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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转让合同最新8篇

对于合同的写作,一定要切记不能是虚假的,一定要真实,只有将合同制定得合理,才能正确保护好双方的权利,顺风文档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房地产转让合同最新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房地产转让合同最新8篇

房地产转让合同篇1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

出生: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

出生:______年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

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国籍: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甲方在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地段(地块编号:______________)拥有房地产;名称: 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现有偿转让,转让方式为(1)出售(2)交换(3)赠与(4)继承。

第二条乙方自愿从甲方受让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其上物业。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基底分摊面积________________㎡;公用分摊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 )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有使用权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1 物业部分为: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乙双方对上述转让数量、面积核对无误,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__________ 元,单价_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_元;并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全部交完。

第四条土地使用年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 月_____日止。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第八条乙方继续履行原土地使用规则的有关规定。 乙方从__________年开始,缴纳土地使用费,在此以前的土地使用费全由甲方负责。房地产转让费由甲方负责缴纳。转让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经市公证机关公证, 并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后,乙方正式取得房地产权。

第九条乙方获得房地产权,如再发生出租、抵押、转让(含出售、赠与、继承、交换)时,应按本合同第八条之规定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第十条

第十一条如系地产商第一次售房,原房地产预售合同书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乙双方、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公证处各1份。

转让方:____________(盖章)

受让方: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年月日

签约地点

房地产转让合同篇2

出让方:×××××企业有限公司

×××××厂 (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注册号: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注册号: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市××路××号××大厦××层 邮编:

营业执照注册号: 电话: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就上海×××厂房地产出让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此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标的

甲方遵从本协议约定,向乙方出让上海×××企业有限公司下属的上海×××厂位于上海市杨浦区通北路号的房地产,并包括该厂区内的建筑物附属及配套设施。

该出让的房地产权为甲方所有,房地产权证号为沪房地杨字( )第 号。整个产权占地面积为 平方米。房地产权证中为新建厂房已被拆除的3、4、8、10、11、12、13、14、15、18、19、22幢除外,现有实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和在建厂房 平方米(共三层,结构已封顶)。(权证是房地合一吗?)

附属及配套设施包括:电、水、煤气、通讯、排污等用房和设备,同时包括厂区内所有地下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

第二条产权基本情况

乙方受让的上海×××厂房地产,主要由办公楼(共地面 层、地下 层,约 平方米,建于 年)、老厂房(层,约 平方米,建于 年)、在建厂房( 平方米,结构封顶)、以及机房、锅炉房、配电房、工房、堆煤场等组成(具体详见协议附件中的产权平面图),为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项目标的。

乙方受让房地产权的实际建筑面积为17375平方米。已完成结构封顶的在建三层厂房 平方米。其中,已经完成三层结构封顶的在建厂房,按原规划部门的批准的建筑面积增容到 平方米(增至共 层)。由乙方另行投资并继续以甲方的名义建设至项目竣工。在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许可证号为沪规建( ) 号,施工许可证号为 号。

第三条转让价格及承担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上海×××厂全部房地产权的转让价为人民币柒仟捌佰万圆整(¥ 万元)。

2、房地产产权买卖的相关税、费等按政府的现行规定各自承担,土地出让金由乙方承担,房地产评估费用双方各自承担一半,如无具体规定的其他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3、配套设施中的水、电、煤气、通讯等,在办理产权转让的同时,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或重新申请),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厂房交付前的水、电、煤气、通讯等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支付;厂房交付乙方后则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四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双方确认的产权转让总价,以第一条中所述的建筑总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本协议约定的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与产权登记证有差异,则以产权登记证上的实际有效面积为准。(实际有效建筑面积应该除去已经拆除的房子)

产权过户后登记的面积与第一条所述面积发生差异(不包括新厂房),差异部分应按相应的比例予以找补。(新、老厂房,办公楼,附属建设等,按各自在转让总价中所占比例计算找补金额)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按期将转让款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甲方指定的开户银行:

帐号:

1、首期付款:自本协议生效起的(改成二)周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协议转让总价的 %,即人民币 元整(¥ 万元)。

