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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野生动物法工作总结8篇

时间飞快,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那么相关的工作总结你写好了吗,工作总结要有数据、有事例、有结果,全部都是干货,以下是顺风文档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宣传野生动物法工作总结8篇,供大家参考。

宣传野生动物法工作总结8篇

宣传野生动物法工作总结篇1

为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清除线上线下野生动物非法贸易,加强野生动物资源及其栖息地保护,提高全社会野生动物保护意识,3月4日,市林业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森林公安局等部门,在中心市场、太平桥市场、迎丰市场等集中贸易市场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清风行动”。

据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8部委办于1月31日至3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代号为“清风行动”的严厉打击违规交易野生动物联合行动。按照统一要求,此次“清风行动“分安排部署、集中打击、总结评估三个阶段进行,将重点查处猎捕、杀害、人工繁育、出售、收购、运输、食用、经营利用、进出口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清理网上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网上销售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电子诱捕装置、“电毒炸”工具、“绝户网”、可视瞄鱼器等禁用猎捕工具和渔具。

通过前期的安排部署,市林业局牵头县(市、区)相关部门出动值班执法人员1089人次,执法宣传车辆302台次,采取重点布控、斩断交易链条等措施,对辖区内集贸市场、水产市场、土特产经营店、餐饮酒店等924家经营场所开展了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集中清查,有力遏制了非法交易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下一阶段,林业部门还将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主题宣传活动,发挥联合作战的优势,灵活采取集中打击和分散打击、重点打击和综合整治的方式,依法查处非法出售、收购、运输、食用、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出售、购买、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发布广告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巩固禁食野生动物工作成果,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起到震慑作用。

宣传野生动物法工作总结篇2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宝贵资源,是自然生态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人类的生存、生产、生活都具无可替代的作用。由于种种原因,野生动物资源急剧下降,很多种类已经灭绝或者处于濒危状态,而且还在继续。物种灭绝后不能复生,所以,我们作为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已充分认识到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性,严格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促进野生动物的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坚决打击各种违法销售野生动物现象,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总结如下:

一、大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

今年4月,在全省的“陆生野生动物宣传月(4月)”和“爱鸟周(4月10-16日)”期间,我局专门制作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电视专题片,在县电视台和调频广播播放15天;在县城主街道悬挂保护野生动物的横幅标语,2幅;张贴分发“提倡不食野生动物,树立饮食新观念”《倡议书》200份;对有关野生动物救护事件以及打击破坏野生动物的案件进行电视和报纸报道。

通过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普遍提高,都已认识到野生动物受国家法律保护,并非野生无主,所以,群众凡发现国家保护的或不认识的动物,都能立即报告或救送到林业主管部门,发现非法狩猎或违法经营的,也能主动举报,一种人人保护野生动物的氛围已开始形成。

二、全力拯救病危受伤的野生动物

凡发现病危、受伤、迷途或群众救送野生动物的野生动物,我局都全力救护,对正常的动物,选择合适的生境进行放生,对受伤的或病弱的救送至xx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救护。2008年,我局共拯救受伤或病危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猫头鹰、白鹇等4只,夜鹭等省一般保护野生动物5只。

三、依法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

(一)依法加强狩猎、养殖、经营审批管理。

我局按照国家、省有关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严格野生动物的狩猎、驯养繁殖、经营利用的审批发证制度,严把审核关,对不符合规定的、驯养繁殖技术没有成熟的,坚决不予审批;对已审批发放证件的单位进行管理,并按期进行年审,有效地规范我县野生动物养殖经营的合法化环境,促进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事业的发展。

(二)开展了赛加羚羊角、川山甲片和稀有蛇类原材料库存情况调查及使用计划申报工作。

7月,我局对全县主要医院和医药单位的川山甲片、稀有蛇类原材料的库存情况进行了调查,全县川山甲片、稀有蛇类原材料的库存量仅29公斤,同时,对2008-2009年度消耗计划进行了申报,全县2008-2009年的消耗计划共170公斤。

(三)鼓励发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业。

根据国家林业局规定养殖技术成熟可以养殖的野生动物种类,鼓励发展养殖技术成熟的野生动物养殖业。2008年,新发展杂交野猪、环颈雉、绿头鸭、野兔、石蛙等养殖场6家。

四、坚决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活动

(一)组织开展了“飞鹰行动”。

4月-5月,根据省林业厅的统一部署,我局组织开展了“飞鹰行动”,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全县的'养殖、经营场所、狩猎人员、主要宾馆饭店、交通运输等进行了检查,对违法运输、经营野生动物行为进行查处、对违法狩猎(放电猫、铁夹、吊等)进行了多次检查和处理。检查中发现:部分饭店及菜市场仍有违法经营野生动物的现象,本次行动查获没收少量的蛇类、黄麂、蛙肉等野生动物及铁夹等禁猎工具,对违法养殖经营的予以打击和取缔。

