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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责任心得模板7篇

通过记录心得体会,我们能够更好地认识自己的优势和劣势,写心得体会让我更加明确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为自我提升找到方法,下面是顺风文档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工作责任心得模板7篇,感谢您的参阅。

工作责任心得模板7篇

工作责任心得篇1

最近,董事长给我们推荐了一本《工作就是责任》的好书,并亲自撰写了《责任重于泰山》的推荐函。认真拜读董事长的寄语和该书的主要内容后,发人深省,受益匪浅,也有颇多感触和体会愿与大家交流!

自古以来,人在社会,无论其角色地位怎样,都承担着各种不同的责任和使命。为自己、为家庭、为企业、为社会、为国家乃至为人类的进步,正所谓“修身治国平天下”,都离不开各自应承担的角色责任。因此,责任便成为推动我们个人、团队和社会不断前进的原始动力。这就要求我们每个人都应找准各自角色,摆正自身位置,勇于直面和担当自己的责任。

记得一位世界著名企业的老总曾说过这样的话:“在目前的企业文化中,个人责任感的缺失非常普遍,推诿、抱怨、拖延与执行不力,这些都是组织内部的通病,而缺乏责任意识的组织和个人将无法达到目标、无法在市场上与竞争对手一较高低,更无法让个人和团队更上一层楼。”反躬自省,公司近期出现的某些问题不正是如此吗?仔细想来,真让人有些不寒而栗。

工作就是责任,态度决定一切。责任心是成就和发展公司事业的基础,也是我们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当今的市场竞争,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责任感的竞争。企业各级干部员工对工作的态度也是这样。我们要将责任感植根于心,让它在我们的脑海里成为一种强烈的意识。无论在日常行为中,还是在工作执行上,无论是普通同工,还是主管干部,这种责任意识会最大限度地激发我们的积极性和潜能,从而使我们更具创造性和活力。董事长率领我们大家十多年来的创业历程和辉煌业绩,正是以其率先垂范铸就的强大团队责任感的体现与结晶。

目前,公司正处于推进二次创业、促进跨越发展、打造“百年老店”的关键时期,各项工作头绪繁杂、任务艰巨,更需要我们上下同心,明确共同的责任使命,每位干部员工都应恪尽职守、勇担责任。一个有责任心的人,一定会认真思考,勤奋工作,细致踏实,实事求是;一个有责任心的人,做每一件事都会坚持到底,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圆满解决问题;一个有责任心的人,一定能主动处理好份内与份外的相关工作,有人监视与无人监督都能主动承担责任而不推卸责任;一个有责任心的人,一定会从事业出发,以工作为重,而不会只把精力放在揣摩领导的意图、了解领导的好恶上。

孔子云:“吾一日当三省吾身。”在各自的岗位上,我们每天都应扪心自问,今天我努力工作了吗?真正做到尽职履责了吗?公司的各项制度要求都认真贯彻执行了吗?唯有如此,我们才能不辱使命,才能敢于问责,才能不断进步,才能在推动企业又好又快的发展中体现个人价值和生命意义。

最后,谨以保尔柯察金的名言与大家共勉: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首往事时,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让我们牢记董事长的教诲和该书的精髓,勇敢地肩负起应尽的责任,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事业中去!

工作责任心得篇2

(一)我国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承担主体的立法现状

关于车主在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责任,存在太多的争论。《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此条确立了无过错责任原则在我国的侵权行为法中的适用。按照目前的通说,机动车属于高速运输工具,机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害,无疑应当适用《民法通则》第123条的规定。