2、二期付款:在建厂房建到五层封顶时,乙方再次向甲方支付转让金的 %,即人民币 元整(¥ 万元)。

3、三期付款:在双方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原则,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交上海市杨浦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正式交易手续。在交易中心出具房地产买卖受理单后,乙方再次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的 %,即人民币 万元整(¥ 万元)。

4、四期付款:在杨浦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核发过户后新的房地产证后,乙方再次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的20%,计人民币 万元整(¥ 万元)。

5、最终付款:本协议签订生效起十个月内,乙方支付最后一笔款,即转让总价的20%,计人民币 万元整(¥ 万元),甲方收到乙方最后一次付款后的三天内,向乙方移交全部厂房、场地及相关设施。

第六条产权交付及产权登记过户

1、甲方收到乙方第一次付款后的一周内,向乙方交付在建厂房的有关项目资料复印件,双方另行签订在建项目的交接协议书。

2、甲方收到乙方第二次付款后的三天内,向乙方交付相关的全套资料。

3、甲方收到乙方最后一次付款后的三天内,向乙方交付全部的所有房产。

第七条双方的违约责任

a、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按逾期时间,分别作违约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30天以内,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本协议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天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解除本协议的,乙方按总转让款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协议,经甲方同意,协议继续履行,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项指依照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项的差额。

b、甲方逾期交付房地产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交付房产或相关手续的,按逾期时间,分别作违约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30天,自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产权转让款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天后,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乙方解除协议的,甲方应当自乙方解除协议通知到达之日起5天内退还全部已付的款项,并按协议总转让价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协议的,经乙方同意,协议可以继续履行,自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款项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第八条其他责任

1、甲方保证转让的上海×××厂房地产权利没有纠纷,转让前的所有债务由甲方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或发生其他债务纠纷等,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作相应赔偿责任。

2、乙方保证受让上述房地产而支付的资金为乙方正当合法所有,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由于不可抗拒原因(如政策因素等)而不能按本协议办理房地产权利过户登记手续,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应及时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房地产转让款和厂房建设款。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

1、本协议如与房屋买卖合同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

2、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及买卖合同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附件包括:所转让的上海×××厂厂区平面图、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双方营业执照、企业结构代码证。

第十一条本协议及附件共页,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

第十二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转让方:上海×××企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上海×××厂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浙江××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上海×××企业有限公司

房地产转让合同篇3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地产转让事宜,按照“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则,签订该房地产转让合同。

一、转让房地产情况:

房屋所有权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权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权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座落:_____市_____区_____街(路)_____号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转让面积:_____平方米;占地面积: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_____,房屋权利来源:_____;土地使用权来源:_____划拨出让。

二、房地产转让因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双方申报成交价款(或房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仟万_____佰万_____拾万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四、本合同经双方同意、盖章,并经房地产交易部门审查批准后有效。

五、双方议定付款及房屋交付办法(按下列第_____种办理)

1、合同生效后,乙方付甲方定金(大写)_____仟万_____佰万_____拾万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元_____整。经房地产交易部门批准后乙方即付清余下的全部购房款:(大写)_____仟万_____佰万_____拾万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同时到房屋产权登记发证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

2、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大写)_____仟万_____佰万_____拾万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并到房屋产权登记发证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甲方将出卖的房屋交给乙方。

六、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应认真履行,如甲方中途反悔不卖,须以定金的两倍赔偿乙方,如乙方反悔不买,则定金归甲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交纳税费。

八、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协议,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房地产交易部门存档一份。

十、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纠纷,可选择如下解决纠纷方式之一: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地产转让合同篇4

甲方(转让方):北海___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让方):南宁___投资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充分协商一致。就甲方将位于___大厦(包含房屋、土地及所有附着物)转让给乙方的相关事宜,现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标的物基本情况

甲方将下列___大厦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地面的房屋所有权及附着物转让给乙方,用于房地产开发建设。对该地块的实际情况,协议签订之前乙方已作充分了解并愿意买受。:

(一)转让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___大厦座落于:

2、土地及房屋所有人为:

3、随该土地及房屋一并转让的附属设备、设施:含添置于墙壁、地板、不可移动的所有设施设备。

4、该房屋租赁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抵押情况:

(二)转让土地及房屋的基本情况:

1、土地(以下简称该土地)座落:______ ;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 ;用地面积为平方米;土地性质(用途)为:______ 。出让年限为:(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止)______年。转让的土地实际面积和四至界线,按土地和规划管理部门实测核准的面积和甲方绘制的用地红线图为准。

2、房屋的基本情况: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性质(用途)为:______ 。年限为:(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止)______年。

3、抵押情况:

4、甲方承诺并保证本合同房地产现状符合续条件,并可按原规划、设计、报建条件进行建设、开发。

(三)转让标的

甲方将上述房屋、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以下简称该房地产)一并转让予乙方。对该房地产的实际情况,合同签订之前乙方已作充分了解并愿意买受。

该房地产由甲方

甲方确保对该房地产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该房地产没有权属、债务纠纷、无抵押、无租赁。如因该房地产产权问题导致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由甲方赔偿。

第二条转让价格

甲方将本合同房地产转让乙方的总价为人民币:75000000元,大写:______元整。

第三条付款期限及程序

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价款:

1、双方到土地、房产部门、银行核对该房地产基本情况及借款情况属实后,双方签订合同,乙方于签订合同之日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伍佰万元。

2、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后,应及时到土地及房管部门办理土地、规划、房产的变更登记手续,变更登记应在15个月内完成,最长不超过2个月。

3、甲方将本合同转让标的的土地证、规划证、房产证等证件变更到乙方名下后,乙方应在三个月内向甲方支付45000000元房地产转让款。在三个月内向甲方付清房地产转让款余款元。

第四条房产的交付:

本合同房产应于双方签订合同后

房屋交付之前该房地产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及相关费用(如水电费、电话费、物业费等)由甲方负责和承担,与乙方无关。该房地产交付后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房屋交付后,所得收益和法律后果由乙方承受,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变更登记及税费

(一)转让及转让后的税费

本合同签订后,办理上述相关手续和变更登记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负责和交纳、支付。乙方不承担该房地产变更登记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费用。

(二)变更协助义务

乙方应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提供和出具相关的、合法的和必要的手续及材料,并到相关部门办理或协助甲方办理。

第六条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之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反悔,甲方不得擅自将土地另行转让给第三人。

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违约涉及金额的______%支付守约方违约金,如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守约方的所有直接、间接损失,如其违约行为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守约方可解除合同。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按累计应付款向乙方追究违约利息。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房或办理房地产变更登记手续的,乙方有权按累计已付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

如因甲方原因或反悔,不办理或不能办理相关手续和过户手续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甲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如因乙方自身原因,不办理或不能办理相关手续和过户手续的,其后果应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解除合同:

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2、国家政策、政府行为、战争及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

3、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民不能履行或给对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的或有证据证明一方不可能履行合同的;

5、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保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采用以下第__1__种方式解决。

1、由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1、甲、乙双方签字。

2、经___________________公证。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各方所执合同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理人:

甲方共有权人意见(签章):

签定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转让合同篇5

房地产转让须知

1、转让当事人(卖方包含共有人)须持有关证件亲自到房地产交易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转让手续,并签订合同,私自转让的房地产不受法律保护。因故不能亲自办理登记手续的,可经公证部门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2、转让当事人应当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3、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共有人或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或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 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 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地产转让事宜,按照“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则,签订该房地产转让合同。

一、转让房地产情况:

房屋所有权证号码:

共有权证号码:

土地使用权证号码:

房地产座落:沈阳市 区 街(路) 号 #

建筑面积: 平方米;转让面积: 平方米

占地面积: 平方米;房屋用途:

房屋权利来源:

土地使用权来源: 划拨 出让

二、房地产转让因由:

三、双方申报成交价款(或房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四、本合同经双方同意、盖章,并经房地产交易部门审查批准后有效。

