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作文时,我们要保持逻辑思维的连贯性,写作文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必一蹴而就,下面是顺风文档网小编为您分享的读书的素材的作文8篇,感谢您的参阅。
读书的素材的作文篇1
春花秋月,云展云舒,时间如流水一般消逝,如今的我已是一个13岁的女孩,我觉得这么多年,我只有一个最忠实的朋友,那就是书——题记
看呀,照片上,蓝蓝的天空下那个小女孩依在妈妈的怀里,手拿一本书,津津有味的听着妈妈讲那动听的故事,她为海的女儿的悲惨而哭泣,为白雪公主最终找到幸福而感到欣慰——这则是我对书的最初接触。
随着我的慢慢长大,父母也不在为我讲故事,对于我这个小故事迷来说,真是一大损失,但是我也不哭不闹,因为我已经能认识许多字,已能看一些带拼音的书了,我漫步在书的海洋中,书让我明理,书让我的精神财富愈加富有。
有的书让我知道了“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恨读书迟”的后悔莫及,有的让我感悟到了“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忠贞不渝,还有的让我体会到“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深厚情谊……
记得三四年级的时候,我的写得真像“豆腐块”,就那么几句,完全是应付老师的检查。那时妈妈很着急,因为语文中都占很高的分值,写不好,语文也就绝对考不好,我也非常怕写,每每听到老师布置作业,我就在心中念叨:“菩萨保佑,不要有!”当然,那时在我身边也有很多很会写的同学,我发现他们都很喜欢看书,于是,我便兴奋的跑回家去,叫妈妈给我买书,并且我爸爸的文章写得很好,一有时间,也会给我辅导辅导,经过一个多学期的刻苦努力,我的水平突飞猛进,写出来的比原来好了很多。现在,每当我看见刚学写的孩子因没话说,而流眼泪的时候,我便告诉他们“要多读书”。
现在的我很喜欢看一些文笔比较细腻,蕴涵着深刻的哲理的现代诗,在仔细品位他人的情感的同时,我也会经常学着他们的写作角度,仿写几首小诗,虽然写的不好,语言比较朴素,但我相信,书读多了,肯定会让我的思想与众不同,总有一天,我一定会写出一首自己的原创诗,对了,不是一首,而是许多首。
书,你对我的帮助是无穷无尽的,我又能怎么报答你呢?让我们在以后的人生中,去读更多的书吧,去吸收更多的阳光雨露吧!
读书的素材的作文篇2
书籍是人类数百年来无数聪明才智的载体,它记录着人类记几十年的知识教训。随着社会发展,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书卷也日益繁多。当我面对如排山倒海般袭来的“书山书海”,不禁会想,我们为什么读书。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为生存,为了考学,拼命的读书,有人甚至说书籍是生计的敲门砖,有了事业即可不要书。对于这一观点,我不敢苟同,正如培根所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物理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使人善辩。”在我看来,读书的目的并不在于为考试,而在读书,若只为考试而读,那变是读死书。我认为,读书的真正目的应是以下四点:
第一、读书让人获得知识。这是最浅显的作用。
我们从小到大所读的教科书目的也大于此。它让获得丰富的知识,获得渊博的学识,也让人们得到学位和工作,这些无足轻重的“副产品”。这一层的读书只是为了生活和学识。不可否认,知识的获得也是十分重要,毕竟“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诌”吗?
第二、读书让人提高修养。
阅读一本好书,正如同一位知识渊博的学者谈话,“他”的语言中无不闪烁智慧的火花,无不传答着高尚的修养,从一本书中学到的修养,提高的品格,远比在生活磨砺中体会的深刻,体会的彻底。正如林语堂所说的如果读者获得书中的“味”,他便会在谈吐中把这种风味表现出来,如果他的谈吐中有了风味,他在写作中免不了会表现出风味来。着此间浅移默化的“味”,不正是在读书中体味的素养吗?