随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终止施行,车主的垫付义务失去依据,这是否意味着车主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无须再承担任何责任?答案是否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车主责任未作出明确的规定,并不是忽略了这个问题,而是因为确定承担责任的主体较为复杂,在实践中需要根据民法的有关规定和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因此才未作出一刀切的规定,故而采用了“机动车一方”这样一个比较宽泛的用语。显然,“机动车一方”包括驾驶员和车主,甚至包括乘车人员(譬如车上人员与驾驶员争吵、车上人员发生打架致驾驶员未能专心驾车而引发交通事故等情形),既未一概肯定由车主或驾驶员承担责任,也未排除车主或驾驶员承担责任,交由法官在个案中根据民事法律的规定,再结合案件事实确定,以免产生因特别法作出硬性规定而排除了一般法律的适用,但又不合理的情形。《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只解决了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责任分配,对于机动车一方内部及单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情况下的责任承担,则须根据民事法律和具体案情认定。侵权行为法的基本原则是自己责任原则,即每个人只应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侵权行为人要能够转移责任,或者他人必须替侵权行为人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均须有法律的规定。针对交通事故中驾驶员与车主的责任承担,驾驶员系交通事故的直接侵权行为人,如果没有其转移责任的法律规定,自然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对于车主是否须为驾驶员的行为承担责任,则须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审查车主对交通事故发生是否有过错以及车主与实际使用人之间的关系,确定其相应的责任,简单的一概令车主承担共同赔偿责任、连带责任或不承担责任,都是不公平的。

(二)、无过错责任产生的社会和法理基础

1、无过错责任产生的社会基??

我们知道,从无过错责任产生的历史渊源来说,无过错责任之所以产生,是因为:19世纪,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的迅速发展,导致工业灾害频生、交通事故骤增、公害严重损害人们的生命健康以及产品缺陷经常导致消费者的严重损害。而且在现代工业事故中,基于工人过失或不可抗力的事件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在这种情况下,人们试图寻找一种较之传统过错责任原则更为严格的法律对策对受害人提供保护和救济。于是在实行过错推定和举证责任倒置之后,进一步产生了无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是从整个社会利益之均衡、不同社会群体力量之对比,以及寻求补偿以息事宁人的角度来体现民法的公平原则的,它反映了高度现代化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的公平正义观,也带有社会法学的某种痕迹。无过错责任对于个别案件的适用可能有失公允,但它体现的是整体的公平和正义。无过错责任其实就是一种危险责任,即因所从事的作业活动具有高度的危险而产生的责任。

2、无过错责任产生的法理基??

从危险责任的法理来说,侵权行为法中之所以产生危险责任这一归责原则是基于以下原因:

其一,风险开启理论。从事危险活动,或者占有、使用危险物品的人本身制造了对他人人身、财产权益造成损害的危险,因此作为危险源的开启者,当然需要承担责任;

其二,风险控制与分散理论。从事危险活动或者占有、使用危险物品的人对于这些活动或物品的性质具有最为真切的认识,也最具有能力控制危险的现实化,因此作为危险的控制者,其应当承担责任。而且通过法定的强制责任保险以及商业保险,这些人完全有能力将风险加以分散;

其三,报偿理论。从事危险活动或者占有、使用危险物品的人从这一活动中获得了利益,基于享受利益者承担风险的原则,其应当承担责任。具体到交通事故中,一个人购买了一辆车,他就能够支配该车的运行,并从该车的运行中获得利益,这种利益可以多种形式体现,用于生产经营、出租可获取经济利益,自用则获得工作生活的便利,但拥有车辆的同时也为社会增添了一个合法的危险物,给社会带来潜在的危险,因此,作为车辆的保有人,应当承担相应的危险责任。

从无过错责任产生的社会和法理基础可知,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负担以法定义务为依据,是一种“危险责任”,其责任主体应包括机动车的所有者和使用者。首先是汽车的所有人(车主),亦即保有人,一般情况下,车主对其车辆握有支配权,运营的利益归属也归车主;其次是车辆使用人,车辆使用人如果从驾驶车辆这一高度危险的活动中获得了便利或者运营利益,也应当成为承担危险责任的主体。作为雇员的机动车驾驶员,其从事高度危险作业所获得的只是谋生的工资,没有获得高风险作业下的高利益,虽车辆的具体操作是自己掌握,但运行支配受车主的控制,运行利益归属车主,因此,法律规定雇员的责任由雇主承担。

