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认真分析了调查情况,我们写成出的调查报告才有意义,要想将调查报告写好,必须对调查流程做好全面回顾,下面是顺风文档网小编为您分享的交通安全的调查报告6篇,感谢您的参阅。
交通安全的调查报告篇1
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不仅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家庭幸福,也直接关系到构建和谐社会的稳定和地方经济的发展。为了加强农村校车的交通安全管理,今年以来,xx公安局交警部门率先组建课题组,对全区农村学校和农村幼儿园的校车进行调研。经调查发现,xx区农村校车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针对存在的隐患,交警部门从临时解决方案入手,找出问题症结所在,积极为学生营造和谐、有序、安全的交通环境。
一、基本信息
目前xx区农村接送学生的车辆主要有三种类型:
一是学校自己购买和租用司机接送师生;
二是私家车运营接送师生;
三是很少有小型货车接送老师和学生。涉及xx (5辆车,3所幼儿园),xx (2辆车,1所幼儿园),xx (11辆车,9所幼儿园),xx (3辆车,2所幼儿园),xx (2辆车,2所幼儿园),其中大部分校车都是私人运营的小型货车,有的使用年限长,条件极差,老化严重,车辆管理随意,缺乏监管。
二、存在问题
1.运送学生的车辆状况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首先,农村幼儿园为了吸引学生,提供免费的交通服务,但为了降低成本,他们选择使用成本低、条件差,甚至报废的车辆来运送学生;二是农村学生居住地分散,上学和放学距离远,客流单一且固定,时间集中在早晚。这样一来,手续不全、车况差、司机素质低的违规校车就会乘虚而入,过度拥挤、超载等违规行为屡见不鲜。
2.宣传不到位。因为农村地处复杂偏僻的地方,交警二大队虽然经常组织干警进村宣传,但单纯依靠交警部门无疑是杯水车薪,很难从根本上对非法车主或群众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
3.管理盲点。农村校车车主多为本地人,具有熟悉运营道路和人际关系的特点。交警下乡进行整改行动时,与警察打架“游击战”,加上警力不足,导致整治行动不力,使违规校车未得到有效根治。
4.责任不明。就目前的管理职能而言,教育、学校、交通管理、交警等部门只是对校车有一定程度的管理职能,没有明确的责任部门由谁来提供和保障供给。因此,没有人能控制它“踢球”现象。
5.发展不平衡。由于整个地区大部分农村地区经济落后,地方政府财力不足,城乡经济发展差距较大,公交服务水平较低,城市地区的学生可以乘坐公交车上下学,但无法延伸到偏远的农村地区,满足中小学生的交通需求。由于其局限性,农村客运无法到达每个孩子的家门口,价格过高,农村学生难以承受,导致偏远农村地区的学生选择乘坐非法校车上下学。
三、解决农村校车安全管理的办法
1.宣传第一,形成氛围。促进交通安全“五大进步”活动为载体,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工作方式深入学校和农村,结合交通事故案例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如多种形式和亲人等开展各种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提高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让他们充分认识到乘坐非法校车的严重危害,从思想上加强安全防线,让隐藏的车辆无法生存“土壤”。
2.完善机制,互相负责。乡镇教育、安全部门和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交通安全责任制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确保部门与学校、学校与学生、学校与家庭在不同层面签署交通安全责任证书,教育学生不要自愿乘车、家庭不要无证出租、报废和组装“非法校车”。
3.高度重视,加强联系。交警部门,会同教育、学校、交通管理等部门。,把校车和学生交通工具管理纳入当前重要工作,落实各级责任,形成了联合管理、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局面。
4.全面调查,掌握情况。与教育部门一起,对辖区内搭载学生的车辆进行逐个调查,逐个检查,逐个登记,逐个备案,确保基地清晰,车辆隶属关系清晰,驾驶员情况真实,操作时间和路线明确,存在几个安全隐患。