第三、读书让人开阔视野。
人生活的范围有限,限制于空间与时间的连锁中,当他只能同身边的交谈,他的认识是肤浅的,他的学识是简陋的。但当他打开一本书,时间,空间便再不能限制于他,他可以坐在家中看到世界各地,品味古今中外,他可以体会古战场上“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的宏大,可以体会大草原上“风吹草地牛羊”的生机;可以体会黄昏下“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的忧;可以体会“白日放歌需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的欢喜。在书中人可以翱翔于智慧的天空,他的视野也不会只存在于一省,一市,一县,一国而是整个宇宙整个空间。着也许读书所换来的乐趣吧。
第四、读书让人明白事理。
韩愈曾说“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无或?”我想最大的疑虑也莫过于不明事理吧,读书里的名人,也许刚好可以找到答案,看世界名人的作人处事,从中可以学到许多方法,对于明白事理,应是非常重要的吧。
在书籍中品味知识的博大精神。在书籍中培养修养的文雅得体,在书籍中开拓视野看大千世界,在书籍中学做人处事的方法道理。这也许是读书的真正目的吧。
读书的素材的作文篇3
可惜,除了贬低外,阿米尔还选择了逃避。因无法面对哈桑,他栽赃哈桑偷了他的钱财和手表,而终于导致哈桑离开他的家。
但他越贬低、越逃避,他的歉疚感就越重。因为这歉疚感不在别处,恰恰在他心中。
所以,他最后又回到喀布尔,要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救出阿富汗。
所以,当阿塞夫将他打得死去活来时,他哈哈大笑。
这是因为,他认为自己是罪人,因而渴望被惩罚。他曾渴望被哈桑惩罚,但哈桑只会继续付出,而不会表达愤怒。但他终于在阿塞夫这里得到他渴望已久的惩罚。于是,当肋骨一根接一根被阿塞夫打断时,当上唇被打裂,其位置和哈桑的兔唇一样时,他心里畅快至极,并感慨:
我体无完肤,但心病已愈。终于痊愈了,我大笑。
回到巴基斯坦后,阿米尔终于令索拉博放下疑虑,答应和他去美国,而阿米尔说"我保证".
但是,当发现困难重重后,阿米尔一时忘记了"我保证"这句话,想劝索拉博留在巴基斯坦的孤儿院一段时间,这时他忘了,进入孤儿院后的那段历史是索拉博最不堪回首的日子。
于是,不愿意再重温噩梦的索拉博选择了自杀。此后,尽管被救了回来,但他却陷入了奇特的自闭状态。
命运先使得阿里成为阿米尔父亲的炮灰,命运又使得哈桑成了阿米尔的炮灰,这双重的罪恶加在一起,使得阿米尔终于得以报应。内疚是他的报应,被阿塞夫打成兔唇是他的报应,他的妻子身体没有任何问题却无法怀孕也是报应。
现在,作为轮回的一部分,阿米尔必须去做索拉博的炮灰,他必须以哈桑对待他的态度对待索拉博,才可能使得索拉博一点点地走出自闭,那时才意味着阿米尔的终极获救。
胡塞尼的这部小说对情感的描绘如此深刻而真切,令我不由怀疑,这是一部自传。
这部小说的情感之真实,在我读过的小说中,我感觉只有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和玛格丽特·杜拉斯的《情人》可以媲美,而《情人》则是一部不折不扣的自传小说,《挪威的森林》则被人怀疑是村上春树的真实经历。
不过,我将《追风筝的人》列为第一流的小说之列,不仅仅是因为它具备"情感的真实",也是因为这部小说的构思非常巧妙。
前面提到,这部小说的高潮一个接一个,不断冲击读者的心灵。但用心的读者会发现,每一个高潮出现之前,作者都已经用隐喻和暗示的手法,预示了这些高潮的出现。
并且,除了出神入化的心理刻画外,小说的情境描写也别具一格,既给人身临其境的感觉,又具有鲜明的个人化,仔细阅读的时候,你可以感到好像一直是在以阿米尔的视角在看待这个世界。
此外,胡塞尼的笔触既细腻,又有洞烛人性后而产生的沉混有力感。
令人惊讶的是,这是胡塞尼的处女作。第一部出版的小说便如此优秀,胡塞尼是如何做到了这一点?
