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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读书作文6篇

作文是一种对文化和社会的反映,需要有对文化和社会的深入了解,优质的作文展现了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从而可以让我们的语文成绩得到高分,以下是顺风文档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多读书作文6篇,供大家参考。

多读书作文6篇

多读书作文篇1

如果你独自驾车环绕世界旅行,如果你只能带一样东西供自己途中娱乐,你会选择哪一样?

假如你是问我,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我会选择一本有趣的书。”

为什么把书放在首位呢?因为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在漫长的旅途中,只要有书相伴,你就不会觉得旅途劳累与孤单。当你遇到困难时,书会指引你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当你身心疲惫时,书会帮你忘记劳累,增添力量。有书为伴,你会信心百倍,有书为伴,再远的旅途也不会觉得遥远。

古人说:“三日不读书,便觉言语无味,面目可憎。”我想能去周游世界,就算是为了培养可亲的面目和有味的谈吐而读书,又何尝不是一种读书的境界?反复阅读一本有趣的书,就像与一位良师或益友倾心交谈,一路有书相伴,何乐而不为啊?

所以,我愿意坐在自己的车里,一遍又一遍地读那本书。首先我会把这本书读一遍,把不理解的字,词,句作上记号。遇到不懂不会的,我还可以请教周国的朋友,如果他们能够解答出来,他们肯定会象我的老师一样耐心回答我的每个问题,甚至教会我国内学不到的知识。接下来,我会反复的阅读,直到把它一字不漏地背下来,这样,我就可以边开车旅行边大声朗诵,读书声、汽笛声声声入耳,这又是多么美好的意境!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钻进浩如烟海的书籍里,如鱼儿游进了大海,忘记了旅程的辛苦。书,带给了我无限的乐趣和美好的享受,教我去思索人生,使我慢慢走向成熟。

以书为友,陪伴一生;以书为友,受益终生;以书为友,快乐人生!

多读书作文篇2

有墨印的铅字,散发书香的扉页,长长短短,这便是书;有生命的画面、丰富多彩的知识,形形色色,这便是书;有古人的思想,有我们对未来的畅想,深深浅浅,这便是书。

儿时,翻开妙趣横生的图画书,看《白雪公主》的善良,看《睡美人》的美丽,看《新皇后》的.恶毒,看最终圆满的大结局而不亦乐乎!

童年,摸出蕴藏知识的百科书,读宇宙的奥秘,读地球的信息,读人类的生活,读百科书中丰富多彩的知识而不亦乐乎!

现在,打开浓缩精华的名著,读《孔子》一个又一个至理真言,品味真言中人生的真谛,理解道德的世界,读真理磨炼自我而不亦乐乎!读《伊索》描写的经典故事,琢磨寓言中耐人寻味的道理,倾听哲理的警钟,读寓言且警示自我而不亦乐乎!读伯内特夫人绘述的精华故事,领略主人公萨拉的善良,感受故事中波澜起伏的情节,读故事且锻炼自我而不亦乐乎!读《穷人》,认识社会的不公平,穷人低贱,富人高贵。感受穷人桑娜和渔夫的善良,揭发沙皇统治的黑暗社会,读解渔夫与桑娜的高尚品质。读《海蒂》,阅读海蒂的天真烂漫,欣赏海蒂富有爱心的行为,幻想阿尔卑斯山的美丽风光。启发读者学习海蒂,传颂爱心的辉煌。冰心带给我读书的真理,高尔基带给我读书的动力,莎士比亚带给我读书的心灵。世界名著不断升华我的思想,世界名人从书中洗涤我的心灵。

读书可以使我增长知识,升华我的思想,洗涤我的心灵,所以读书是快乐的!

有书相伴的日子总是快乐怕。早晨起来,品香茗读散文不亦乐乎!中午,倚阳光读小说不亦乐乎!晚上,靠窗边读诗词不亦乐乎!整天都是快乐的,因为我有书,我爱读书!

