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接触申请书的机会越来越多了,目的是为了让我们合理的诉求得到通过,要是在申请书中没有直接表明个人的诉求,那么上级部门就不会理解你的意图,以下是顺风文档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y仲裁申请书通用8篇,供大家参考。
y仲裁申请书篇1
申请人:xxx,男,汉族,1x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xxx市xxx区xxx路xxx号。
联系电话:xxxxxx。
被申请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区xxx路xxx号。
电话:xxx。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xxx
请求事项:
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5xxx元(月平均工资26xx元*2)。
二、裁决被诉人向申请人支付xxxx年6月至xxxx年6月加班费共54455.15元,其中:1、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1x6xx.34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466x.5x元;2休息日加班费24xx3.xx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6223.44元;。
以上二项合计:xxx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1xx5年1x月进入被诉人单位工作,任司机一职至今。
xxxx年12月2x日,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申请人为总务部司机,约定申请人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为xxx元,每日工作x小时、每周工作5天。
但事实上,被申请人要求我除每周正常工作5天处,星期六、日还要求我随时出车,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车均有打卡记录,由公司保管,请仲裁庭要求被申请人提供我的xxxx年6月至xxxx年6月间的考勤记录)。
另外,休息日也是随时出车加班,我早上6时3x分出车接送公司员工上班,直到1x时1x分接公司员工下班,送完员工需要到2x时,除去中午吃饭和休息时间1个小时、平均每日延长工作3个小时以上,同时,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随时候命出车加班,具体时间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记录为准。
我为被申请人加班,但被申请人却没有按《劳动法》的规定给我安排补休,也没有按规定为我支付加班费。
从被申请人发给我的工资条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时数、加班工资均为零,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x4x元(xxxx年x月1日双方协商将我的合同工资变更为x4x元)为基数计算,xxxx年6月至xxxx年6月间,
被申请人拖欠我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1x6xx.34元(x4x元/21.x5*1.5倍*3个小时*4周*12个月*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时间加班费24xx3.xx元(x4x元/21.x5*2倍*x个小时*3天*12个月*2年)未付。
为此,我多次找被申请人领导协商要求支付,被申请人均予以拒绝。
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x条第2项和46条第1项的规定,我于xx年xx月xx日以被申请人“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向被申请人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由于被申请人拒绝支付我的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会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支付我的仲裁请求,依法裁决。
x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y仲裁申请书篇2
申请人:xxx,男,住xx号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
被申请人:xxxxxx有限公司
车身厂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xxxx
负责人:xxxx电话:822xxxxx
被申请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x
法定代表人:xxx
电话:xxxxxxxxxx
申请仲裁事项:
1、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劳动经济补偿金5xx0元。
2、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补缴申请人xx年年——20xx年社会保险金。
3、请求两被申请人支付加班费元。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于xx年年2月被十堰xxxx劳务公司派遣到xxxxxx车身厂工作,20xx年5月25日用工单位以“效益不好、40岁以上人员全部辞退”为由、将申请人违法辞退。二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按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请贵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y仲裁申请书篇3
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宝代表人:
被申请人:,姓名,民族, 年 月 日出生,住 省 市 区 楼 室。
请求事项:
1、请求依法撤销 人仲案字[20xx]第 号仲裁裁决书;
事实与理由: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审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