除了可能是自传的特殊原因外,在自序中,胡塞尼的一句话还给出了另一个答案——"我向来只为一个读者写作:我自己。"
据我所知,这是第一流的小说家、导演和艺术家的共同特点。譬如日本动画之王宫崎俊便说过有同样意思的话:
我从来不考虑观众。
读书的素材的作文篇4
书,是一种奇妙的东西,每本书给人的感悟不同,每个人对书的感悟也不同。
读书,让我渐渐地长大,渐渐地懂事,使我不再孤单,不再稚嫩,不再无知。我热爱书,喜欢书,书是我学习的好伙伴。是书给予我智慧,教会我思维,赋予我思考,赐予我知识,帮助我成长。
鱼肉能给人提供丰富的蛋白质;青菜能给人提供丰富的维生素;书籍能给人提供充实的人生营养。
读书能扩展人的视野。阅览《中华上下五千年》,让你穿越时空,感受中华文明魅力;阅读《世界未解之迷》,让你走进神奇的金字塔,穿过百慕大三角……翻阅《八十天环游世界》,让你走南闯北,领略各地文化景观。读书使人聪明。读《世说新语》,让你变得能言善辩;看《福尔摩斯侦探选》,让你变得沉着冷静,善于分析问题;读《三国演义》,让你变得足智多谋,以不变应万变;看《三十六计》,让你变得信心十足,成竹在胸。
读书能使人明理。《爱的教育》使你体会到真诚的友情,珍贵的亲情,高尚的爱国主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使你明白顽强的毅力可以征服世界上任何一座高峰;《名人传》使你懂得伟人之所以伟大,是因为他们的精神无比高尚;《骆驼祥子》使你深知不好的社会风气会使人的善良败坏。
读书能陶冶人的高尚情操。《论语》讲述求学为人之道,使你实事求是,尊师重道;《饮酒》勾勒美好的田园景色,让你融入自然,心平气和;《与朱元思书》描绘富春江美景,令你忘记自我,不慕名利。从食品中人们汲取了维持生命活动的营养,从书籍中人们汲取了充实精神思想的营养。“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让我们不断去读书,去汲取丰厚的营养,从而充实自己的人生吧。
阅读,是快乐的。想想我们的阅读经历——最饥渴的阅读,是正在迷惘中苦苦思索,突然读到能给你启迪、为你指点迷津之书,那种如饥似渴,那种废寝忘食,那种不顾一切,这不正是饥渴者赴盛宴的快乐吗?
最惬意的阅读,是任由自己的喜好,信马由缰式的阅读。在树枝掩映的窗前或在花园小径旁的石凳上,抱着一本自己喜欢的书,任笑声肆无忌惮,任泪水滂沱如雨……这不正是旅者游览名胜古迹、陶醉于山水之间的快乐吗?
读书让我觉得生活处处充满着阳光,使我重新发现曾经隐含种种生命的深意,使信念更加坚定,不再悔于自己的种种选择。读书给我了许多东西,读书使我进步、使我充实、使我富有,使我的学习生活既快乐又充实。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终生的伴侣,最诚挚的朋友。”生命因读书而精彩,成长路上有书相伴其乐无穷,读书使我获益匪浅,读书促我成长,而我也在读书中不断进步!
读书的素材的作文篇5
如果没有书,就没古印度文化,如果没有书,就没有华夏灿烂的五千年文明,如果没有书,人类也就失去了支柱,没有了灵魂。
从竹简到白纸,经过了几千年的演变,才有了我们今天所看到的书!一本本知识丰富的书,包含着无限美丽的文字,叙写了无数壮丽的诗篇。
它指引着我们前行的方向,教会我们做人的道理。
大多数人都会说,我们读书是为了增长学问,提高修养,为自己的将来做好准备。但是多少人在读书过程中意识到读书的根本目的是要认识自己,完善自己。我们往往能从书中看到和得到存在自己身上的东西,但似乎在平时并没有发现书虽客观,但来源于生活,书中的内容再怎么离奇再怎么变化,它都脱不了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
读书靠的是顽强的毅力,执着的热情。充分利用时间,发挥效率,有的书可以浏览,有的书需要细读、精读,这样才能从书中悟出真谛,发现书中的“黄金”,读到动情时,还要学会把自己的切身体会写下来,这样不仅可以加深对书的理解,还能提高写作能力。
在书中,我领略了世界各地的风土人情,体会了人生的酸甜苦辣;在书中,我参与了重大决策的谋划,目击了重大历史事件的发生;在书中,我参悟了佛学禅机,感受人生的哲学;在书中,我兴奋过,怨恨过,愤怒过,畅想过。书的内涵,绝非薄厚不一的几页或几十页的纸张所能包含。
读书是为了充实人生,丰富人生,使人生变的有意义,有意义的人生是在不断认识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中实现的,因此,我们可以说,读书就是为了了解自己,修正自己。
在漫长的浏览中可以将书中的神奇自然化,又可以将书中的平淡神奇化。总之,书中的世界奥妙无穷,它以其“魔力”创造着神话,传播着知识,另人神往,使人痴迷。我情愿做一个书痴,用毕生去破译那永远也解不开的谜。
古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由颜如玉。”朋友,认真读书,为自己的人生添上一片光彩吧!