多读书作文篇3

有人说,优秀的书籍就像一盏神灯,它照亮人们最遥远最黯淡的生活道路。的确,书籍这一座智慧的殿堂,这一思想的森林,这一片文明的珍藏,它包罗万象,使一些读者不禁被它深深的吸引。经过这一个月的读书,我觉得我也深陷其中。

“铃铃……”下课铃一响,教室中便走了大部分人,有的上厕所,有的背书,还得去找宏哥问题。留在教室的同学除了一些作业没有做完正在写作业的,剩下的基本上都人手捧一本书,细细的翻阅。有的正襟危坐,有的目不转睛,还有的拿着荧光笔勾画。我也捧起了一本三体细细的阅读,读着读着,我自己仿佛成了王淼,带着“v领具”,在三体的世界中遨游,又仿佛成了叶成洁,打击着键盘,希望能让外星的生命再次听到地球的声音。还仿佛成了老史在接到汪淼信息后的惊讶,浮于言表。

时间总是过得如此之快,一眨眼十分钟,转瞬即逝,上课铃响了,同学们涌入了教室,我也只好收拾好书本,期待下一节课间的阅读。

一本书总是不能承受我的轮番轰炸,接着便是这个月的第二本,《解忧杂货铺》。在这本书中,我又仿佛成为了“月兔”,用圆圆的字体向多年后的翔太等人,诉说着自己的身世。又仿佛成了松冈克朗,在轻哼着未来经典的《重生》。还仿佛成了贵之,看自己的父亲浪矢,一字一顿地为人们解忧。

也许读书就是这样,珍惜时间,在一段时间中细细阅读,把自己带入书中,获得别样的感悟。

季羡林说过“如果读书也算是一个嗜好的话,我唯一的嗜好就是读书。人必须读书,才能继承和发扬人的智慧。人之所以能进步,靠的就是能读书的本领。”是呀,我觉得我的嗜好便是读书。

读书陶冶了我的性情,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给予我人生的启迪。与书相伴的日子,人生就会有大不同,高尔基曾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想书是我无穷的财富,使我走向光明的未来,更是我孤单的时候最好的朋友。

书,是我永远的朋友,也是我快乐的源泉,正是因为它,把我引向光明前途的道路!

多读书作文篇4

“……斜坡的右边坐落着一幢结实的平房,它是整条街的第一家。平房的墙上涂着肮脏的粉红色油漆。这所房子的占地面积虽然很大,但是实际上里面被分隔成许多拥挤的小房间,到处都是人,而且每个人看上去都怒气冲冲。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陌生味道。”

年幼的高尔基来到外祖父家,“这个家里充满仇恨,人与人之间总是彼此戒备、地方、攻击,连孩子也不例外”。外祖父常常毒打高尔基和外祖母,正如格里高利所说,这个家庭容不下好人。高尔基的童年乌烟瘴气,充满令人窒息的肮脏和绝望。

高尔基的自传,反映了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和社会政治生活,那个时代与其说是堕落的,还不如说是无聊的。那是一个无聊的时代,而高尔基本人则代表俄罗斯旧社会中新一代的年轻人,为光明的未来而在黑暗中煎熬、奋斗。

但这本书的魅力并不在于它所描写的社会的黑暗和腐朽,而在于主人公身于这样一个黑暗背景中所为我们展现的心路感受和成长历程。他非但没有在这样的泥潭中堕落,反而因这逆境而成为一个光明磊落的人。

像垃圾堆中绽放的一朵百合,垃圾的肮脏不会使百合蒙羞,只会让百合变得更加洁白更加令人惊叹。从垃圾堆中走出的高尔基是一个纯洁的人。

逆境可以毁灭一个人,但也可以塑造一个全新的形象。逆境不是我们堕落的借口。本质正直的人不会因为逆境而遭到毁灭,反而会像一颗打磨过后的钻石,变得更加流光溢彩。反之,本质本来就很差劲的人,即使身在一个无忧无虑的家庭当中也会堕落。物质上的富有无法使人变坏,它只会使人暴露出他们本身就存在的问题和瑕疵。