争议时,违反法定程序,直接导致认定事实错误,基于此做出的的常钟劳人仲案字[20xx]第2号仲裁裁决书显失公正。为此该裁决符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违反法定程序”的申请撤销条件,故特现提出申请撤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38条规定,“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辩论和质证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在本次仲裁中,仲裁员作出事实认定的关键证据为,裁决书中所称的“本委调查收集的证据,公司提交区劳动**大队年检材料20xx年12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
对这份关键证据,仲裁员在取得后未由申请人进行质证。更未征询申请人的最后意见,即直接用此证据做为判决根据。显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38条规定,剥夺了申请人的质证权利和辩论的权利。
正是由于仲裁庭没有对该份证据进行证据,没有在取证后征询申请人的最后意见,申请人没有对该份证据质证和发表意见,仲裁员又未对该证据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导致仲裁裁决认定事实错误。
(1) 该份证据公司提交给区劳动**大队年检材料20xx年12月正常工资 薪金收入明细表,是申请人将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表格直接抄送给劳动**大队的。工资一项,该表格中并没有结构分项,只有总数。根据该表根本不能推算出是否发放了争议的加班费。该份明细表与申请人提供的工资发放表并无矛盾之处。根据这一表格仲裁庭不采信申请人提供的工资发放表没有任何道理。
(2) 该份证据为“20xx年12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而申请人与被 申请人之间的劳动争议区间为“20xx年12月至20xx年5月”。该证据与本案没有任何关联性。用距离双方争议时间七个月后的与本案没有关联性的证据作为裁决依据显然是错误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46条规定,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仲裁委员会印章。
该份裁决书并无仲裁员签名。
综上,申请人认为, [20xx]第 号仲裁裁决书的作出违反了法定程序,裁决书本身缺少法定签名要件,依法应予撤销,恳请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查,撤销。
y仲裁申请书篇4
申请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1、要求与被申请人1月18日解除劳动合同。
2、要求被申请人赔偿1月9至1月17日期间经济损失1636元。
3、要求被申请人赔偿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金4000元。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于20xx年10月22日进入申请人处从事商务经理工作,合同期限自20xx年10月22日至20xx年10月21日,约定工资每月4000元,被申请人于20xx年12月30日分别向申请人处的总经理乔某、董事长冷某以及人事经理匡某口头提出辞职,口述原因是觉得自己无法胜任此岗位,1月6日左右,申请人找被申请人沟通确认辞职事宜,此时被申请人反悔当初自己提出的口头辞职申请,并因此与申请人发生争吵,在此情况下,申请人即表示只要被申请人愿意留下,则继续留用被申请人,而被申请人消极对待,不予明确表态,考虑到该职位是非常重要岗位,若人员心态无法稳定,对申请人运营管理影响巨大。因此,申请人于1月10日向被申请人发出书面和邮件形式的有关确认辞职事宜的通知函,要求被申请人明确回复,且申请人明确表示,只要被申请人不辞职,申请人则愿意继续留用被申请人,并期望被申请人能调整心态,积极,认真的面对工作等。而且申请人在1月10日、11日先后两次发邮件催被申请人给予明确回复,而被申请人一直消极对待,置若罔闻,不与予理睬,也不给于明确回复,完全无心工作。
基于被申请人入职以来所负责管理的:发货物流成本控制混乱,系统退货管理不严,无法用心尽职实际做好本部门商超和渠道发货、退货,各地发货的统筹安排,客诉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均无法达到本岗位的要求,且又发生上述情况,申请人迫于无奈,于1月14日向被申请人发出调岗通知书,工资和职位级别均保持不变,并在1月15日发出调整岗位后的工作内容,工作内容均为被申请人完全有能力担任的工作,而被申请人无故不服从工作分配,消极怠工。自1月9至1月16日以来,一直对申请人发出的工作沟通邮件不做任何回复,每天不做任何工作,上班玩手机,玩游戏等,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分配、不尽职责,经1月17日劝告仍不改正。对被申请人管理工作造成了极大负面影响和一定的经济损失,此事实,被申请人已经严重违反了申请人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奖惩管理条例》中的第八条第七款。
而且,被申请人对1月14日申请人发出调岗通知书中交办“1、请对你原负责商务部工作不足和缺失做出《商务部工作总结报告》,此项工作于元15日18:00下班前向乔某提交书面报告进行审核。2、《20xx年商务客服管理的工作计划》,此项工作于元月16日18:00之前向乔某提交书面报告进行审核”无故拒不完成,此事实,被申请人严重违反了申请人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奖惩管理条例》中的第八条第七款。
因此:申请人向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请求: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照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第九条第五项第2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奖惩管理条例》中的第八条第七款,依法仲裁如下事项:
1、裁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1月18日解除劳动合同。
2、裁定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1月9至1月17日期间人工经济损失1636元(工资;4000元/月÷22天×9天)。
3、裁定被申请人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金4000元。
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签名或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证据及证据目录:
证据一:
证据名称:劳动合同
证明内容:证明劳动关系
证据二:
书证名称:1月10日发的通知函及邮件记录
证明内容: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如实沟通和告知的事实
证据三:
书证名称:1月11日、12日催被申请人回复1月10日邮件的记录
证明内容: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如实沟通和告知的事实
证据四:
书证名称:录音材料
证明内容: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沟通劝告无效及被申请人的违纪事实
y仲裁申请书篇5
申请人: 姓名 xx 性别 女 年龄 xx 民族 汉
住址 上海市xxx
电话 xx 邮编 xx
被申请人1:单位名称 上海市xx 电话 xx
法定住所 上海市xx 邮编 xx
法定代表人 xx 性别 女 职务 总经理
请求事项:
1.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为一个月工资20xx元(不含已支付部分)
2.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待通知赔偿金为一个月工资4000元
3.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办工作期间公积金(20xx年9月至20xx年6月)
4.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办20xx年6月各类养老保险
5.裁决被申请人赔偿从20xx年9月至20xx年6月的休息天加班工资19天×2×(4000/21.75)=6988.50
6.裁决被申请人退回申请人过失单扣款900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9月8日正式进入被申请人上海市xx公司上班,担任会计主任一职。并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由于xx公司财务内控制度薄弱,前任财务人员未出具以前年度及月度财务报表,也未完善保存财务历史资料,给申请人的后续财务工作带来极大困难,并在此期间因公司快速发展,连锁门店由20xx年9月的9家店铺增长为20xx年6月的23家店铺,全部店铺及货物供应链的财务工作都由申请人所在的团队负责,而在整个发展期间团队工作人员未增加一人,申请人在此工作期间兢兢业业,每天都于晚上10点后离开公司,星期六、天都在公司工作,如此强大的工作量给申请人的身体及精神带来极大的疲惫及压力,身心一直处于紧绷状态。因此出现上班迟到现象,迟到时间为1分钟,2分钟等。
20xx年6月1号被申请人因申请人迟到累计四张过失单,被申请人在员工手册中规定累计三张过失单可将员工开除为理由,将申请人开除,双方在20xx年6月1日晚8点至12点协商及谈判,被申请人同意支付赔偿金为半个月工资,并诱骗申请人在自愿离职书上签字,于20xx年6月10日将款打入申请人工资卡内,申请人查询后金额不符,于20xx年6月15日至19日期间与被申请人交涉,被申请人拒绝支付相应的金额,拒绝再交涉。
基于以上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的相关规定,诉讼贵处,请求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y仲裁申请书篇6
申请人:xxx,女,1962年3月14日出生,汉族,住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下洋村xxx号
被申请人:海口xxx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住址: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中山南路水果市场二楼
法定代表人:xxx
申请事项:
1、请求确认自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5月18日期间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2、被申请人依法为申请人补缴自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5月18日期间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五项保险,具体数额由社会保险征稽部门确定;
3、请求被申请人依法向申请人支付自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3月13日期间加班工资人民币111384元〔12x(『850÷21.75』x10x3)+(『850÷21.75』x104x2)〕;
4、请求被申请人依法向申请人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23045元1471+(8x2x『1471÷21.75』)x11〕;
5、请求被申请人依法向申请人支付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人民币54470元1471+(8x2x『1471÷21.75』)x13x2〕。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9月15日经人介绍,入职被申请人处工作,工种为环卫工。在职期间,申请人每天均严格遵守被申请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尽心尽责,按时上午7.00-11.00、下午16.00-20.00上下班。在水果市场交易旺季,为了完成当日工作任务,每天均不得不工作至20.00后才可下班;从来没有节假日,也没有休息日,这样的工作状态一直持续至20xx年3月12日。
20xx年3月12日下午,被申请人突然口头通知申请人“水果市场内的路面正在整修,用不了那么多人,你明天暂时不要来上班了,两个月后等路面整修完毕后再回来上班”。一个月后的20xx年4月27日,申请人询问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邱天灼何时能回来上班,他讲“路面还未修好,暂时还不能上班”。之后,见到工友的工作量多时,申请人就主动与他(她)们一起参加劳动。至20xx年5月18日,因为路面已经修好,申请人再次询问被申请人何时能上班,得到的答案却是“路搞好了,不用人了”!至此,申请人被被申请人强行辞退。
自20xx年9月15日至2xxx年5月18日,申请人在为被申请人兢兢业业工作的这些年里,被申请人即没有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从未给申请人购买过任何种类的社会保险,更没有向申请人支付加班工资。申请人为此曾多次向被申请人主张合法权益,要求被申请人为申请人交纳社会保险费及加班工资,但是均未果。