5.加强管控制造压力。根据农村校车行驶路线和行驶时间,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加强巡逻管控,严格依法查处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报废汽车、拼装汽车、货车等车辆非法运输学生,形成严格管理、严格控制、严格预防的高压态势。
6.各部门合作形成合力。要加强与教育等有关部门的合作,加强配合,不断加大对偏远农村乡镇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接送学生的非法校车的监管力度,一找一抓一,绝不姑息迁就。
7.严格控制和源头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校车的技术状况进行彻底的安全检查。车辆技术状况不符合安全驾驶标准的,肯定不允许上路;划分责任区,增加无证驾驶校车、不办理运营手续、用报废车辆运载中小学生的违法校车,坚决取缔不留隐患。
8.加大投入,构建和谐。加大对区委区政府的举报力度,降低校车入户门槛,对合法运营的校车给予优惠政策,确保合法运营的校车运营成本最低。同时增加校车数量,让农村学生乘坐安全舒适的合法运营的校车。
交通安全的调查报告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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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县第一中学
研究小组成员:***
指导教师:***
【摘要】
学校门口在学生上学放学时常常发生交通拥堵,学校学生比较多,家长接送子女,学生安全状况令人担心。在老师的指导下,我们确定本次校外活动的主题——校门口交通拥堵现状的调查研究。通过调查研究,问卷调查,找出校门口交通拥堵的原因。并结合学校、家长提出的建议提出解决办法。
【关键词】
校门交通拥堵调查交通安全
【选题依据】
学校门口在学生上学放学时常常发生交通拥堵,学校学生比较多,家长把汽车随意停放在路边接送子女,学生安全状况令人担心。在老师的指导下,我们确定本次校外活动的主题——校门口交通拥堵现状的调查研究。
【研究价值】
通过本次调查研究,了解造成学校周围交通拥堵的原因。并针对这些情况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研究内容】
1、学校门口存在哪些交通隐患。
2、造成学校门口交通拥堵的原因。
3、学校、家庭和社会如何行动起来改善学校门口交通拥堵现状。
【调查方法及过程 】
本次研究主要采用了实地考察、问卷调查和随机访谈等方法。在学校范围内对同学进行问卷调查,在校外对部分家长进行访谈,到交警队虚心听取交警叔叔的意见,并实地考察了学校周围适宜停车的场所。最后,我们对所得的资料进行整理 分析,提出一些建议。
活动一:统计校门口高峰时段车流量、家长违规停车开车现象。
为了解每天上放学时有多少车辆会经过学校门口、有多少车辆违规停车。在明确分工后,进行实地考察,并拍摄照片。我们坚持周一至周五每天两次进行测量上学放学时段20分钟的车流量和违规停车情况。由于车流量较大,我们综合科技小组同学分别进行测量,再取平均值,以求获得更准确的数据。另外还进行对学校旁边的流动小贩、小吃摊等进行了记录和汇总。
在短短的20分钟内,我们校门口前就有500辆左右的汽车穿梭在马路上、200多辆次违规停车。平均不到3秒就有一辆汽车通过校门口的斑马线,而同学们就是在这500多辆汽车中走过马路。学校教师在学生上学和放学时会在校门口维持秩序,有时也有交通警察执勤,在校门口过马路的同学基本安全。但是在校门口较远地方停车的学生有很大一部分安全意识淡薄,过马路在车辆中穿梭,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再加学校一侧为建筑工地,给我们师生上、下学进出校门带来安全隐患。学校门口道路宽阔,行人横过马路时,没有黄闪信号灯,使得人流量和车流量汇集,造成行人横过马路时人车争道等混乱拥挤情况的发生。
活动二:制定和分发交通拥堵问题调查问卷,采访家长、交警。
为了调查学校门口交通堵塞的原因,我们制定了调查问卷表,对学校学生、家长、交警进行交通安全问题调查问卷。发出160份调查问卷,收回151份有效问卷,并对问卷进行分析研究。
活动三:实地考察学校附近是否有合适的停车场或停车泊位。
门口平时车流量不多,但是车速快,家长在此接送子女,一方面加剧了交通拥堵,另一方面很容易引起交通事故。有没有更合适、更安全的停车场所呢?
