题的深度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都会停滞不前。

五、一点容易被人忽略的点:乔布斯很多的知识也是来源于阅读。

乔布斯除了在成长过程中有很多的高手手把手教他之外,我们不能忽视的是,在他整个成长阶段,他的阅读量也是非常惊人的,书中多处都有提到这一点。这点也是很容易被我们忽略的点,我们不能被“天才论”迷惑了双眼,要看到乔布斯在积累方面的付出,阅读是付出的一部分,试错是付出的另一部分。

六、再好的产品也需要好的营销。

我们国度好像受到“酒香不怕巷子深”的影响,很多都去追求“桃李不言,下自成蹊”的境界。从书中可以看到,乔布斯在面对每一次的产品发布会时,都会花超出大家想象的精力和成本去做精心策划,不仅仅只是达到产品介绍的目的,更多的是传递苹果的价值观。每次演讲都会精心策划一个开场,动用各种手段推陈出新,在吸引大家眼球的同时又能引发人们的深思,使得苹果的追求卓越的领跑者形象深入人心。我们公司也可适当加强这部分的宣传。

人力资源与企业文化的融合

乔布斯是改变世界的天才,在他的极端世界里,他将人以及事情很简单地归为两类:天才与笨蛋;糟糕透了与棒极了。这一点在他的整个人生轨迹中都得到了十足的体现,更体现在苹果公司的人力资源与企业文化建设上。乔布斯推崇自由、创新的企业文化,无论是在苹果公司还是在后来的皮克斯公司,办公室的氛围都是自由轻松的,但同时也是适合创新的。乔布斯成功地利用自己强大的现实扭曲力场,不断地激发员工的创造力和潜能,将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成功完成,数以千计的发明在他的公司诞生。这与乔布斯的找人、用人的理念是分不开的。他善于发现那些与公司企业文化相匹配的天才,同时也能够及时剔除那些循规蹈矩、成绩优异的绩优生。他的成功可以说和他敏锐的触觉及过人的智慧有着很大的关系,但同时也与他手下富于创新的天才们有关。

做人的简单与纯粹

乔布斯是一个性格直接的人,尽管他是个谈判的天才,善于运用强大的现实扭曲力场,但他不是一个谄媚的人,不是一个会耍小心机的人,他有着做人的简单与纯粹,甚至可以说,在有些时候,他是一个感性大于理性的人。他善于欺骗别人,更善于欺骗自己,比如他明知丽萨是自己的女儿却拒绝承认,他明知道自己的癌症治疗需要手术,但仍然寄希望于意念疗法及极致的素食。但倘若他不是这样一个固执、执着的人,他就不是乔布斯,他也不会成为一个改变世界的天才。

追求完美的至简主义者

在阅读过程中,有感于乔布斯追求极致完美的个性,他可以做到对家具的不满意而让家里面大部分地方都是空着的,长时间都没有沙发,只是一些塑料泡沫的堆砌;他可以做到对产品每一个细节之处的极致完美的要求;他可以做到为了发布会的完美,一遍遍地演示自己的发言稿,一遍遍地完善发布会现场的各种细节。追求极致完美的人,才能做出如此完美的东西,麦金塔电脑、ipod、itunes、ipad、iphone等知名数字产品,这些风靡全球亿万人的电子产品,以近乎完美和极致的简约深刻地改变了现代通讯、娱乐乃至生活的方式。

新一代的iphone即将推出的消息令不少朋友激动不已,但看完这本书后,我会有个疑问,那就是——没有乔布斯按照苛刻的标准来折磨自己的团队,新的苹果产品会像以前那样让人心动吗?从感情上,希望能。如果苹果仍然延续这种创新和追求卓越的势头,相信到时候大家更多的会是探讨“如何保持一家公司的持续创新能力”的话题。

罪与罚读后感3000字篇3

早知道《尘埃落定》获得了中国第五届矛盾文学奖,读罢更觉得不愧是当代文学中的经典作品,最近从网上看到,它又被教育部推荐为中国中学生必读书目的建议作品之一,心中甚感欣慰。记得一位作家说过:“在书面前,有两种文盲。一种是完全目不识丁的人,另一种是已经识字了,可是只读儿童读物和智力低级的读物。而这两种文盲之间并没有什么区别。”在很多人越来越热衷于只接受报刊杂志漫画书等文化快餐,有些人喜欢暴露了给人看隐私的这个时代,我还是希望有人能够静下心来,读一读象《尘埃落定》这样有着华丽的文体和深刻的思想的好书,在夜深人静之时,仰望星空,巡视内心,做些有益的思考。因为一个失去了思考的人是可怜的人,一个失去了思考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因此我们渴望更多的象小说《尘埃落定》这样引发人们思考的好书能够横空出世。

用了几天的时间,一口气读完了阿来的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自己仿佛也变成了小说中藏族土司的傻儿子,很长时间都痴痴呆呆地沉浸在小说史诗一般的浪漫神秘的异质情调中,被小说字里行间挥发出来的那种深厚浓郁的人类和宗教情感所震撼,被小说所包含的深沉厚重的藏族文化底蕴所折服。如今,象这样让人越读越放不下的小说佳作越来越少了。因此,如同喝到了一口馥郁浓香的陈年老酒,忍不住要从心底大叫一声“好———!”然后直书胸臆,把自己的感受写出来和大家分享。