综上,鉴于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迫于无奈,申请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决定依法向贵委提起劳动仲裁,恳求贵委依法支持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
此致
海口市琼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y仲裁申请书篇7
申请 人:某某某公司
负责 人:某某某
地 址:某某某某某某1号楼1单元3楼东户
联系电话:12345678900
被申请人:某某某 男 汉族 某某年1月3日出生
住 址:某某某某某某1号楼1单元3楼东户
电 话:11111111111 邮政编码:11111111111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不服某劳仲案 [__]第 00号裁决书,现依法向贵院申请:
1. 裁定撤销某劳仲案 [__]第 00 号裁决书。
2. 申请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于__年3月10日向某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将某某省某某县二建建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法到庭,劳动仲裁委审理后,于__年4月12日作出某劳仲案 [__]第00号裁决书,裁定由申请人承担对被申请人的赔偿责任。
申请人认为:
1、仲裁裁决没有管辖权。
2、仲裁裁决适用法律错误。
3、仲裁裁决违反法定程序。
申请理由:
1、 仲裁裁决对申请人无管辖权:
裁决书已经查明如下事实:申请人与某某二建之间存在建筑工程劳务承发包合作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范畴。某某二建在申请人处承接劳务分包工程过程当中,聘用了被申请人作为建筑工人,被申请人与某某二建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属于劳动法律规范调整范畴。故此,本案应是被申请人与某某二建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故此,仲裁裁决对申请人没有管辖权,请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撤销裁决书。
2、 裁决书适用法律错误:
裁决书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__】22号文)(以下简称22号文)第九条、第十条之规定,裁定申请人支付被申请人工伤医疗费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劳社部发【__】22号文第一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故此,22号文对申请人并不适用。故此,裁决书适用法律错误,作出了错误的裁决。
另外,仲裁裁决中认定申请人与某某二建之间存在未结清的工程款,故此应当在未结清的工程款限额内先行支付被申请人的工伤医疗费,待结算工程款时,将某某二建应承担的工伤医疗费予以扣除。申请人与某某二建之间是否存在未结清的工程款,属于申请人与某某二建之间的民事争议事项,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范畴,不属于劳动法律关系范畴。此项认定属于仲裁裁决无管辖权的事项,属于越权认定,应属无效。
故此,仲裁裁决错误的适用了法律,认定了仲裁裁决无管辖权的事项,作出了错误的裁决,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明察,裁定撤销裁决书。
3、 裁决违反法定程序:
__年3月29日,申请人根据劳动仲裁委的开庭通知,依法参与庭审,提出抗辩事项,某某二建没有到庭,但仲裁裁决书中并没有依法将某某二建没有到庭参加庭审事项予以说明,而是裁定申请人承担了可能会由某某二建承担的责任。理由仅仅是因为联系不到某某二建,如此认定,于法不合,同时也违反了法定程序。故此,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明察,依法撤销裁决书。
综上所述:济劳仲案 [__]第 00号裁决书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仲裁裁决无管辖权、裁决违反法定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调解仲裁法》第49条之规定,应当依法予以撤销。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明察,支持申请人上述请求。
某某省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某某某某某某公司
__年某某月某某日
y仲裁申请书篇8
申请人:xxxxx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xx 职务:董事长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xx路xxx号,邮政编码:20xxxx
委托代理人:上海市嘉华律师事务所李居鹏律师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xx
被申请人:中国xx团有限公司六盘水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xx
住所:贵州省六盘水市xx路x号,邮政编码:553000
联系电话:xxxxxx
仲裁请求:
1、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合同货款rmb 176,960。00元。
2、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rmb5,308。8元。
3、 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自20xx年开始20xx年止,先后向申请人采购了总金额为240,960元的adsl终端设备。申请人已经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被申请人于20xx年11月20日支付了64,000元,此后再未付款,至今共欠申请人176,960。00元(大写壹拾柒万陆千玖佰陆拾元整),虽经申请人多次催要,被申请人仍然拖欠至今不予支付。
依据销售合同第12。2条之约定,上述未付款之逾期违约金,应按逾期付款金额的3%计算,共计5,308。8元,应由被申请人支付于申请人。
基于上述事实,申请人依据《销售合同》第十四条之约定,向贵委提起仲裁。恳请贵委查明事实真相,依法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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