读书的素材的作文篇6
“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这是我读第一本书时我父亲告诉我的。意思是:你把书读熟读烂,书中所表达的意思、观念自然就会显现在你的脑海中。书是通向世界的路。对于学校所举办的经典名著阅读活动,我觉得是很有必要的!书是作者的所见所识,正所谓一个人的目光是短浅的,你想要获得更大的成功就得结合更多人的眼光去看待事情。书的阅读是最便捷最有效的途径。高中的学业是越来越繁重,可阅读必不可少!我看过这样一则新闻:“哈佛大学里的学生,无论何时何地手中都会有书,吃饭的时候会看,上厕所的时候会看;等公交的时候会看。”时间就像海绵,挤一挤总会有的,看你愿不愿意利用好这些碎片时间。
读书的兴趣和习惯是可以培养的,我最喜欢的英语老师告诉我,看自己喜欢的书,并从中学习你应该学习的好的东西。她的儿子喜欢漫画书,于是她给她的`儿子买了全套的漫画书,不过,她漫画书中的中文换成了英文!她的儿子因为太喜欢那套漫画书,所以书中的英文他全部都去弄懂并读了出来!老师把儿子读英文拍了下来,我们全班看到后都感到十分的震惊!更觉得羞愧。可见兴趣的重要性!
然而,名著阅读对于高考亦是很有帮助的!对于高考语文来说,这帮助可就大了,读书能提高你的阅读速度和理解、写作能力。而对于语文,阅读和写作都是重点拿分对象,可以这么说,得阅读、作文得语文成绩!
书是通往心灵的窗口,知识都是从书中来的,学校举行的经典名著阅读活动是正确的,学生没有理由可以不读书、不阅读!“书是通向成功的钥匙”,“书是知识的海洋”和“书中自有黄金屋”这一句句名言都是在告诉我们阅读的重要性比你想的更重要!一个人可以少交一个朋友,少吃一口饭,但你要是少读了一本好书,你失去的知识比失去朋友更惨、更多。
读书的素材的作文篇7
就在这样一个毫无预料的早晨,我读完了这本书,这本在我手机里放了很久很久的书,两个月了吧,从我刚开始找到这本书开始,我也许是被它奇怪的名字吸引了,也许是被它的作者吸引了,一名阿富汗的作家,或者我是被它的内容,两个男孩在阿富汗的成长故事,那样简单的概括,在我看来实在是不能作为这本小说的简介,简单的字里行间无法透露出故事中始终隐隐存在的那巨大的悲伤,像是一片灰暗的天空,压得人永远透不过气。
追风筝的人,在第一眼看到这个奇怪的标题的时候,我有些茫然,风筝需要追吗?为什么要追风筝,原来这是阿富汗的习俗,每年初春,会有盛大的风筝节,许多的孩子会把使出自己积蓄了一年的力量来使自己的风筝成为佼佼者。蔚蓝的天空中,飘荡着五颜六色的风筝,每一只风筝线的尽头都有一个勇敢的斗士。当然,所有的风筝要在天空中进行决斗,就像一场盛大的搏斗,你必须要把你周围所有的敌人消灭光,你才能成为胜利,同样,你必须把你走位的风筝都打败,你才会成为万种瞩目和赞叹的焦点,那样会有无限的荣誉和光亮集聚你一身,这在我看来,是一场孩子们之间的交流或者游戏,但在阿米尔那个时候,这对他来说具备着无尚的重要性,因为爸爸,因为父爱,他只有通过这样才能获得父亲的赞美和笑容,不再是鄙弃的眼光,他迫切需要着!再来说说追,追风筝,也相当重要,你抢到了最后一个被击落的风筝,那也预示着莫大的荣耀和完全的胜利。于是哈桑,便担当起了重要的任务,就是把那只被阿米尔击落的风筝追到手,故事的高潮也就由此而引发,一切一切的悲伤的来源都在此处慢慢浮现。
从翻开这本书开始,一直就觉得故事中隐藏着让人透不过气的难过,整篇小说都是以一种压抑的感觉写的,可以看的出来我一直在为过去所干得事而后悔和难过,阿米尔对于哈桑的歉意也许不是我们能够体会的,但阿米尔却是一直煎受着折磨,确实,对于他一个在当时只有13岁的孩子来说,那样的事情他不会处理,他唯一的想法就是不想再让自己受折磨,而这折磨的根源就是哈桑,和哈桑那为他而愚蠢的奉献精神,他觉得只要将哈桑赶走,永远不出现在他眼前,他就不用在受到良心的谴责了,但他,当时的他却不知道那错了,如果他没有在当时及时的承认错误,他真的会后悔,忏悔一辈子,这样的悔恨也许将陪着他一起走进坟墓,他将无法释怀。