一、小说独特的视角拓展了小说的叙事空间,带来了新颖奇特的叙事方式和欣赏效果,让人如饮甘澧,耳目一新。

记得有位英国小说家写过一本小说,叫《平面国》,讲一个两度空间的国家。两度空间,就是只有平面,像这张纸一样。他说那个国家的国民都是几何图形,有的是圆的,有的是方的,有的是扁的,有的就是一条线。圆的最高贵,三角的最奸诈,那个点儿最贫穷。有一天在这个国家里,突然出现了一个点儿。大家都很惊奇:怎么没有经过怀孕就出现了?这个点儿很奇怪,越变越大,最后变成了一个圆,最高贵的圆,举国都震惊。然后这个圆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个点儿,消失了。这件事没看见的人不相信,看见的人也难以相信。真实的情况是怎么发生的呢?原来是一个三度空间的球,穿越这个两度空间。它刚一接触的时候是个点,在穿越过程中,越穿越大,变成个圆;然后它越穿越小,变成个点,消失了,它穿过去了。

?尘埃落定》也正是这样,巧妙地虚构了一个在现实中有些犯傻但同时又有着聪明人所不及的先知先觉的预言本领的藏族土司的傻儿子,获得一种超越了三维空间的视觉效果,如小说中所说:

“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因此傻子有着超人一般的眼光,灵魂能够脱离沉重肉体的束缚,轻飘飘地飘到空中,引领读者看到他的目光所及之处,经历了最后一个藏族土司在时代浪潮中从兴盛走向灭亡的历史过程,剖析了人类所普遍具有的种种的人性,感受到傻子眼中的一个沉溺梦幻般的世界。在傻子眼中,声音,色彩感觉的描述都象披上了一层魔幻般的轻纱。比如:

“水从高处的盆子里倾泻出去,跌落在楼下石板地上,分崩离析的声音会使她的身子忍不住痉挛一下。水从四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

“我只一伸腿,绸缎被子就水一样流淌到地板上。来自重叠山口以外的汉地丝绸是些多么容易流淌的东西啊。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闪烁的光锥子一样刺痛了心房”,

“我听到风呼呼地从屋顶上刮过。那感觉好像一群群大鸟从头顶不断飞过。”

“我看到天空的深蓝里泛起了浅浅的灰色。云彩丝丝缕缕被风吹动,比贴着墙根游走的蛇还快。”

看,在傻子眼中,水从高处落下发出的是分崩离析的声音,丝绸是神光离合能够流淌的水,吹动的劲风是成群在飞的鸟,天空飞移的云彩比贴着墙根游走的蛇还快。这时,文字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变成了一个个机灵古怪的精灵,跳着曼妙的舞蹈,“轻巧而富有魅力,充满了灵动的诗意”(《尘》获奖评语)。另外,傻子所具有的未卜先知的预言能力也让人很容易联想起《百年孤独》里那预示一个家族兴衰的古老的羊皮卷手稿,更增加了小说由始至终的神秘色彩。

二、与文体优美新颖的艺术性相比,小说《尘埃落定》所揭示的丰富深刻的思想内涵则更是它的独特之处。

小说塑造了聪明人和傻子两种不同类型的统治者,在聪明人眼中,人是要按骨头分出三六九等,“骨头沉重高贵的人是制作这种规范的艺术家。骨头把人分出高下。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才是科巴(信差而不是信使),然后是家奴。这之外,还有一类地位可以随时变化的人。他们是僧侣,手工艺人,巫师,说唱艺人。对这一类人,土司对他们要放纵一些,前提是只要他们不叫土司产生不知道拿他们怎么办好的感觉就行了。”而在傻子身上,却天生的有着和那些聪明人不同的一种悲天悯人的性格,在他看来,“即使是奴隶;有人也有权更被宠爱一点。对于一个统治者,这可以算是一条真理。是一条有用的真理。”正是因为这个,他对下人们一些哪怕是犯上的行为也不以为然,照样和他们嘻嘻玩耍。他还把他的下人们引见给那些高高在上的土司,让他们在这些土司面前露出有尊严的面容。聪明的统治者可以把奴隶看成任何的东西,就是不肯把他们看作人,他们要求奴隶无条件服从,而傻子说:“看看吧,这些自以为聪明,自以为漂亮有头有脸的人要体面而不要忠诚,”傻子没有看轻奴隶,在大饥之年,向土司父亲提出减轻老百姓赋税的建议。因此他得到了最宝贵的忠诚。聪明人只能看清楚人眼前的那么一步两步,而傻子却总能看到更远的地方,但在聪明人看来应该聪明的地方却有莫名其妙地变傻了。聪明人用尽心机,处处碰壁,傻子看似无心,却犹如神助歪打正着,无心插柳柳成荫。当傻子干完一件件深得人心的政事回到家乡时,出现了这样的景象:

“两个强壮的百姓突然就把我扛上了肩头。猛一下,我就在大片涌动的人头之上了。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从人群里爆发出来。我高高在上,在人头组成的海洋上,在声音的汹涌波涛中漂荡。两个肩着我的人开始跑动了,一张张脸从我下面闪过。其中也有麦其家的脸,都只闪现一下,便像一片片树叶从眼前漂走了,重新隐入了波涛中间。尽管这样,我还是看清了父亲的惶惑,母亲的泪水和我妻子灿烂的笑容。看到了那没有舌头也能说话的人,一个人平静地站在这场陡起的旋风外面,和核桃树浓重的荫凉融为了一体。

激动的人群围着我在广场上转了几圈,终于像冲破堤防的洪水一样,向着旷野上平整的麦地奔去了。麦子已经成熟了。阳光在上面滚动着,一浪又一浪。人潮卷着我冲进了这金色的海洋。