五、双方议定付款及房屋交付办法(按下列第 种办理)

1、合同生效后,乙方付甲方定金(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经房地产交易部门批准后乙方即付清余下的全部购房款:(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元整,同时到房屋产权登记发证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

2、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整,并到房屋产权登记发证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甲方将出卖的房屋交给乙方。

六、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应认真履行,如甲方中途反悔不卖,须以定金的两倍赔偿乙方,如乙方反悔不买,则定金归甲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交纳税费。

八、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协议,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房地产交易部门存档一份。

十、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纠纷,可选择如下解决纠纷方式之一:

1、向沈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产转让合同篇6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自愿将位于的住房售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订本协议。

一、甲方房屋售价人民币元(大写:。

二、乙方同意购买甲方的房屋后,先预付人民币元(大写:

三、已方购买甲方房屋,办理房产证、土地证过户手续费时产生一切费用由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

1、乙方须交付购房款人民币,同时甲方将《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交给乙方,待办完过户手续后,乙方再将剩余的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交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须在银行进行收、付购房款事宜。

五、乙方付清购房款后,甲方须在10日内腾空房屋交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甲方违约,双倍返还给乙方定金,乙方违约,甲方不退还乙方定金。

七、如有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xx年xx月xx日

乙方:

xx年xx月xx日

房地产转让合同篇7

房地产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性别: 出生: 年 月 日

职务: 国籍: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性别: 出生: 年 月 日

职务: 国籍: 身份证号码:

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在深圳市 地段(地块编号: )拥有房地产,名称: 数量: ,现有偿转让,转让方式为(1)出售(2)交换(3)赠与(4)继承

第二条 乙方自愿从甲方受让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其上物业。

土地面积: m2

其中:基底分摊面积 m2

公用分摊面积 m2

其它( )面积 m2

共有使用权土地面积: m2

物业部分为:

第三条 甲乙双方对上述转让数量、面积核对无误,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 币,单价 元/m2,总金额 仟 佰 拾 万 千 百

十 元,(小写: 万元);并于 年 月 日前全部交完。

第四条 土地使用年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乙方继续履行原《土地使用规则》中的有关规定,原《条例》公布前行政划拨的用地和历史用地,必须履行特区有关规定的义务。

第六条 乙方从 年开始,缴纳土地使用费,在此以前的土地使用费全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费由甲方负责缴纳。

第八条 转让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经市公证机关公证,并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后,乙方正式取得房地产权。

第九条 乙方获得房地产权,如再发生出租、抵押、转让(含出售、赠与、继承、交换)时,应按第八条之规定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条 如系地产商第一次售房,原房地产预售合同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公证处各一份。

转让方:(盖章) 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房地产转让合同篇8

甲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送达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送达地址):

丙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送达地址):

受让方

丁方:

地址:

通讯地址(送达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戊方:

地址:

通讯地址(送达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以上出让方、受让方合称“各方”.

担保方:

地址:

通讯地址(送达地址):

法定代表人:

目标公司: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目标公司成立于 年 月;注册资本 万元;法定代表人: ;公司注册地点: 。

2、出让各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为目标公司的合法股东,持有目标公司 100%的股权。

3、目标公司依法设立后,依法取得了位于 开发建设相关的建设用地。目前,该项目地块的情况为: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

(2)用地面积:权证登记面积为 ㎡(建筑基地面积约 ㎡),

(3)用地性质:

(4)规划指标: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5)拆迁情况: 。

(6)规划报建手续办理情况: 。

(7)土地相关费用:

(8)规划报建费用缴付情况: 。

4、股权转让的前提:目标公司拥有上述土地使用权和项目,此前提为该次股权转让和价金支付基础。

现出让方与受让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一致同意出让方将其所拥有的目标公司的100%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而签署本《股权转让合同》。

一、 目标公司及所属项目的基本情况

1、目标公司各股东及其股权比例如下:

甲方: ,湖南省工商局登记持有目标公司 %的股权。

乙方: ,湖南省工商局登记持有目标公司 %的股权。

丙方: ,湖南省工商局登记持有目标公司 %的股权。

2、目标公司名下地块及权证情况说明,详见附件一;

3、目标公司项下资产债务清单,详见附件二;

4、在建工程及道路工程量及合同情况说明,详见附件三;

5、目标公司已签署合同履行情况说明,含土方工程、拆迁情况等说明,详见附件四;

6、目标公司现有证照文件等资料及劳动人事与社保清单,详见附件五;

7、目标公司财务与税务相关文件清单,详见附件六。

二、 合同标的及其总价格

1、本合同约定的出让标的为目标公司100%的股权,出让方在目标公司相应的股东权利、利益及出让方为土地、项目开发所取得的所有收益随之一并转让。

2、各方同意并经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及董事会决议:

甲方将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丁方(或戊方); 乙方将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丁方(或戊方); 丙方将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 %股权转让给丁方(或戊方);

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股权转让手续办理完毕后,各方确认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为:受让方持有目标公司 %的股权,戊方持有目标公司 %的股权。

3、按照土地红线面积,并在本合同股权出让方负责拆迁安置补偿完毕、办理好有关权证、清理完目标公司股权转让前所欠的相关负债后,目标公司100%股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小写¥ 亿元)。

三、 股权转让程序及款项支付

1、定金:本合同签署当日内,受让方汇入人民币 万元( 万元)至受让方开设的由出让方与受让方双控账户作为定金。

2、目标公司尽职调查:汇入并双控定金后,出让方负责安排,由受让方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出让方提供的附件一至附件六之内容。在受让方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后,若发现与附件所列内容不符合,或者有其它或有债务,即视为出让方违约,受让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解除本合同,并执行定金条款。

3、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本协议股权转让总价款分二个阶段支付:

第一阶段支付总价款的51%,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付清;

第二阶段支付总价款的49%,自本协议签订之日第7个月起2年之内付清。

4、工商变更登记:在股权转让款付至30%(含定金)的三个工作日内,出让方负责将目标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至受让方指定人,同时,出让方将51%股权变更至受让方名下。 在股权转让价款全部付清的三个工作日内,出让方将余下49%的股权一次性变更至受让方名下。

5、受让方将股权转让金支付给出让方统一指定的账号,均视为出让方全体同意该种支付方式,出让方任何一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受让方支付行为无效。

四、 股权转让特别约定

1、当受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达30%时,出让方同意并配合受让方以目标公司名下土地进行融资;

2、受让方在第二阶段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受让方另行向出让方支付固定回报,固定回报率每年按照20%计算,固定回报计算起点时间为 ;

3、受让方在第二阶段的2年内未支付完毕股权转让款,则按照未支付股权转让款在总价款里所占比例向出让方股权分红。

五、 陈述及保证条款

(一)出让各方向受让方的声明和保证:

1、目标公司为上述土地和项目唯一的合法拥有者,其有资格行使完全处分权。该条件为各方该次股权转让和价金支付的根本前提。

2、转让各方保证上述该等权利的完整性和排他性,保证除在本合同中向受让方披露的信息外,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第三者权益,也不存在任何判决、裁决或其他原因的限制。

3、本合同签署日前之任何时候,出让方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未采取任何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对合同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委托管理、让渡附属于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4、出让方保证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经就本次股权的转让取得了目标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一致同意。

5、本合同签署日后之任何时候,出让方保证不会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不会采取任何法律允许的方式对本合同标的全部或部分进行任何方式的处置,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委托管理、让渡附属于合同标的部分权利。

6、出让方保证根据本合同向受让方转让合同标的已征得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本合同生效后,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合同标的转让的.一切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改组董事会、向有关机关报送有关股权变更的文件。

7、在本合同签署日前及签署日后之任何时候,出让方保证本合同的标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可转让条件,不会因出让方原因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原因而依法受到限制,以致影响股权转让法律程序的正常进行,该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法院依法对本合同标的采取冻结措施等。