(二)开展了奥运期间专项整治工作。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有效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迎接2008北京“绿色奥运”,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于7-8月,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奥运期间xx县野生动物规范管理整顿工作专项行动。

行动期间,执法人员对全县的养殖、经营单位进行了一次大检查,确保宾馆饭店的点菜柜、商店、药店等不出现销售敏感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现象;对一些“野味”馆,进行了清理、摘牌;全县猎民停止一切狩猎活动;不开展野生动物表演、展示;暂停野生动物广告等等,净化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环境。

目前,由于各种人为的原因,许多野生动物种类已处于濒临灭绝的状态。近几年,滥食野生动物的现象屡禁不止,使得许多已经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的处境更加艰难。要彻底改变这种不文明的行为,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野生动物是我们人类生存环境中无可替代的一员,地球上不能只剩下人类,野生动物的命运取决于我们人类今天的认识和行动。我们作为野生动物的主管部门,将不遗余力,一如既往地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工作,坚决打击销售违禁野生动物的现象,全力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让野生动物永远为人类的生存环境增姿添彩。

宣传野生动物法工作总结篇3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公众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保护好野生动物资源,激发和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健康发展。市林业局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

一、召开度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宣传动员会,要求野保科提前部署,周密安排,制定宣传活动方案,扎实做好宣传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制作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横幅12条、宣传展板4个,摆放在市标、煤山公园、汝河国家湿地公园等人员密集区,旨在唤起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三、野生动物保护志愿者及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广场,向市民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图册及新《保护法》单行本2000余份,图文并茂地向广大市民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

四、野保科工作人员走进校园,通过ppt直观形象的向学生们讲解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野生动物知识、鸟类品种及遇到野生动物时应急处理办法等,让学生从小树立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自然资源的价值观,懂得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文明的重要性。

五、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林业网站等信息平台,多层次、全方位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重大意义,增强广大市民的保护意识,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好局面。

宣传野生动物法工作总结篇4

我镇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在县林业局的关心和指导下,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认真执行“加强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严格执法检查,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各类违法行为,有效的保护了我镇野生动植物资源,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开展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积极开展宣传月活动,提高全民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按照县局安排,从年初开始,我们利用各类大小会宣传保护鸟类、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在集镇市场、车站、各村张贴标语、宣传栏等地利用横幅、宣传标语进行保护鸟类、野生动植物的宣传,调动了广大人民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积极性,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欢迎广大群众自觉提供破坏野生动植物的`案件线索和举报破坏野生动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举报的线索经核实后给予奖励,并对被举报人员进行追究,促进了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截止5月10日,我镇发宣传单1000张(并有回执单),刷写各类大小标语60余幅,办专栏7期,悬挂标语横幅2条,收缴铁夹16个,套子8个。

二、加强管理

为有效保护我镇的野生动植物资源,我们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为合法利用经营户宣传政策,主动向县局申办《许可证》,进行规范管理,定期检查;

二是对市场、车站、汽车上、餐馆饭店不

定期清理检查,对可疑人进行动态监控;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

四是对不法行为上报县局进行调查处理。

三、严格执法

为有效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已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镇政府也成立了组织机构,公布了镇上的举报电话,确保了野生动植物在我镇的安全。

四、下一步打算

1.每年以“爱鸟周”“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活动为主体,面向全镇开展爱护野生动植物的宣教活动,提高全民保护意识。

2.加强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户,摸清底子,让它们主动按程序申报审批。

3.在冬季抓好野生动物宣传力度,查处力度、上报力度。

宣传野生动物法工作总结篇5

一、我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主要成效

近年来,我县把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工作提高到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以落实。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县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宣传贯彻《野生动物保护法》,加执法力度,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我县贯彻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县立足城区实际,本着加强保护,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要求,全面做好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保护野生动物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报刊、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声势。一是每年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爱鸟周”等活动,在主要街道公路悬挂宣传横幅,开展保护野生动物现场咨询活动,解答群众疑问,并播放保护野生动物宣传片,发放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彩图。二是加强对宾馆、酒楼、饭店、市场等重要场所的宣传,将宣传手册、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彩图发到各镇(街道)、村(居)委会进行张贴。