我不害怕,但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如此欣喜若狂。”

一种叫做人民,叫做百姓的洪水把他卷走了,这段傻子被人流托举着欢呼着游行的场面,让人不能不想起每个人都耳熟能详的那句话: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傻子说:“他们是真正的归附与我了,我的运气好,运气好的意思就是上天照顾,命运之神照顾,谁也不会把我怎么办!”看到此,很容易让人联想起中国古代最朴素的天人合一的思想,主宰一切的是创造一切的神秘的力量,凡是真正聪明的统治者,都懂得顺乎天意,应乎民心,因为民心在很大程度上就代表了天意,就象傻子所说:“老百姓相信的事情总是要发生的,就算听上去没有多少道理,但那么多人同说一个话题,就等于同时愤动了同一条咒语,向上天表达了同一条意志。”老子《道德经》里有一句话: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尘埃落定》揭示了这样一个真理,天地万物人都要遵循一切按照那个看不见也摸不着,却实实在在存在着的客观规律办事,替天行道,即便是一个在常人看来的傻子。老天也会辅佐之。否则,悖逆天道而行,再聪明的人,也只能受到道的惩罚。

罪与罚读后感3000字篇4

初读《红楼梦》之时,仅为小学六年级,那个时候仅仅是被小说的内容而吸引。我喜欢一系列有趣的情节,喜欢黛玉葬花的唯美场景,我喜欢宝玉顽皮自由的样子,喜欢黛玉楚楚可怜、清高的姿态,但我不喜欢的是永不知趣总是和黛玉抢宝玉的宝钗,不喜欢精明能干却中饱私囊的王熙凤,也不喜欢没有见过世面的刘姥姥进大观园时对什么都无比好奇的样子。当时的我一直都以为所有的故事中男女主才是故事的核心,一个好的故事也只需要男女主就够了。后来啊,看的书多了,知识层面也丰富了,才发现那时的自己也真的是孤陋寡闻了。

后来,我又读了一遍这个故事,这个如同于宫廷剧的故事,一个家族的从兴昌到灭亡的故事,再读时带给我的感受,与初读时相比,却已截然不同。

这个故事如同神话一样奇幻地向我们展开而来,故事中的主人公是在京城大户中含玉出生,因此取名为贾宝玉,宝玉天性顽皮,不爱读书,因有众多的姐妹,虽说并不都是亲血脉,但她们一起跟宝玉读书写字,倒也关系处的很不错。贾母有个女儿,嫁出去后生了个女孩,唤作林黛玉,她从小体弱多病,但却聪明秀丽,父母视她如珍宝般抚养,岂料黛玉的母亲早年因病去世,父亲怕照管不周,黛玉便被接到了贾府,由此开始了和宝玉的一段感情故事。话说宝玉黛玉第一次相见时都互相感觉对方眼熟,这里便也为下文两人的爱情做下了铺垫。不久后,宝玉生母王夫人的同母姐妹薛姨妈也带着她的儿女入住贾府与王夫人叙旧,她的女儿薛宝钗,生得肌肤润泽,举止娴雅,悟性十分高,与宝玉黛玉这些人便也很快地玩在了一起。林黛玉进了贾府后,贾母疼爱她,众姐妹与她交好,宝玉对她自是更加关怀备至,她倒也是舒心。这样的地方,知己陪伴左右,欢声笑语,我想我也是羡慕的吧。

事情没有永远的平静,一切的沉默不是爆发,就是灭亡。不久后,贾府也倒发生了一件大事,便是大小姐元春入宫为元妃娘娘,初得此消息时,所有人都因此而高兴不已,但没有人知道这也是悲剧的开始。宝玉和黛玉日日相处,情义愈深,后来也便难舍难分,起初认为这是正常的兄妹情,倒也无什么。后来黛玉听说到宝钗小时候有个和尚说她是金命,必须要嫁个有玉的男子,黛玉一想到宝玉有玉,心中便不快。自此后,宝玉只要和宝钗有交往,黛玉知道后便不想理睬宝玉,常常心中不开心,加上初来时,贾母对她关怀备至,她与宝玉迎春探春一行人十分交好,日子过得也是称心如意,可偏偏又来了个宝钗,长得美若天仙,论起吟诗作画,一点也不逊于林黛玉,而且宝钗善解人意,不比黛玉这般总耍小脾气,因此贾母和众姐妹自然会分一些关心给宝钗,这就另黛玉闷闷不乐,再想起金玉良缘便更加不开心,日子久了,便日日以泪洗面。后来经过一番相处沟通后,两人都互相明白了彼此对自己的心意,倒也给了黛玉心中一些慰藉,可是贾母却丝毫没有让两人在一起的意思,黛玉晚上睡了后做梦梦见贾母让她嫁给别人,宝玉为了证明自己对黛玉的爱,便掏心证明,梦醒后发现宝玉这一晚上睡觉时大哭心疼,这让黛玉心中也久久不能平静,本就体弱多病,一咳竟然咳出了血。后来偶然有听到丫鬟说宝玉定了亲,本来她就一腔心事,这下更是千愁万恨,涌上心头,一想到自己的爹娘都去世了自己孤苦一人,就想着与宝玉为伴,可曾料想,宝玉也定亲了,便一心想着求死,之后便眼不见心不烦了,从此就开始折磨着自己的身体,宝玉来看望她两人相互寒暄,却是亲极反疏了。贾母王夫人以为她是旧病复发,又不知她的心病,黛玉后来吃饭也愈来愈少,不肯吃药,身子果真虚弱之甚。后来黛玉听着宝玉成亲之事有假,病竟好了,贾母等人对宝玉黛玉的情意也猜出了,但她们最终商讨还是认为将宝钗许配给宝玉最妥。