(三)我国司法实践对机动车保有人的判断标准

我国司法实践对承担无过错责任的机动车保有人的判断标准明确采取了运行支配说与运行利益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答复“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其法理基础在于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非自愿地丧失了对车辆的控制和支配,不具有运行支配权和运营利益,因而不承担责任,该答复未排除车辆在正常运营下车辆所有人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则认为:“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该复函基本上反向明确了车主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要承担责任,只是要确定谁是真正车主。负责起草该批复的杨永清法官对该批复的解读为:“根据危险责任思想和报偿责任理论来确定机动车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具体操作就是通过‘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两项标准加以把握。所谓运行支配通常是指,可以在事实上支配管领机动车之运行的地位。而所谓运行利益,一般认为是指因机动车运行而生的利益。换言之,某人是否属于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要从其是否对该机动车的运行于事实上位于支配管理的地位和是否从机动车的运行中获得了利益两个方面加以判明。进一步说,某人是否是机动车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以该人与机动车之间是否有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的关联性加以确定。”

(四)、车主承担责任的类型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和理论,按照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说,车主承担责任的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

1、自己责任:在驾驶员就是车主的情况下,驾驶员的责任就是车主自己的责任。

2、雇主责任:在驾驶员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与车主之间的责任承担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予以确定。

3、连带责任:在车辆有安全隐患或车主有过错的情况下,车主与车辆使用人构成共同侵权,车主责任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予以确定。

4、不承担责任:①因被盗、被抢等车主意志外原因,导致车辆被他人控制,进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②如果名义车主提供了充分证据证实车辆确已实际移转,且名义车主自身没有过错,真正车主也承认其车主身份,在这种情况下,名义车主可不承担责任。

5、在一定范围内承担共同赔偿责任:车主与实际使用人之间存在承包经营、挂靠、租赁等经济利益关系,车主对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没有过错,则应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6、补偿责任:车辆被借用,车主从车辆的使用中不获取经济利益,对交通事故中的发生也没有过错,依据《民法通则》第123条及公平原则确定车主承担一定的责任,主要考虑应确保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能够得到适当补偿。

对于上述分类中的自己责任、雇主责任、连带责任和不承担责任,已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应没有争议。司法实践存在较大争议的是出租车辆与出借车辆两种情形下的责任承担。