(二)开展严打整治,坚决打击猎杀、经营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近年来,我县不断总结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所取得的成效和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以“三天一次小清查,半个月开展一次大清查”为例行检查的工作周期,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对本辖区内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花鸟市场、农贸市场、餐饮酒楼等进行拉网式集中清查。同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了一系列行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依法打击破坏各种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通过集中打击,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全面有效遏制滥捕乱猎、宰杀、经营贩卖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在社会上形成严打的高压态势,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相比较,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1、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对集贸市场、宾馆、酒楼、饭店、野生动物主要栖息地、繁殖地等重点区域检查密度和力度还需加大。

2、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设施、装备、手段相对落后,监管难度大,难以适应当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需要,我县目前没有建立野生动物救治中心、野生动物疫病防治中心,保护力量比较薄弱。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广大民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结合公众关注的野生动物和人类生存健康、野生动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以及湿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等主题,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高广大群众对保护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推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执法监管,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针对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猎捕、驯养繁殖、经营利用等有关薄弱环节开展调研,排查保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对野生动物集散地、市场、餐馆、饭店的监管,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大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在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过程中,组织执法人员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及《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等的学习,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宣传野生动物法工作总结篇6

为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全面提高社会各界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在全区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

据了解,本次活动以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为重点,按照“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讲求实效”的要求,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面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弘扬生态文明理念,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保护野生动物重要性的认识,形成保护野生动物应从身边做起的意识,倡议广大群众关爱野生动物,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倡导健康文明、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良好的氛围。

宣传小组全面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通过“进机关、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公园”活动集中宣传。在各镇(街道)及涉林村张贴海报、悬挂横幅、播放电子宣传资料、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手册等,让群众知晓保护野生动物的意义和重要性,自觉抵制食用野味。

当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小组在全区共发放500余份宣传资料,电子屏轮播宣传覆盖20余个村(社区)。

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当前正处于候鸟迁移季节,我区的湿地、滩涂是候鸟迁徙大通道的重要停栖地,该局将安排执法人员巡查候鸟迁徙线路,全面清理、收缴各类捕鸟网具,及时解救、放生被困的候鸟,为候鸟创造安全的迁徙环境,切实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接下来该局还将联合农业、市场监管、公安等多部门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活动,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共同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新局面。

宣传野生动物法工作总结篇7

寿光是候鸟迁徙的重要通道,乱捕滥猎滥食和非法经营候鸟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尽管我们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在执法工作中仍存在难点问题,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难以杜绝,主要存在着以个几个难点问题:

一是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力量薄弱。寿光行政面积2072平方公里,辖975个行政村,辖区面积大,地域广阔,单凭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八名执法人员保护全市的野生动物资源,执法力量明显单薄,无法应对当前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严峻形势。

二是生产、销售猎捕网具法律规定欠缺,难以监管。在执法工作中,张网捕鸟的现象比较普遍,十起案件中有九起属用网具捕鸟。捕鸟用的粘网成本非常低,在集贸市场大约几元钱一张,通常是执法人员前脚拆,违法人员后脚又架上,而猎捕野生动物网具的生产、销售问题又得不到有效的监管,导致用网具捕鸟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三是果农架设网具防止鸟类啄食问题尤为突出。寿光种植果品的农户较多,果农为保护果品,提供经济效益,架设网具防鸟啄食现象尤为突出,该类情况架设网具的目的不是捕鸟,而是保护果品,但设置网具的行为却同时捕杀了野生鸟类,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

四是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短期内难以根除。多年来,寿光北部地区群众就有捕鸟吃鸟的陋习。通过清查发现,张网捕鸟的地点多地处偏僻、人迹罕至、位置隐蔽,在实际的执法清查工作中很难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在查处的野生动物案件中,90%的违法嫌疑人为年老体弱的闲散人员,无劳动能力,经济困难,查处后处罚难以执行。今秋以来,市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了野生鸟类保护“清网行动”,出动警力300余人次,警车100余台次,印发《关于禁止猎捕经营野生鸟类的通告》2万余份,但仍然无法杜绝乱捕滥猎滥食和非法经营候鸟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五是野生动物救助场所稀少。随着寿光大面积造林和人工湿地建设及恢复保护,野生动物的种类和数量明显增多,市民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也逐渐增强。2016年以来,共接到受伤、无法正常活动和执法罚没的野生动物162只。其中国家级重点保护动物15只,山东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42只,其它105只。由于寿光现在没有专业的救助站,很多受伤及感病无法正常活动的野生动物得不到及时的救助。2017年1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章第三十八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所以,部分需要饲养恢复健康和不能放生的外来野生动物无法得到饲养。