一段安静日子后,祸不单行的日子也真正来到了,元春忽然暴病去世,宝玉突然丢失了玉而神魂失散,像个呆子,大老爷王子腾赶着进京,路上遇病而亡,寻玉无果后,王夫人因担心宝玉也倒在床上,在接二连三的事情下,贾政也被皇上派去做江西道台,家中事情繁多,却又不敢延期上任。此时贾母最终做了决定,将宝钗许配给宝玉,为宝玉冲喜,却将这件事彻底保密,为了让宝玉服从安排,欺骗他娶的人是他心心念念的林妹妹,人算不如天算,黛玉最终还是知道了这件事,她这次也真的是非死不可了,她已经没有了活下去的期盼了,最终在宝玉拜堂的那一晚,黛玉也含恨走了,在她最爱的人娶了别人的时候她离开了这个世界。宝玉最终也知道了自己娶的人是宝钗,他也知道了黛玉死了,他也清醒了过了,前所未有的清醒。后来,贾府被抄,贾母也没熬过去世了,凤姐自知罪孽深重,也撒手人寰。可能宝玉仍旧放不下他的林妹妹,他也不想在留在这个已经没有他值得留恋的家里,他也走了,正如他说的“走了走了,不用胡闹,完事了!”

黛玉走了,因为她仅仅拥有的宝玉已经不是她的,她却已无力挽回,所以她含恨走了。宝玉走了,因为他一直心心念念的林妹妹已不在了,他应该很痛恨大家的谎言,可他却不能怪罪于他们,所以他就让自己也走了,也不用再计较胡闹什么了。

第一次看到黛玉死的那晚上,我哭的泪流不止,我对黛玉感到同情,明明在自己都要死了的时候,说爱她的姥姥也还再误解她,只是想让她遵循自己的安排。我也感觉这样的故事真是可笑,在黛玉死的时候恰好却是她最爱的宝玉娶了别人的时候,而宝玉还不知道。我也心疼宝钗,因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她嫁给了并不喜欢自己的人,最后落下孤身一人的结果,以前恨她是因为有她所以宝玉黛玉不能在一起,可是她也是最可怜的那个人,就算没有她,还会出现第二个宝钗,第四个宝钗,她不过是个牺牲品罢了。

宝玉他厌恶读圣贤的经典,拒绝走封建时代的路,可以说他是封建家庭的反叛分子,可能他有一丝毫的能力让所有的事都可以不同,但他还是输了,他的爱情甚至他的灵魂却在封建迷信的摧残下夭折了。

黛玉她是宝玉的知己,同宝玉一样,对封建教条有天生的反感,可是她无力对抗,只能含泪而终。宝钗她是封建淑女的典范,谈吐不俗,善于处理人际关系,博得赞颂,可她却也是封建迷信的牺牲品,她将自己的一生都搭在了里面。

我喜欢作者曹雪芹对这篇文章最开始的写法,也喜欢续写者高鹗后来对这些人最终命运的安排,我也明白了所有的故事结局不一定都是好的,所有的故事也不能仅仅只有男女主人公,也许是前面欢声笑语中的明示与暗示让我记忆这么深刻,也许是这种悲剧式的结尾给了我这么深刻的影响,总之从书中明白的一些道理,我却是永远也不会忘了。

他们的爱情是伟大的,也是卑微的,他们没有了彼此就根本没有了灵魂,这样的感情值得我们感动,值得我们赞颂。可我不明白的是,黛玉为什么不反抗,为什么要让自己的爱成为所有人思想的牺牲品,为什么就想早早结束自己的生命而不去做努力,以前感到她可怜,现在仍旧觉得她可怜,无非还加了一些痛恨罢了。对于宝玉,我认为他是有能力做抗争的,可是恰好他病了,所以也失去了机会,当他真正意识过来时,他却已经失去了最爱的人,所以,我也痛恨命运的不公。

最终黛玉因病而逝,宝玉尘缘已尽,贾府不复存在,从前的吟诗作对,其乐融融,欢声笑语,包括痛苦与灰暗也都消失了。也许这个故事正如它的名字一样,不过是“红楼”这个地方的一场梦罢了,一群人在这里经历了欢声笑语,生死离别,直到最后终究曲终人散,该在的人都不在了,那个地方也不是曾经的地方了,以前发生的种种事情,不过就是一场梦而已,梦醒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生活又岂不是这样,复复杂杂的人生不过就是一场场简单的梦,一场美好的梦,需要梦的参与者的努力,这份美好才能更加持久。一场坏的梦,需要梦中人的去坚持解决梦中的问题,才会让这场梦变成一场好梦,不管好梦坏梦,人生就是需要我们去敢于努力,敢于坚持,敢于反抗的,那样我们的人生才会更加持久地美好。

罪与罚读后感3000字篇5

浩瀚的宇宙、神秘的地球,以及那些目前为止人类尚不足以弄明白的事物总是像磁铁般地吸引着有着强烈好奇心的人们。无论是年少的还是年长的,人们总是去不断的学习,为的是能更好地了解我们周围的各种事物。身为二十一世纪新一代的青年,我们有责任也更有义务去学习、了解、研究我们所处的环境。为此出于强烈的好奇心,利用暑假难得的机会我认真地读了霍金先生写的《时间简史》一书,读完之后掩卷长思,细细的领略其中的哲理,让人耳目一新。