(五)正确区分以营利为目的的车辆出租与纯友情的车辆出借,合理划分车主责任承担。

确定车主在交通事故致人损害中应承担何种责任及数额,应区分以营利为目的的出租车辆行为与不具有营利目的的纯粹的友情借用车辆行为。

1、以营利为目的车辆出租的车主责任

车辆所有人将其车辆投入以营利为目的的出租经营,显然属于从事高度危险作业,具有典型的运营经济利益,表面上看,出租人将车辆出租给租用人后,就丧失了对出租车辆的控制和支配,让其承担责任似有不公,其实不然。车辆的所有人对出租车辆负有维修保养,确保车辆保持适于运营的良好状态的义务;对租用人负有谨慎审查,确保将车辆出租给驾驶技术熟练的驾驶员,以尽可能降低交通事故发生风险的义务。而实际上,车辆出租人为追求营利目的,对车辆租用人的审查仅限于表面形式审查,只审查有无驾驶证,对租用人的驾驶技术熟练程度无法审查,更无法对出租车辆的转借转租进行控制,无疑大大增加了汽车这种合法的危险物对社会可能造成损害的风险。车辆所有人失去对出租车辆的控制和支配是由于自身追求营利目的的主观故意行为,与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非自愿地丧失了对车辆的控制和支配完全不同,车辆出租人对因追求营利目的而主动放弃约定时间内车辆支配权并由此造成的事故潜在危险应承担无过错的危险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在被盗车辆案批复及连环购车案复函两案中的亦反向确定了车主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至于出租车辆的车主应承担责任的限额,一概让车主承担连带责任是不合理的,这样会扼杀了整个租车行业的发展,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但车主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是不合法、不合理的,这会造成出租车辆的车主只享受从事汽车营运这种高度危险作业所带来的利润,而不需承担从事高度危险作业所带来的风险,助长唯利是图,降低或省去采取措施防范高危作业事故发生的投入,加大整个社会的交通公共安全隐患,也不符合《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的无过错责任原则。让出租车辆的车主承担无过错责任,也并不是要将车主置于清家荡产的地步,而是为了促进出租车辆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为弥补或减轻车辆运营高危作业给第三者或车上人员造成损害的风险,同时也降低和分散车主经营车辆出租的风险,车主可通过积极、主动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车上人员险来降低和化解车辆运营风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对第三人的损害,可通过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来获得赔偿,对于本车上人员所造成的损害,可通过投保车上人员险来获得赔偿,亦即从事车辆出租运营的车主,由于其对社会公共安全的潜在危险加大,比纯粹个人使用的私家车主应当负有更多的投保义务,除投保交强险外,还应当投保适当金额的商业三者险、车上人员险,以增强自己的偿还能力,负起与通过高度危险作业获取运营利益相对称的社会义务。此种加重的义务虽然法律尚未作出规定,但法院可以通过个案的判决逐步引导确立某些社会关系的建立所应遵循的公平的行业规则,分散不确定的交通事故可能给特定的受害人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或难以弥补的损失的风险,而车辆出租人为承担此投保义务增加的费用则可通过整个车辆出租行业的普遍适当增加租车费用转嫁给车辆承租人,其实质仍为出租人代承租人投保。对于因使用人的原因致使保险公司有合理理由拒付保险赔偿的,出租车辆的车主仍应当在与交强险、三者险或车上人员险相适应的限额内与使用人共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不得以车主在交通事故中无过错而免责,以促使车主在从事车辆出租运营中尽到最大谨慎注意义务,最大程度地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此亦即法律规定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无过错责任之立法初衷。出租的车辆在交通事故中也可能受到损坏甚至报废,或许有人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再让车主承担对第三人或车上人员的无过错责任有失公允,其实是合理的。因为车主的财产损失与第三人或车上人员的生命健康权损害是不可相比的,车辆财产的损失可以通过保险获得赔偿或向事故责任人索赔,即使在向保险公司或事故责任人索赔受阻的情形下,也可通过先前或以后的车辆租赁收入得到补偿而修复,但第三人或车上人员的生命却是无法挽回的,即使受伤者通过治疗身体得到康复,其所受到的心灵创伤也是难以抚平的。

2、纯粹友情行为出借车辆的车主责任

对于纯粹因友情行为而借出车辆的车主,由于现在一般的私用家庭轿车已非高消费产品,已有较大的普及面,并有逐渐发展成为日常交通工具的趋势,亲友、同事之间一时之需借用车辆成为可能,但私家车车主一般均不太情愿借出,只是碍于情面、维系友情而借用,而且绝大多数私家车的车主在将车辆借给朋友使用时,都会尽到非常谨慎的注意义务,具有不良嗜好或驾驶技术生疏的借用人一般会受到朋友的婉拒,友情借用而发生交通事故的机率相对要低得多,对社会公共安全的潜在危险要小得多。如果因友情借用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对车主课以较重的损害赔偿义务,无异于禁止友情借用行为,这将导致社会人际关系的冷漠,妨碍同事之间、亲友之间关系的正常交往,有悖于人情常理,因此,不应当对友情借用车辆行为课以较重的赔偿义务。但友情借用行为车主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是不合法、不合理的,毕竟这个合法的危险物是车主的,而且车主保有车辆获得了生活与工作的便利,不承担责任与《民法通则》第123条的规定精神不符,而且也会导致车主对自己支配的合法危险物不能尽到最大的谨慎注意义务。

友情借用车辆情形下车主的赔偿责任,应较以营利为目的出租车辆的车主责任要轻得多,除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之外,还应适用公平原则,其性质应为补偿责任而非赔偿责任,因车主相对于受害人而言应具有一定的经济承担能力。赔偿限额在车主已投保交强险和车上人员险的情况下,仅应以保险金承担赔偿责任,在因使用人的原因致保险公司有合理的理由拒赔的情况下,车主承担的责任不应超过车上人员险可获得赔偿的一半。

参考文献:

1、中国法院网《试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问题》任卫利周瑞生

2、中国法院网《新交法在当前审判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高海鹏

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法律精神解析张新宝

4、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主体之研究(程啸)

5、论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及其立法应然状态于敏

工作责任心得篇3

当我把《工作就是责任》这本书拿到手中时,就感觉这本书将会带给我很大的启迪和触动。首先是封面图片蕴含的寓意非凡,这和书名遥相呼应:四个人一起托举着“地球”,很吃力的样子。这个情景让我联想到了———桌子,这四个人就像是桌子的四条腿,一起在支撑着桌子,如果哪一条腿掉了,或者坏掉,桌子都会立不稳倒下,所以说桌子的四条腿都必须完好无损,且缺一不可,四个人所以都要在各自位子上一起用力,尽职尽责,否则,“地球”就要掉下来!

迫不及待中读完了《工作就是责任》这本书,我被其中的励志案例和企业家的行动指南深深所吸引。这一系列的案例,有着极强的说服力,阐明了有无责任决定事物的成败。也让我对“责任”二字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这些企业家可以说是“过来人”,他们都经历了艰难的创业,苦心的经营,才有了现在的成功。他们在书中所道出的经验让我觉得:一个人工作时所具备的责任心,不但与工作效率有很大关系,而且对于他本人的品格也有很大影响,工作责任心就是一个人的人格表现,工作就是一个训练,培养责任心的大学校。

书中暗指:检验人的品质有一个标准————就是他工作是所具备的责任心。假使他对工作是被动而非主动,假使他对工作感觉到厌恶,没有热情,不能使工作成为一种喜悦,一种责任,而只觉的是一种苦役,那他这一生一定不会有所成就。所谓人生的意义,实质就是工作的意义。

作为老师,我们重复做着同样的事情,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后进生,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直到青丝变白发。尽管如此,自己也要努力设法从这些乏味的工作中找些乐趣和意义来,要知道凡是应当做,而必须做得工作总不可能是完全无兴趣,无意义的。问题是完全在于我们对待工作的精神状态如何,责任心如何。因此,任何情形之下,不要对自己的工作产生厌恶。工作占了我们人生大部分时间,一定要认真的去处理,不能做一日,算一日,得过且过,这样也就能折射出责任与工作,乃至工作热情基本上是相辅相成的,是压力也是动力,更是推动人生最重要的能量来源。

我们是做“鸵鸟”还是“猎豹”?生动的比喻划分出了人们对责任的不同看法,鸵鸟喜欢将头埋在身体下边躲过外界的攻击;猎豹遇到敌人的时候却喜欢正面相迎。这慢慢的也就变成了他们的`生活习性,变成了他们对待生活的不同心理表现。职业人的责任就是敢于面对问题解决问题,当问题来临的时候不愿当躲避困难的“鸵鸟”而是喜欢当猎物来到时的“猎豹”。我们要坚信,问题到来的时候,方法总比问题多。一流人才的核心素质是遇到问题和困难时总能主动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而不是找借口规避责任。 工作责任心必不可少,工作就是责任,有了责任感,工作自然出色!

我们为工作而负责任,就是主动争取做得更多,承担更多;我们为工作而负责任,就是全力以赴,满腔热情地做事;我们为工作而负责任,就是给领导减轻压力,给同事以帮助;我们为工作而负责任,就是自动自发,最完美地履行我们的职责。让责任成为一种习惯,就是遇到问题要向前跨一步,遇到困难要向上顶一顶,遇到事情要多做一做,责任就是无处不在,并且我们一定要相信方法总会比问题多。

人的一生中,唯有在工作上的成就感,才能令人生充实,令生命散发光辉。

工作责任心得篇4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从我做起的重要性,工作无小事,把细小的事做得很到位,大事自然就做好了。面对现实,唯一能改变的人就是自己,也就是说最可怕的敌人其实正是自己。“什么叫做不容易?就是把容易的事情反反复复得做到位,就是不容易。”这是张瑞敏说的,这个道理其实再简单不过了,也确确实实是一个真理。一旦你踏上了一个岗位就选择了一份责任、拥有了一份使命。要承担职位赋予你的责任。就必须按时按质完成负责的工作,做到领导在与不在一个样,首先要清楚自己该承担的责任,明白自己该负哪些责任,自己的责任是什么?没有责任心的老量不是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勇于承担责任才会被机会垂青。既然我们选择了一份工作,就要以事业之心做好它!