1、距学校步行5分钟左右的康泰路两侧有免费停车位,但很少有家长将车停在这里。通过采访调查,有些家长根本不知道这里有停车场,有些家长嫌路远,不愿子女多走路。
2、学校门前道路两侧有大约20个停车位,相对家长车辆来说远远不够。步行三分钟左右,在南北交接的康泰路和繁荣路上均有停车位。学校对面勤政路上车流量小,但没有停车位,家长担心违法停车。
活动四:提出改善学校门口交通拥堵的对策
1、学校方面曾经提出的解决方案:
(1)分时段放学:为了缓解道路的拥堵状况,采取了分时段放学的措施,即一、二年级提前放学。这一年龄段的学生家长接送的较多,错开时间段,可以缓解拥堵状况。
(2)划出家长禁止线,限时限车驶入:道路前划出家长禁行线,在上学放学时段不许通行,避免人员拥堵到学校门口,造成安全隐患。
(3)设立教师值班管理:每天有教师轮流值勤,对过马路同学进行护送,劝阻越线的家长,人员密集时及时疏导,以免发生不测。
(4)请交警大队协助管理:请交警大队派人员在高峰时段来协助管理。
(5)严格控制上下学时间,避免学生因早到校及晚放学造成孩子发生意外。
2、家长们提出的解决方案:
(1)严格实行分时段放学,以错开人流高峰。
(2)勤政路刚改造好,路面宽广,可和交警部门协商,规划一些限时段停车位。
(3)改善学校门口道路硬件设施,如加宽道路、增设行人过街信号灯、附近交叉口实行信号灯区域协调控制、设置隔离栏、减速带等。
(4)长远规划,可以考虑充分利用学校操场建立地下停车场,由政府投资,学校管理,彻底解决学校老师和家长接送车的停车问题。
3、我们提出的解决方案:
(1)学校多开设交通安全课。通过课堂、讲座和绍兴安全教育平台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并通过学生对家长的影响,提高家长遵守交通规则的自觉性。
(2)划出家长禁止线,高峰时段增加交警警力,加强管理疏通。在学校门口50m内,高峰期禁止车辆进出,学校的保安、值班老师协同交警管理,维持好学校门口的交通秩序,疏导人员和车辆。
(3)严格落实分时段放学制度,并要求家长配合按时接送。错开时间段,避免家长的车辆长时间滞留在校门口,以缓解拥堵状况。
(4)因地制宜,在学校附近争取更多的停车位,让家长尽量不要把车停在学校门口。学校附近的勤政路可规划一些停车位。
(5)鼓励师生骑车、步行、坐公共汽车到校,减少私家车接送子女放学。 上述建议中有相当一部分需政府的关注和支持,否则很难落到实处。如高峰时段增加交警指挥,规划停车位、改善学校门口道路硬件设施、利用学校操场建立地下停车场。政府的力量要比学校的力量大,如果政府能够关注这个情况,对这个问题的解决会有很大帮助。
交通安全的调查报告篇3
【调查目的】
通过调查宜昌市交通安全情况,发现存在的交通安全问题,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提醒大家关爱生命,安全出行。
【调查方法】
街头观察;调查访问
【调查时间】
xx年08月21日
【调查对象】
铁道口管理员 十字路口交通协管员 交警 摩的司机 的士司机 街头行人
【实地观察】
1.铁道口行人等待火车过道时的种种表现,是否有越栏穿轨的现象。
2.十字路口行人等待红绿灯时的种种表现,是否有抢红灯的现象。
3.搜集整理有关交通安全的警示语、宣传语。
4.观察路口红绿灯变化时间。
【调查过程】
地点:十字路口
对象:交通协管员
问:行人出行过马路应注意些什么?
答:大家习惯过无红绿灯的路口时向右看,忽略了左边驶来的车辆,因此发生交通事故。首先大家就应该过斑马线,注意看红绿灯,这是最基本的,也是最有效的交通安全保护。但是许多行人忽视了这一点,或许中国人的素质还没有达到这个水平。
小结:
从这位交通协管员的言语中不难感受到他对交通事故发生是因为行人不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而气愤,对有些行人的行为感到无奈。遵守交通规则的确可以反映出人们的素质和思想意识,我们始终相信大家都有良好的素质,只不过意识还需要加强,我们会从最基本的遵守交通规则开始,加强安全意识,提高自身素质,完善自身的不足。
地点:中医院门口
对象:的士司机(停车于路边。)
问:作为司机,您对我们行人有些什么忠告或者您认为您在驾驶过程中行人不应该给你带来哪些麻烦?