就我而言,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唯物论者,对于那些神怪之类的说法很是反感,而对于能用科学理论解释奇异事物的书刊杂志便很感兴趣。对于霍金先生写的这本《时间简史》便很是有一口气看完的冲动,但是由于自己认知水平有限,不得不一字一句地慢慢理解,可仍然还是有不少地方弄不明白。也难怪就连霍金先生在某一场合也曾说过,能够读懂全书的每一句话的人,就已经够格攻读引力物理博士学位了。虽说只学到了点皮毛,但对自己的知识面还是个很大的扩充并对自己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也有了不小的提高,这让我不觉得对霍金先生深厚的学术造诣敬佩不已。

首先,这本书是以普及科学知识为目的的著作,他教会了我们如何正确地看待世界以及我们周围的许许多多的奇异的事情,让我们学会了用科学的眼光来看待事物,而不是遇到难懂的事物就盲目的相信迷信之类的歪理邪说。任何事情的存在都有其存在的意义。就比如人人讨厌的蚊子,我想没有一个人会同意上帝创造蚊子这种生物,但是它又的确是我们地球生物圈中的一分子,肯定有它存在的道理,我们不能因为自我的关系而剥夺另一种生物存在的权利。看待事物要用科学的眼光,同样对待学习我们也要用科学的方法。怎么说呢,科学史上的每一个重大发现无不都是科学家们大胆假设小心论证而发现的,因此在学习方面我们也应该贯彻这种思想方法,不仅是在学习计划的制定上而且也应该在学习方法的应用上。一个周全的严密的学习计划对于学习的时间安排是十分合理的,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不是有句谚语,“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而好的学习方法,将有助你的听课、自学,以及课后的复习、预习,这些对于大学生而言是相当重要的。

更重要的是,如果我们能养成这样一种好的习惯,对于将来工作会有相当大的帮助。今后的社会是一个快速发展,信息广泛交流的人才展示平台,而严密的思维逻辑以及科学的做事方法便是其中的两件法宝,可以帮你在茫茫人海中脱颖而出,在人生的舞台上尽情地展现自我,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

其次,过去我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任何事情我都把它想得很完美。因此很长一段时间,我对那些试图证明世界绝对准则的文章很感兴趣。尤其在学习方面体现得相当明显,对于我而言,每学到一个新的知识的时候,都感到莫名的兴奋,因为他们能用很简单的几个公式来指导我们生产和生活方面的种种问题,感到很是神奇,因此对科学家们很是崇拜。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和阅历的丰富,才发现世界远不是我想象得那么简单,几个“公式”就能涵盖。概括的来说,简单中孕育着变化,而变化中又体现着规律。人们总是在不断地,想方设法地去寻找那“隐藏”的规律。很幸运的是,某些规律被我们发现了,但更多的还是未知的事物。世界到底有没有绝对准则?还是仅仅是个巧合?所有的问题我们目前尚还不得而知。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人们不断的探索才有可能解开这一个一个的谜团。而对于我们来说,它给我们的启发是,“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就像是学习,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你无法在学习上达到最高峰,因为没有最高峰。你有的只能是不断的去和别人竞争,和自己较劲,唯有此你才能在自己的学习上取得好成绩。同样,工作中也是如此,成功的企业者他们比平常人多的就是一个强烈的竞争意识。在当今激烈的社会环境下,“适者生存”,谁都不想被社会所淘汰,谁都想有所作为,那么竞争就在所难免,这也会不断的促使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举两得。

再次,就是读完了全书之后,脑中一直萦绕着许许多多的问题。宇宙到底有没有过大爆炸?宇宙到底是否曾经是一个无限小的点?宇宙到底是不是在无限的膨胀还是最后会坍缩,还是最后趋于稳定?宇宙到底在时间上要不要有个开端?宇宙是无限的还是有尽头?到底广义相对论正不正确?人类到底还能在创造出什么样的理论去解决什么样的难题?人类能否发明出时光机回到过去或是来到未来?某年人类的科技又将会达到什么样的地步?人类最远能到达宇宙的什么地方?黑洞到底是什么样的?难道光速真的就是速度的极限,以致于黑洞成为人类无法逾越的鸿沟?物质的最小部分又是什么?……所有的问题接踵而来,让人应接不暇。但是这种种的问号又是那么的有趣,那么的吸引我们的目光,让人浮想联翩。可能这一切一切的问题,你或许现在就能给出一个“满意”的答案,可是谁又能知道,你给出的答案或许就像是从比萨斜塔上落下的那两个不等重的铁球不同时落地的“真理”呢?可能仅仅在当时的情境下被人们所认可,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将会有更多的伽利略站出来,告诉你不是这样的;也会有更多的哈勃望远镜向你展示,原来宇宙真的并不像你想象中的那样,而是真真切切的正如你眼前所视,此时你可能会有所迷惑,到底什么才是真理?没有人能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正如没有人能预测你的未来会怎么,一切都要交给时间。或许在不久的将来,人类就能进行太空旅行,或许仍然在浩瀚的宇宙面前无所适从……