读了这本书让我心中有一种激情在升腾着,这是一本好书,使我受益匪浅,它用浅显易懂的语言把一个个鲜活的事例和精彩的观点展现在我们的面前,让我茅塞顿开。是啊!责任重于泰山,一个没有责任心的人,是会一事无成的。

责任是一种使命,一种做人的态度。小而言之,在一个家庭里,作为父母,你要尽到做父母的责任;作为儿女,你同样要尽到做儿女的责任。这是不可推卸的,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也是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动力,如果没有了这种责任感,不敢想象社会会变成什么样子?

同样,在单位里,一个没有责任心的职工,不会很好的完成他份内的工作。而一个没有责任心的领导,会将单位领入歧途,甚至是失去生存的余地,从而走向崩溃的边缘!

工作中难免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当遇到问题和困难的时候,要主动去寻找方法解决,而不是找借口回避责任。要坚信方法总比问题多!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数百次的实验失败都不能磨灭他的信心,当一场大火烧毁了他的全部设备时,他没有被吓到,而是微笑着说:“灾难有灾难的价值。我们的错误被全部烧毁了,现在终于可以重新开始了!”这种乐观向上的态度,不正是对责任心最好的诠释吗?

老子说过:“大必出于细”也就是说再伟大的事业都是一系列小事构成的,没有小事就没有大事。什么叫不简单,就是把简单的事情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得做到位,就是不简单!而我们面临的工作正是简单的、枯燥无味的重复重复再重复,面对这些我们更要踏踏实实的做好每一项工作,从小事做起,小事中看责任,责任中无小事,对一位有责任心的人,小就是大!对待工作要大声说这是我的责任!

我们为工作而负责任,就是主动争取做得更多,承担更多;我们为工作而负责任,就是全力以赴,满腔热情地做事;我们为工作而负责任,就是为学校分担忧虑,给领导减轻压力,给上司以支持,给同事以帮助;我们为工作而负责任,就是自动自发,最完美地履行我们的职责。让责任成为一种习惯,努力工作,忠诚于教育事业,在扞卫职业荣誉的同时,也提高了自己的责任心,增强了自己的荣誉感,同时也会受到他人的尊敬。怎样体现责任感,怎样才叫负责任?就是遇到问题要向前跨一步,遇到困难要向上顶一顶,遇到事情要多做一做,责任就是无处不在,并且我们一定要相信方法总会比问题多。

相信,对每一位有责任心的教师来说,一定会桃李满天下。

工作责任心得篇5

每当接手一个新的班级,当时的情感都是复杂的,更多的是怀着一种特别的期待。当过班主任的老师都会有我此刻的感受:班主任确实不好当。是的,班主任工作千头万绪,它要面对的是几十颗无瑕的心,面对的是几十个复杂多变的内心世界。怎样才能做好这个工作呢?我在几十年班主任工作中深深地体会到:只要画着一颗爱心,有一份责任,有科学的管理和教育方法,就一定能做好这项工作。

一、生活上关心学生

学生在学校这个家庭里不仅是学习,更重要的是生活。因为学生的家庭环境、先天素质、自身努力程度不同,个人的差异也明显异样。因此,作为教师就要在平常的生活力来补救这个差异。我们班就有这样一个学生,学习比较落后,样子又不好看,性格也很孤僻,少言寡语,在班里只是一只被人看不起的“丑小鸭”,我想接近她又无从着手。在一次野炊是,我发现她没带吃的,孤零零地在一边看别人烧饭做菜吃饭……于是,我盛了老师的饭菜给她,开始她一直拒绝,在我的再三劝说下才勉强接受。自那天起,她对我产生了好感,也会叫我一两声。经过一个学期的努力,她进步了不少,字写得漂亮多了,还天天管好教室卫生,脸上也有了灿烂的笑容。我成功了,我的关心换来了一个勤劳的学生,换来了一张自信的笑脸。