8、出让方保证在签署本合同时以及在该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和股东变更手续在工商局办理完毕之前,出让方转让给受让方的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和目标公司的资产(除已向受让方披露外)均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第三者权益,也不存在任何判决、裁决或其他原因限制本次拟出让的股权转移;出让方保证未签署过包含禁止或限制拟出让部分股权转移之条款和目标公司产权收益之条款的任何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

9、出让方保证其向受让方提供的全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情况、

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工商登记情况、资产情况,项目开发情况等均为真实、合法的。出让方保证,在出让方与受让方正式交接股权前,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对其开展正常生产经营至关重要的政府许可,批准,授权的持续有效性,并应保证此前并未存在可能导致使政府许可、批准、授权失效的潜在情形。

(二)受让方向出让方的声明和保证:

1、受让方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之前符合法律规定的受让目标公司股权的条件,保证就本次股权转让取得股东会、董事会一致同意。如需要取得政府等相关主管部门的许可与批准,则承诺已经取得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许可与批准。

2、受让方有足够的资金能力受让目标公司的股权和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受让方保证能够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转让价款。

六、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出让方的权利和义务

1、办理工商股权变更手续

根据本合同前述约定的期限,在受让方的协助下,出让方应负责按照 我国法律、法规及当地工商管理规定向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

2、发票与收款凭证

本次股权转让前目标公司合法合规的成本发票金额应不少于本次股权转让金时应当向受让方提供收据。

3、资产项下的损失确认和承担

出让方与受让方已对目标公司现有的资产债务进行确认(见附件),受让方成为目标公司股东后,发现原附件中确认的资产或债权与实际不符,受让方有权直接从股权转让款中扣除。

4、人员的交接与过渡

出让方应安排好工作小组与受让方办理交接手续,终止全部原有聘用合同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由出让方承担相关费用。目标公司因本次股权转让之前的劳动用工关系发生之劳动争议,所引起的民事责任与行政处罚等均由出让各方承担。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出让方有义务使受让方不因人员的交接与过渡而阻碍对目标公司经营管理。

5、协助办理报建手续

出让各方负责目标公司在办理本协议所涉地块的后期报建等各项手续。

6、在签署本合同并且受让方汇入定金后,双方共同管理目标公司本合同第六条的所有资料、证照、档案文件等,至支付30%股权转让款并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后,一并移交给受让方。其中、目标公司所有印章(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印鉴),由出让方与受让方共同控制,直至股权转让价款余款全部付清,移交受让方。

7、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受让方自主经营与处置目标公司,出让各方不得干预。

(二)受让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时足额支付股权转让金,并为受让股权提供必要的法定文件资料。

2、受让方保证该项股权受让已经受让方股东会、董事会确认且不存在任何障碍。

3、受让方承担本次股权转让之后目标公司的经营风险与债权债务。

七、 证照、账册等文件的交接

1、在签署本协议,并受让方汇入定金后,双方共同管理目标公司的所有资料、证照、档案文件等,至办理完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并支付30%股权转让款后,一并移交给受让方,其中,目标公司所有印章(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双方共同控制管理至股权转让价款余额付清。

2、上述应当交付和共同管理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目标公司的各类注册、登记资料原件;财务账册及有关凭证、账册、报表、发票、收据原件;目标公司所有合同及合同性文件等资料原件;

2)目标公司所有印章(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印鉴)、银行账号、印鉴原件;

3)目标公司所有内部管理文件,包括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纪要、档案文件资料、目标公司完整的资料原件;

4)其它与目标公司及目标项目相关的一切文件。

3、出让方指派一名工作人员进驻本次股权转让之后的目标公司工作,协助目标公司工作并代表出让方与受让方共同管理目标公司所有印章(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出让方指派工作人员不得干涉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不得阻碍目标公司因日常经营活动而使用印章。

八、 或有债务申明及保证

1、在本合同签署后如出现未在附件中列明的或潜在的或有债务,无论该债务的法定履行期限或者约定履行期限是在目标公司股权转让手续办理之前还是在股权转让办理完毕之后,该等债务均由出让方共同承担,受让方不承担该债务清偿责任。