答:……(可能这位司机认为驾车只要注意自己就行了,无须给我们学生提出什么要求。)
小结:
驾驶过程中的司机和横穿马路的行人都应该注意自己的行为,每一个人都有必要树立安全意识,无论是行人还是司机都要将安全牢记心中,时刻遵守交通规则。
地点: t字路口
对象:行人(一位中年母亲,正和她的女儿等待红灯。)
问:您是否常常叮咛女儿注意交通安全,您是怎样叮嘱她的?
答:其实也没有什么,就是带她出门或让她独自出门时总要提醒几句过马路要看绿灯再行、过铁路要等火车走了再过、一定要走人行道。大概说的多了,女儿都能很好的注意这些,她上学独自过马路过铁路我很放心。
小结:
从这位母亲的回答可以知道,安全意识的树立是从生活的点滴做起的,这小小的叮咛让这个女孩子注意到安全的小细节,不知不觉中小女孩与危险拉开了距离,原来保护自己,安全出行是这么简单。
地点: t字路口
对象:行人(一位男青年正在闯红灯)
问:您好,我们在做一个社会调查,您能谈谈对违反交通规则现象的看法吗?
答:……(这位行人拒绝了我们的访问,低着头红着脸很快地离开了。)
小结:看来这位行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闯红灯不仅对自己的生命构成威胁,而且给司机造成了麻烦。如果司机不能准确判断行人来去的方向,就会产生严重的后果,就算判断正确,也会因为要避开行人而突然转向影响到其他车辆,造成的后果不堪设想。闯红灯、翻越护栏、横穿马路一系列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都是不明智的,都是对自己与他人的生命不负责任的行为。
【总结反思】
在这个短暂而又精彩的暑假里,在学校老师的指导下,通过对宜昌交通安全情况的调查,让我们小组内的每一位同学受益匪浅。我们明确了调查目的,在一起拟定了调查方案,确定了调查方法及对象。我们以育才为起点,以铁道口、转盘、十字路口、作为观察调查访问点,以行人应树立怎样的交通安全意识、如何遵守交通规则为主线提出问题,走访询问街头行人、司机、交警及协管员,并实地观察现存的铁道口越栏穿轨、十字路口闯红灯的现象。并对调查访问结果作进一步分析,在认识问题的同时,更多的是对我们自身的反思。通过这次调查我们意识到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会使我们生活更有秩序,我们不能因为心存侥幸而忽略了安全意识。如当我们上学时经过北山坡铁道口时,一旦火车警铃拉响,护栏放下,就绝不要冒险迈出步子越栏穿轨,我们只能平静地等候火车过道。也许这会耽误几分钟我们上学的时间,但是绝不会因为争取这几分钟而搭上一辈子的大好光阴乃至生命。
我们必须对自己的生命负责,认真地遵守交通规。
交通安全的调查报告篇4
重庆市安监局接报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市领导的批示,成立了由市安监局牵头,市监察局、市运管局、市交巡警总队,长寿区安监局、监察局、总工会为成员的沪渝高速重庆段“2.1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邀请长寿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经过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琦振物流有限公司,注册地:重庆市长寿区桃源支路6号5栋1x9。注册资本:伍拾万元整。成立时间:20xx年9月22日。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货物专用运输(罐式)等。该公司取得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证照。法定代表人:黄文波。
(二)当事人基本情况
田xx,男,46岁;住址:重庆市长寿区渡口村13组127号;驾驶证号:510221196802170838;交通方式:渝bm2858号车驾驶人;准驾车型a2。
陈xx,男,40岁;住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协兴镇向前村12组7号;驾驶证号:512925197402172818;交通方式:贵daf939号车驾驶人;准驾车型c1。
汪xx,男,37岁;住址:重庆市垫江县砚台镇大佛村6组;身份证号:512322197810096832;交通方式:渝b2k502号车驾驶人;准驾车型c1。
向xx,女,39岁;住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协兴镇向前村12组7号;身份证号:522221197503081622;交通方式:贵daf939号车乘车人。
陈xx,男,19岁;住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协兴镇向前村12组7号;身份证号:522221199511261614;交通方式:贵daf939号车乘车人。
陈xx,女,20岁;住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协兴镇向前村12组7号;身份证号:522221199406221629;交通方式:贵daf939号车乘车人。
徐xx,男,36岁;住址:重庆市垫江县高峰镇建兴村6组9号;身份证号:512322197901195297;交通方式:渝b2k502号车乘车人。
(三)车辆基本情况
渝bm2858罐车,车主:重庆琦振物流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桃源支路6号5栋1x9;登记日期:20xx年4月21日;保险单号:pdaa2014500100000122993(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
贵daf939号小型轿车,车主:陈xx;地址:铜仁市碧江区新华中路301号附5号;登记日期:20xx年11月11日;保险单号:12107993900054036692(平安保险公司)。
渝b2k502号轻仓栅式货车,车主:江xx;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二路156号附2号3x3;登记日期:20xx年09月02日;保险单号:65101080220140022151(太平财产保险)。