从我的角度来描写哈桑所为我受的苦难,更加让读者觉得切身体验,小说中,我们一直是从我的眼中看的哈桑,那样一个为了阿米尔少爷肯认命,付出一切的小孩,也许在他的骨子里,也许他与身俱来就被教育成了那样的性格,我最感动的是哈桑对阿米尔说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样的话能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口里出来,真的是让人揪心的疼,一直到了后来,他心中一直爱着的阿米尔少爷不再理会他并且还不断的在他的伤害他,他都没有背弃他,一直护着他,原谅我,我真的被这孩子给震撼了,为他我一直觉得心里挺难受的,总觉得嗓子里有东西卡住了,让我有点哽咽。
故事的后来还在继续,阿里和哈桑一起离开了,接着俄国占领阿富汗,阿米尔和爸爸也被迫离开,离开了故土,踏上了去往美国的路,后来他和爸爸也一直在美国生活,并且他在美国还娶了妻子,有了安定的生活,只是爸爸去世了,阿米尔的爸爸一直是一个铮铮的铁汉子,我一直这样看到。
很多年后的一通电话把阿米尔又重新召回了阿富汗,回来时,他带了一个孩子,那是哈桑的孩子,哈桑已经死去了,但那个孩子和哈桑一样,像是以前的哈桑一样,但唯独少了一样,就是不再微笑了,眼神一直那样的空洞,那个孩子一直悲伤着。风筝,又是风筝,一次偶然的放风筝得机会使得那可怜的孩子轻轻的拉扯了嘴角,其实不管那孩子经历了多少,他永远也只是个孩子,就该简单的生活才对。
小说的结尾又提到了风筝,从风筝中来,又回到了风筝中去,也许这是最好的结局,很多年前,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很多年后,阿米尔为哈桑的孩子追风筝,为哈桑,千千万万遍。
读书的素材的作文篇8
我曾经因为读书发生过许多有趣的故事,印象最深的要数发生在书店的那次了。
暑假的一天下午,因爸妈要去上班,家中只有我一人,为度过这无聊的半天,妈妈上班前送我到书店并嘱咐我五点左右自己回家。
我来到书店,直奔三楼,只见许多小朋友在那认真地看书,有的坐在凳子上细细品读;有的盘着腿坐在地上若有所思地看着;还有的站在书柜旁一页一页地翻着。我拿起沈石溪写的《狼王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一页、两页……我像一只凶猛好吃的野兽,贪婪地享用着自己的饕餮大餐。
读到紫岚在猎狗的追逐下九死一生完成生产幼崽的情景时,我紧张得紧锁眉头,不敢喘气。“蓝魂”猎杀狗熊,紫岚亲自咬死“蓝魂”的过程,双毛与狼王决斗的场景……故事情节无不扣人心弦,动人心扉,令人不忍释卷。时间仿佛已经定格了,渐渐地,我便进入了忘我的境界。
不知过了多久,耳边响起一阵广播声:“请林航均小朋友到楼下柜台来,你的妈妈在等你!”天哪,我完全忘记了妈妈的嘱咐,这么快就五点了,怎么不见得人变少呀……等我回过神后,就急匆匆朝一楼柜台跑去。
来到柜台前,我四处打量着,根本没有妈妈的影子,难道是书店的阿姨在和我开玩笑?我带着疑问跑上前询问了柜台的阿姨才知道,原来妈妈已经下班回家了,发现我还没回家很担心,试探着拨通了书店电话,才发生了刚才的一幕。
“小书迷,赶紧回家吧!”阿姨善意地提醒道。我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红着脸向阿姨致谢,急忙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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