在其他人无聊、抱怨、堕落、互相争斗挑衅的时候,高尔基在观察,在学习,然后从观察和学习中总结经验。就这样,他比所有人进步得都要快,快得令他周围的大多数人感到恐慌,因为他比他们都来得美好。外祖父说他长得跟他父亲一个样。但是,相似的又岂止是容貌?从书中的总总迹象可看出,高尔基的父亲是一个受过教育的好人,虽然他死了,但是他灵魂中美好的一部分遗传给了高尔基,使高尔基在逆境中受着父亲的影响。

除了逆境,还有什么条件塑造了高尔基呢?是外祖母,以及许许多多和外祖母一样的人。他们是老一代的少数憧憬着未来的人,他们渴望学习,渴望改变,却因为种种障碍而前行不得。于是他们把希望投在了年青一代的身上,投在了高尔基的身上。在许多人痛骂读书的所谓“坏处”时,是他们鼓励高尔基读书,是他们向高尔基传授自己的社会经验和生活经验。高尔基从他们的手中接过了即将熄灭的希望的火炬,代表着年轻人渴望挣脱束缚的希望奔向光明的未来。

多读书作文篇5

我喜欢读书,汉朝刘向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能够医愚。”一句话就点明了读书的好处。

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到了星期六。太好了!这样我就能够去新华书店看书了。

星期六一大早,没等太阳公公出来,我就起床了。洗漱完后就准备出门了。是的,我要出发去书店。当我跨进店门:“哇!这人也太多了吧!我的那本书会不会卖光了呢?不会的,不会的……”我心里期盼着。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的眼睛急切地寻找着那本书,没找到……从头来,再找一遍……

啊!它在这里!还好没有卖光,嘿嘿!“这次我一定要把它买下来!”我自言自语的说道。于是我拿出攒了一个月的零花钱买下了这本书。

一回到家,我就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一页,两页,三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的咀嚼着这本书。我真喜欢这种读书的感觉,因为这种滋味能让我感受到无比的快乐与满足。哎呀!我的肚子咕噜咕噜的来捣乱了,不过,我一秒都不想错过读书的乐趣,于是,我拿着书进了洗手间……突然,门响了,原来是妈妈下班回来了,这时我才意识到,已经是下午五点半了,呀!我还有作业没写完呢!

时间过得可真快啊!又该去睡觉了,可我怎么感觉书才读了一会儿呢?不过我不会一直唉声叹气的,因为每次读书时,我都会想到林海的`国学老师所说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但也是因读书成长起来的。”我不会错过能够读到精彩书籍的每一时刻,因为我喜欢读书。

多读书作文篇6

寒假里我读了《荒野的呼唤》,它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之一。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巴克被自己认识的朋友——贫寒而贪财的曼纽尔偷卖给了别人,途中经过多次转手交易,最终到了北极,成为了一只拉雪橇的苦役犬。

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后来巴克野心勃勃,觉得狗队的领头狗应该是自己,便与斯皮茨发起了正面冲突,还经常去报复它,但也尝到了弗朗索瓦鞭子的滋味。

最后巴克打败了斯皮茨,成为了狗队的领头狗。当巴克长途奔波而奄奄一息的时候,是桑顿收留了它,而桑顿被一群印第安人杀死后,巴克的野性瞬间爆发,伴随着来自荒野的呼唤,巴克走入了狼群,并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这本书中我感受到巴克非常有责任感也非常忠诚。它的责任感体现在它为了主人弗朗索瓦和佩罗,努力完成自己的任务并将其做到最好和在上任领头狗斯皮茨杯自己打败后,把那些胡作非为的狗进行管教,最后让它们完全服从自己和两位主人的命令;它的他的忠诚体现在桑顿和黑伯顿发起冲突后,桑顿被黑伯顿打了个晕头转向,巴克见状,马上与黑伯顿打了起来,还咬破了他的喉咙和在野外时巴克必须看到桑顿的帐篷里的火光灭了以后,才安心地回自己的洞里睡觉。

我们的人生跟巴克一样,不可能一帆风顺,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当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应该勇敢的去面对,并努力地去做,就能够战胜困难,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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