2、如出现上述或有债务并给目标公司或受让方造成经济损失,出让各方对该债务及经济损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九、 担保条款

1、出让各方的声明与保证如有虚假,给受让方或目标公司带来损失,出让各方应向受让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担保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在本合同签署后如出现未在附件中列明的或潜在的隐性债务或者债务隐患,无论该债务的法定履行期限或者约定履行期限是在目标公司股权转让手续办理之前还是在股权转让办理完毕之后,该等债务均由出让各方共同连带承担,受让方与目标公司均不承担该债务清偿责任,出让方对移交后目标公司产生的所有债务不承担责任。如出现上述债务并给目标公司或受让方造成经济损失,出让各方向受让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担保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担保方为出让各方应向受让方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担保方提供的担保期限为永久。

十、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合同项下做出的声明、保证及其他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总价款的10%,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另行赔偿损失。此赔偿责任应包括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律师费)。

2、受让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如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按照逾期金额的万分之六向出让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若因出让方原因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股权转让变更手续和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或者出让方任何一方没有转让目标公司股权主体资质;或者目标公司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建设项目有重大隐患等,均视为出让方违约。如果导致受让方无法受让合同标的,则出让方应向受让方退还已收取的所有款项,并赔偿受让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受让方有权书面通知出让方解除本合同,出让方并应赔偿受让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4、解除合同通知自送达之日生效。守约方暂不解除合同的,并不影响其对违约方按本合同约定行使追索违约赔偿金的权利。

十一、 保密条款

对本次股权转让合同中,各方对所了解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出让方、受让方、目标公司的商业秘密,出让方、受让方和目标公司均有义务保密,除非法律有明确规定或司法机关强制要求,任何一方不得对外公开或使用。否则应视作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十二、 税收与费用

为完成本合同项下的股权转让所发生的税费,依照国家法律规定由各方承担;法律没有规定的,由出让方和受让方各承担50%。

十三、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定义

不可抗力是指引用不可抗力的一方所不能预见的、超出其控制并阻碍其履行本合同下义务的不可避免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爆炸、流行病、严重的火灾、水灾、罢工、政府重大政策变化和任何其他导致严重不利后果或冲突局势的事件。

2、不可抗力的发生

如果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则该方对于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无法履行其义务以及由于不可抗力所带来的直接后果不承担责任。各方应尽最大的努力将不可抗力给本次交易带来的后果,特别是由此而引起的各方在其经营方面遭受的延误减轻到最低程度。

3、不可抗力的通知

引用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后,在具备通讯条件的当日通知另一方,该通知应当说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况以及这一事件对其履行本合同义务造成的可预期影响,并附证明文件。

十四、 其他

1、合同变更和补充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修改必须由各方以补充协议的书面形式做出,应当明确提及本合同全称,并由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的完整性

(1)本合同及附件构成各方之间的全部陈述和协议,并取代各方于合同签署日前就本合同项下的内容所作的任何口头或者书面的陈述、保证、谅解及协议。各方同意并确认,本合同中未订明的任何陈述或承诺不构成本合同的基础;因此,不能作为确定各方权利和义务以及解释合同条款和条件的依据。

(2)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提出或者迟延提出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要求,不应解释为这一方放弃其权利。

3、通知

(1)本合同规定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做出,以中文书写,并以特快专递邮寄,在投邮后48小时视为送达。

(2)本合同首页标注的地址均为各方送达文件的法定地址,按照该地址的送达均视为实际送达;任何一方送达地址的变更应当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否则按照原地址送达的文件视为实际送达.

4、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盖章后,受让方汇入定金后生效。

5、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合同或本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文件而产生的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争议或分歧,包括本合同及本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文件的成立、解释、效力、终止或履行等有关的任何问题,各方应首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如果以协商方式不能解决争议,各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目标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6、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或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在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时,各方需要按照工商登记机关要求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另行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8、本合同一式陆份,各方各持三份。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丁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方式:

戊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方式:

担保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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