(四)道路和交通环境基本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沪渝高速公路1763km+700m,为单向通行的沥青砼路面,单向设有三条行车道,其中左侧车道宽3.75米、中间行车道宽3.75米、右侧车道宽3.75米。可行驶路面总宽11.25米,进出城方向设中央分隔带分隔,宽1.8米。进城方向小型车限速100km/h,大型车限速80km/h。出城方向,右侧车道与中间行驶道限速80km/h,左侧车道限速100km/h。事故发生时为夜间,雨,路面潮湿,进城方向为一般左弯、转弯半径450米、视线良好,刚过坡底进入上坡,事故地点位于江北区境内。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救援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xx年2月15日,重庆市琦振物流有限公司驾驶人田琪兵驾驶渝bm2858号罐车由长寿向重庆主城方向行驶。2时20分许当行经沪渝高速公路1763km+700m处时,车辆与中央分隔带护栏发生碰撞后冲入对向车道与沿公路出城方向行驶的由驾驶人陈xx驾驶的贵daf939号轿车和驾驶人汪xx驾驶的渝b2k502号小型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三车受损,渝bm2858号车驾驶人田琪兵、渝b2k502号车驾驶人汪xx、贵daf939号车驾驶人陈建军、乘车人陈xx和向xx等5人死亡,贵daf939号车乘车人陈xx和渝b2k502号车乘车人徐xx2人受伤,3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应急救援
事故发生后,重庆市琦振物流有限公司和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一支队二大队启动了应急响应,立即赶往事故现场进行处置,对事故路段展开车辆疏导和警戒、管制活动,及时通知120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救援工作。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本次事故造成田琪兵、汪飞、陈建军、陈饲源和向春仙5人死亡,陈怡、徐俊强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00万元。
四、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驾驶人田xx驾驶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核载12.9吨,实载36.88吨)的机动车超速(时速89km/h,限速80km/h)行驶的行为,是造成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间接原因主要为重庆市琦振物流有限公司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为:
(1)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对田xx来进行考核合格就安排其上岗作业,未建立安全培训档案;
(2)安全管理不到位,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力,事故发生时田琪兵超载超速行驶;
(3)事故隐患排查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田琪兵超载超速行驶的事故隐患。
交通安全的调查报告篇5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广大农村地区的交通条件日益完善,乡村道路发展迅速,大部分地区已实现村村通公路。但由于种种因素,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这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威胁与损害。农村居民交通安全意识如何呢?我们在老师的带领下,开展了农村居民交通安全意识的调查实践活动。
一、实地调查:
我们主要在进镇的一条主通公路上,连续两天对过往车辆及道路,进行了一系列有关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情况的观察和记录。
经过两天的实地调查,我们发现:随着农村小康生活建设步伐的加快,我镇居民的私家车拥有量也迅速增加,因而街道上日益增多的大大小小来往的车辆,再加上形形色色的摩托车和电动车,围堵现象时有发生,有的甚至乱停乱放车辆,这样就使通行更加困难,车辆之间偶有发生碰撞,因此街道交通安全就产生严重的隐患。
其中,我们也向一些驾驶员,特别是摩托车与电动车的驾驶员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一些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十分薄弱:摩托车没有牌照,摩托车与电动车驾驶员没有戴头盔、穿拖鞋驾驶,甚至超载现象等等。
二、访亲走友:
首先,我们带着有关交通法和交通安全意识两方面的问题走访了镇上居民。我们了解到,许多人认为农村交警少,也不会过多地进行检查,偶尔检查一次还能绕道走开,所以为了贪便宜省几块钱,摩托车就没去办牌照和考驾照;而在秋季大丰收时节,大量的货物使农民不再顾及交通安全的隐患,雇用车辆开始超载运输,人货混装;大丰收后,农民们欢喜地凑在一起喝酒吃饭,所以酒后驾车也随即发生了;有些居民为了徒方便,骑摩托车就不佩戴安全帽和符合要求的服饰了;有些还经常乱摆放车辆,使道路不畅通。
接着,我们走进了校园,询问了我们的朋友——同学和老师们。经调查发现,学生们的了解范围有限,我们老师也检讨,交通安全知识也没有过多的传输给学生们,所以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也较为薄弱。
最后,我们还了解到,政府及相关部门对镇上居民的交通法制知识的宣传力度也不够,没有建造停车场,街道旁停泊处也没有相关指示和标语,因而使居民的意识不够强烈。
综合上述调查访问的情况,我们看到农村居民交通安全意识十分淡薄。特别是近年来,我镇居民的生活水平都有很大提高,科技发展的迅速,也使农村与城市的联系密切起来,而交通的作用尤为重要,所以应加强居民交通安全意识。为使居民的安全得到较好全面的保障,我们应该要采取应对措施,解决居民交通意识薄弱的缺陷:
一、要加强宣传力度。
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宣传交通安全法规知识,宣讲交通事故警示案例,增强农村居民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意识;特别是学校,要对学生进行多次宣传相关知识,也可进行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学生们也可以组织起来进行:交通安全知识的手抄报比赛、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征文比赛和黑板报评比等活动,加强学生自身对安全知识的了解,从而减少学生交通事故的隐患。
二、要加强检查和管理。
1、可以向附近的派出所要求,让他们加强在各地的巡查,检查驾驶员及其车辆,看是否可以行驶,使酒后驾车、超载、人货混装、乱停放车辆等问题得以减少发生。
2、向政府反映,希望他们可以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方面的活动,如放映相关电影或新闻,张贴宣传册和提示标语等。同时,还可以向政府提议,可以出资建造停车场,使街道畅通,不出现拥堵;或者在指定停车地点放置类似“车辆停泊”的标示牌,或划分停车的地域等。