二、培养学生的责任心

培养学生的'责任心也是老师爱学生的表现,为了培养学生对学习、对生活、对每天的工作有责任心,我采用指导、督促、评价的方法让他们逐渐形成这种品质。例如:在班干部、组长履行职责中一一进行指导,做得好的及时鼓励,存在问题技术司指正,这样久而久之不仅培养了学生认真工作的态度,责任心也增强了;及时肯定做得出色的值日和卫生管理人员,肯定他们高度的责任心换来了教室的整洁、校园的优美环境,也带动了全班工作的积极性。在这过程中,学生的素质能不断提高,形成良好的、积极向上的班级氛围。

三、开展丰富的班队活动

开展主题班队活动是新课程的一个新举措。在活动中可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开发学生的想象力、创造力和表现力。如在“课本剧再现”的班队课上,威武的秦王、抓耳挠腮的小猴、憨态可掬的猪八戒……一个个形象活灵活现地展现在大家眼前。大家在活动中学、说、做,在活动中表现、创造,在活动中玩乐,同时又加深了对课文的理解和记忆,领悟做人的道理。

班主任的工作是方方面面的,每年所面对的学生都不一样,你所采取的教育方法也千变万化,但有一点不变的是班主任工作的认真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要带好一个班必须具备这个条件。虽然,再过几天我的班主任生涯就要画上圆满的句号,但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一个个令人遐想的镜头。

工作责任心得篇6

读完《工作就是责任》这本书,让我感受最深的就是“责任”这两个字,看似简单却蕴藏着三层深刻的道理。首先,责任是指使人担当起某种职务和职责的意思,其次,责任是指分内应做的事。再次,责任是指做不好分内应做的事,因而应该承担的过失。就具体而言,有以下几方面的感受颇深:

第一,工作的精神实质就是责任意识。对于我而言“责任”就是最基本的职业精神,特别是对于一个从事基层工作的人来说责任就是一个人做事的基本准则。坚持原则,慎始如终是我们在工作中首先应做到的立足之本,但在社区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和严谨负责的态度,为办事处的利益不受到损害,这是衡量一切利害关系和处理一切矛盾时的最高法则。因为我坚信唯有敢于负责的人才能获得最后的成功,只有对工作负责的人才能做到对自己负责。在对工作的责任中实现个人的自我价值。

第二,认真处理好权力和责任的关系。也有人认为社区是一个权力较大的部门,而我是这样理解的,在每个具体的管理与执行过程中大家不可避免的处于一定的岗位,并被赋予相应的权力,各个职能部门都有不同的岗位权力,而这种权力实质上是一种无穷的责任,无论什么权力其内涵应该是承担起分内的责任,完成赋予的职责使命。权力即责任,权力越大你所承担的责任也就越大。权力即压力,权力越大你所承担的压力也就越大。我在社区工作中我明白只有勇于负责任,才有负更大责任的机会。

第三、有责任才会有价值。杰克?韦尔奇曾经说过:在工作中,每个人都应该发挥自己最大的潜能,努力地工作而不是浪费时间寻找借口。对于职场中人来说,“责任”并不只是一个道德的概念,而是必须强制性承担和完成任务。一个人的工作做的好坏,最关键的一点就在于有没有责任感,是否认真履行了自己的责任。责任可以使人坚强,责任可以发挥自己的潜能和能力。责任可以改变对待工作的态度,而对待工作的态度,决定你的工作成绩,正如书中所说的“假如你热爱工作,那你的生活就是天堂,假如你讨厌工作,那你的生活就是地狱”。在工作中,我们就是要清醒、明确的认识到自己的职责,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发挥自己的能力,克服困难完成工作,认识到、了解到自己的责任,清楚自己的职责,并承担起自己所在工作岗位的责任,那么工作就由压迫式、被动,转化为积极主动,并享受工作乐趣,取得成绩的快乐。没有做不好的工作,只有不负责的人。责任承载着能力,一个充满责任感的人,才有机会充分展现自己的能力。