针对以上五个难点问题,提出的如下建议:

一、增加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力量。当前的野生动物保护形势严峻,单凭林业主管部门这几个执法人员根本无法胜任当前的保护工作。为此,一是建议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赋予各镇(街、区)相应的保护工作职责,广泛发动镇(街、区)、行政村的干部群众拆除、销毁网具,配合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二是建议加强公安、市场监督、交通等相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保护工作职责,适时开展联合专项行动,多部门齐抓共管,共同保护好全市的野生动物资源。

二、禁止生产、销售猎捕网具。建议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猎捕网具,对于非法生产且流入市场内非法销售的猎捕网具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纳入监管范围内,及时进行查处。

三、针对果农架设网具防止鸟类啄食问题,鼓励果农不架设捕鸟网具,采用其他方式保护果品,并按照法律规定由财政给予相应的生态补偿。

四、加强普法宣传,引领正确的舆情导向。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让公众从思想上树立起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同时,要引导新闻媒体及时、正面报道相关部门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做的大量工作与付出的努力,对于个别地区发生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和个别人的乱捕滥猎行为,要有正确的认识,争取广大群众对保护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为了使野生动物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急需在寿光设立野生动物救助站。在节约资金的基础上,建议依托具有饲养和医疗救助条件的洰淀湖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有限公司(寿光市动物园),设立“寿光市野生动物救助站”,市财政提供运转资金及救助设备,无偿使用其办公设施及人工。

宣传野生动物法工作总结篇8

按照上级关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相关要求,市森林公安局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市森林公安局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充分发挥职能,开展了“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春季行动”“昆仑2020”等打击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今年共办理各类野生动物刑事案件14起,查获野生动物39只,救治野生动物15只。

(二)多方沟通联系,加强协作。一是充分发挥与林政、野保、工商、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作战能力,认真开展联合专项执法行动。今年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在省森林公安局、市林业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与市场监管、农业、海关、林业、公安等部门开展了联合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通过强化执法联动,突出案件查办,严厉打击涉及野生动物违规违法行为。二是加强与湿地管理、野生动物救助、动物园等单位沟通联系,进一步理顺野生动物救助渠道,共同做好野生动物救助工作。三是不断加强与地方公安机关、高速交警等部门的联动协作,探索建立了周边省、市、县森林公安机关联动合作机制,积极拓宽警务合作机制,利用豫晋陕黄河金三角地区三省五市警务合作体、黄河滩区生态涵养带、伏牛山地生态区警务合作体开展警务合作,灵通情报信息,进一步加大跨区域运输贩卖野生动物案件查处力度。

(三)多点布控,严防犯罪。采取加强巡护、设卡检查等措施,预防和发现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在野生动物重点栖息地加强重点巡护,特别是白天鹅重点栖息地沿黄河湿地和红腹锦鸡重点栖息地甘山林区,结合森林防火、护林检查等工作设置卡点,强化森林公安派出所值班备勤工作。

(四)加大宣传,提高认识。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宣传力度。在黄河湿地沿岸、甘山林区张贴保护白天鹅、红腹锦鸡等珍稀野生动物公告,悬挂横幅,设置宣传牌,发布有奖举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同时组织民警深入林区,向群众和游客发放《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单。

二、下一步工作部署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利用“爱鸟周”、“黄河旅游节”、“牡丹节”等活动,特别是宣传红腹锦鸡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等级、外观、习性,改变群众原有模糊认识,树立公众保护意识。

森林公安机关不断加强与户外活动、摄影协会等团体的沟通交流,及时收集群众反映各类情况,迅速研判。利用宣传禁猎区、鸟类禁猎期等通告和办理的典型案例,用正反两面教材,加强白天鹅、红腹锦鸡等野生动物保护法制宣传,增强群众守法意识。

(二)进一步加大执勤巡逻力度,对辖区内红腹锦鸡等珍稀野生动物栖息的山林、交通要道等重点区域,增加巡逻密度,及时查处盗猎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的力量,同时对辖区内曾因非法狩猎等涉及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被打击处理人员进行梳理,一旦发现有违法狩猎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三)加大严打力度。重点时段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湿地、林区的天网、毒饵等危害野生动物安全的隐患,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打击非法猎杀、收购、运输、藏匿、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击破坏鸟类栖息地和湿地环境的行为,集中办理一批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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