3、政府应向上级反映情况,加强交警对农村道路的巡逻,严格执行驾驶员的驾驶要求、车辆牌照,用检查的手段促使摩托车主上牌、考证,提高思想认识,提高驾车技术,进一步强化居民的交通意识和安全。
希望上述的意见,相关部门及组织可以积极采纳,从而使我镇居民和学生的安全得到较高保障,使悲惨的事故不再上演,每个人都可以在安全的交通环境下快乐幸福的生活下去。
交通安全的调查报告篇6
20xx年6月9日13时15分许,叶颖康驾驶湘ac20xx号重型自卸货车行至223省道103km+50m梅州市梅江区黄坑村路段时,与王金森驾驶的粤mth52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王金森当场死亡和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94万元。
事故发生后,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示有关部门人员全力抢救,做好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同时,根据梅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该起事故挂牌督办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区政府迅速成立了以区应急管理局局长为组长,由区总工会、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区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纪委、监委派员参加此次事故的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事故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阅资料、询问有关人员,查明了事故发生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人员情况
1.周伯乐 男 汉族,于1986年1月9日出生 现年36岁,小学文化程度,家住:湖南省浏阳市北盛镇马战村新江片新江组192号 现住:梅州市梅县区程江镇御庭豪园306,湘ac20xx号东风牌重型自卸货车车主。
周伯乐未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二)肇事车辆驾驶人基本情况
1.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叶颖康,男,身份证号码:44142119871221xxxx,持b2e驾驶证(有效期限20xx年4月23至20xx年4月23日)驾驶湘ac20xx号东风牌重型自卸货车,广东省梅县梅南镇轩内村龙运窝人。
2. 湘ac20xx号东风牌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叶颖康:持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证号:441421198712213411,有效期至: 20xx年7月28日,从业资格类别:货运驾驶员。
(三)肇事车辆基本情况
东风牌重型自卸货车,车牌号码湘ac20xx,发动机号码:d12d1e00002,车辆识别代号:lgdgwbap8eh104281,初次登记日期为20xx年5月09日,发证日期为20xx年5月09日,车辆检验有效期至20xx年5月31日,强制报废期止:20xx年05月09日,使用性质:货运,机动车所有人:周伯乐,车辆已缴纳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四)涉酒精检验报告
1.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现场使用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对叶颖康进行吹气检测,检测结果:酒精含量为0mg/100ml。
2.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提取了王金森血液样本(d202206034001)进行检测,并由广东省梅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检验报告梅市(司)鉴(化)字〔20xx〕380号,检验结果:乙醇成分,含量为1154.8mg/100ml。
(五)涉毒检验报告
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提取了叶颖康的尿液进行检测,并出具了现场检测报告书 (20xx)梅公交(直)毒检字第a0012号,检测结果呈阴性。
(六)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鉴定情况
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委托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对湘ac20xx号东风牌重型自卸货车进行了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鉴定,鉴定意见:受检的湘ac20xx号东风牌重型自卸货车制动及转向功能有效;照明、信号装置不符合gb7258-20xx《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相关规定。
(七)事故现场道路状况
该道路为平直道路,沥青路面,路面单向宽度为9.8米;照明条件为白天,交通控制方式为:标志、标线,道路类型为省道。
(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事故责任认定情况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之规定,认定事故当事人责任为:1.当事人叶颖康承担此事故的同等责任。2.当事人王金森承担此事故的同等责任。
二、事故发生经过、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理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xx年06月09日13时15分左右,叶颖康接到周伯乐电话,东山医院建设工地有一批废料需回收,叶颖康便驾驶湘ac20xx号东风牌重型自卸货车从梅县区水府寺附近的仓库前往东山医院建设工地,当叶颖康驾车从梅江区秀兰大桥经过223省道往东山医院方向行驶,行驶至黄坑路段的一处没有交通指示灯的路口(路口有一个叫生产队的饭店处)左转调头时,与王金森驾驶的粤mth52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豪爵牌)发生碰撞,叶颖康听到碰撞声响后,立即下车查看情况,发现摩托车及倒在路面的王金森,他走前叫喊王金森已无任何反应。