我们现在强调构建和谐社会应该以人为本,而人的生存之道则应该以责任为本。一个人无论能力大小,只要你能够勇敢地担负起责任,认认真真地做好分内工作,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你所做的一切就有价值,就会成功,就会获得尊重。所以没有做不好的工作,只有不负责的人,责任能够让人战胜懦弱恐惧,战胜死亡的威胁,因为在责任面前,人们会变得勇敢而坚强,责任就是人性的升华,是做人的准则。

总之,我们每个人在完善、提高个人素质的同时,都应当牢牢记住“工作就是责任,责任胜于能力!”因为,只有这样的职工才是真正值得大家的信任、领导的赞赏,才能真正担当起单位赋予我们的责任。

工作责任心得篇7

?工作就是责任》第四章看完了。第四章内容让我感叹,让我心中有一种激情在升腾,责任是一种使命,一种做人的态度。小而言之,在一个家庭里,作为父母,你要尽到做父母的责任;作为儿女,你同样要尽到做儿女的责任,这是不可推卸的,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如果没有了这种责任感,不敢想象社会会变成什么样子?同样,在单位里,一个没有责任心的职工,不会很好的完成他份内的工作。而一个没有责任心的领导,会将单位领入歧途,甚至是失去生存的余地,从而走向崩溃的边缘!

?工作就是责任》第四章讲了责任感修炼的6个步骤,书中提到两句话:“什么叫做不容易?就是把容易的事情反反复复做到位,就是不容易!”;“什么叫不简单?就是把简单的事情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做到位,就是不简单!”这是海尔的张瑞敏说的,这个道理其实再简单不过了,也确确实实是一个真理。一旦你踏上了一个岗位,就选择了一份责任、拥有了一份使命。要承担职位赋予你的责任,就必须按时按质完成负责的工作,做到领导在与不在一个样,明白自己该负哪些责任,自己的责任是什么?我们要把容易的事情做到位,把简单的事情做到位,要踏踏实实的做好每一项工作,从小事做起,小事中看责任,责任中无小事,要勇于承担责任才会被机会垂青。既然我们选择了一份工作,就要以事业之心做好它! 书中提到了“鸵鸟”和“猎豹”两个名词,生动的比喻划分出了人们对责任的不同看法,鸵鸟喜欢将头埋在身体下边躲过外界的攻击;猎豹遇到敌人的时候却喜欢正面相迎。这慢慢的也就变成了他们的生活习性,变成了他们对待生活的不同心理表现。我们是做“鸵鸟”还是“猎豹”?一个有责任

感的人,就是敢于面对问题解决问题,当问题来临的时候不愿当躲避困难的 “鸵鸟”,而是喜欢当猎物来到时的“猎豹”。我们要坚信,一个有责任感的人的核心素质是遇到问题和困难时总能主动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而不是找借口规避责任。

工作中难免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当遇到问题和困难的时候,我们要主动去寻找方法解决,而不是找借口回避责任。我们要坚信方法总比问题多!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数百次的实验失败都不能磨灭他的信心,当一场大火烧毁了他的全部设备时,他没有被吓到,而是微笑着说:“灾难有灾难的价值。我们的错误被全部烧毁了,现在终于可以重新开始了!”这种乐观向上的态度,不正是对责任心最好的诠吗?

有责任的人会怪谁?谁都不会怪,甚至包括自己在内。当别人未能做到的事情摆在自己面前的时候,我们的反应会是怎样呢?人们总是不能给予自己负责任的机会,当困难摆在我们面前的时候,绕道而行会是很多人的首选,有些人认为这样做很聪明,可以躲避很多麻烦和困难,但他们却忘记了自己同样失去了负责任的机会,就意味着他们失去了解决问题的能力。

只要能够勇敢地担负起责任,认认真真地做好本职工作,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那么我们所做的一切就有价值,就会成功,就会获得集体尊重和认可。没有做不好的工作,只有不负责任的人,责任能让我们战胜懦弱,责任能够使我们变得勇敢和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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