最后,从这本著作中,我深深的了解到科学上的很多重大的进展都是许多伟大的科学家们不盲目的追随权威,而是有自己的思想和见解,有时甚至冒着生命的危险,提出自己的理论,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对于现今这样一个日新月异的社会,大学被赋予的历史使命将不同于往,它肩负着培养出下一代有着卓越创新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可以说今后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将更多的是人才之间的竞争,不管是从经济方面还是武力方面,以往的传统观念将不利于更快速的发展,有时甚至会起到阻碍的作用,因此创新将是今后发展的又一个新的历史潮流,我们国家只有站在风口浪尖,紧握乾坤旋转,才能永久的屹立在东方。这样的历史使命对于21世纪的大学生而言是不可推卸的,首先应该很庆兴的是我们赶上了这样一个好的时代,有这样一个好的环境来进一步求学,拓展自己的知识、开阔自己的眼界、活跃自己的思维、培养自己的能力。其次我们应该充分利用这样一个好的条件来努力学习,在学习方面我们也不应该盲目相信课本上的条条框框,而是带着自己的思想、自己的见解来求知问道。我们也应该多多向老师求教,毕竟老师的知识和阅历还是很丰富的,这对于正处在年轻气盛的我们而言是弥足珍贵的。要成为未来的建设者,书本上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应该多多读一些课外杂志,多学一些知识,对于自己的提高也是极其有好处的。同时在校学习的期间我们也应该逐步的走进社会、感受社会、了解社会,这对于将要走进社会的我们来说也是必不可少的,这也能更真切地给我们有竞争的意识,培养自己多方面思考问题的能力,亦即创新思维的培养。

一本好书不仅能教给别人知识,更主要的是能让读者有所思有所感,《时间简史》就是这样一本让人有所思有所感的好书。而对于这本书的作者霍金先生,我更是被他的人格魅力所折服,他的生平是非常富有传奇性的,在科学成就上,他是有史以来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他的贡献对于人类的观念有着深远的影响。然而他的贡献竟然是在他20年之久被卢伽雷病禁锢在轮椅上的情况下做出来的,这才是真正空前的--他将不可能变成了可能。身体的不幸让霍金体会到了地狱般的煎熬,然而他却以孜孜不倦的科学精神在自己的地域中缔造了人类的天堂。不幸中的大幸,正如霍金本人自述:“幸亏我选择了理论物理学,因为研究它用头脑足矣。”这正证明了约翰·弥乐顿的名言:“头脑是他自己的住所,他在其中可制造地狱的天空,也可制造天堂的地狱。”

让我们记住霍金和他的《时间简史》,更让我们铭记自己内心深处的感悟。

罪与罚读后感3000字篇6

前些日子,读两本关于季羡林和鲁迅的书,两位大师在书中谈到读书问题时,都首推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我除了看过电视连续剧《红楼梦》外,居然没有完整地读过小说,实在脸红,于是赶紧找来《红楼梦》看看。

开始有读《红楼梦》的想法,只是想真实地看看小说写得到底有多优秀,竟赢得众多国学大师们一致的好评和首推。谁知道,第一次翻看小说原着之后,我居然立即对它有了一种难以释手的感觉。曹雪芹笔下的情景、人物跃然于纸上,恍惚间自己仿佛置身于小说所描绘的精彩纷呈的世界里,小说人物的悲欢喜怒紧扣着我的心灵,由不得你不紧紧跟随着小说情节往下读。此刻小说已读完三分之一,但其中有个情节给我以深刻的印象和美感的享受,不把这种感触记下来,只怕哪天遗忘了,就实在枉费了这番功夫。

在小说第三十回“宝钗借扇机带双敲,椿龄画蔷痴及局外”中,贾宝玉因在王夫人房里调戏小丫环金钏儿惹祸后,一溜烟跑进了大观园里。当时正值酷暑正午时分,园内“满耳蝉声,静无人语”,宝玉却在一处蔷薇架下发现一个女孩子正蹲在花下,一边悄悄流泪,一边用手中的发簪在地上画着什么。

宝玉因这个看起来面熟的女孩“眉蹙春山、眼颦秋水……大有黛玉之态”而不忍离去,只管站一旁痴痴地偷看。看了半天,发现这女孩用簪子在地上一遍遍地画着蔷薇花的“蔷”字,足足画了几十个,却不知何意。读到那里,不光宝玉不知这女孩子写“蔷”是为何,我也只以为她正在蔷薇花下练习写字呢……

疑惑收起,继续往下看。

第三十六回“绣鸳鸯梦兆绛芸轩,识分定情悟梨香院”中,曹雪芹才把之前宝玉的疑惑解开。一天,宝玉无聊想听曲子解闷,于是便来梨香院找到唱曲最好的龄官(贾府为迎接元妃省亲,从姑苏城买了十二个小戏子养在大观园里,龄官是其中唱得最好的),谁知应对全贾府上下最受宠、最帅的公子哥,这龄官根本不买宝玉的帐,一句“嗓子哑了,前儿娘娘传我们进去,我还没有唱呢”,就让宝玉吃了闭门羹。

原本躺在床上养病的龄官因见宝玉也在她的床沿坐下,便起身躲避,宝玉这才看清,原来这龄官正是之前在蔷薇架下画“蔷”字,有黛玉之态的那个女孩。生平头一次受到这样的冷遇,宝玉只得红着脸,讪讪地出来,院中药官等其他几个人问明原因,便告诉宝玉,等“蔷二爷”回来让她唱,她必定会唱的。宝玉问贾蔷去哪里了,众人说,必须是龄官想要什么,“蔷二爷”想法子给她找去了……