(二)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理情况
叶颖康停车并下车观察,发现被碰撞倒地的摩托车和受伤的王金森,马上拨打了“120”急救电话,随后“120”急救医务人员到达现场, 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民警也到达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处置;经确认受伤的王金森已当场死亡。6月15日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了《检验报告》(梅江)公(司)鉴(法尸)字[20xx]13号,检验结果:王金森符合头部与钝性物体作用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事后,周伯乐方积极主动做好死者家属的安抚及善后的保险赔理赔工作。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死亡人员情况
本次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王金森,男,汉族,现年32岁,出生日期为1990年2月8日,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水源乡龙塘村上屋小组10号人,身份证号码为36073419900208xxxx。
(二)经济损失情况
本次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共为约94万元(包括赔偿金、丧葬费等费用)。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发生原因
经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事故调查组认为造成该起事故发生的原因是:
1、当事人叶颖康驾驶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标志的地点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通行;驾驶机动车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是导致此事故的一方面原因;
2、当事人王金森未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未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驾驶摩托车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未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是导致此事故的另一方面原因。
(二)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 “6·9”一般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五、相关单位履职情况
(一) 周伯乐。湘ac20xx号东风牌重型自卸货车的车主,无法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开展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不符合相关规定,履职不到位。 (二)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有对辖区的重点道路的安全工作,有召开会议进行研究、有工作部署,有带队检查记录;开展了农村道路、汽车站等场所的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基本履职到位。
六、事故责任追究建议
(一) 周伯乐。未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开展运输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建议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二)叶颖康。在没有禁止掉头标志的地点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通行;驾驶机动车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是导致此事故的一方面原因,承担此事故的同等责任。根据为梅州市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建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三)王金森。未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未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驾驶摩托车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未在最右侧车道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是导致此事故的另一方面原因,承担此事故的同等责任。鉴于王金森已死亡,不再追究其责任。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周伯乐。一是要停止相关的运输经营活动。二是要在取得相应资质后方可开展运输活动。
(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此次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和教训,举一反三,要综合运用督查、通报约谈等制度措施,督促辖区内的道路货运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和公众交通安全文明守法意识,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路面巡逻管控,加强货运车辆的资质、证件的检查,始终保持对各类型货运车辆违法、非法运营的高压严打态势,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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