正说着,贾蔷拎着个鸟笼从外面回来。原来,他花了一两八钱银子(古时算是一大笔了),买了一只会“衔旗串珠”的金丝雀儿来,想给在大观园里天天发闷的龄官开开心。“蔷二爷”带金丝雀去屋里给龄官表演杂耍,逗得其他一帮女孩子都十分高兴,独独龄官并不开心,仍赌气躺下假装睡着。

贾蔷只得上来陪笑问她“好不好”,龄官便骂他:“你们家把好好的人弄来,关在这牢坑里,学这个还不算,你这会子又弄个雀儿来,也干这个浪事。你分明弄了来打趣形容我们……”贾蔷一听这话连忙站起来,又是赌神起誓,又是道歉,最后把那花了近二两银子才买来的金丝雀儿放生,连鸟笼子都一并拆了。

可龄官还是不依不饶,抱怨自己生病咳血,贾蔷不找医生来看却来取笑她,贾蔷一听,又连忙一边解释“昨儿晚上我问了大夫……”,一边就急着要出去请大夫。龄官却又叫他:“站住,这会子大毒日头底下,你赌气请了来,我也不瞧。”贾蔷只得又站住……

宝玉看到此处,猛然才领会那日龄官画“蔷”字的深意。不光宝玉,每一位读者读到那里,内心肯定都与宝玉一样被深深打动,更会为贾蔷、龄官二人心中那份单纯、朦胧的感情而感动。

曹雪芹以贾宝玉的视角下笔,用朴实无华的文字描绘了看似平淡的两个场景,情节简单却细致真切,仿佛就是发生在我们自己身边的平常事一般,通篇没有一个表示爱慕或喜爱的字眼,更无任何暧昧意味。

但蔷、龄二人之间相互爱慕、一心牵挂对方的那份纯真、无暇的感情,尤其是龄官在地上反复写贾蔷的名“蔷”字时的那种少女情窦初开、心灵暗许对方的美丽情感和贾蔷被自己心爱的女孩嗔怒时略显笨拙的猴急态,却跃跃然于纸上,让人回味无穷。

蔷、龄二人之间这种含而不露、于点滴间现真情的感情表达方式,正是中华民族传承数千年的民族性格与美学价值观的典型体现:以含蓄、温文而雅为美学欣赏的最高境界。这种民族性格特点与美学价值观伴随着几千年中华礼貌的发展,一代代传承和积淀,已成为中华民族深厚文化底蕴的核心之一。

当然,人们对于情感的表露方式会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而不断变化,但不论如何发展、如何变化,民族文化的核心资料还是不大容易改变的。比如前两年在网络上有一首感情歌曲,其中一句歌词是:我爱你、爱着你,就像老鼠爱大米!这样的示爱方式与蔷、龄二人的感情故事相比,何其浅薄、粗陋。

由此,我又想到了另一个问题。前段时刻,电视台上播放的一个广告,资料是鼓励我们,就应鼓足勇气,对辛苦养育自己的父母大声说出“我爱你!”类似的资料也常在各种媒介、刊物上出现。诚然,做儿女的以何种方式表露自已对父母的感情,完全是个私人问题,但在各种大众媒体上反复向人们传递就应张开嘴巴大声说出“爱”的讯息,也许会在潜意默化中影响和改变一个民族的性格特征,这就是另一个问题了。

见面拥抱、亲吻,张口闭口必“love”,这是西方社会人际交往的习惯,但东方人却没有这样的习惯。每个民族的人际交往习惯和情感表达方式,是根植于本民族传统文化土壤的,是本民族文化和民族性格特征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自然镜像。正正因东西方历史文化不一样、民族性格迥异,自然使得东西方民族的人际交往及情感表达方式差异很大,而这种差异也正显示了世界文化的多元性。

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人际交往习惯与情感表达方式,说到底毕竟只是一种方式、一种手段而已,它并不代表内在的本质。西方世界不论家人、朋友还是邻居、同事之间,拥抱、亲吻、张口闭口“love”个不停,但西方世界并没有因这看似友善亲密的感情而成为王道乐土,历史上西方国家之间相互征战讨伐不断,还有黑暗残酷的中世纪、血腥的黑奴贸易、灭绝人性的殖民扩张、两次世界大战的策源地等等,哪一件西方世界能脱掉干系?

中国人感情内敛,不善言辞,父母、子女、家庭成员之间绝少说“爱”,但这并没影响中国家庭和社会的稳定,更没有阻挡中国成为世界上唯一一个历史文化传承从未中断的礼貌之邦的脚步。因此,对于不一样民族各自不一样的情感表达和人际交往方式,大可不必厚此薄彼,甚至想用单一某种方式统领全世界。

中国人常说,决定一个人怎样样,要“听其言、观其行”,不仅仅要听他说了些什么,怎样说的,更重要的是看他做了些什么,怎样做的。做子女的感怀父母的养育之恩,对父母尽孝心,说些暖心的话诚然很好,但更重要的是以自己实实在在的行动向父母表达爱与孝。

罪与罚读后感3000字篇7

深深地熟悉故事的章节,它就在我心中敲击,它是强烈的,深到无底,它是沉默的,像无梦的睡眠。

书中的柯赛特,马吕斯是美好的,他们是那里最为真实的象征。每个人都有伪装,那伪装下的心正是当时社会的颜色——黑暗。可他们,却在这样的环境下,仍然具有着真诚与善良。我也只是在阐述,阐述着故事,而深深铭刻在心的,是冉阿让这个高大的形象。其实,很敬佩他,那是发自内心的一种对他肯定的赞美。

当时统治的社会,是那么得惨不忍睹,冉阿让被迫无奈在面包铺里偷了一块面包,却被判了五年苦役,四次越狱都得不到自由,而是十九年的苦役。冉阿让进去的时候,青春年少,出来的时候,老气横秋。这是怎样的一种社会,他是如何挨过了这么多年的折磨,苦役生活使他灵魂一面上升,一面堕落。也许,改变他的正是那个主教,他偷了主教的东西,而主教却没有责备他,还送了他东西。主教说,他赎的是冉阿让的灵魂。十九年来冉阿让第一次流下眼泪。

正是这样,那个囚犯冉阿让消失了,乐善好施的马德兰出现了。经市民推选,他成了市长。他的改变,他的坚持,却是那位主教非凡的宽厚,惊人的慈爱让他受到了巨大的震动。他的形象,在这一刻,成为了书中最为光辉的亮点。

冉阿让不断地帮助一个又一个人,可在他遭遇劫难的时候真正帮助过,关心过他的人,竟还没有寥寥数人!透过冉阿让,让我想到了泰戈尔的一句诗:“我想我将为你忧伤,还将用金色的诗歌铸成你孤寂的形象,供养在我心里。”

故事里,我看到了“寂寞”这两个字的影子,它不论何时都夹杂在里,那种压抑的感觉让我心口窒息。不是觉得冉阿让在那种美好而欢乐的气氛中逝去,不是最好的结局,而是觉得正是这样的环境才让人更加沉湎于悲痛之中。他虽然是安详平静地逝去了,可他的内心还在孤独着,寂寞着,周围的一切,都是幸福而安逸,可他毕竟还是一个人,从一开始就是一个人。心灵上的枷锁锁住的并不是观看幸福的双眼,真正封锁住的,是人内心的寂寞,把寂寞藏匿在心底,就永远都得不到了释放——

?悲惨世界》中没有提到一个“悲”字,可全书却处处被一层似有若无的悲伤笼罩着,看似平静简单的语言,却让人心头所凉,这种情感从书的一开始就有。

是真的,寂寞才是这个世界上最为可怕的东西,它是魔鬼手中用来交换青春的咒符。书中的冉阿让可以在自己苍老的身躯上背负起一个受伤的年轻人,穿过整个巴黎市区的下水道。那个时候,他健康得可以再活上一个六十年。他把柯赛特视为自已的女儿,让他这个,从没爱过,孤身一人,从未领略过父亲,朋友的感情的人得到了极大的安慰。柯赛特成了他生命中的唯一亮光,唯一给他过欢乐,幸福,温暖的人。可是,当柯赛特与马吕斯结婚后,他却经受不住寂寞的侵袭,在那样舒适,富足,美好的家中迅速地衰老,逝去。

真正催人老的不是无情的岁月,而是吞噬人灵魂的寂寞。

所以说,当我们用心来观察周围的人时,是不是也突然觉得该给他们送与温情与安慰。往往是在人老的时候耐不住寂寞,耐不住安静,喜欢热闹,即便是不长时间,也让他们觉得满足。卞之琳有诗:“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何其不是,身在其中,自会感觉出与亲人之间的快乐,亲近于亲人。

在书中,出狱后的冉阿让背负着囚犯的身份,饱受着他人的歧视。社会的不公与排斥,一点点的磨灭了他重新做人的希望,改过向善的信心。是慈悲为怀的主教伸出慷慨的,无私的援助之手收容了走投无路的冉阿让。他不仅不计较冉阿让偷他的银器具,反而将那一对银制烛台送给了他并叮嘱道:“答应我一定要把这些钱用到好的地方。把这些银器卖掉,用这些钱让自己过得好一些。”

我开始深深的感悟到,原来,在当时那个无情的资本主义社会竟然也有这样的世外圣人存在,正是主教的宽大和仁慈深深感化了冉阿让,是他重新燃起了冉阿让心中那快熄灭的希望之火,使他彻底悔悟,开始新的生活。所以说,冉阿让的命运并不是永远都是那么的悲惨,悲惨的是那时候的整个世界观,就是因为有了主教这样的人,整个世界才有了救世主,整个世界才有可能在水生火热之中艰苦摸索前进。

在主教的感化下,冉阿让开始变得乐于助人,见义勇为得到人民的爱戴,摇身一变成了受人尊敬的市长。这一切得转变使我既倍感欣慰。从囚犯到市长,简直是天壤之别,这无疑是人性的巨大转变。

面对着穷困潦倒,世态炎凉,将会产生两种人:第一种是卑微低劣的人。他们丑陋、自私、贪婪的本性再也无法隐藏。就如书中的德纳第,他为了钱财不惜一切,一会声称是演员,一会儿又变成了画家,但他再高明也无论如何掩盖不住他丑陋本性的事实。

其实,在当今社会也不乏有一些为了眼前利益而不择手段的卑鄙小人。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是:做一个真正的自己,任何刻意的伪装都将被识破,虚伪在事实面前只有被革灭。另一种是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能永保光明、善良、宽容的拥有高尚情操的人。洗新革面后的冉阿让变得宽大、善良。正是那个慈悲为怀的心感化了冷酷、固执,曾一味追捕他的警长沙威。

我再一次被人性的巨大力量所震撼。愿我们身边多一些主教般光明的使者,愿他们像纯洁的天使般永远守护着人们心中那份慈悲为怀的心,更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加入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队伍中来。社会需要这样的人,世界需要这样的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创造我们的生活,创造出一个善良、和睦、光明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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